板块五 即兴创作与风格
5-3 布鲁斯(第 151–160 讲)#
本章对应第 151–160 讲,共 10 讲。前置:第 1–150 讲全部内容,尤其是第 1-2 章第 16 讲(摇摆八分与 shuffle)、第 3-2 章(左手织体)与第 5-2 章本章小结"与第 5-3 章的接口"。
本章分五组:第 151–152 讲形式与伴奏;第 153–154 讲音阶;第 155–156 讲 Walking Bass;第 157–158 讲 Riff;第 159–160 讲两种风格化的完整演奏。
本章导读#
本章与前两章的根本差别#
第 5-1、5-2 章使用的是同一套和声语言——大小调功能和声——的写与听两个方向。本章是另一套和声语言。
| 第 101–150 讲的功能和声 | 本章的布鲁斯 | |
|---|---|---|
| 属七和弦 | 只在第 5 级上是调内和弦(0-2 §1.6);要求解决(命题 130-2) | I、IV、V 三处都用属七和弦;不要求解决 |
| 功能顺序 | T → S → D → T,不得 D → S(§104.1) | 第 9 → 10 小节恰是 V → IV(命题 151-3) |
| 旋律音与和弦音的关系 | 规则 128-M:上方半音与同名异高为禁用 | \flat3 与 3 并存是定义性音响(第 153–154 讲) |
| 段落形式 | 4、8、16 小节的乐句(第 101 讲) | 12 小节为一个单位(本讲) |
故第 5-2 章的若干判定办法在布鲁斯中必须暂停或修订。 哪些暂停、在什么范围内暂停,由本章逐讲给出——这是本章对第 5-2 章的义务(见下文"本章的义务")。
本章各讲#
| 讲 | 对象 | 组 |
|---|---|---|
| 151 |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形式与左手伴奏(并建立本章的和声约定) | 形式与伴奏 |
| 152 | 左右手伴奏配合 | 形式与伴奏 |
| 153 | 布鲁斯大调音阶 | 音阶 |
| 154 | 布鲁斯小调音阶 | 音阶 |
| 155 | 左手 Walking Bass | Walking Bass |
| 156 | Walking Bass 的变化 | Walking Bass |
| 157 | Riff 拓展(一) | Riff |
| 158 | Riff 拓展(二) | Riff |
| 159 | Albert Ammons 风格的左手伴奏 | 风格化演奏 |
| 160 | 经典 8 小节布鲁斯与摇滚节奏 | 风格化演奏 |
第 151 讲承担全章的和声约定:布鲁斯的"调内和弦"、功能判定的暂停范围、12 小节形式的记录格式,全部在第 151 讲建立。故第 151 讲不可跳过。
本章涉及的具体曲目与演奏者(第 159 讲的 Albert Ammons、第 160 讲的《Great Balls of Fire》)一律按 0-2 §13 处理:只给出分析性信息(形式、和弦、节奏型),谱例全部为原创的等效练习。
本章的义务#
做什么 来源 在哪几讲 一 定义布鲁斯的调内和弦,并规定暂停功能顺序与判据 145-B 的范围 第 5-2 章接口 ① 151(规则 151-A) 二 规定规则 128-M 在布鲁斯中的适用范围 第 5-2 章接口 ② 152、153、154 三 给出 Walking Bass 下和声节奏的判定办法 第 5-2 章接口 ③ 155 四 给出 12 小节与 8 小节形式的记录格式 第 5-2 章接口 ④ 151(规则 151-B)、160 五 说明 Riff 与判据 104-B 的关系 第 5-2 章接口 ⑤ 157、158 六 统一使用 shuffle 一词描述布鲁斯的律动 第 1-2 章 §16.5 151 起全章 七 建立摇摆比例随速度调整的能力 第 1-2 章 §16.2 152
第 151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左手伴奏#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默写记号 151-N 规定的 12 小节布鲁斯标准形式(形式 A 与形式 B);(2)复述并证明命题 151-1(三个和弦的小节数);(3)复述并证明命题 151-2(三个属七和弦的音集),说出它比大调音阶多出的两个音;(4)复述并证明命题 151-3(布鲁斯与功能和声的三处冲突);(5)复述规则 151-A(布鲁斯区段内的和声约定)与规则 151-B(记录格式);(6)复述记号 151-L 的三种左手型,并复述命题 151-4;(7)在 C、F、G 三个调上以左手型 BL1 演奏 12 小节布鲁斯,♩ = 100,连续 3 遍无错音。
理论
151.1 定义与标准形式#
术语说明|布鲁斯(blues)
"布鲁斯"是 blues 的音译,是学术与通俗语境通用的名称,不是俗称。 它同时指一种起源于 19 世纪末美国南方黑人音乐的音乐体裁,以及该体裁中最常用的和声形式(12 小节布鲁斯)与音阶(布鲁斯音阶,第 153–154 讲)。
本章只处理其中可以在谱面上核对的部分:和声形式、音阶、左手织体与节奏型。体裁的历史与演唱风格不在本教程范围内。
记号 151-N(12 小节布鲁斯的标准形式)
本教程所说的"12 小节布鲁斯"指以下和弦布局,每小节一个和声单位(h = 1):
小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形式 A(结束用) I7 I7 I7 I7 IV7 IV7 I7 I7 V7 IV7 I7 I7 形式 B(循环用) I7 I7 I7 I7 IV7 IV7 I7 I7 V7 IV7 I7 V7 C 调实例 C7C7C7C7F7F7C7C7G7F7C7C7/G7两种形式只在第 12 小节不同:形式 B 的第 12 小节 V7 把听者引回下一遍的第 1 小节,用于循环演奏;形式 A 的第 12 小节停在 I7,用于全曲的最后一遍。
本章所说的"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除另有说明外,均指按形式 B 循环若干遍、最后一遍改用形式 A。
一个常见变体(本讲不作标准):第 2 小节改为 IV7(即 I7 – IV7 – I7 – I7 ……),英文称 quick change。它改变的只有第 2 小节,本章在第 152 讲以后的练习中作为变体使用,记录时须注明(规则 151-B 第 2 条)。
三个乐句:12 小节按和弦布局自然分为三个 4 小节乐句:
乐句 小节 和弦 听感上的作用 第一句 1–4 I7 × 4 确立主和弦 第二句 5–8 IV7 × 2、I7 × 2 离开并回来 第三句 9–12 V7、IV7、I7、I7(或 V7) 最远的一步(V7),然后逐级回落
151.2 命题 151-1:三个和弦的小节数#
命题 151-1(三个和弦各占的小节数)
I7 IV7 V7 合计 形式 A 8 3 1 12 形式 B 7 3 2 12 证明:逐小节读记号 151-N 的表。形式 A:I7 在第 1–4、7–8、11–12 小节,共 8;IV7 在第 5、6、10 小节,共 3;V7 在第 9 小节,共 1。形式 B 把第 12 小节由 I7 改为 V7,故 I7 减 1、V7 加 1 \blacksquare
推论:形式 A 中主和弦占全部小节的 8/12 = 2/3,这是 12 小节布鲁斯"始终围绕主和弦"的听感的量化来源。
151.3 命题 151-2 与 151-3:布鲁斯与功能和声的冲突#
命题 151-2(三个属七和弦的音集)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的三个和弦C7= \{C, E, G, B\flat\}、F7= \{F, A, C, E\flat\}、G7= \{G, B, D, F\} 的并集为
\{\mathrm{C},\ \mathrm{D},\ \mathrm{E},\ \mathrm{E}\flat,\ \mathrm{F},\ \mathrm{G},\ \mathrm{A},\ \mathrm{B}\flat,\ \mathrm{B}\}
共 9 个音。与 C 大调音阶相比,多出 E\flat 与 B\flat 两个音,即第 \flat3 级与第 \flat7 级;十二个半音中未出现的是 D\flat、F\sharp、A\flat 三个。证明:逐个合并。
C7与G7共有 G;C7与F7共有 C;F7与G7共有 F。4 + 4 + 4 - 3 = 9,且三个和弦两两之间没有其他共同音,三者也没有共同音,故并集恰为 9 个。其中 B\flat 来自C7,E\flat 来自F7,其余 7 个即 C 大调音阶 \blacksquare推论(与第 153–154 讲的联系):\flat3 与 \flat7 已经出现在和声中。布鲁斯音阶(第 153–154 讲)在旋律中使用的蓝调音(\flat3、\flat5、\flat7,附录 A 第 62 条),其中 \flat3 与 \flat7 两个在伴奏里本来就有——这是布鲁斯旋律与和声之间不像功能和声那样"冲突"的一个结构原因。
命题 151-3(12 小节布鲁斯与功能和声的三处冲突)
按第 101–150 讲的功能和声规则检查 12 小节布鲁斯,有以下三处冲突:
冲突 被违反的规则 出现位置 ① V7 → IV7,即 D → S 逆行 §104.1 的功能顺序(不得 D → S) 第 9 → 10 小节 ② I7 与 IV7 都是属七和弦,由命题 130-2, C7只能是 F 大调的 V7、F7只能是 B\flat 大调的 V70-2 §1.6(大调中属七和弦只在第 5 级) 第 1–8、10–12 小节 ③ 按判据 145-B, C7 → F7(第 4 → 5 小节,上四)会被记为V7/IV;F7的七音 E\flat 不属于 C 大调,而命题 150-1 中 E\flat 的候选不含F7——F7在第 145–147 讲的分类中没有位置判据 145-B;命题 147-1 第 4 → 5、5–6、10 小节 证明:① 由记号 151-N,第 9 小节为 V7、第 10 小节为 IV7;V 为 D、IV 为 S(§104.1)。② 命题 130-2 的直接应用。③
C7满足判据 145-B 第 1 条(第 1 级、含七音 \flat7)与第 2 条(下一和弦上四);F7的根音为第 4 级,不满足判据 145-B 第 1 条,其三和弦部分即 IV,其七音 E\flat 为 \flat3,命题 150-1 中 E\flat 的候选为B7、Cm、Eb、Ab\blacksquare结论:若把 12 小节布鲁斯(形式 A)当作 C 大调的功能和声来分析,全部 I7 与 IV7 所在的 11 个小节都含调外音(B\flat 或 E\flat),余下的第 9 小节(V7)又与第 10 小节构成 D → S 逆行——12 个小节无一不被标记。 这不是布鲁斯"写错了",而是说明它不在功能和声的规则之下。
规则 151-A(布鲁斯区段内的和声约定)
设某段音乐被识别为 12 小节布鲁斯(其和弦布局与记号 151-N 的形式 A 或 B 相符,或仅在规则 151-B 第 2 条所列的变体位置上不同)。则在该段内:
- I7、IV7、V7 三个属七和弦是该段的调内和弦,记作罗马数字 I7、IV7、V7,不记作
V7/IV等副属记号。- §104.1 的功能顺序约束暂停:V7 → IV7 不作违规论。
- 判据 145-B、命题 147-1 的分类暂停:这三个和弦不按副属或借用归类。
- 调由 I7 的根音确定:I7 即第 1 小节(全曲开头)、第 7 小节(第二句的落点)与第 11 小节(第三句的落点)的和弦。不使用判据 147-A 的主音判据——在布鲁斯区段内,调由形式本身给出。
- 规则 128-M 在布鲁斯区段内的适用范围,由第 152–154 讲规定;在此之前,本讲的练习只涉及左手,不涉及旋律。
理由:由命题 151-3,功能和声的规则在 12 小节布鲁斯中处处冲突;与其在每个小节都记一次"违规",不如明确规定该区段适用另一套约定。这与判据 146-B 第 4 步(在半音下行段内暂停判据 145-B)是同一种处理:规则的暂停有明确的范围,范围以外照常适用。
本规则的边界:只适用于被识别为 12 小节布鲁斯(或第 160 讲的 8 小节布鲁斯)的区段。 一首流行歌曲中偶然出现的
C7 → F7,仍按判据 145-B 记为V7/IV。
规则 151-B(12 小节布鲁斯的记录格式)
151.4 shuffle 与本章的节奏记法#
术语说明|shuffle
沿用第 1-2 章第 16 讲 §16.5 的定义:shuffle 指比例稳定、通常接近 2 : 1 或 3 : 1 的摇摆律动;它与 swing 在时值结构上同属"前长后短的不等分八分",不存在一条公认的精确分界线。
按第 16 讲的约定,本章统一使用 shuffle 一词描述布鲁斯的律动。
本章的节奏记法(沿用 0-2 §5 与第 16 讲 §16.3):
写法 含义 {X-X}一拍内两个 shuffle 八分音符,理想化比例 2 : 1 {X->X}同上,后半拍重音 ABC 中的 (3:2:2A2B接下来 2 个音按三连音比例演奏:A 占两份、B 占一份,即 {X-X}第 16 讲 §16.2 已指出:2 : 1 是记谱上的理想化,实际比例随速度变化。 本讲的练习一律按 2 : 1 演奏;随速度调整比例的能力在第 152 讲建立(本章义务七)。
151.5 记号 151-L 与命题 151-4:三种左手型#
记号 151-L(布鲁斯左手型)
本章用 BL 为前缀标记布鲁斯的左手型(与第 3-1 章的 L1–L4、第 3-2 章的 B1–B6 区分)。本讲建立三种,均为"根音 + 上方一音"的双音,根音不动,上方音按下表变化:
型 名称 第 1 拍 第 2 拍 第 3 拍 第 4 拍 节奏 BL0 根五(预备型) 1+5 1+5 1+5 1+5 X--- X--- X--- X---(平直四分)BL1 五六交替 1+5 1+6 1+5 1+6 {X-X} {X-X} {X-X} {X-X}(每拍两个 shuffle 八分,同一双音弹两次)BL2 五六七六 1+5 1+6 1+\flat7 1+6 同 BL1 表中的 5、6、\flat7 指相对于该小节和弦根音的音程,不是相对于调的音级。例如在
F7小节中,BL1 的"1+6"为 F+D。
BL1 是本讲的主型,也是 12 小节布鲁斯最常见的左手伴奏。
命题 151-4(BL 型上方音与和弦的关系)
设该小节和弦为属七和弦 \{1, 3, 5, \flat7\}(相对于其根音)。则 BL 型的三种上方音:
上方音 与根音的音程 半音数 是否为和弦音 5 纯五度 7 是 6 大六度 9 否(相当于十三音) \flat7 小七度 10 是 (1)BL1 每小节有一半的时值在弹非和弦音 6;(2)6 与 \flat7 相距 1 个半音。
证明:(1)由记号 151-L,BL1 的第 2、4 拍为 1+6;由 0-2 §3.1,属七和弦为 0-4-7-10,不含 9。(2)10 - 9 = 1 \blacksquare
推论 1(为什么不需要三音):BL 型从不弹三音(3 或 \flat3)。故左手本身不区分大三与小三——这使同一左手型可以同时配合含 3 的和弦与含 \flat3 的旋律,第 153–154 讲将用到这一点。
推论 2(与右手的冲突,留待第 152 讲):若右手旋律在第 2、4 拍用该和弦的 \flat7,则它与左手的 6 相距 1 个半音;按规则 128-M 的 M1(旋律音在某个发声音上方 1 个半音处即为禁用),该 \flat7 将被判为禁用。这正是第 5-2 章接口 ② 所说的冲突之一,第 152 讲给出处理。
键盘实现
① 三个和弦的左手位置(C 调,BL1)
| 和弦 | 根音 | 1+5 | 1+6 | 1+\flat7(BL2 用) | 指法(根音 / 上方音) |
|---|---|---|---|---|---|
C7 |
C2 | C2+G2 | C2+A2 | C2+B\flat2 | 5 / 1 |
F7 |
F2 | F2+C3 | F2+D3 | F2+E\flat3 | 5 / 1 |
G7 |
G2 | G2+D3 | G2+E3 | G2+F3 | 5 / 1 |
全部用 5 指弹根音、1 指弹上方音;1+5 到 1+6 只是 1 指上移一个全音(2 个半音),5 指不离键。
跨度:1+6 为大六度(9 个半音)、1+\flat7 为小七度(10 个半音),均在成人左手 5–1 指的常规跨度内;手小者 BL2 的 1+\flat7 可改用 5–2 指以外的任何舒适指法,但根音须保持不断。
左手音区 C2–F3(36–53),与第 3-2 章规定的左手区间一致。
② 换和弦时的移动
| 小节 | 和弦变化 | 5 指的移动 | 半音数 |
|---|---|---|---|
| 4 → 5 | C7 → F7 |
C2 → F2 | +5 |
| 6 → 7 | F7 → C7 |
F2 → C2 | -5 |
| 8 → 9 | C7 → G7 |
C2 → G2 | +7 |
| 9 → 10 | G7 → F7 |
G2 → F2 | -2 |
| 10 → 11 | F7 → C7 |
F2 → C2 | -5 |
| (形式 B)12 → 1 | G7 → C7 |
G2 → C2 | -7 |
最大的一次移动是第 8 → 9 小节的 +7。换和弦的移动发生在第 4 拍的后半拍与下一小节第 1 拍之间——shuffle 的后半拍只占一拍的 1/3,移动时间比平直八分更短,这是本讲最容易出错的地方。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左手型 BL1(形式 A)
ABC 源码
X:105
T:151-1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左手 BL1(形式 A,原创练习)
M:4/4
L:1/8
Q:1/4=80
K:C clef=bass
"C7"(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F7"(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C7"(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G7"(3:2:2[G,,D,]2[G,,D,] (3:2:2[G,,E,]2[G,,E,] (3:2:2[G,,D,]2[G,,D,] (3:2:2[G,,E,]2[G,,E,] | "F7"(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C7"(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C,,G,,]4 |]
谱例说明:
小节 和弦 左手双音(每拍弹两次,shuffle) 第 12 小节 1–4、7–8、11 C7C2+G2 / C2+A2 交替 — 5–6、10 F7F2+C3 / F2+D3 交替 — 9 G7G2+D3 / G2+E3 交替 — 12 C7前两拍同第 11 小节,后两拍 C2+G2 长音 形式 A 的结束 ABC 记法说明:
L:1/8,每拍写作(3:2:2[双音]2[双音],即前一个双音占三连音的两份、后一个占一份({X-X});第 12 小节后两拍[C,,G,,]4为四个八分单位,即两拍。ABC 中的和弦记号"C7"只标在和弦改变的小节。
本谱例只有左手:它是第 152 讲左右手配合的基础。
建议的对照练习:
- BL0 → BL1:先以 BL0(平直四分)弹完 12 小节,再以 BL1 弹完 12 小节,
♩ = 80不变,说出两者的差别在哪两个参数上(答案:上方音的变化、节奏由平直变 shuffle)。- 只练第 8 → 9 与第 12 → 1 小节的换位(+7 与 -7,形式 B),各 16 次,要求换位不占用下一小节第 1 拍的任何时值。
- 边弹边数小节:以 BL1 循环形式 B,口中数"1、2、3……12",在第 5、9 小节开始时换和弦不看手。
- 听辨:自行获取 3 首 12 小节布鲁斯的正版录音(📀 对照素材),只听低音,数出每遍的第 5、9 小节出现在何时,判断它是形式 A 还是形式 B,第 2 小节是否为 quick change。
练习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默写形式 A、形式 B 的 12 小节和弦布局,并写出 F 调、G 调的实例;② 证明命题 151-1;③ 写出 quick change 与标准形式的差别 速度 限时 1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两行全对;F 调: F7(I7)、Bb7(IV7)、C7(V7);G 调:G7、C7、D7;② 形式 A 为 8/3/1,形式 B 为 7/3/2;③ 只有第 2 小节由 I7 改为 IV7
练习 151-2 命题 151-2、151-3 与规则 151-A、151-B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1-2,并写出 F 调 12 小节布鲁斯三个和弦的音集及其比 F 大调多出的两个音;② 证明命题 151-3 的三处冲突;③ 默写规则 151-A 的五条,并说明它的边界;④ 按规则 151-B 记录:形式 B 循环 3 遍、最后一遍用形式 A,且每遍第 2 小节都是 IV7 速度 限时 2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F7∪Bb7∪C7= \{F, G, A, A\flat, B\flat, C, D, E\flat, E\},多出 A\flat(\flat3)与 E\flat(\flat7);③ 边界:只适用于被识别为 12 小节(或 8 小节)布鲁斯的区段;④ "12 小节布鲁斯,调 C,形式 B × 3 + 形式 A;每遍第 2 小节 IV7(quick change)"
练习 151-3 BL0 与 BL1(C 调)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以 BL0 弹 12 小节(形式 A),再以 BL1 弹谱例 151-1 速度 BL0: ♩ = 80;BL1:♩ = 60起,递进至♩ = 100数量 每型 12 小节 × 4 遍 = 1 组,共 3 组 达标判定 在 ♩ = 100下 BL1 连续 3 遍:① 无错音;② shuffle 比例在录音中可辨为前长后短(三连音 2 : 1);③ 第 8 → 9 小节换位不拖拍;④ 5 指根音在同一和弦内不离键
练习 151-4 三个调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以 BL1 在 F 调、G 调各弹 12 小节布鲁斯(形式 B 循环 2 遍 + 形式 A);先写出每个和弦的根音、1+5、1+6 三组音 速度 ♩ = 60起,递进至♩ = 100数量 每调 1 组(3 遍 12 小节),共 2 组 达标判定 ① 纸面三组音全对(F 调: F7F+C/F+D、Bb7B\flat+F/B\flat+G、C7C+G/C+A;G 调:G7G+D/G+E、C7C+G/C+A、D7D+A/D+B);②♩ = 100下连续 3 遍无错音
练习 151-5 BL2 与命题 151-4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1-4 及其两条推论;② 把谱例 151-1 改为 BL2(第 3 拍改为 1+\flat7),写出三个和弦的 1+\flat7 双音,并弹奏 速度 ② ♩ = 60起,递进至♩ = 90数量 ② 12 小节 × 4 遍 达标判定 ① 6 为非和弦音;6 与 \flat7 相距 1 个半音;BL 型不含三音;② 1+\flat7 双音为 C2+B\flat2、F2+E\flat3、G2+F3, ♩ = 90下连续 3 遍无错音
练习 151-6 形式的听辨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做"建议的对照练习"四项;② 请同伴以 BL1 在 C 调随机演奏形式 A、形式 B 或 quick change 版本,你只听,说出是哪一种 速度 ♩ = 90数量 ② 15 次 达标判定 ② 15 次中至少 13 次正确;判定依据须为第 2 小节与第 12 小节的低音
达标自检
- 我能默写 12 小节布鲁斯的形式 A 与形式 B,并说出二者的用途。
- 我能说出 quick change 与标准形式的差别。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1-1,说出形式 A 中主和弦占全部小节的比例。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1-2,说出三个属七和弦比大调音阶多出的两个音。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1-3 的三处冲突。
- 我能默写规则 151-A 的五条,并说出它的边界。
- 我能按规则 151-B 记录一段循环若干遍的 12 小节布鲁斯。
- 我知道本章统一使用 shuffle 一词,并能写出
{X-X}与 ABC 的(3:2:2两种记法。 - 我能默写 BL0、BL1、BL2 三种左手型,并说出表中的 5、6、\flat7 是相对于什么而言。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1-4,说出 BL 型为什么不区分大三与小三。
- 我已在 C、F、G 三个调上以 BL1 练到
♩ = 100连续 3 遍无错音。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第 9 → 10 小节弹成 V7 → I7 | 第三句提前落回主和弦 | 按功能和声的习惯"解决"了 V7 | 记号 151-N:第 10 小节是 IV7;V7 → IV7 在布鲁斯中不是违规(规则 151-A 第 2 条) |
把 C7 → F7 记为 V7/IV |
12 小节布鲁斯被记成一串副属和弦 | 在布鲁斯区段内套用判据 145-B | 规则 151-A 第 1、3 条:记作 I7、IV7 |
| 把规则 151-A 用于一般流行歌曲 | 流行歌曲中偶然的 C7 → F7 不再标记为副属 |
忽略规则 151-A 的边界 | 只有被识别为 12 小节(或 8 小节)布鲁斯的区段才适用 |
| 把 BL 型的 6 当作相对于调的音级 | F7 小节弹成 F+A |
5、6、\flat7 是相对于该小节和弦的根音 | F7 的 1+6 为 F+D(记号 151-L) |
| 换和弦时拖拍 | 第 5、9 小节的第 1 拍晚到 | shuffle 后半拍只占 1/3 拍,移动时间短 | 单独练换位(对照练习 2);提前看下一小节的根音 |
| shuffle 弹成平直八分 | 录音中前后两个八分等长 | 未从三连音导出 | 退回第 16 讲 §16.6 的三步法 |
| 左手换位时 5 指离键 | 根音断续,低音线不连贯 | 同一和弦内也整手移动 | 同一和弦内只有 1 指移动(上方音 5 ↔ 6 ↔ \flat7) |
| 数错小节 | 在第 4 或第 8 小节后提前换和弦 | 未建立"三个 4 小节乐句"的结构感 | 边弹边数(对照练习 3) |
第 152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左右手伴奏配合#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三个属七和弦的 3–\flat7 壳,并复述并证明命题 152-1(壳的连接);(2)复述并证明命题 152-2,说出第 151 讲命题 151-4 推论 2 所预告的冲突为什么在本讲的音区约定下不会发生;(3)复述规则 152-A(布鲁斯伴奏的音区约定与规则 128-M 的核对范围);(4)复述记号 152-R 的两种右手型,并复述并证明命题 152-3(右手击键点是左手的子集);(5)复述并证明命题 152-4(三种摇摆比例的记法),并按方案 152-P 在不同速度下调整比例;(6)双手演奏 12 小节布鲁斯,♩ = 80,连续 3 遍无错音。
理论
152.1 右手弹什么:3–\flat7 壳#
第 33 讲的 3-7 双音(只弹和弦的三音与七音)在属七和弦上即为 3–\flat7。本讲的右手一律只弹这两个音。
术语说明|壳(shell)
"壳"指只含三音与七音的双音声位,英文称 shell voicing。本教程沿用第 33 讲的"3-7 双音"一词,在本章简称为"壳"。
选壳的理由:左手 BL 型已经提供了根音与五音(或六音),而三音与七音是区分属七和弦与其他七和弦的两个音(0-2 §3.1:C7与Cmaj7只差七音,C7与Cm7只差三音)。两手合起来恰好覆盖属七和弦的全部四个音(第 2、4 拍左手为 6 时除外,见命题 151-4)。
三个壳(C 调):
| 和弦 | 三音 | \flat7 | 壳(低 → 高) | 二者音程 |
|---|---|---|---|---|
C7 |
E | B\flat | E4 – B\flat4 | 三全音(6 个半音) |
F7 |
A | E\flat | E\flat4 – A4 | 三全音 |
G7 |
B | F | F4 – B4 | 三全音 |
属七和弦的三音与七音恒为三全音(命题 130-2 推论),故三个壳都是三全音。
命题 152-1(壳的连接)
按上表的声位,12 小节布鲁斯中出现的四种和弦连接,右手两个声部的移动为:
连接 出现于 下声部 上声部 每个声部的移动量 C7→F7第 4 → 5 小节 E4 → E\flat4 B\flat4 → A4 各 1 个半音 F7→C7第 6 → 7、10 → 11 小节 E\flat4 → E4 A4 → B\flat4 各 1 个半音 C7→G7第 8 → 9、(形式 B)11 → 12 小节 E4 → F4 B\flat4 → B4 各 1 个半音 G7→F7第 9 → 10 小节 F4 → E\flat4 B4 → A4 各 2 个半音 G7→C7(形式 B)第 12 → 1 小节 F4 → E4 B4 → B\flat4 各 1 个半音 五种连接中四种两声部各移动 1 个半音,只有 V7 → IV7 各移动 2 个半音。
证明:逐项计算半音值:E4 = 64、E\flat4 = 63、F4 = 65、A4 = 69、B\flat4 = 70、B4 = 71。差值即上表 \blacksquare
推论:右手全曲只在 E\flat4–B4(63–71)之内移动,手不需要移位;两个声部始终保持三全音,等于一个手型在键盘上平移。
152.2 命题 152-2 与规则 152-A:两手之间的冲突#
第 151 讲命题 151-4 推论 2 指出:左手 BL1 在第 2、4 拍弹 6,与右手的 \flat7 同属一个半音关系。本节说明它在什么条件下构成规则 128-M 意义上的冲突。
命题 152-2(两手之间不触发规则 128-M)
设左手全部音不高于 F3(53),右手全部音不低于 C4(60)。则:
(1)两手之间任意两个音相距至少 7 个半音,故规则 128-M 的 M1 不可能在两手之间触发;
(2)按本讲的壳与记号 151-L 的 BL0–BL2,同一小节内两手的音没有"音名相同而变化记号不同"的一对,故 M2 在伴奏内部也不触发。证明:(1)60 - 53 = 7 > 1。由 M1 的定义,它只在两音恰好相距 1 个半音时触发(命题 140-1 推论 2 已说明 M1 与音区有关:相距 13 个半音或更远即不触发)。(2)逐小节列出两手的音名:
小节和弦 左手(BL0–BL2) 右手(壳) 同名异高? C7C、G、A、B\flat E、B\flat 无(B\flat 两手相同,不是异高) F7F、C、D、E\flat E\flat、A 无 G7G、D、E、F F、B 无 三行均无同名异高的一对 \blacksquare
核对音区(C 调,记号 151-L 的指定位置):左手 BL0–BL2 的最高音为
G7的 1+\flat7 中的 F3(53),不超过 F3 ✓;右手壳的最低音为 E\flat4(63),不低于 C4 ✓。其他调须重新核对(练习 152-5)。
命题 152-2 的意义
命题 151-4 推论 2 所说的"6 与 \flat7 相距 1 个半音"是就音名而言的;在实际音区中,左手的 A2 与右手的 B\flat4 相距 25 个半音。 由于 M1 是一个与音区相关的条件,两手分开在两个音区,就把这一冲突完全消除了。
这是本章第一次看到:布鲁斯伴奏的"不协和"并不来自伴奏本身。 伴奏内部是干净的;真正的冲突来自旋律——第 153、154 讲的布鲁斯音阶。
规则 152-A(布鲁斯伴奏的音区约定与规则 128-M 的核对范围)
152.3 记号 152-R 与命题 152-3:右手型与两手的节奏关系#
记号 152-R(布鲁斯右手伴奏型)
本章用 BR 为前缀标记布鲁斯的右手伴奏型:
型 名称 节奏(一小节) 每小节击键数 BR1 第 2、4 拍 ---- X--- ---- X---2 BR2 每拍后半拍 {--X} {--X} {--X} {--X}4 BR1 对应流行音乐的 backbeat(第 1-2 章第 9 讲 §9.2);BR2 对应第 16 讲 §16.4 所说的"后半拍重音"。二者右手弹的都是壳。
命题 152-3(右手击键点是左手击键点的子集)
设左手为 BL1 或 BL2(每拍{X-X},即每拍的第 1、3 份击键)。则:
(1)BR1 的击键点是第 2、4 拍的第 1 份;BR2 的击键点是每拍的第 3 份。二者都是左手击键点的子集。
(2)两手合起来的不同击键时刻,每小节仍为 8 个(与左手单独弹奏相同)。证明:(1)左手的击键点为每拍的第 1、3 份,共 8 个。BR1 的两个击键点(第 2、4 拍第 1 份)与 BR2 的四个击键点(每拍第 3 份)都在其中。(2)子集与原集合之并即原集合,仍为 8 个 \blacksquare
推论(本讲的练习顺序为什么可行):右手从不在左手静止的时刻击键,故两手配合的全部难度在于"左手的 8 次击键中,哪几次右手同时击键",而不在于两手各自的节奏不同。这与第 3-2 章中右手切分、左手正拍的配合(两手击键点不相交)相比,难度低一级——这是本讲选这两种右手型作为第一步的理由。
152.4 命题 152-4 与方案 152-P:摇摆比例随速度调整#
本节兑现第 1-2 章第 16 讲 §16.2 的约定:"随速度调整比例的能力在第 5-3 章中结合实际曲目建立"(本章义务七)。
命题 152-4(三个参照比例的记法)
一拍内两个八分音符的时长比,有三个值可以在 0-2 §5 的记法中精确写出:
比例 记法 依据 前一个音占一拍的 3 : 1 X--X(十六分栅格)0-2 §5.1:一拍 4 格,前音占 3 格、后音占 1 格 3/4 2 : 1 {X-X}(三连音)0-2 §5.3;第 16 讲 §16.1 2/3 1 : 1 X-X-(十六分栅格)0-2 §5.1 1/2 二者之间的连续取值(例如 2.5 : 1)在本教程的记法中不能精确写出。
证明:
X--X中两音占 3 格与 1 格,比为 3 : 1;{X-X}中占 2 份与 1 份,比为 2 : 1;X-X-中占 2 格与 2 格,比为 1 : 1。十六分栅格只能表示分母为 4 的分数,三连音只能表示分母为 3 的分数,故 3/4、2/3、1/2 之外的前音比例(如 5/7)两种记法都写不出 \blacksquare
方案 152-P(摇摆比例的速度阶梯)
依据第 16 讲 §16.2 的实测规律(慢速比例较大,可达 3 : 1;中速接近 2 : 1;快速趋近 1 : 1),本教程在布鲁斯中采用:
速度 采用的比例 记法 练习时的参照 ♩ = 60–80介于 3 : 1 与 2 : 1 之间,慢端接近 3 : 1 谱面仍写 {X-X}先按 X--X练,再按{X-X}练,最后在二者之间取一个听感自然的值♩ = 90–1402 : 1 {X-X}三连音 ♩ > 140逐渐向 1 : 1 靠近 — 超出本章范围(第 16 讲 §16.2:接近 1 : 1 发生在 ♩ > 250)本方案的地位:比例与速度的对应来自第 16 讲所引的实测规律,是经验性的,不是定理。 表中的速度分界是本教程采用的练习分档,不是精确的物理分界。
谱面记法不随速度改变:本章谱例一律写{X-X}与 ABC 的(3:2:2,比例的调整由演奏者完成(第 16 讲 §16.3 的约定)。
键盘实现
① 右手壳的指法
| 壳 | 下声部 | 上声部 | 指法 |
|---|---|---|---|
| E4 – B\flat4 | E4 | B\flat4 | 1 – 4 |
| E\flat4 – A4 | E\flat4 | A4 | 1 – 4 |
| F4 – B4 | F4 | B4 | 1 – 4 |
三个壳全部用 1–4 指:由命题 152-1 推论,右手只是一个固定手型在 E\flat4–B4 之间平移,1–4 指的间距保持三全音不变。
E\flat4 为黑键:1 指落在黑键上时,手掌略向琴键内侧前移,使 4 指仍能落在 A4 的白键中部。
② 两手配合的三个阶段
| 阶段 | 左手 | 右手 | 速度 | 目的 |
|---|---|---|---|---|
| 一 | BL0(平直四分) | BR1(第 2、4 拍) | ♩ = 60 |
右手壳的位置与换壳 |
| 二 | BL1 | BR1 | ♩ = 70 |
左手 shuffle 与右手正拍的配合 |
| 三 | BL1 | BR2(每拍后半拍) | ♩ = 60 起 |
右手与左手的第二次击键同时 |
阶段三的要点:由命题 152-3,右手的每一次击键都与左手每拍的第二次击键同时。练习时口念"1–la–li、2–la–li",右手只在"li"上击键(第 1-2 章第 10 讲的三连音口诀)。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BL1 + BR2(形式 A)
ABC 源码
X:106
T:152-1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BL1 + BR2(形式 A,原创练习)
M:4/4
L:1/8
Q:1/4=8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
"F7"(3:2:2z2[_EA] (3:2:2z2[_EA] (3:2:2z2[_EA] (3:2:2z2[_EA] | (3:2:2z2[_EA] (3:2:2z2[_EA] (3:2:2z2[_EA] (3:2:2z2[_EA] | "C7"(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
"G7"(3:2:2z2[FB] (3:2:2z2[FB] (3:2:2z2[FB] (3:2:2z2[FB] | "F7"(3:2:2z2[_EA] (3:2:2z2[_EA] (3:2:2z2[_EA] (3:2:2z2[_EA] | "C7"(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 (3:2:2z2[E_B] (3:2:2z2[E_B] [E_B]4 |]
V:LH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G,,D,]2[G,,D,] (3:2:2[G,,E,]2[G,,E,] (3:2:2[G,,D,]2[G,,D,] (3:2:2[G,,E,]2[G,,E,]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C,,G,,]4 |]
谱例说明:
小节 和弦 左手(BL1) 右手(BR2,每拍后半拍) 1–4、7–8、11 C7C2+G2 / C2+A2 E4+B\flat4 5–6、10 F7F2+C3 / F2+D3 E\flat4+A4 9 G7G2+D3 / G2+E3 F4+B4 12 C7前两拍同第 11 小节,后两拍 C2+G2 长音 前两拍同第 11 小节,后两拍 E4+B\flat4 长音 左手与谱例 151-1 完全相同。右手每拍写作
(3:2:2z2[壳]:前两份休止、第三份击键,即{--X}。
命题 152-2 的核对:本例左手(BL1)最高 E3(第 9 小节),右手最低 E\flat4(第 5、6、10 小节),相距 11 个半音 ✓;全曲两手之间无相距 1 个半音的音 ✓。
建议的对照练习:
- 只弹右手,12 小节按 BR1 弹一遍、按 BR2 弹一遍,说出每次换壳时两个手指各移动了几个半音(命题 152-1)。
- 命题 152-2 的反例:把右手三个壳都下移一个八度(E3–B\flat3、E\flat3–A3、F3–B3),与左手 BL1 同弹第 5 小节(
F7)与第 9 小节(G7),找出两手之间恰好相距 1 个半音、且右手音在上方的一对,并说明为什么规则 152-A 第 4 条要求此时重新核对。- 速度阶梯:以谱例 152-1 在
♩ = 60按X--X(3 : 1)弹 12 小节,再按{X-X}(2 : 1)弹 12 小节,录音后回放,说出哪一种在该速度下听起来更自然;在♩ = 110重复。- 阶段三的口念:弹 BR2 时口念"1–la–li",只在 li 上出右手。
练习
练习 152-1 命题 152-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2-2 的两条;② 默写规则 152-A 的四条;③ 完成"建议的对照练习"第 2 项:把右手三个壳都下移一个八度,逐对计算第 5、9 小节两手之间的半音距离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两手相距至少 7 个半音;三行无同名异高;③ 第 5 小节:左手 D3(50),右手 E\flat3(51),相距 1 个半音,右手在上 ⇒ M1 触发;第 9 小节:左手 E3(52),右手 F3(53),相距 1 个半音 ⇒ M1 触发。右手下移后两手进入同一音区,命题 152-2 的前提(左手 ≤ F3、右手 ≥ C4)不再成立,故须按规则 152-A 第 4 条逐小节核对
练习 152-3 命题 152-3 与三个阶段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2-3;② 按"两手配合的三个阶段"依次练习谱例 152-1(阶段一、二以 BR1 替换谱例中的 BR2) 速度 见阶段表;阶段三由 ♩ = 60递进至♩ = 80数量 每阶段 12 小节 × 4 遍 = 1 组,每阶段 2 组 达标判定 ① 两种右手型的击键点都在左手的 8 个击键点之内;② 阶段三在 ♩ = 80下连续 3 遍无错音,且录音中右手的每次击键都与左手每拍的第二次击键同时
练习 152-5 三个调的双手演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在 F 调、G 调以 BL1 + BR2 演奏 12 小节布鲁斯(形式 B × 2 + 形式 A);先写出每个调的左手双音与右手壳,并按规则 152-A 第 1 条核对音区 速度 ♩ = 60起,递进至♩ = 80数量 每调 1 组(3 遍 12 小节),共 2 组 达标判定 ① 纸面核对完整:G 调: D7的壳 F\sharp4–C5 不低于 C4 ✓;左手D7若以 D3 为根音,1+5 为 D3+A3、1+6 为 D3+B3,高于 F3 ⇒ 须把D7的左手整体移低八度(D2+A2/D2+B2);F 调:左手Bb7若以 B\flat2 为根音,1+6 为 B\flat2+G3(55),高于 F3 ⇒ 须移低八度(B\flat1+F2/B\flat1+G2);或按规则 152-A 第 4 条逐小节核对;②♩ = 80下连续 3 遍无错音
达标自检
- 我能写出三个属七和弦的壳,并说出壳为什么恒为三全音。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2-1,说出唯一一种每声部移动 2 个半音的连接。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2-2,说出第 151 讲所预告的冲突为什么不会发生。
- 我能默写规则 152-A 的四条,并说出什么时候必须重新核对两手之间的音。
- 我能默写 BR1、BR2 两种右手型。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2-3,说出本讲的两手配合为什么比第 3-2 章的切分配合容易。
- 我能写出 3 : 1、2 : 1、1 : 1 三种比例的记法,并说出二者之间的比例为什么写不出。
- 我能说出方案 152-P 为什么是经验性的。
- 我已在 C、F、G 三个调上以 BL1 + BR2 练到
♩ = 80连续 3 遍无错音。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右手弹完整的四音属七和弦 | 与左手的根音、五音重复,音响厚重 | 未理解两手分工 | 右手只弹壳(3–\flat7);根音与五音由左手提供 |
| 右手壳下移到 C4 以下 | 与左手进入同一音区 | 为了"更饱满" | 规则 152-A 第 1 条;若必须下移,按第 4 条逐小节核对 |
G 调 D7 的左手弹在 D3 |
左手 1+6 的上方音 B3 高于 F3 | 照搬 C 调的相对位置 | 左手上方音高于 F3 时,该和弦的左手整体移低八度(练习 152-5) |
| BR2 的右手弹在每拍的第一份 | 两手在正拍同时击键,后半拍空着 | 未建立"只在 li 上出右手"的习惯 | 口念"1–la–li"(阶段三) |
| V7 → IV7 时右手只移一个手指 | 壳由 F4–B4 变成 E\flat4–B4 等非三全音 | 以为所有连接都是"各 1 个半音" | 命题 152-1:V7 → IV7 两声部各移 2 个半音 |
| 在所有速度上都按 2 : 1 弹 | 慢速时 shuffle 显得僵硬 | 未执行方案 152-P | 慢速从 X--X 出发,取 3 : 1 与 2 : 1 之间的值 |
| 把方案 152-P 的速度分界当作精确值 | 在 ♩ = 85 时纠结该用哪一档 |
忽略其经验性地位 | 分界是练习分档,不是物理分界 |
第 153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大调音阶#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大调布鲁斯音阶与混合利底亚调式的定义,并在 C、F、G 三调写出其音;(2)复述并证明命题 153-1(大调布鲁斯音阶的结构);(3)复述并证明命题 153-2(大调布鲁斯音阶在三个和弦上的冲突),说出冲突为什么恰有四对、其中哪一对是布鲁斯的定义性音响;(4)复述规则 153-A(规则 128-M 在布鲁斯旋律中的适用范围);(5)复述并证明命题 153-3(大调布鲁斯音阶与混合利底亚调式的关系);(6)右手两个八度弹奏 C 大调布鲁斯音阶,♩ = 100,连续 3 遍无误,并在左手 BL1 上以该音阶即兴 12 小节。
理论
153.1 定义#
术语说明|蓝调音(blue note)
沿用附录 A 第 62 条:相对大调音阶被降低的第 3、5、7 级(\flat3、\flat5、\flat7)。
在演唱与弦乐器上,蓝调音常为介于降低音与原音之间的微分音(小于一个半音的音高差)。钢琴的音高是固定的十二平均律,不能奏出微分音;本章以"降低音 → 原音"的半音进行(如 \flat3 → 3)作为它在钢琴上的近似,这是一种约定,不是等价。
术语说明|大调布鲁斯音阶(major blues scale)
沿用附录 A 第 61 条:
\textbf{大调布鲁斯音阶} \;=\; 1\ \ 2\ \ \flat3\ \ 3\ \ 5\ \ 6
以大调的主音为 1(0-2 §1.5)。C 大调布鲁斯音阶 = \{C, D, E\flat, E, G, A\}。
术语说明|混合利底亚调式(Mixolydian mode)
沿用附录 A 第 56 条:
\textbf{混合利底亚调式} \;=\; 1\ \ 2\ \ 3\ \ 4\ \ 5\ \ 6\ \ \flat7
即把大调音阶的第 7 级降低半音。C 混合利底亚 = \{C, D, E, F, G, A, B\flat\}。
三调对照:
| 调 | 大调布鲁斯音阶 | 混合利底亚调式 |
|---|---|---|
| C | C D E\flat E G A | C D E F G A B\flat |
| F | F G A\flat A C D | F G A B\flat C D E\flat |
| G | G A B\flat B D E | G A B C D E F |
153.2 命题 153-1:大调布鲁斯音阶的结构#
命题 153-1(大调布鲁斯音阶的结构)
(1)大调布鲁斯音阶 = 大调五声音阶 + \flat3:去掉 \flat3,余下 \{1, 2, 3, 5, 6\} 即第 136 讲的五声音阶(宫调式)。
(2)相邻音的半音差依次为 2、1、1、3、2、3(合计 12),其中含一段连续两个半音的上行:2 → \flat3 → 3。
(3)它恰含一个蓝调音(\flat3);\flat5、\flat7 不在其中。证明:(1)逐项比对 §136.1。(2)C 大调布鲁斯音阶的半音值为 0、2、3、4、7、9、12,相邻差为 2、1、1、3、2、3。(3)逐项比对 \blacksquare
推论(与第 146 讲的对照):2 → \flat3 → 3 是三个音、两个半音步的连续半音进行,形式上满足第 128 讲半音线的"步长恒为 1、n \ge 3"(方向为上行)。但它是音阶内部的一段,不是和声的低音段,第 146 讲的判据 146-A 不适用于它。
153.3 命题 153-2 与规则 153-A:旋律与伴奏的冲突#
命题 153-2(大调布鲁斯音阶在三个和弦上的冲突)
设伴奏为 BL0–BL2 + 第 152 讲的壳,音区符合规则 152-A;旋律取自大调布鲁斯音阶,且不低于 C4。按规则 128-M 核对,冲突恰有以下四对(音级以本调为参照):
和弦 旋律音 与之冲突的伴奏音 条款 是否依赖伴奏型或音区 ① I7 \flat3(C 调 E\flat) 壳中的 3(I7 的三音,E) M2 否 ② IV7 3(C 调 E) 壳中的 \flat3(IV7 的七音,E\flat) M2(E4 处兼 M1) 否 ③ V7 \flat3(C 调 E\flat) 左手 1+6 中的 3(V7 的六音,E3) M2 依赖伴奏型:只在左手为 BL1、BL2 的第 2、4 拍时 ④ V7 1(C 调 C) 壳中的 7(V7 的三音,B4) M1 依赖音区:只在旋律恰高于 B4 一个半音(C5)时 其余组合均不冲突。只有第 ① 对是布鲁斯的定义性音响(蓝调音 \flat3 对主和弦的 3)。
证明:
伴奏的音(以本调音级计):I7 小节为壳 3、\flat7 与左手 1、5、6、\flat7;IV7 小节为壳 6、\flat3 与左手 4、1、2、\flat3;V7 小节为壳 4、7 与左手 5、2、3、4。
M2(同名异高,与音区无关):大调布鲁斯音阶中只有第 3 级同时以 3 与 \flat3 两种形式出现,其余音名(1、2、5、6)在伴奏中若出现,形式都相同;伴奏中的 \flat7(I7 小节)与 7(V7 小节)其音名在音阶中不出现。故同名异高只能是"3 与 \flat3":I7 小节含 3 ⇒ 旋律 \flat3 冲突(①);IV7 小节含 \flat3 ⇒ 旋律 3 冲突(②);V7 小节的 3 只出现在左手 1+6 中 ⇒ 旋律 \flat3 冲突,且只在左手弹 6 时(③)。
M1(与音区有关):旋律不低于 C4,左手不高于 F3,二者相距至少 7 个半音,M1 不在二者之间触发(命题 152-2 的同一论证)。M1 只可能在旋律与壳之间触发。各壳音上方 1 个半音的音为:I7 壳(3、\flat7)上方为 4、7;IV7 壳(6、\flat3)上方为 \flat7、3;V7 壳(4、7)上方为 \sharp4、1。其中属于大调布鲁斯音阶的只有 IV7 上的 3(已由 ② 禁止)与 V7 上的 1(④) \blacksquare
规则 153-A(规则 128-M 在布鲁斯旋律中的适用范围,大调布鲁斯音阶)
在布鲁斯区段内(规则 151-A),旋律取自大调布鲁斯音阶时:
- I7 上,旋律的 \flat3 与伴奏的 3 之间,M2 暂停。 理由:这是蓝调音的定义性用法;禁止它等于禁止布鲁斯本身。
- 其余三对照常禁止:IV7 上不用 3;V7 上不用 \flat3(或把左手 BL 型的第 2、4 拍改为 1+5,使 3 不发声);V7 上的 1 不紧贴壳中 7 的上方半音。
- 第 1 条的推荐形式是 \flat3 → 3 的半音上行(本讲 §153.1 蓝调音在钢琴上的近似),但 \flat3 也可以单独使用或作长音——这是经验性的风格约定,不是可证的结论。
- 本规则只针对大调布鲁斯音阶;小调布鲁斯音阶的核对范围由第 154 讲规定。第 154 讲的规则 154-A 给出本条第 1 条的一般依据:I7 上的 \flat3 即 I7 的 \sharp9,而 \sharp9 在属七和弦上不是回避音(命题 119-1 推论 2)。
本规则是第 5-2 章接口 ② 所要求的"适用范围"的第一部分:规则 128-M 在布鲁斯中不是整体暂停,而是只对一对音暂停。
153.4 命题 153-3:与混合利底亚调式的关系#
命题 153-3(大调布鲁斯音阶与混合利底亚调式)
(1)二者的交集恰为大调五声音阶 \{1, 2, 3, 5, 6\};
(2)大调布鲁斯音阶独有 \flat3,混合利底亚调式独有 4 与 \flat7;
(3)混合利底亚调式包含 I7 的全部四个音;大调布鲁斯音阶只包含其中三个(缺 \flat7)。证明:(1)(2)逐项比对 §153.1 的两个定义。(3)I7 = \{1, 3, 5, \flat7\};混合利底亚含全部四个;大调布鲁斯音阶含 1、3、5,不含 \flat7 \blacksquare
推论(二者的分工):混合利底亚调式是 I7 的"和弦音阶"——在 I7 上用它,旋律中的每个音要么是和弦音、要么是和弦音之间的级进经过音;大调布鲁斯音阶则以 \flat3 提供蓝调音的色彩。附录 A 第 56 条称混合利底亚为"布鲁斯与摇滚的核心调式",指的正是它与 I7 的这一关系。 二者在同一段即兴中可以交替使用:共同的五个音是两者之间的通道。
键盘实现
① C 大调布鲁斯音阶,右手两个八度
上行:C4 D4 Eb4 E4 G4 A4 C5 D5 Eb5 E5 G5 A5 C6
指法: 1 2 3 4 1 2 1 2 3 4 1 2 3
下行:C6 A5 G5 E5 Eb5 D5 C5 A4 G4 E4 Eb4 D4 C4
指法: 3 2 1 4 3 2 1 2 1 4 3 2 1
每个八度的指法相同:1-2-3-4 弹 C–D–E\flat–E,拇指在 4 指之下穿到 G,2 指弹 A,拇指再在 2 指之下穿到上方的 C。
两个穿指处:E → G(小三度,3 个半音)与 A → C(小三度)。两处的跨度都只有小三度,比大调音阶第 3–4 级处的穿指(小二度)大,但仍在 4 指、2 指之下的正常穿指范围内。
E\flat 用 3 指:3 指最长,落在黑键上最自然。
② F 调与 G 调
| 调 | 音 | 右手指法(一个八度,上行) |
|---|---|---|
| F | F G A\flat A C D F | 1 2 3 4 1 2 1 |
| G | G A B\flat B D E G | 1 2 3 4 1 2 1 |
三个调的指法完全相同:六个音的相对位置(2、1、1、3、2、3 个半音)不随调改变,且三个调的 \flat3 都是黑键、都由 3 指弹。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右手大调布鲁斯音阶旋律 + 左手 BL1(形式 A)
ABC 源码
X:107
T:153-1 大调布鲁斯音阶旋律(C 调,形式 A,原创)
M:4/4
L:1/8
Q:1/4=9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3:2:2_E2=E G2 A2 G2 | E2 D2 C4 | (3:2:2_E2=E G2 (3:2:2A2G E2 | C6 z2 |
"F7"A2 c2 A2 G2 | (3:2:2_E2D C4 z2 | "C7"(3:2:2_E2=E G2 c2 A2 | G6 z2 |
"G7"G2 A2 G2 D2 | "F7"c2 A2 G2 _E2 | "C7"(3:2:2_E2=E D2 C4 | C8 |]
V:LH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G,,D,]2[G,,D,] (3:2:2[G,,D,]2[G,,D,] (3:2:2[G,,D,]2[G,,D,] (3:2:2[G,,D,]2[G,,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C,,G,,]4 |]
谱例说明:
小节 和弦 旋律所用的音 规则 153-A 的核对 1、3、7、11 C7E\flat → E(第 1 拍)、G、A、D、C 第 1 条:取推荐形式 \flat3 → 3 ✓(加入壳后,E\flat 对壳中的 E 为允许的蓝调音) 2、4、8、12 C7E、D、C、G 无冲突 ✓ 5、6、10 F7A、C、G、E\flat、D 全无 E ✓(第 2 条:IV7 上不用 3);E\flat 为 F7的七音 ✓9 G7G、A、D 无 E\flat、无 C ✓;左手改为全小节 1+5(G2+D3),使 E3 不发声(第 2 条的替代做法) 本例右手只弹旋律,不弹壳,而左手 BL1 在
C7、F7小节只有 1、5、6 三个音(不含 3 与 \flat3)。故命题 153-2 的 ①、②、④ 三对在本例的实际发音中都不会出现,③ 由第 9 小节左手改为 1+5 避免。
本例仍按规则 153-A 全部四对写作(F7小节不用 E、G7小节不用 C5),以便由另一人或在后续讲次的织体中加入 BR 型的壳时,旋律无须修改。
ABC 记法说明:(3:2:2_E2=E为一拍内 E\flat 占两份、E 占一份;=E取消同一小节内_E的效力。第 9 小节左手四拍都是[G,,D,],即 BL0 的上方音配 BL1 的节奏。
建议的对照练习:
- 只弹右手音阶,C 调两个八度上下行,
♩ = 60起;在 E\flat 处刻意听它与下一个 E 的半音关系。- 冲突的听辨:左手弹
F7(F2+D3),右手先弹 E\flat4–A4 壳,再在其上加旋律 E5 与 E\flat5 各一次,说出哪一个听起来"错"(命题 153-2 第 2 行)。- 把谱例第 9 小节左手恢复为 BL1(第 2、4 拍 G2+E3),旋律改为
_E2 D2 C2 z2,演奏并说出冲突在哪里(命题 153-2 第 3 行)。- 混合利底亚与布鲁斯音阶交替:在左手
C7(BL1)上,右手先以 C 混合利底亚上行一个八度,再以 C 大调布鲁斯音阶上行一个八度,说出二者共同的五个音。
练习
练习 153-1 定义与命题 153-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写出蓝调音、大调布鲁斯音阶、混合利底亚调式的定义;② 写出 B\flat 调与 D 调的大调布鲁斯音阶与混合利底亚调式;③ 证明命题 153-1 速度 限时 1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② B\flat 调:B\flat C D\flat D F G / B\flat C D E\flat F G A\flat;D 调:D E F F\sharp A B / D E F\sharp G A B C;③ 半音差 2、1、1、3、2、3
练习 153-3 命题 153-3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3-3;② 说出混合利底亚调式为什么被称为 I7 的"和弦音阶";③ 完成"建议的对照练习"第 4 项 速度 ③ ♩ = 80数量 ③ 各 4 遍 达标判定 ① 交集为 1、2、3、5、6;② 它包含 I7 的全部四个音;③ 两种音阶连续演奏无停顿
练习 153-4 音阶的演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右手两个八度弹奏 C、F、G 三调的大调布鲁斯音阶,上下行 速度 ♩ = 60起,每拍两个音,递进至♩ = 100数量 每调上下行 × 4 遍 = 1 组,共 3 组 达标判定 ♩ = 100下每调连续 3 遍无误;两个穿指处(E → G、A → C 及其移调对应处)无重音、无停顿
练习 153-5 在 BL1 上即兴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演奏谱例 153-1;② 左手以 BL1 循环 C 调形式 B 三遍,右手只用 C 大调布鲁斯音阶即兴,遵守规则 153-A;录音 速度 ♩ = 80数量 ① 4 遍;② 3 组,每组 3 遍 12 小节 达标判定 ① 连续 3 遍无错音;② 录音回放中: F7小节无 E;G7小节若用 E\flat,左手须为 1+5;每遍至少出现 4 次 E\flat → E
达标自检
- 我能写出蓝调音的定义,并说出钢琴上的 \flat3 → 3 为什么只是近似。
- 我能写出大调布鲁斯音阶与混合利底亚调式,并在任意调上写出其音。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3-1,说出音阶中连续两个半音的位置。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3-2 的四对冲突,并说出哪一对依赖音区。
- 我能默写规则 153-A,并说出规则 128-M 在布鲁斯中"只对一对音暂停"的含义。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3-3,说出二者的共同音与各自独有的音。
- 我已在 C、F、G 三调以
♩ = 100弹奏大调布鲁斯音阶两个八度,连续 3 遍无误。 - 我已在 BL1 上用大调布鲁斯音阶即兴 3 遍 12 小节,
F7小节无 E。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以为布鲁斯中规则 128-M 整体失效 | 在 F7 上用 E,在 G7 上用 E\flat 而左手弹 E |
把第 1 条的暂停扩大到全部 | 规则 153-A:只有 I7 上的 \flat3 对 3 暂停 |
在 F7 上反复弹 E |
与 F7 的七音 E\flat 形成同名异高 |
把 C 大调布鲁斯音阶当作全曲通用 | IV7 上不用 3(命题 153-2 第 2 行) |
| 把 E\flat 当作 D\sharp 记写 | 记谱中出现 D\sharp | 等音拼写错误 | 大调布鲁斯音阶的该音是 \flat3,拼写为 E\flat(附录 A 第 61 条) |
| 把大调布鲁斯音阶与混合利底亚混为一谈 | 以为二者只差一个音 | 未逐项比对 | 命题 153-3:布鲁斯音阶独有 \flat3;混合利底亚独有 4 与 \flat7 |
| 穿指处出现重音 | E → G、A → C 处明显加重 | 拇指穿过时手腕下压 | 慢练穿指两音;手腕保持水平(第 1-3 章转指的同一要求) |
| 以为钢琴上能奏出蓝调音 | 用力压键或快速颤音试图"弯音" | 混淆钢琴与弦乐器、人声 | 钢琴只能以 \flat3 → 3 的半音进行近似(§153.1) |
第 154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小调音阶#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小调布鲁斯音阶的定义,并在 C、F、G 三调写出其音;(2)复述并证明命题 154-1(小调布鲁斯音阶的结构及其与大调布鲁斯音阶的关系);(3)复述并证明命题 154-2(小调布鲁斯音阶在三个和弦上的八对冲突);(4)复述规则 154-A,说出暂停的冲突为什么恰是"\sharp9 对三音"与"\sharp11 对五音"两类,并说出它与规则 153-A 的关系;(5)复述命题 154-3,说出所有依赖音区的冲突为什么都是第 119 讲的回避音 11;(6)右手两个八度弹奏 C 小调布鲁斯音阶,♩ = 100,连续 3 遍无误,并在左手 BL1 上以该音阶即兴 12 小节。
理论
154.1 定义#
术语说明|小调布鲁斯音阶(minor blues scale)
沿用附录 A 第 61 条:
\textbf{小调布鲁斯音阶} \;=\; 1\ \ \flat3\ \ 4\ \ \flat5\ \ 5\ \ \flat7
以所奏布鲁斯的调的主音为 1(0-2 §1.5)。C 小调布鲁斯音阶 = \{C, E\flat, F, G\flat, G, B\flat\}。名称中的"小调"指音阶的性格(含 \flat3),不指作品的调:本讲在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
C7、F7、G7,全部为大三性质的属七和弦)上使用 C 小调布鲁斯音阶。这不是转到 c 小调,规则 151-A 第 4 条规定的调(C)不变。
三调对照:
| 调 | 小调布鲁斯音阶 | 其中的蓝调音 |
|---|---|---|
| C | C E\flat F G\flat G B\flat | E\flat、G\flat、B\flat |
| F | F A\flat B\flat C\flat C E\flat | A\flat、C\flat(即 B)、E\flat |
| G | G B\flat C D\flat D F | B\flat、D\flat、F |
\flat5 的拼写:按音级拼写为降号(附录 A 第 61 条:C 调写 G\flat);F 调的 \flat5 拼作 C\flat,它与 B 是同一个键(0-2 §1.4)。
154.2 命题 154-1:结构与关系#
命题 154-1(小调布鲁斯音阶的结构)
(1)小调布鲁斯音阶 = 小调五声音阶 + \flat5:去掉 \flat5,余下 \{1, \flat3, 4, 5, \flat7\},即以主音为羽的五声音阶(§136.1 的羽调式,此处以主音为 1 书写)。
(2)相邻音的半音差依次为 3、2、1、1、3、2(合计 12),连续两个半音在 4 → \flat5 → 5。
(3)它含全部三个蓝调音 \flat3、\flat5、\flat7(附录 A 第 62 条);大调布鲁斯音阶只含其中一个(命题 153-1(3))。
(4)以 X 为主音的小调布鲁斯音阶,与以 X 上方小三度(3 个半音)处的音为主音的大调布鲁斯音阶,音集相同。 例如 C 小调布鲁斯 = E\flat 大调布鲁斯;A 小调布鲁斯 = C 大调布鲁斯。证明:(1)C 小调布鲁斯去掉 G\flat 得 \{C, E\flat, F, G, B\flat\},即 E\flat 宫五声音阶的羽调式。(2)半音值 0、3、5、6、7、10、12,相邻差 3、2、1、1、3、2。(3)逐项比对。(4)以 X 为 0,小调布鲁斯为 \{0, 3, 5, 6, 7, 10\};以 3 为主音的大调布鲁斯为 \{3, 5, 6, 7, 10, 12\} \equiv \{0, 3, 5, 6, 7, 10\} \pmod{12},相同 \blacksquare
推论(同一音集,两种用法):C 调布鲁斯中,"C 大调布鲁斯音阶"与"C 小调布鲁斯音阶"是两个不同的音集;A 小调布鲁斯音阶与 C 大调布鲁斯音阶是同一个音集。决定一个音阶"用在哪里"的是它的主音是否与 I7 的根音相同,不是音集本身。
154.3 命题 154-2:八对冲突#
核对条件与第 153 讲相同:伴奏为 BL0–BL2 + 壳,音区符合规则 152-A,旋律不低于 C4。伴奏各小节的音(以本调音级计):I7 为壳 3、\flat7 与左手 1、5、6、\flat7;IV7 为壳 6、\flat3 与左手 4、1、2、\flat3;V7 为壳 4、7 与左手 5、2、3、4。
命题 154-2(小调布鲁斯音阶在三个和弦上的冲突)
按规则 128-M 核对,冲突恰有以下八对(C 调实例):
和弦 旋律音 在该和弦上的身份 冲突的伴奏音 条款 依赖伴奏型或音区? ① I7 C7\flat3(E\flat) \sharp9 壳中的 3(E) M2 否 ② I7 C7\flat5(G\flat) \sharp11 左手的 5(G) M2 否 ③ I7 C74(F) 11 壳中的 3(E4) M1 音区:仅 F4 ④ IV7 F7\flat7(B\flat) 11 壳中的 6(A4,即 F7的三音)M1 音区:仅 B\flat4 ⑤ V7 G7\flat3(E\flat) \flat13 左手 1+6 中的 3(E3) M2 伴奏型:仅 BL1、BL2 的第 2、4 拍 ⑥ V7 G7\flat5(G\flat) 大七度(非张力音) 左手根音 G;壳中的 4(F4) M2;G\flat4 处兼 M1 否 ⑦ V7 G7\flat7(B\flat) \sharp9 壳中的 7(B,即 G7的三音)M2 否 ⑧ V7 G71(C) 11 壳中的 7(B4) M1 音区:仅 C5 其余组合均不冲突。
证明:
M2:旋律的音名为 C、E(\flat)、F、G(\flat)、G、B(\flat)。伴奏中与旋律音名相同而变化记号不同的只可能是:E(对旋律 E\flat)、G(对旋律 G\flat)、B(对旋律 B\flat)。I7 小节含 E(壳)与 G(左手),得 ①②;IV7 小节的伴奏音为 A、E\flat、F、C、D,三者都不含,无 M2 冲突;V7 小节含 E(仅左手 1+6)、G(左手根音)、B(壳),得 ⑤⑥⑦。
M1:旋律与左手相距至少 7 个半音(命题 152-2 的论证),只可能与壳冲突。各壳音上方 1 个半音的音:I7 壳 E4、B\flat4 → F4、B4;IV7 壳 E\flat4、A4 → E4、B\flat4;V7 壳 F4、B4 → G\flat4、C5。其中属于小调布鲁斯音阶的为 F4、B\flat4、G\flat4、C5,得 ③④⑧ 与 ⑥ 的 M1 部分。
身份一栏:以各和弦根音为 0 计算半音数。C7上 E\flat = 3(\sharp9)、G\flat = 6(\sharp11)、F = 5(11);F7上 B\flat = 5(11);G7上 E\flat = 8(\flat13)、G\flat = 11(大七度)、B\flat = 3(\sharp9)、C = 5(11) \blacksquare
154.4 规则 154-A:暂停的依据#
第 153 讲的规则 153-A 只暂停了一对冲突,其依据是"蓝调音的定义性用法"。本讲的八对冲突需要一个更一般的依据,以决定哪些暂停、哪些照常禁止。这个依据在第 119 讲已经给出。
第 119 讲的两条结论:
- 命题 119-1:属七和弦上七个张力音中,9、\sharp9、\sharp11、13 可用;\flat9、11、\flat13 在和弦音上方半音,是回避音(\flat9、\flat13 对属功能的和弦有规则 119-T 的例外)。
- 命题 119-1 推论 2:\sharp9 虽与三音相距半音,却在三音的下方,不是回避音;第 119 讲的张力音表还注明 \sharp9 的典型用法为"小调,或布鲁斯色彩"。
而布鲁斯的三个和弦都是属七和弦(命题 151-3 ②)。
规则 154-A(规则 128-M 在布鲁斯旋律中的适用范围,一般形式)
在布鲁斯区段内(规则 151-A):
- 若 M2 的同名异高恰为"旋律取该属七和弦的 \sharp9、伴奏含其三音"或"旋律取其 \sharp11、伴奏含其五音",M2 暂停。
依据:命题 119-1 判定 \sharp9、\sharp11 在属七和弦上可用;规则 128-M 的 M2 若照常执行,将把命题 119-1 已判为可用的这两个张力音全部禁止,二者矛盾时,以针对属七和弦的命题 119-1 为准。第 120 讲的A7用音表已按此处理过(该表把A7上的 C 判为"\sharp9,可用",而A7含 C\sharp)。- 其余冲突照常禁止,包括:11(命题 119-1 的回避音)、\flat13 对 13(二者都是张力音,不是"张力音对和弦音")、属七和弦上的大七度(它在七音上方半音)。
- 本规则同时适用于大调布鲁斯音阶:第 153 讲命题 153-2 的四对中,只有 ① 为"\sharp9 对三音",故本规则与规则 153-A 给出相同的结论;规则 153-A 是本规则的特例。
按本规则,命题 154-2 的八对中暂停三对(①、②、⑦),其余五对照常禁止:
和弦 旋律音 身份 按规则 154-A ① I7 \flat3 \sharp9 对 3 暂停,可用 ② I7 \flat5 \sharp11 对 5 暂停,可用 ③ I7 4(仅紧贴壳中 3 的上方) 11 禁止 ④ IV7 \flat7(仅紧贴壳中 6 的上方) 11 禁止 ⑤ V7 \flat3(仅左手弹 6 时) \flat13 对 13 禁止 ⑥ V7 \flat5 大七度 禁止 ⑦ V7 \flat7 \sharp9 对 3 暂停,可用 ⑧ V7 1(仅紧贴壳中 7 的上方) 11 禁止
本规则是第 5-2 章接口 ② 所要求的"适用范围"的完整形式:规则 128-M 在布鲁斯中不整体暂停;暂停的恰是第 119 讲已判为可用、而 M2 会误禁的那两类同名异高。
命题 154-3(依赖音区的冲突都是回避音 11)
命题 153-2 与命题 154-2 中依赖音区的冲突(M1 在旋律与壳之间),旋律音在该和弦上的身份全部是 11,即第 119 讲命题 119-1 的回避音。证明:M1 只在旋律与壳之间触发(命题 152-2 的论证)。壳为和弦的 3 与 \flat7;3 上方半音为 11,\flat7 上方半音为和弦的大七度。两种音阶中落在和弦大七度上的有两处:命题 153-2 ② 的 E(
F7上)与命题 154-2 ⑥ 的 G\flat(G7上);二者都另有与音区无关的 M2 冲突(分别对壳中的 E\flat 与左手根音 G),不属于"仅依赖音区"的一类。其余依赖音区的冲突(命题 153-2 ④;命题 154-2 ③④⑧)旋律音都在壳中三音的上方半音,即 11 \blacksquare推论:规则 128-M 的 M1 与命题 119-1 的回避音判据,在布鲁斯伴奏上给出同一组禁用音——区别只在于 M1 只在"恰好相距一个半音"时触发,而命题 119-1 按模 12 计算。第 128 讲 §128.7 已指出 M1 是命题 119-1 的推广,本命题是该关系在布鲁斯中的一个具体核对。
键盘实现
① C 小调布鲁斯音阶,右手两个八度
上行:C4 Eb4 F4 Gb4 G4 Bb4 C5 Eb5 F5 Gb5 G5 Bb5 C6
指法: 1 3 1 2 3 4 1 3 1 2 3 4 5
下行:C6 Bb5 G5 Gb5 F5 Eb5 C5 Bb4 G4 Gb4 F4 Eb4 C4
指法: 5 4 3 2 1 3 1 4 3 2 1 3 1
拇指只落在白键 C 与 F 上;每个八度有两次穿指:E\flat → F(大二度,拇指在 3 指下穿过)与 B\flat → C(大二度,拇指在 4 指下穿过)。
F4 → G\flat4 → G4 由 1、2、3 指连续弹奏,即命题 154-1(2)的连续两个半音,手指不需移位。
② F 调与 G 调
| 调 | 音 | 右手指法(一个八度,上行) | 拇指所在 |
|---|---|---|---|
| G | G B\flat C D\flat D F G | 1 3 1 2 3 4 1 | G、C(白键) |
| F | F A\flat B\flat C\flat C E\flat F | 1 2 3 4 1 2 1 | F、C(白键) |
G 调与 C 调的指法相同:两调的六个音在黑白键上的分布相同(第 1、3、5 音为白键)。
F 调不同:其第 3 音 B\flat 为黑键,拇指不宜落在其上,故改用 1-2-3-4 弹 F–A\flat–B\flat–C\flat,拇指穿到 C。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右手小调布鲁斯音阶旋律 + 左手 BL1(形式 A)
ABC 源码
X:108
T:154-1 小调布鲁斯音阶旋律(C 调,形式 A,原创)
M:4/4
L:1/8
Q:1/4=9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c2 _B2 G2 _E2 | (3:2:2_G2=G _E2 C4 | _E2 G2 _B2 G2 | c6 z2 |
"F7"F2 _E2 C2 _E2 | F4 _E4 | "C7"G2 _B2 c2 _B2 | G6 z2 |
"G7"_B2 G2 F2 G2 | "F7"F2 _E2 C2 z2 | "C7"_E2 C2 _E2 G2 | c8 |]
V:LH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G,,D,]2[G,,D,] (3:2:2[G,,D,]2[G,,D,] (3:2:2[G,,D,]2[G,,D,] (3:2:2[G,,D,]2[G,,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C,,G,,]4 |]
谱例说明(按规则 154-A 逐小节核对;"壳"指加入 BR 型壳时的情形):
小节 和弦 旋律所用的音 核对 1、3、7、11 C7C、B\flat、G、E\flat E\flat 为 C7的 \sharp9,暂停,可用(①)2 C7G\flat → G、E\flat、C G\flat 为 \sharp11,暂停,可用(②);取蓝调音的半音上行形式 4、8、12 C7C、G 无冲突 5、6、10 F7F、E\flat、C 无 B\flat4(④)✓ 9 G7B\flat、G、F B\flat 为 G7的 \sharp9,暂停,可用(⑦);无 E\flat、G\flat、C5 ✓;左手改为全小节 1+5,使 E3 不发声(⑤)全曲无 F4 出现在
C7小节(③)✓。第 5、6、10 小节的 F4 在F7上是根音,不受 ③ 约束(③ 只针对 I7)。
建议的对照练习:
- 只弹右手音阶,C 调两个八度上下行,
♩ = 60起;在 F → G\flat → G 处听连续两个半音。- 命题 154-1(4)的核对:先弹 C 小调布鲁斯音阶,再从 E\flat4 起弹 E\flat 大调布鲁斯音阶(E\flat F G\flat G B\flat C),说出二者的音是否相同。
- 规则 154-A 的听辨:左手
G7(G2+D3),右手先弹壳 F4–B4,再在其上加旋律 B\flat5 与 G\flat5 各一次,说出哪一个是可用的 \sharp9、哪一个是被禁止的大七度。- 两种布鲁斯音阶的交替:在 BL1 上循环 C 调形式 B,第一遍右手只用大调布鲁斯音阶、第二遍只用小调布鲁斯音阶,说出两遍的色彩差别在哪几个音上(答案:E 与 A 只在前者、F、G\flat、B\flat 只在后者)。
练习
练习 154-1 定义与命题 154-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写出 B\flat 调与 D 调的小调布鲁斯音阶;② 证明命题 154-1 的四条;③ 写出与 G 小调布鲁斯音阶音集相同的大调布鲁斯音阶,与 D 大调布鲁斯音阶音集相同的小调布鲁斯音阶 速度 限时 1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B\flat:B\flat D\flat E\flat F\flat F A\flat;D:D F G A\flat A C;③ G 小调布鲁斯 = B\flat 大调布鲁斯;D 大调布鲁斯 = B 小调布鲁斯(B 上方小三度为 D)
练习 154-2 命题 154-2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独立证明命题 154-2 的八对;② 说出 IV7 小节为什么没有 M2 冲突;③ 写出 F 调中八对冲突的具体音名 速度 限时 3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允许一次重做 达标判定 ② IV7 小节伴奏为本调的 6、\flat3、4、1、2,音名与旋律的 \flat3、\flat5、\flat7 无同名异高;③ F 调:① A\flat 对 A;② C\flat 对 C;③ B\flat4 紧贴 A4;④ E\flat 紧贴 Bb7壳中的 D(即 E\flat 紧贴 D 的上方);⑤ A\flat 对C7左手 1+6 中的 A;⑥ C\flat 对C7左手根音 C;⑦ E\flat 对C7壳中的 E;⑧ F 紧贴C7壳中的 E 的上方
练习 154-4 音阶的演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右手两个八度弹奏 C、G、F 三调的小调布鲁斯音阶,上下行 速度 ♩ = 60起,每拍两个音,递进至♩ = 100数量 每调上下行 × 4 遍 = 1 组,共 3 组 达标判定 ♩ = 100下每调连续 3 遍无误;拇指只落在白键上
练习 154-5 在 BL1 上即兴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演奏谱例 154-1;② 左手以 BL1 循环 C 调形式 B 三遍,右手只用 C 小调布鲁斯音阶即兴,遵守规则 154-A;③ 做"建议的对照练习"第 4 项;均录音 速度 ♩ = 80数量 ① 4 遍;② 3 组,每组 3 遍 12 小节 达标判定 ① 连续 3 遍无错音;② 录音回放中: G7小节无 G\flat 与 C5;G7小节若用 E\flat,左手须为 1+5;C7小节的 F 不紧贴壳中 E 的上方(无壳时不受此限);每遍至少出现 2 次 G\flat → G
达标自检
- 我能写出小调布鲁斯音阶,并说出它在 C 调布鲁斯中使用不意味着转到 c 小调。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4-1,说出小调布鲁斯音阶与哪一个大调布鲁斯音阶音集相同。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4-2 的八对冲突,写出每个旋律音在该和弦上的张力音身份。
- 我能默写规则 154-A,说出暂停的恰是哪两类冲突、依据是哪一个命题。
- 我能说出规则 153-A 为什么是规则 154-A 的特例。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4-3,说出 M1 与命题 119-1 在布鲁斯伴奏上的关系。
- 我已在 C、G、F 三调以
♩ = 100弹奏小调布鲁斯音阶两个八度,连续 3 遍无误。 - 我已在 BL1 上用小调布鲁斯音阶即兴 3 遍 12 小节,
G7小节无 G\flat 与 C5。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以为用小调布鲁斯音阶就是转到小调 | 把调记为 c 小调 | 误解音阶名称中的"小调" | 规则 151-A 第 4 条:调由 I7 的根音确定,仍为 C |
在 G7 上弹 G\flat |
与左手根音 G 同名异高,且在七音 F 上方半音 | 以为布鲁斯中小调布鲁斯音阶全曲通用 | 命题 154-2 ⑥:G\flat 在 G7 上是大七度,禁止 |
把 G7 上的 B\flat 也当作冲突而回避 |
失去 V7 上最有布鲁斯色彩的一个音 | 机械执行 M2 | 规则 154-A 第 1 条:B\flat 是 G7 的 \sharp9,暂停 |
| 以为规则 154-A 暂停的是"全部蓝调音" | 在 G7 上用 E\flat 而左手弹 E |
把暂停范围扩大 | 暂停的只是"\sharp9 对 3"与"\sharp11 对 5";E\flat 在 G7 上是 \flat13 对 13,禁止 |
| 把 F 调的 \flat5 写作 B | 记谱与音级不符 | 等音拼写 | 按音级写作 C\flat(与 B 同键) |
| F 调沿用 C 调的指法 | 拇指落在黑键 B\flat 上 | 未核对黑白键分布 | F 调改用 1-2-3-4-1-2-1 |
第 155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左手 Walking Bass#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 Walking Bass 的定义与记号 155-W 的两种基本型;(2)复述并证明命题 155-1,说出判据 143-A 在 Walking Bass 下把 h 高估了几倍;(3)复述并证明命题 155-2(由一小节的四个低音唯一确定根音),并按判据 155-A 判定 Walking Bass 下的和声节奏;(4)复述并证明命题 155-3(Walking Bass 下第 152–154 讲结论的变化);(5)复述并证明命题 155-4(Walking Bass 与右手两种伴奏型的节奏关系);(6)以 WB2 + BR1 双手演奏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 = 100,连续 3 遍无错音。
理论
155.1 定义与两种基本型#
术语说明|Walking Bass
Walking Bass 是英文术语(中文有时译作"行进低音"),指低音声部每拍一个音、连续不断地进行的写法。本教程沿用英文原名。
本教程采用的定义:低音每拍恰有一个音,时值为四分音符,且一小节内至少出现 3 个不同的音。
与第 151 讲 BL 型的区别:BL 型的根音在整小节内不动,变化的只是上方音;Walking Bass 的最低音本身逐拍移动。
记号 155-W(Walking Bass 的两种基本型)
本章用 WB 为前缀标记 Walking Bass 型。表中的数字指相对于该小节和弦根音的音程(与记号 151-L 相同):
型 适用 第 1 拍 第 2 拍 第 3 拍 第 4 拍 WB1 只占一小节的和弦 1 3 5 6 WB2(第一小节) 占两小节的和弦 1 3 5 6 WB2(第二小节) 同上 \flat7 6 5 3 WB2 是一个两小节的单位:第一小节上行(1 → 6),第二小节下行(\flat7 → 3),两小节合起来是一次上下行的"弧"。
节奏:四个平直四分音符X--- X--- X--- X---。左手不作 shuffle;shuffle 由右手承担(命题 155-4)。
12 小节布鲁斯中的分配(形式 A):
| 小节 | 1–2 | 3–4 | 5–6 | 7–8 | 9 | 10 | 11 | 12 |
|---|---|---|---|---|---|---|---|---|
| 和弦 | I7 I7 | I7 I7 | IV7 IV7 | I7 I7 | V7 | IV7 | I7 | I7 |
| 左手型 | WB2 | WB2 | WB2 | WB2 | WB1 | WB1 | WB1 | 根音长音(结束) |
第 9、10 小节的和弦各只占一小节,必须用 WB1;第 11 小节之后是第 12 小节,二者虽同为 I7,第 12 小节在形式 A 中是全曲的结束,故第 11 小节用 WB1、第 12 小节以根音长音收束。
155.2 命题 155-1:判据 143-A 在 Walking Bass 下的失效#
命题 155-1(判据 143-A 的高估)
设左手为 WB1 或 WB2,和弦每小节一个(h = 1)。按判据 143-A(以低音改变的时刻定格点),每一拍低音都改变,得 h = 4,是实际值的 4 倍。证明:由记号 155-W,WB1 与 WB2 每小节的四个低音两两不同(1、3、5、6 或 \flat7、6、5、3),每拍都有低音改变;判据 143-A 第 2 步取"能使所有改变时刻都落在格点上的最粗等分",即每拍一格,h = 4 \blacksquare
这正是第 5-2 章本章小结接口 ③ 所预告的失效,也是判据 143-A 本身列出的失效情形之一("低音有经过音 ⇒ h 被高估"):Walking Bass 的第 2–4 拍在"定和弦"的意义上都相当于经过音。
155.3 命题 155-2 与判据 155-A:由一小节的低音定根音#
定义(属七加六模板):以 r 为根音的属七加六模板为
T_r \;=\; \{\,r,\ r+4,\ r+7,\ r+9,\ r+10\,\}\pmod{12},
即属七和弦的四个音加上六音。它恰是 BL 型与 WB 型可能用到的全部音(记号 151-L、155-W)。
命题 155-2(一小节的四个低音唯一确定根音)
设某小节的左手为 WB1、WB2 的第一小节或 WB2 的第二小节,其四个低音的音集为 S。则使 S \subseteq T_r 成立的 r 恰有一个,即该小节和弦的根音。证明:以根音为 0。WB1 与 WB2 第一小节的音集为 S_1 = \{0, 4, 7, 9\},WB2 第二小节为 S_2 = \{10, 9, 7, 4\}。S \subseteq T_r 当且仅当 S - r \subseteq T_0 = \{0, 4, 7, 9, 10\}。对 r = 0, 1, \dots, 11 逐一检验:
r S_1 - r \subseteq T_0? S_2 - r \subseteq T_0? 0 \{0, 4, 7, 9\} 是 \{10, 9, 7, 4\} 是 1 \{11, 3, 6, 8\} 否 \{9, 8, 6, 3\} 否 2 \{10, 2, 5, 7\} 否 \{8, 7, 5, 2\} 否 3 \{9, 1, 4, 6\} 否 \{7, 6, 4, 1\} 否 4 \{8, 0, 3, 5\} 否 \{6, 5, 3, 0\} 否 5 \{7, 11, 2, 4\} 否 \{5, 4, 2, 11\} 否 6 \{6, 10, 1, 3\} 否 \{4, 3, 1, 10\} 否 7 \{5, 9, 0, 2\} 否 \{3, 2, 0, 9\} 否 8 \{4, 8, 11, 1\} 否 \{2, 1, 11, 8\} 否 9 \{3, 7, 10, 0\} 否 \{1, 0, 10, 7\} 否 10 \{2, 6, 9, 11\} 否 \{0, 11, 9, 6\} 否 11 \{1, 5, 8, 10\} 否 \{11, 10, 8, 5\} 否 每一行"否"的判定只需指出一个不在 T_0 中的元素(T_0 不含 1、2、3、5、6、8、11)。两列都只有 r = 0 一行为"是" \blacksquare
推论(第 1 拍不必是根音):WB2 的第二小节第 1 拍是 \flat7,不是根音;若按"第 1 拍即根音"判断,
C7的第 8 小节(B\flat A G E)会被误判为Bb和弦。本命题说明:以整小节的四个音与模板比对,即使第 1 拍不是根音,也能唯一求出根音。
判据 155-A(Walking Bass 下的和声节奏与根音)
步 做法 依据 1 识别 Walking Bass:低音每拍一音、一小节内至少 3 个不同的音 记号 155-W 的定义 2 不用判据 143-A 第 1 步(所有低音改变的时刻) 命题 155-1 3 对每一小节,求使该小节四个低音 \subseteq T_r 的 r;恰有一个 ⇒ 该小节 h = 1,根音为 r 命题 155-2 4 若没有任何 r 满足,把该小节分为前两拍与后两拍,各自取其第一拍的低音为根音 ⇒ h = 2 — 5 若有右手的壳(第 152 讲),以壳的改变时刻为准,低音只作核对 壳直接给出三音与七音 第 4 步的地位:两个音的子集在模板中可能不唯一(例如 \{0, 7\} 同时属于 T_0 与 T_3:C–G 既可以是
C7的根音与五音,也可以是Eb7的六音与三音),故第 4 步以"半小节的第一拍即根音"为采用的约定,不是定理。第 5 步优先的理由:壳的两个音是三全音,由命题 130-2 推论,一个三全音只属于两个属七和弦,比四个低音更直接。
本判据是本章义务三的兑现。
155.4 命题 155-3:Walking Bass 下第 152–154 讲结论的变化#
命题 155-3(Walking Bass 下的音区与冲突)
(1)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按本讲的分配演奏 WB1、WB2,左手最高音为F7WB2 第二小节的 E\flat3(51)与G7WB1 的 E3(52),不超过 F3,规则 152-A 第 1 条仍然成立;故命题 152-2 的结论不变:两手之间不触发 M1,伴奏内部不触发 M2。
(2) 命题 154-2 的冲突表中,⑤(V7 上的 \flat3 对左手的 3)由"仅 BL1、BL2 的第 2、4 拍"变为"只要 V7 小节用 WB1"——WB1 的第 4 拍即 6,在G7上为 E。其余七对的结论不变;规则 154-A 的暂停范围不变。
(3) Walking Bass 使左手在 I7 上弹出三音(C 调C7的 E2),故命题 154-2 ①(\flat3 对 3)不再依赖右手是否有壳:即使只有左手与旋律,E\flat 与 E 也同时存在。该冲突在规则 154-A 下本来就暂停,结论不变。证明:(1)逐和弦列出左手音:
C7为 C2、E2、G2、A2、B\flat2;F7为 F2、A2、C3、D3、E\flat3;G7(WB1)为 G2、B2、D3、E3;最高为 E3。(2)WB1 含 6;G7的 6 为 E。(3)WB1、WB2 都含 3 \blacksquare
155.5 命题 155-4:Walking Bass 与右手伴奏型的节奏关系#
命题 155-4(两手击键点的关系)
设左手为 WB 型(每拍第 1 份击键一次),右手为第 152 讲的 BR1 或 BR2:
右手 右手击键点 与左手的关系 每小节不同的击键时刻 BR1 第 2、4 拍的第 1 份 右手 ⊂ 左手(两次与左手同时) 4 BR2 每拍的第 3 份 两手不相交,交替击键 8 证明:WB 型的击键点为每拍第 1 份(四分音符)。BR1 的击键点是其中两个;BR2 的击键点全部在第 3 份,与第 1 份不重合 \blacksquare
推论(练习顺序):BR1 与 WB 的配合和第 152 讲命题 152-3 同类(右手是左手的子集),BR2 与 WB 的配合则是本章第一次两手击键点不相交:左手平直四分、右手 shuffle 后半拍,两手交替出现。故本讲先练 WB + BR1,再练 WB + BR2。
一个节奏上的细节:WB 是平直四分,左手本身不体现 shuffle;BR2 的击键落在三连音第 3 份,全曲的 shuffle 感完全由右手提供。这与第 1-2 章练习 16-C(左手平直、右手摇摆)是同一种配合。
键盘实现
① 三个和弦的 WB 位置与指法(C 调)
| 和弦 | WB2 第一小节 | WB2 第二小节 | WB1 | 指法(上行 / 下行) |
|---|---|---|---|---|
C7 |
C2 E2 G2 A2 | B\flat2 A2 G2 E2 | C2 E2 G2 A2 | 5 3 2 1 / 1 2 3 5 |
F7 |
F2 A2 C3 D3 | E\flat3 D3 C3 A2 | F2 A2 C3 D3 | 5 3 2 1 / 1 2 3 5 |
G7 |
— | — | G2 B2 D3 E3 | 5 3 2 1 |
WB2 两小节只需一个手位:第一小节 5-3-2-1 上行到 6,第二小节拇指从 6 移到 \flat7(上移一个半音)后 1-2-3-5 下行回到 3。第二小节第 1 拍拇指的这一个半音,是 WB2 唯一的移位。
换和弦:WB2 第二小节结束在 3(C7的 E2),下一小节从新和弦的根音开始(F7的 F2)——E2 → F2 只有 1 个半音。第 4 → 5 小节(I7 → IV7)的这一步,是 WB2 设计成下行结束在 3 的原因之一:I7 的 3 恰在 IV7 根音的下方半音。
命题 155-4 的附带核对:I7 的 3 与 IV7 的根音相距 1 个半音——E 在 F 下方半音,方向为"下方",不是规则 128-M 意义上的冲突(二者也不同时发声)。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WB + BR1(形式 A)
ABC 源码
X:109
T:155-1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Walking Bass + BR1(形式 A,原创练习)
M:4/4
L:1/4
Q:1/4=9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F7"z [_EA] z [_EA] | z [_EA] z [_EA] | "C7"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G7"z [FB] z [FB] | "F7"z [_EA] z [_EA] | "C7"z [E_B] z [E_B] | [E_B]4 |]
V:LH
C,, E,, G,, A,, | _B,, A,, G,, E,, | C,, E,, G,, A,, | _B,, A,, G,, E,, |
F,, A,, C, D, | _E, D, C, A,, | C,, E,, G,, A,, | _B,, A,, G,, E,, |
G,, B,, D, E, | F,, A,, C, D, | C,, E,, G,, A,, | C,,4 |]
谱例说明:
小节 和弦 左手(WB) 右手(BR1,第 2、4 拍) 1–2、3–4、7–8 C7WB2:C2 E2 G2 A2 | B\flat2 A2 G2 E2 E4+B\flat4 5–6 F7WB2:F2 A2 C3 D3 | E\flat3 D3 C3 A2 E\flat4+A4 9 G7WB1:G2 B2 D3 E3 F4+B4 10 F7WB1:F2 A2 C3 D3 E\flat4+A4 11 C7WB1:C2 E2 G2 A2 E4+B\flat4 12 C7C2 长音 E4+B\flat4 长音 判据 155-A 的核对:第 2、4、6、8 小节的第 1 拍为 \flat7(B\flat2 或 E\flat3),按命题 155-2 由四个音求得的根音分别为 C、C、F、C ✓;全曲 h = 1,判据 143-A 会给出 h = 4(命题 155-1)。
本例L:1/4:左手每个音为一拍;右手z [壳]为"第 1 拍休止、第 2 拍击壳"。本例左右手都是平直的;第 2 阶段改用 BR2 时,右手按第 152 讲谱例 152-1 的写法((3:2:2z2[壳])。
建议的对照练习:
练习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默写 WB1、WB2 两型及其在 12 小节中的分配;② 写出 F 调、G 调 12 小节布鲁斯全部小节的 WB 音(按本讲的分配);③ 证明命题 155-1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② F 调: F7WB2 为 F A C D | E\flat D C A,Bb7为 B\flat D F G | A\flat G F D,C7WB1 为 C E G A;G 调:G7为 G B D E | F E D B,C7为 C E G A | B\flat A G E,D7WB1 为 D F\sharp A B;③ 每拍低音都改变,h 被高估 4 倍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独立完成命题 155-2 的 12 行检验;② 默写判据 155-A 的五步,并说明第 4 步为什么只是约定;③ 按判据 155-A 判定下列小节(每拍一个音):(a)D F\sharp A B;(b)E\flat D C A;(c)G B D E;(d)C E F A;(e)A\flat G F D 速度 限时 2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③ (a)\{2, 6, 9, 11\} ⊆ T_2 ⇒ 根音 D,h = 1;(b)\{3, 2, 0, 9\} ⊆ T_5 ⇒ 根音 F(WB2 第二小节);(c)根音 G;(d)\{0, 4, 5, 9\} 不被任何 T_r 包含 ⇒ h = 2,前半根音 C、后半根音 F(按第 4 步的约定);(e)\{8, 7, 5, 2\} ⊆ T_{10} ⇒ 根音 B\flat(WB2 第二小节)
练习 155-3 命题 155-3 与 155-4
练习 155-4 双手演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以谱例 155-1(WB + BR1)演奏;② 右手改为 BR2 演奏;③ 在 F 调、G 调各以 WB + BR1 演奏一遍(形式 B × 2 + 形式 A),演奏前按规则 152-A 核对左手音区 速度 ① ♩ = 60起递进至♩ = 100;②♩ = 60起递进至♩ = 90;③♩ = 80数量 ① ② 各 12 小节 × 4 遍 = 1 组,共 3 组;③ 每调 1 组 达标判定 ① ♩ = 100下连续 3 遍无错音,左手四分音符均匀、不带 shuffle;②♩ = 90下连续 3 遍,录音中左手在拍头、右手在三连音第 3 份;③ G 调D7的 WB1 若从 D3 起,E3 以上的 F\sharp3、A3、B3 均超出 F3,须从 D2 起;F 调Bb7的 WB2 若从 B\flat2 起,第一小节的 G3 与第二小节的 A\flat3、G3 超出 F3,须从 B\flat1 起
达标自检
- 我能写出 Walking Bass 的定义,并说出它与 BL 型的区别。
- 我能默写 WB1、WB2,并说出它们在 12 小节中的分配。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5-1,说出判据 143-A 为什么在此失效。
- 我能写出属七加六模板 T_r,并复述命题 155-2 的 12 行检验。
- 我能说出 WB2 第二小节的第 1 拍为什么不是根音,以及命题 155-2 如何处理它。
- 我能默写判据 155-A 的五步,并说出第 4 步的地位与第 5 步优先的理由。
- 我能复述命题 155-3,说出 Walking Bass 下冲突 ⑤ 的条件如何改变。
- 我能复述命题 155-4,说出 BR1、BR2 与 WB 的击键点关系。
- 我已以 WB + BR1 在
♩ = 100下连续 3 遍无错音地演奏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把 WB 的每个低音都当作一个和弦 | 12 小节记成 48 个和弦 | 按判据 143-A 定 h | 判据 155-A:以整小节的四个音求根音 |
把 WB2 第二小节记为 Bb 和弦 |
第 2、4、8 小节被记为 B\flat | 以为第 1 拍必是根音 | 命题 155-2:四个音 B\flat A G E 只属于 T_C |
| 左手 WB 带上 shuffle | 四分音符被弹成附点节奏 | 右手 shuffle 影响左手 | 左手是平直四分(记号 155-W);参照第 16 讲练习 16-C |
| 第 9、10 小节也用 WB2 | 下行半小节落在下一个和弦的时值里 | 未注意这两个和弦各只占一小节 | 只占一小节的和弦用 WB1 |
G 调 D7 的 WB 从 D3 起 |
左手升到 B3,与右手进入同一音区 | 照搬 C 调的相对位置 | 规则 152-A 第 1 条:从 D2 起 |
以为 Walking Bass 下可以在 G7 上用 E\flat |
E\flat 与左手第 4 拍的 E 同名异高 | 忽略命题 155-3(2) | WB1 的第 4 拍即 6;V7 上不用 \flat3 |
第 156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左手 Walking Bass 的变化#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记号 156-W 的三种新型(WB3、WB4、WB5)及 WB3 的构成规定;(2)说出判据 155-A 第 3 步为什么对新型失效,复述判据 156-A 并按其求根音;(3)复述并证明命题 156-1(判据 156-A 对全部 WB 型给出唯一且正确的根音);(4)复述并证明命题 156-2(接近音与伴奏的关系),说出 WB3 为什么只能用在换和弦之前;(5)复述规则 156-A,并说出接近音对旋律新增的两处限制;(6)以谱例 156-1 双手演奏,♩ = 100,连续 3 遍无错音。
理论
156.1 三种新型#
记号 156-W(Walking Bass 的变化型)
承记号 155-W,数字指相对于该小节和弦根音的音程:
型 第 1 拍 第 2 拍 第 3 拍 第 4 拍 特点 WB4(级进型) 1 2 3 5 前三拍级进上行;2 是非和弦音 WB5(下行型) 1 \flat7 6 5 由根音下行;四个音都在属七加六模板中 WB3(半音接近型) 1 同底型 同底型 a 以 WB1 或 WB5 为底型,第 4 拍改为接近音 a 接近音的规定:a 为下一小节第 1 拍低音下方 1 个半音的音,且与之在同一八度内相邻(即 a 与下一小节第 1 拍的实际音高相差恰为 1 个半音)。
本章只用下方半音的接近音;上方半音的接近音不作标准(理由见命题 156-1 与 156-2 的适用范围)。
术语说明|接近音(approach note)
接近音指在目标音之前一拍、与目标音相距半音或全音的非和弦音,英文称 approach note(或 approach tone)。本讲只取"下方半音"一种,即从下方以一个半音进入下一小节的根音。
在 12 小节布鲁斯中,下一小节根音相对于本小节根音的音程只有四种:
连接 出现于(形式 B) 下一根音相对本根音 接近音 a(相对本根音) C 调实例 同一和弦 1→2、2→3、3→4、5→6、7→8、11→12 0 11(大七度) C7 小节中接近 C:B I7 → IV7、V7 → I7 4→5、12→1 5 4(三音) C7 → F7:E;G7 → C7:B IV7 → I7、I7 → V7 6→7、10→11、8→9 7 6(\sharp11) F7 → C7:B;C7 → G7:F\sharp V7 → IV7 9→10 10 9(六音) G7 → F7:E
156.2 判据 156-A:判据 155-A 第 3 步的推广#
判据 155-A 第 3 步要求一小节的四个低音全部在某个模板 T_r 中。 WB4 的第 2 拍(2)不在 T_0 中;WB3 的接近音若为 11 或 6,也不在 T_0 中。对这两种型,第 3 步找不到任何 r,将误入第 4 步(判为 h = 2)。
判据 156-A(Walking Bass 下的根音,推广形式)
对一小节的四个低音(按拍计,重复的音计多次):
步 做法 1 只考虑第 1 拍低音属于 T_r 的 r(这样的 r 恰有 5 个:第 1 拍低音分别作 T_r 的 1、3、5、6、\flat7) 2 对每个这样的 r,数四拍中有几拍的低音属于 T_r,记为 c(r) 3 取 c(r) 最大者;若最大值 \ge 3 且唯一,即为根音 4 若最大值 \ge 3 而不唯一,取 r 等于第 1 拍低音者 5 若最大值 < 3,或第 4 步的取法不存在,按判据 155-A 第 4、5 步处理 判据 155-A 第 3 步是本判据的特例:四个低音全在 T_r 中时 c(r) = 4,必为最大。
156.3 命题 156-1:判据 156-A 的正确性#
命题 156-1(判据 156-A 对全部 WB 型给出唯一且正确的根音)
设左手为 WB1、WB2(任一小节)、WB4、WB5,或以 WB1、WB5 为底型、接近音按 §156.1 的表取值的 WB3。则判据 156-A 给出的 r 恰为该小节和弦的根音;只有 WB5 底型的 WB3 在接近音为 6 或 11 时出现并列,由第 4 步解决。证明:以根音为 0,T_0 = \{0, 4, 7, 9, 10\}。对第 1 拍为 0 的各型,第 1 步的候选为 r \in \{0, 8, 5, 3, 2\},其模板为 T_8 = \{8, 0, 3, 5, 6\}、T_5 = \{5, 9, 0, 2, 3\}、T_3 = \{3, 7, 10, 0, 1\}、T_2 = \{2, 6, 9, 11, 0\}。逐型计数:
型 四拍低音 c(0) c(8) c(5) c(3) c(2) 结论 WB1 0 4 7 9 4 1 2 2 2 唯一 WB4 0 2 4 7 3 1 2 2 2 唯一 WB5 0 10 9 7 4 1 2 3 2 唯一 WB3(WB1 底),a = 11 0 4 7 11 3 1 1 2 2 唯一 同上,a = 4 0 4 7 4 4 1 1 2 1 唯一 同上,a = 6 0 4 7 6 3 2 1 2 2 唯一 同上,a = 9 0 4 7 9 4 1 2 2 2 唯一 WB3(WB5 底),a = 11 0 10 9 11 3 1 2 2 3 并列 ⇒ 第 4 步取 0 同上,a = 4 0 10 9 4 4 1 2 2 2 唯一 同上,a = 6 0 10 9 6 3 2 2 2 3 并列 ⇒ 第 4 步取 0 同上,a = 9 0 10 9 9 4 1 3 2 3 唯一 WB2 第二小节(第 1 拍为 10):候选为 r \in \{0, 10, 6, 3, 1\};四拍 10 9 7 4 的计数为 c(0) = 4,c(10) = 2、c(6) = 2、c(3) = 2、c(1) = 1,唯一。
表中每个 c(r) 由逐拍检验得出(例如 WB3(WB5 底)a = 6 时,T_2 = \{2, 6, 9, 11, 0\} 含 0、9、6,故 c(2) = 3)。并列的两处,第 1 拍低音均为 0,第 4 步取 r = 0 \blacksquare并列的实例(C 调):第 8 小节若为 WB5 底型的 WB3(C B\flat A F\sharp,接近下一小节的 G),
C7与D7(T_2 = D F\sharp A B C)各含其中三个音;第 4 步取第 1 拍的 C 为根音。本命题的适用范围:只对表中列出的型与接近音成立。 若用上方半音的接近音(例如以 D\flat 接近 C,a = 1),WB1 底型的计数为 c(0) = 3、c(3) = 3(T_3 = E\flat G B\flat C D\flat 含 C、G、D\flat),并列时第 1 拍 C 仍可裁决;但本命题未对全部上方接近的情形逐一核对,故本章不把它列为标准。
156.4 命题 156-2 与规则 156-A:接近音与伴奏、旋律的关系#
命题 156-2(接近音与右手壳的关系)
设右手为第 152 讲的壳(本和弦的 3 与 \flat7),左手第 4 拍为接近音 a。按规则 128-M 核对:
(1)同一和弦连接(a = 11,本和弦的大七度):a 与壳中的 \flat7 音名相同而变化记号不同(C 调:左手 B 对右手 B\flat),M2 触发;
(2)换和弦之前的三种连接(a = 4、6、9):a 分别为本和弦的三音、\sharp11、六音,与壳均无同名异高,不触发。证明:(1)大七度与小七度同音名(如 B 与 B\flat),由 M2 定义即得。(2)逐项核对:a = 4 即三音,与壳中的三音相同;a = 6(C 调
C7上的 F\sharp、F7上的 B)与壳(E、B\flat 或 E\flat、A)音名不同;a = 9(G7上的 E)与壳(F、B)音名不同 \blacksquare
规则 156-A(WB3 的使用范围与旋律的附加限制)
WB3 只用在换和弦的前一小节(C 调形式 B:第 4、6、8、9、10、12 小节);同一和弦持续的小节内不用 WB3(命题 156-2(1))。
某小节第 4 拍有接近音时,旋律在该小节内不用与接近音同名异高的音(规则 128-M 的发声音集合 S 以和声单位为范围,整小节都在其内,不只第 4 拍)。C 调中,两种布鲁斯音阶因此新增的限制为:
接近音 所在小节(形式 B) 同名异高的旋律音 该旋律音原本的处理 是否新增限制 E( C7上,接近 F)4 E\flat(两种音阶都有) C7的 \sharp9 对 3:规则 154-A 暂停否 B( F7上,接近 C)6、10 B\flat(小调布鲁斯) F7的 11:仅在紧贴壳中 A4 时禁止(命题 154-2 ④)是:该小节任何音区都不用 B\flat F\sharp( C7上,接近 G)8 F(小调布鲁斯) C7的 11:仅在紧贴壳中 E4 时禁止(命题 154-2 ③)是:该小节任何音区都不用 F E( G7上,接近 F)9 E\flat(两种音阶都有) G7的 \flat13 对 13:已禁止(命题 154-2 ⑤)否 B( G7上,接近 C)12 B\flat(小调布鲁斯) G7的 \sharp9 对 3:规则 154-A 暂停否(B 即 G7的三音)大调布鲁斯音阶不因 WB3 新增限制(它不含 F 与 B\flat)。
理由:第 2 条的两处新增,都是把命题 154-2 中"只依赖音区"的 M1 冲突变成了与音区无关的 M2 冲突——接近音把原本只在右手壳上方半音处才出现的冲突,搬进了左手,而 M2 不看音区。
键盘实现
① 谱例的左手设计(C 调,形式 A)
| 小节 | 和弦 | 型 | 低音 | 与下一小节第 1 拍的衔接 |
|---|---|---|---|---|
| 1 | C7 |
WB2 第一小节 | C2 E2 G2 A2 | A2 → B\flat2(+1) |
| 2 | C7 |
WB2 第二小节 | B\flat2 A2 G2 E2 | E2 → C2(-4) |
| 3 | C7 |
WB4 | C2 D2 E2 G2 | G2 → C2(-7) |
| 4 | C7 |
WB3(WB1 底,a = E) | C2 E2 G2 E2 | E2 → F2(+1) |
| 5 | F7 |
WB1 | F2 A2 C3 D3 | D3 → F2(-9) |
| 6 | F7 |
WB3(WB1 底,a = B) | F2 A2 C3 B2 | B2 → C3(+1) |
| 7 | C7 |
WB5 | C3 B\flat2 A2 G2 | G2 → C3(+5) |
| 8 | C7 |
WB3(WB5 底,a = F\sharp) | C3 B\flat2 A2 F\sharp2 | F\sharp2 → G2(+1) |
| 9 | G7 |
WB1 | G2 B2 D3 E3 | E3 → F3(+1) |
| 10 | F7 |
WB3(WB5 底,a = B) | F3 E\flat3 D3 B2 | B2 → C3(+1) |
| 11 | C7 |
WB5 | C3 B\flat2 A2 G2 | G2 → C2(结束) |
| 12 | C7 |
根音长音 | C2 | — |
第 9 小节 WB1 的第 4 拍 E3 恰在第 10 小节 F3 的下方半音:WB1 的六音在 V7 → IV7 处本身就是接近音(§156.1 表中 a = 9),不需要改型。
音区核对:全曲左手最高为第 10 小节的 F3(53),不超过 F3 ✓(规则 152-A 第 1 条)。
为什么第 7、8、10、11 小节用下行型:WB1 从 C3 上行会越过 F3;WB5 从 C3 下行,使左手留在 F3 以下。WB5 的用途之一,就是在较高的起点上保持音区。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WB 变化型 + BR1(形式 A)
ABC 源码
X:110
T:156-1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Walking Bass 变化型 + BR1(形式 A,原创练习)
M:4/4
L:1/4
Q:1/4=9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F7"z [_EA] z [_EA] | z [_EA] z [_EA] | "C7"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G7"z [FB] z [FB] | "F7"z [_EA] z [_EA] | "C7"z [E_B] z [E_B] | [E_B]4 |]
V:LH
C,, E,, G,, A,, | _B,, A,, G,, E,, | C,, D,, E,, G,, | C,, E,, G,, E,, |
F,, A,, C, D, | F,, A,, C, B,, | C, _B,, A,, G,, | C, _B,, A,, ^F,, |
G,, B,, D, E, | F, _E, D, B,, | C, _B,, A,, G,, | C,,4 |]
谱例说明:
小节 左手 判据 156-A 的结果 命题 156-2 的核对 3 C D E G(WB4) c(0) = 3,唯一 ⇒ C 无接近音 4 C E G E c(0) = 4 ⇒ C E 为 C7的三音 ✓6 F A C B c(\mathrm{F}) = 3,唯一 ⇒ F B 为 F7的 \sharp11,与壳 E\flat、A 无同名异高 ✓8 C B\flat A F\sharp c(\mathrm{C}) = c(\mathrm{D}) = 3,并列 ⇒ 第 4 步取 C F\sharp 为 C7的 \sharp11 ✓10 F E\flat D B c(\mathrm{F}) = c(\mathrm{G}) = 3,并列 ⇒ 第 4 步取 F B 为 F7的 \sharp11 ✓第 10 小节的并列:T_{\mathrm{G}} = G B D E F 含 F、D、B 三个音,与
F7并列;第 1 拍为 F,故取 F。这与第 8 小节是同一种情形(WB5 底型、a = 6)。
右手与谱例 155-1 完全相同(BR1)。
建议的对照练习:
- 只弹左手,12 小节 × 4 遍,
♩ = 72;在第 4、6、8、10 小节第 4 拍说出"接近"。- 命题 156-2(1)的反例:把第 3 小节的左手改为 C2 E2 G2 B1(以 B1 接近第 4 小节的 C2,属同一和弦连接),与右手壳 E4–B\flat4 同弹,说出 B1 与 B\flat4 的关系(答案:音名相同而变化记号不同,M2 触发)。
- 判据 156-A 的演练:请同伴随机弹一小节本讲的任一型,你只听四个低音,按判据 156-A 说出根音;特别练习第 8、10 小节的并列情形。
- 旋律限制的听辨:左手弹第 8 小节(C3 B\flat2 A2 F\sharp2),右手在第 4 拍分别加 F4 与 G4,说出哪一个与左手同名异高。
练习
练习 156-2 命题 156-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独立计算命题 156-1 表中全部 11 行的 c(r);② 写出 WB2 第二小节的候选与计数;③ 说出两处并列各发生在哪种型与接近音上;④ 说明本命题为什么不包括上方接近音 速度 限时 4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允许一次重做 达标判定 ① 与命题表一致;③ WB5 底型,a = 11 与 a = 6;④ 未逐一核对全部情形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6-2;② 默写规则 156-A 的三条;③ 写出 F 调形式 B 中全部 WB3 接近音及其新增的旋律限制(小调布鲁斯音阶) 速度 限时 2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③ F 调:第 4 小节 F7→Bb7,a = A(三音),旋律 A\flat 为 \sharp9 对 3,暂停,无新增;第 6、10 小节Bb7→F7,a = E(\sharp11),旋律不用 E\flat(该小节);第 8 小节F7→C7,a = B(\sharp11),旋律不用 B\flat(该小节);第 9 小节C7→Bb7,a = A(六音),旋律 A\flat 本已禁止(\flat13 对 13),无新增;第 12 小节C7→F7,a = E(C7的三音),旋律 E\flat 为 \sharp9 对 3,暂停,无新增
练习 156-4 双手演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演奏谱例 156-1;② 右手改为 BR2 演奏;③ 左手自行设计一种 12 小节的 WB 组合(至少含 WB3、WB4、WB5 各两次,遵守规则 152-A 与规则 156-A),写出后演奏,并对每小节执行判据 156-A 速度 ① ♩ = 60起递进至♩ = 100;②♩ = 80;③♩ = 80数量 ① ② 各 12 小节 × 4 遍 = 1 组,共 3 组;③ 1 组 达标判定 ① ♩ = 100下连续 3 遍无错音,接近音与下一小节第 1 拍连贯;③ 设计中没有 WB3 出现在同一和弦持续的小节,全部小节按判据 156-A 得出正确根音,左手不超过 F3
达标自检
- 我能默写 WB3、WB4、WB5,并说出 WB3 的底型与接近音的规定。
- 我能写出 12 小节布鲁斯中四种连接的接近音(11、4、6、9)。
- 我能说出判据 155-A 第 3 步为什么对新型失效,并默写判据 156-A。
- 我能复述命题 156-1,说出两处并列出现在哪里、如何裁决。
- 我能说出本章为什么不把上方接近音列为标准。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6-2,说出 WB3 为什么只能用在换和弦之前。
- 我能默写规则 156-A,并说出接近音给小调布鲁斯音阶新增的两处限制。
- 我能说出 WB5 在保持音区上的用途。
- 我已以谱例 156-1 在
♩ = 100下连续 3 遍无错音。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在同一和弦持续的小节里用接近音 | 左手 B 与右手 B\flat 同时出现 | 忽略命题 156-2(1) | 规则 156-A 第 1 条:WB3 只用在换和弦之前 |
| 接近音与下一小节第 1 拍不在同一八度 | 接近音之后跳过一个八度才到根音 | 只看音名,未看实际音高 | 接近音须与下一小节第 1 拍的实际音高相差恰为 1 个半音 |
| 按判据 155-A 判定 WB4 小节 | WB4 小节被判为 h = 2 | 2 不在模板中 | 用判据 156-A:数属于模板的拍数 |
第 8、10 小节被判为 D7、G7 |
并列时任选其一 | 未执行判据 156-A 第 4 步 | 并列时取第 1 拍低音为根音 |
| 在第 8 小节的旋律中用 F | 与左手第 4 拍的 F\sharp 同名异高 | 以为 F 只在紧贴壳时才禁止,或以为只有第 4 拍受限 | 规则 156-A 第 2 条:接近音使该小节的 F 在任何音区都禁止 |
| WB1 从 C3 起上行 | 左手越过 F3 | 未选择下行型 | 起点较高时用 WB5 |
第 157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Riff 拓展(一)#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 Riff 的定义,分清固定 Riff 与移调 Riff;(2)复述并证明命题 157-1(小调布鲁斯音阶各音作固定 Riff 时在三个和弦上的可用性);(3)复述并证明命题 157-2,说出判据 104-B 为什么不适用于 Riff;(4)复述判据 157-A(固定 Riff 的核对)与规则 157-A(布鲁斯区段内扒谱时不以 Riff 定和弦);(5)独立写出两条 2 小节的固定 Riff,按判据 157-A 核对后,在 12 小节布鲁斯中演奏,♩ = 90,连续 3 遍无错音。
理论
157.1 定义#
术语说明|Riff
Riff 是英文术语(中文有时译作"重复乐句"),本教程沿用英文原名。
本教程采用的定义:一个长 1 或 2 小节、音高与节奏都固定的旋律型,在 12 小节布鲁斯中反复出现。
按它遇到换和弦时的处理分为两种:
种类 换和弦时 本章何处处理 固定 Riff 音高不变,原样出现在 I7、IV7、V7 上 本讲 移调 Riff 随和弦根音移调,与和弦保持相同的相对关系 第 158 讲 本章的 Riff 一律为 2 小节长(附录 D 第 49 项的要求),12 小节布鲁斯恰含 6 次 Riff。
固定 Riff 提出的问题
同一组音,要依次出现在三个不同的属七和弦上。 第 4-1 章判据 104-B 要求"第 1 拍与第 3 拍的旋律音必须是该和弦的和弦音";一条固定 Riff 不可能在三个根音不同的和弦上都满足这一条。这正是第 5-2 章接口 ⑤ 所说的问题(本章义务五)。
157.2 命题 157-1:各音在三个和弦上的可用性#
核对条件:右手只弹 Riff,不弹壳(Riff 与壳都由右手承担,不能同时弹出);左手为 BL1;音区符合规则 152-A;核对依据为规则 128-M 与规则 154-A。
命题 157-1(小调布鲁斯音阶各音作固定 Riff 时的可用性)
在上述条件下,C 小调布鲁斯音阶的六个音在 C 调三个和弦上的可用性为:
音 在 C7上在 F7上在 G7上三个和弦上都可用? C 根音 ✓ 五音 ✓ 11 ✓(左手 BL1 不含三音 B,无冲突) 是 E\flat \sharp9 ✓ 七音 ✓ \flat13 ✗(左手第 2、4 拍的 E 同名异高) 否(仅 G7不可用)F 11 ✓(左手不含三音 E,无冲突) 根音 ✓ 七音 ✓ 是 G\flat \sharp11 ✓(对左手 G,规则 154-A 暂停) \flat9 ✓(左手 F、C、D 中无 G) 大七度 ✗(对左手根音 G 同名异高) 否(仅 G7不可用)G 五音 ✓ 九音 ✓ 根音 ✓ 是 B\flat 七音 ✓ 11 ✓(左手不含三音 A,无冲突) \sharp9 ✓(左手不含 B) 是 证明:左手 BL1 各小节的音为:
C7为 C、G、A;F7为 F、C、D;G7为 G、D、E(记号 151-L)。右手无壳,故 M1 只可能在旋律与左手之间触发,而二者相距至少 7 个半音(命题 152-2 的论证),M1 不触发。M2 逐音核对:C、F、G 在三个小节的左手中都没有同名异高的音;E\flat 仅在G7小节遇到 E(BL1 的六音),属 \flat13 对 13,规则 154-A 不暂停;G\flat 在C7小节遇到 G(\sharp11 对五音,暂停),在G7小节遇到根音 G(大七度,不暂停);B\flat 在三个小节中都遇不到 B \blacksquare推论 1(最简单的可用集合):若
G7小节的左手只弹 1+5(G2+D3,不弹六音 E),则除 G\flat 外的五个音在三个和弦上都可用。 故以 C、E\flat、F、G、B\flat(即小调五声音阶)写成的固定 Riff,配 BL1(G7小节改为 1+5)时无须逐小节再核对。
推论 2(BL 型不含三音的作用):表中 C 在G7上、F 在C7上、B\flat 在F7上都是该和弦的 11(命题 119-1 的回避音),它们之所以不冲突,是因为左手 BL 型根本不弹三音(命题 151-4 推论 1)。一旦伴奏中出现该和弦的三音(例如 Walking Bass 或右手壳),须按命题 154-2 ③④⑧ 重新核对音区。
左手改为 Walking Bass 时的变化(按命题 155-3、156-2 与规则 156-A):
C7、G7小节的左手出现三音(E、B),E\flat 在C7上成为"\sharp9 对 3"(暂停,仍可用),B\flat 在G7上成为"\sharp9 对 3"(暂停,仍可用);有 WB3 接近音的小节另受规则 156-A 第 2 条限制。其余结论不变。
157.3 命题 157-2 与判据 157-A:判据 104-B 不适用于 Riff#
谱例 157-1 的 Riff(下称 Riff A,2 小节,C 小调五声音阶):
第 1 拍 第 2 拍 第 3 拍 第 4 拍 第一小节(a) C5 B\flat4 G4(shuffle) E\flat4 F4(shuffle) G4 第二小节(b) G4(两拍) — 休止 后半拍 B\flat4 12 小节中 Riff A 依次出现在第 1–2、3–4、5–6、7–8、9–10、11–12 小节;形式 A 的第 12 小节以 C5 长音代替 b 小节,作为结束。
命题 157-2(Riff A 与判据 104-B)
(1)按判据 104-B(第 1、3 拍须为和弦音),Riff A 在 12 小节中有 7 个小节不满足;
(2)按规则 128-M 与规则 154-A(G7小节左手为 1+5),Riff A 在 12 个小节中全部可用。证明:(1)a 小节的第 1、3 拍为 C、E\flat,b 小节的第 1 拍为 G(第 3 拍休止)。三个和弦的和弦音为
C7= \{C, E, G, B\flat\}、F7= \{F, A, C, E\flat\}、G7= \{G, B, D, F\}:
小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和弦 C7C7C7C7F7F7C7C7G7F7C7C7Riff a b a b a b a b a b a 结束 强拍音 C、E\flat G C、E\flat G C、E\flat G C、E\flat G C、E\flat G C、E\flat C 判据 104-B ✗ ✓ ✗ ✓ ✓ ✗ ✗ ✓ ✗ ✗ ✗ ✓ 不满足的为第 1、3、6、7、9、10、11 小节,共 7 个。(2)Riff A 只用 C、B\flat、G、E\flat、F,由命题 157-1 推论 1 即得 \blacksquare
结论:判据 104-B 与规则 128-M 在 Riff 上给出相反的判断——前者判 7 个小节"错",后者判 12 个小节都可用。
为什么判据 104-B 在此不适用
判据 104-B 是第 4-1 章"为旋律选和弦"的工具:第 104 讲 §104.3 说明,它原是写旋律时的约定,被反过来用作选和弦的判据——旋律已知、和弦待定时,用它缩小和弦的候选。
在布鲁斯区段内,和弦由形式给定(记号 151-N、规则 151-A),不需要从旋律中选出;要回答的只是"这个旋律音与已给定的和弦是否相容",而这正是规则 128-M(及规则 154-A)回答的问题。判据 104-B 在此没有可以承担的任务。
判据 157-A(固定 Riff 的核对)
设 Riff 用于布鲁斯区段(规则 151-A)。则:
- 不按判据 104-B 核对;
- 对 Riff 的每一个音(不论强弱拍),在它所在的每一个小节上,以该小节伴奏实际发声的全部音为 S,按规则 128-M 核对,并按规则 154-A 暂停相应的冲突;
- 全部通过,该 Riff 在此伴奏下可用;有不通过的,改 Riff 的音,或改该小节的伴奏型(例如
G7小节左手改为 1+5)。第 3 条的两种改法地位相同:Riff 是作品的主题,伴奏是服务它的;但若 Riff 的某个音在某和弦上本来就被禁止(如 G\flat 在
G7上对根音 G),改伴奏无济于事,只能改 Riff。
157.4 规则 157-A:布鲁斯区段内扒谱时不以 Riff 定和弦#
第 5-2 章的判据 148-A 以"低音与强拍旋律音的候选交集"定和弦。 对 Riff A,第 1 小节的强拍旋律音 C、E\flat 的候选交集(按命题 104-1 的正三和弦范围)为空,判据 148-A 会误判该小节的和声节奏或和弦。
规则 157-A(布鲁斯区段内扒谱时和弦的来源)
- 识别出布鲁斯区段后(规则 151-A),和弦由形式(记号 151-N)与低音(判据 156-A)确定,不由旋律确定。
- 判据 148-A 在布鲁斯区段内不使用;旋律(包括 Riff)只按判据 157-A 核对其与已确定的和弦是否相容。
- 若由形式与低音确定的和弦与记号 151-N 不符(例如第 2 小节为 IV7),按规则 151-B 第 2 条记为变体,不因旋律而改动。
本规则与判据 157-A 合起来兑现本章义务五:Riff 与判据 104-B 的关系是"不适用";写作时由判据 157-A 核对,扒谱时由规则 157-A 规定和弦的来源。
键盘实现
① Riff A 的右手指法
| 小节 | 音 | 指法 |
|---|---|---|
| a | C5 B\flat4 G4 E\flat4 F4 G4 | 5 4 2 1 2 3 |
| b | G4 ……B\flat4 | 3 …… 5(或 4) |
a 小节由 C5 下行到 E\flat4 再回到 G4:5-4-2 下行三个音后,1 指落在 E\flat4(黑键),2-3 指回到 F4、G4。1 指落黑键时手掌前移,使 2、3 指仍落在白键中部。
b 小节第 4 拍后半拍的 B\flat4 是下一次 a 小节 C5 的准备:B\flat4 → C5 为上行大二度,用 4 指弹 B\flat4、5 指接 C5。
② 两手的配合
左手 BL1、右手 Riff A 都是 shuffle(右手的 B\flat4 G4、E\flat4 F4 为
{X-X}),两手的击键点关系为:右手的每一次击键,都落在左手每拍的第 1 或第 3 份上(左手 BL1 每拍击键两次,恰在这两份上)。这与命题 152-3 同类:右手不在左手静止的时刻击键。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固定 Riff A + 左手 BL1(形式 A)
ABC 源码
X:111
T:157-1 固定 Riff A(C 调,形式 A,原创)
M:4/4
L:1/8
Q:1/4=9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c2 (3:2:2_B2G (3:2:2_E2F G2 | G4 z2 (3:2:2z2_B | c2 (3:2:2_B2G (3:2:2_E2F G2 | G4 z2 (3:2:2z2_B |
"F7"c2 (3:2:2_B2G (3:2:2_E2F G2 | G4 z2 (3:2:2z2_B | "C7"c2 (3:2:2_B2G (3:2:2_E2F G2 | G4 z2 (3:2:2z2_B |
"G7"c2 (3:2:2_B2G (3:2:2_E2F G2 | "F7"G4 z2 (3:2:2z2_B | "C7"c2 (3:2:2_B2G (3:2:2_E2F G2 | c6 z2 |]
V:LH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G,,D,]2[G,,D,] (3:2:2[G,,D,]2[G,,D,] (3:2:2[G,,D,]2[G,,D,] (3:2:2[G,,D,]2[G,,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C,,G,,]4 |]
谱例说明:
建议的对照练习:
练习
练习 157-1 定义与命题 157-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写出 Riff、固定 Riff、移调 Riff 的定义;② 证明命题 157-1;③ 写出 F 调中小调布鲁斯音阶六个音在 F7、Bb7、C7上的可用性(左手 BL1,右手无壳);④ 说明推论 2 中"11 不冲突"的原因速度 限时 2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③ F、B\flat、C、E\flat 三和弦皆可用;A\flat 在 C7上不可用(对左手 1+6 的 A,\flat13 对 13);C\flat 在C7上不可用(对根音 C,大七度);④ BL 型不弹三音,11 上方半音关系无从发生
练习 157-3 自建两条固定 Riff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各写一条 2 小节的固定 Riff(Riff B、Riff C),只用 C 小调布鲁斯音阶,其中至少一条含 G\flat;② 对每条执行判据 157-A,写出核对表;③ 对含 G\flat 的一条,说出它在哪些小节不可用,并改写 Riff使其在全曲可用;④ 两条各在 12 小节布鲁斯(形式 B × 2 + 形式 A)中演奏 速度 ④ ♩ = 70起,递进至♩ = 90数量 ④ 每条 1 组 达标判定 ② 核对表覆盖 12 个小节;③ G\flat 在 G7小节(第 9 小节,形式 B 另有第 12 小节)不可用,改写后全曲通过;④♩ = 90下每条连续 3 遍无错音
练习 157-4 扒谱:不以 Riff 定和弦
达标自检
- 我能写出 Riff 的定义,并分清固定 Riff 与移调 Riff。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7-1,说出小调布鲁斯音阶中哪两个音在
G7上有条件或无条件不可用。 - 我能说出 BL 型不含三音为什么使 11 不冲突。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7-2,说出判据 104-B 与规则 128-M 在 Riff A 上的相反判断。
- 我能说出判据 104-B 为什么在布鲁斯区段内没有可承担的任务。
- 我能默写判据 157-A 与规则 157-A。
- 我已写出两条固定 Riff,按判据 157-A 核对,并在
♩ = 90下各连续 3 遍无错音地演奏。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按判据 104-B 修改 Riff | 为了"强拍是和弦音"而在每个和弦上改音,Riff 不再固定 | 把选和弦的工具用于核对 | 判据 157-A:按规则 128-M 与规则 154-A 核对 |
在 G7 小节保留 BL1 的六音而 Riff 含 E\flat |
E\flat 与左手 E 同名异高 | 忽略命题 157-1 | G7 小节左手改为 1+5,或 Riff 不用 E\flat |
| 固定 Riff 中用 G\flat 而只改伴奏 | G7 小节仍然冲突 |
G\flat 对根音 G 的冲突改伴奏无法消除 | 只能改 Riff(判据 157-A 第 3 条) |
| 扒谱时按 Riff 的强拍音定和弦 | 把 C7 小节判为 Cm 或把和声节奏判为 2 |
在布鲁斯区段内使用判据 148-A | 规则 157-A:和弦由形式与低音确定 |
| 改用 Walking Bass 后不重新核对 | 有接近音的小节出现同名异高 | 以为命题 157-1 对任何伴奏都成立 | 命题 157-1 以 BL1 为前提;换伴奏须按判据 157-A 重新核对 |
第 158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Riff 拓展(二)#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移调 Riff 的定义与记号 158-N(相对音程写法);(2)复述并证明命题 158-1(移调 Riff 的冲突状况在三个和弦上相同),说出移调 Riff 只需在 I7 上核对的理由及其例外;(3)复述规则 158-A(移调的方向);(4)复述命题 158-2,说出固定 Riff 与移调 Riff 在五个方面的差别;(5)按方案 158-P 以四条 Riff 与两种左手型交替演奏 12 小节布鲁斯四遍,♩ = 90,连续两轮不丢拍。
理论
158.1 移调 Riff 与相对音程写法#
记号 158-N(Riff 的相对音程写法)
移调 Riff 以相对于和弦根音的音程书写(与记号 151-L、155-W 相同),并规定拼写随和弦根音而定:例如相对音程 \flat3 在C7上拼作 E\flat、在F7上拼作 A\flat、在G7上拼作 B\flat。
本讲的谱例 Riff(下称 Riff T1):
第 1 拍 第 2 拍 第 3 拍 第 4 拍 a 小节 \flat3 → 3(shuffle) 5 6 5 b 小节 \flat7 6 5(两拍) — 在三个和弦上的实际音:
和弦 a 小节 b 小节 C7E\flat4 E4 | G4 | A4 | G4 B\flat4 | A4 | G4 F7A\flat4 A4 | C5 | D5 | C5 E\flat5 | D5 | C5 G7B\flat4 B4 | D5 | E5 | D5 F5 | E5 | D5
158.2 命题 158-1:只需在 I7 上核对#
命题 158-1(移调 Riff 的冲突状况在三个和弦上相同)
设:(i)右手只弹 Riff,不弹壳;(ii)左手为 BL0–BL2 或 WB1、WB2、WB4、WB5(不含接近音);(iii)音区符合规则 152-A;(iv)Riff 按记号 158-N 移调并拼写。则 Riff 的每一个音在 I7、IV7、V7 上按规则 128-M 与规则 154-A 核对的结果完全相同。证明:M1:由(i)(iii),旋律与左手相距至少 7 个半音,M1 不触发(命题 152-2 的论证),在三个和弦上同样不触发。M2:M2 只取决于"两音的音名是否相同而变化记号不同"。由(ii),左手各型都以相对于和弦根音的音程定义;由(iv),Riff 也以相对音程定义并按同一根音拼写。两个相对音程的音名关系(例如 \flat3 与 3 同名异高)在任何根音上都相同,故 M2 的结果与根音无关。规则 154-A 的暂停条件("\sharp9 对三音""\sharp11 对五音")也只用相对音程表述,结果同样与根音无关 \blacksquare
推论 1(核对的简化):移调 Riff 只需在 I7 上按判据 157-A 核对一次;通过,则在 IV7、V7 上也通过。对照第 157 讲:固定 Riff 须在三个和弦上分别核对(命题 157-1 的三列)。
推论 2(例外):WB3 的接近音不以本小节和弦的根音为唯一依据,而取决于下一小节的根音(§156.1 的表:接近音在同一连接下相对本根音为 4、6、9 或 11,因连接而异)。故有接近音的小节须单独核对(规则 156-A 第 2 条)。
推论 3(Riff T1 的核对):Riff T1 的相对音程为 \flat3、3、5、6、\flat7。在 I7 上配 BL1(左手 1、5、6):没有同名异高(左手不含 3,\flat3 无对象);配 WB(左手含 3):\flat3 对 3 为"\sharp9 对三音",规则 154-A 暂停。故 Riff T1 在三个和弦上配 BL1 或 WB(无接近音)都可用;G7小节不需要像第 157 讲那样改为 1+5。
与第 157 讲的对照:同一个 E\flat 的两种身份
固定 Riff A 的 E\flat 在G7上是 \flat13(对左手 E 冲突);移调 Riff T1 在G7上的对应音是 B\flat(相对音程 \flat3),是G7的 \sharp9,不冲突。移调使每个音在每个和弦上都保持同一个相对身份——这是命题 158-1 的实质。
158.3 规则 158-A:移调的方向#
从 I7 移到 IV7 可以上移 5 个半音或下移 7 个半音;移到 V7 可以上移 7 个半音或下移 5 个半音。
规则 158-A(移调方向的选择)
- 取移动量较小的一个方向:IV7 上移 5 个半音,V7 下移 5 个半音。
- 若由此使 Riff 的最低音低于 C4,改取另一方向(规则 152-A 以右手不低于 C4 为前提,命题 158-1 依赖它)。
Riff T1 的实例(以
C7上的音为准,最低音 E\flat4):
和弦 按第 1 条 最低音 是否不低于 C4 实际采用 F7上移 5 A\flat4 是 上移 5 G7下移 5 B\flat3 否 改为上移 7:最低音 B\flat4 规则 158-A 第 2 条的代价:
G7上的 Riff 比C7上高出 7 个半音,第 9 小节因此成为全曲右手的最高点(F5)。这与第 151 讲 §151.1 所说第三句"最远的一步(V7)"在听感上是一致的,但这一一致是规则的副产物,不是规则的目的。
158.4 命题 158-2:固定 Riff 与移调 Riff 的比较#
命题 158-2(两种 Riff 的五项差别)
固定 Riff(第 157 讲) 移调 Riff(本讲) 依据 音高 三个和弦上相同 随根音移动 定义 每个音的相对身份 随和弦改变(如 E\flat: C7上 \sharp9、F7上 \flat7、G7上 \flat13)保持不变 定义 规则 128-M 的核对 三个和弦分别核对 只在 I7 上核对(接近音小节除外) 命题 157-1;命题 158-1 判据 104-B 的满足情况 随和弦改变(Riff A:12 小节中 7 个不满足) 三个和弦上相同 命题 157-2;本命题 右手音区 不变 随规则 158-A 上下移动 规则 158-A 证明:前两行由定义;第三行由命题 157-1 与 158-1;第四行:判据 104-B 只问强拍音是否为和弦音,"是否为和弦音"是相对音程的性质(属七和弦的和弦音恒为 1、3、5、\flat7),移调 Riff 的相对音程不变,故结果在三个和弦上相同;第五行由规则 158-A \blacksquare
推论(两种 Riff 的听感来源):固定 Riff 的色彩变化来自"同一个音在不同和弦上身份的改变";移调 Riff 的色彩统一,变化来自音高的平移。二者不是优劣之分:本章的四条 Riff 练习(方案 158-P)要求两种各两条。
158.5 方案 158-P:四条 Riff 与两种左手型的交替#
本方案兑现附录 D 第 49 项:"自建 4 条 Riff(各 2 小节)并在 12 小节布鲁斯全程套用;Riff 与 Walking Bass 交替演奏不丢拍",以及附录 D 结业清单第 13 项:"自建 ≥ 4 条 Riff,在 12 小节布鲁斯中依次套用,每条至少出现 2 次"。
方案 158-P(四遍 12 小节的编排)
遍 右手 Riff 左手 形式 核对依据 1 固定 Riff(第 157 讲所写的一条) BL1( G7小节按需改 1+5)B 判据 157-A 2 移调 Riff(本讲所写的一条) WB(WB1、WB2、WB4、WB5,可含 WB3) B 命题 158-1 + 规则 156-A 3 另一条固定 Riff BL1 B 判据 157-A 4 另一条移调 Riff WB A(结束) 命题 158-1 + 规则 156-A 每条 Riff 在一遍 12 小节中出现 6 次,满足"每条至少出现 2 次"。
左手在第 1→2、2→3、3→4 遍之间切换 BL1 与 WB:BL1 为 shuffle 双音(每拍两次),WB 为平直四分(每拍一次);两者都在每拍的第 1 份击键,故切换时拍头不中断,只需把第二次击键(第 3 份)去掉或加上。"不丢拍"的检验即在这三个切换点上。
键盘实现
① Riff T1 的指法
| 和弦 | a 小节 | 指法 | b 小节 | 指法 |
|---|---|---|---|---|
C7 |
E\flat4 E4 G4 A4 G4 | 2 3 4 5 4 | B\flat4 A4 G4 | 5 4 3 |
F7 |
A\flat4 A4 C5 D5 C5 | 2 3 4 5 4 | E\flat5 D5 C5 | 5 4 3 |
G7 |
B\flat4 B4 D5 E5 D5 | 2 3 4 5 4 | F5 E5 D5 | 5 4 3 |
三个和弦的指法完全相同:移调 Riff 的相对音程不变,手型在键盘上平移。\flat3 → 3 用 2、3 指:2 指落在降号音上(C 调 E\flat、F 调 A\flat、G 调 B\flat,都是黑键),3 指滑到其右侧的白键。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移调 Riff T1 + 左手 BL1(形式 A)
ABC 源码
X:112
T:158-1 移调 Riff T1(C 调,形式 A,原创)
M:4/4
L:1/8
Q:1/4=9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3:2:2_E2=E G2 A2 G2 | _B2 A2 G4 | (3:2:2_E2=E G2 A2 G2 | _B2 A2 G4 |
"F7"(3:2:2_A2=A c2 d2 c2 | _e2 d2 c4 | "C7"(3:2:2_E2=E G2 A2 G2 | _B2 A2 G4 |
"G7"(3:2:2_B2=B d2 e2 d2 | "F7"_e2 d2 c4 | "C7"(3:2:2_E2=E G2 A2 G2 | c6 z2 |]
V:LH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G,,D,]2[G,,D,] (3:2:2[G,,E,]2[G,,E,] (3:2:2[G,,D,]2[G,,D,] (3:2:2[G,,E,]2[G,,E,]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C,,G,,]4 |]
谱例说明:
小节 和弦 Riff 移调 右手音 1–4、7–8 C7a | b — E\flat4 E4 G4 A4 G4 | B\flat4 A4 G4 5–6 F7a | b 上移 5 A\flat4 A4 C5 D5 C5 | E\flat5 D5 C5 9 G7a 上移 7(规则 158-A 第 2 条) B\flat4 B4 D5 E5 D5 10 F7b 上移 5 E\flat5 D5 C5 11 C7a — E\flat4 E4 G4 A4 G4 12 C7结束 — C5 左手为 BL1 全曲不变,第 9 小节不需要改为 1+5(命题 158-1 推论 3):
G7小节左手的 E3 与右手的 E5 为同一音名同一变化记号,不冲突;右手的 B\flat4 是G7的 \sharp9,左手 BL1 不含 B。
第 9 → 10 小节:a 小节(G7版)直接接 b 小节(F7版),这是全曲唯一一处 a、b 两小节不在同一和弦上;二者按各自的和弦移调。
建议的对照练习:
- 只弹右手,依次在
C7、F7、G7上弹 Riff T1 的 a 小节各 8 遍,感受手型平移。- 命题 158-1 的核对:左手换为 WB(谱例 155-1 的左手),右手不变,逐小节确认无同名异高;有接近音的第 4、6、8、10 小节单独核对。
- 规则 158-A 的反例:把第 9 小节的 Riff 改为下移 5(B\flat3 B3 D4 E4 D4),说出它违反了规则 158-A 的哪一条,并逐对计算它与左手 G2、D3、E3 的半音距离。(答案:违反第 2 条,最低音 B\flat3 低于 C4。逐对计算的距离为 B\flat3:15、8、6;B3:16、9、7;D4:19、12、10;E4:21、14、12——本例中恰好没有相距 1 个半音的一对,M1 实际上不触发;但命题 152-2 的前提已不成立,故不能再直接引用命题 158-1,必须如此逐对核对。)
- 固定与移调的对照:交替演奏谱例 157-1 与谱例 158-1 各一遍,说出两者在第 9 小节的差别。
练习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按记号 158-N 写出 Riff T1 在 F 调三个和弦上的实际音;② 证明命题 158-1 及其三条推论;③ 说明 WB3 的接近音为什么是例外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F 调: F7上 a 为 A\flat4 A4 C5 D5 C5、b 为 E\flat5 D5 C5;Bb7上(上移 5)a 为 D\flat5 D5 F5 G5 F5、b 为 A\flat5 G5 F5;C7上(下移 5 使最低音为 E\flat4 ≥ C4,按第 1 条采用下移 5)a 为 E\flat4 E4 G4 A4 G4、b 为 B\flat4 A4 G4;③ 接近音取决于下一小节的根音,不只取决于本小节和弦
练习 158-3 自建两条移调 Riff
练习 158-4 方案 158-P
达标自检
- 我能写出移调 Riff 的定义与记号 158-N 的相对音程写法。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8-1,说出移调 Riff 只需在 I7 上核对的理由。
- 我能说出命题 158-1 的例外(接近音)及其原因。
- 我能说出同一个 E\flat 在固定 Riff 与移调 Riff 中的不同处境。
- 我能默写规则 158-A,并说出 Riff T1 在
G7上为什么上移 7。 - 我能默写命题 158-2 的五项差别。
- 我能说出方案 158-P 中 BL1 与 WB 切换时拍头为什么不中断。
- 我已按方案 158-P 在
♩ = 90下连续两轮演奏,左手切换不丢拍。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移调 Riff 在三个和弦上分别核对 | 花费三倍时间 | 未利用命题 158-1 | 只在 I7 上核对(接近音小节除外) |
| 有接近音的小节也不核对 | 第 6、10 小节出现同名异高 | 把命题 158-1 用于例外情形 | 推论 2:接近音小节单独按规则 156-A 核对 |
| V7 上机械地下移 5 | Riff 落到 C4 以下,与左手进入同一音区 | 只执行规则 158-A 第 1 条 | 第 2 条:低于 C4 时改取另一方向 |
| 移调时拼写错误 | F7 上的 \flat3 写作 G\sharp |
未按记号 158-N 随根音拼写 | \flat3 在 F7 上拼作 A\flat |
| 切换左手型时丢拍 | 第 2、3、4 遍的第 1 拍晚到 | BL1 与 WB 的击键次数不同,手在切换时犹豫 | 两型都在每拍第 1 份击键;只增减第 3 份(方案 158-P) |
| 以为移调 Riff 一定优于固定 Riff | 只写移调 Riff | 误读命题 158-2 | 二者听感来源不同,方案 158-P 要求各两条 |
第 159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Albert Ammons 风格的左手伴奏#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说出本讲所说"Albert Ammons 风格左手"的操作性定义与本讲的取材限度;(2)写出记号 159-G 的两种左手型(BG1、BG2);(3)复述并证明命题 159-1(BG1 与 WB2 的关系、根音的唯一性、判据 143-A 的高估倍数);(4)复述并证明命题 159-2(BG 伴奏下旋律冲突的变化),说出 Riff A 为什么不能配 BG1;(5)复述命题 159-3(八度重复不改变判定结果)与 BG2 的音区;(6)以 BG1 + BR1 演奏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 = 120,连续 3 遍无错音。
理论
159.1 对象与取材限度#
术语说明|boogie-woogie 与 Albert Ammons
boogie-woogie(中文常译"布吉伍吉")是 20 世纪上半叶美国的一种钢琴布鲁斯风格,其最可核对的特征是左手连续的八分音符低音型。
Albert Ammons(1907–1949)是这一风格的代表性钢琴家之一。
本讲的取材限度:
内容 本讲给出的 该风格中可在谱面上核对的一类左手型:以 shuffle 八分音符演奏的属七琶音低音线,及其八度重复形式 本讲不给出的 对 Ammons 某一录音的转写、对其个人演奏习惯的断言 理由 0-2 §13:本教程只提供分析性信息,谱例全部原创;且该左手型为同时代 boogie-woogie 钢琴家所共用,不宜归于一人的某一作品 📀 对照素材:请自行获取 Albert Ammons 的正版录音,只听左手,与本讲的 BG1、BG2 对照。本讲谱例为等效原创练习。
159.2 记号 159-G:两种左手型#
记号 159-G(boogie 左手型)
本章用 BG 为前缀(与 BL、WB 区分)。数字指相对于该小节和弦根音的音程:
型 一小节的八个八分音符(shuffle) 每个音的形态 BG1 1 3 5 6 \flat7 6 5 3 单音 BG2 1 3 5 6 \flat7 6 5 3 八度(每个音与其高八度同时弹) 节奏:每拍两个 shuffle 八分音符
{X-X},一小节 8 个音。
C 调三个和弦的 BG1:
| 和弦 | 八个音 |
|---|---|
C7 |
C2 E2 G2 A2 B\flat2 A2 G2 E2 |
F7 |
F2 A2 C3 D3 E\flat3 D3 C3 A2 |
G7 |
G2 B2 D3 E3 F3 E3 D3 B2 |
159.3 命题 159-1:BG1 与 WB2 的关系#
命题 159-1(BG1 的三个性质)
(1)BG1 一小节的音序列,与 WB2 两小节的音序列相同(记号 155-W:1 3 5 6 | \flat7 6 5 3),时值减半。
(2)BG1 一小节的音集恰为属七加六模板 T_r 本身,故使该小节音集 \subseteq T_{r'} 的 r' 唯一,即根音 r;判据 156-A 按"音"计数(而非按拍)时,第 1 个音即根音,结论相同。
(3)按判据 143-A,BG1 每个八分音符都改变低音,得 h = 8,是实际值的 8 倍。证明:(1)逐项比对。(2)以根音为 0,BG1 的音集为 \{0, 4, 7, 9, 10\} = T_0。T_0 \subseteq T_{r'} 当且仅当 T_0 = T_{r'}(二者都是 5 个元素),即 r' = 0。(3)八个相邻音两两不同(相邻差依次为 4、3、2、1、-1、-2、-3),且每小节首音与上一小节末音(3 与下一根音)也不同,故每个八分音符处都有低音改变 \blacksquare
推论(与 WB2 的比较):WB2 需要两小节才能走完一次上下行,BG1 在一小节内走完;故 BG1 可以用于只占一小节的和弦(第 9、10 小节),不需要像 Walking Bass 那样换用 WB1(§155.1 的分配表)。全曲每小节都用 BG1。
159.4 命题 159-2:BG 伴奏下的旋律冲突#
命题 159-2(BG1 伴奏下旋律冲突的变化)
(1)BG1 在每个和弦上都弹出 1、3、5、6、\flat7 五个音。 故第 153、154 讲中以"左手含 3"或"左手含 6"为条件的冲突,在 BG1 下全部成为无条件冲突;以音区为条件的(M1)不受影响。具体为:
冲突 原条件 在 BG1 下 按规则 154-A 命题 153-2 ③、命题 154-2 ⑤:V7 上旋律 \flat3 对左手 3(V7 的六音) 左手弹 6 时 恒成立 禁止 命题 154-2 ①:I7 上旋律 \flat3 对 3 伴奏含 I7 的三音时 恒成立 暂停(\sharp9 对 3),可用 命题 154-2 ⑦:V7 上旋律 \flat7 对 V7 的三音 伴奏含 V7 的三音时 恒成立 暂停(\sharp9 对 3),可用 命题 153-2 ②:IV7 上旋律 3 对 IV7 的七音 伴奏含 IV7 的七音时 恒成立 禁止 (2)BG1 不引入第 153、154 讲以外的新冲突:BG1 的五个音都属于属七加六模板,而 BL、WB 型的音也都取自同一模板(记号 151-L、155-W);命题 153-2 与 154-2 已按模板中的全部五个音核对过。
证明:(1)由记号 159-G。(2)命题 153-2、154-2 的证明中,左手的音取自 BL0–BL2 与壳,合计覆盖模板的 1、3、5、6、\flat7;BG1 的音集即此五者 \blacksquare
命题 159-2 推论(Riff A 不能配 BG1)
第 157 讲的固定 Riff A 含 E\flat,在第 9 小节(G7)上为 \flat13,对左手的 E(G7的六音)同名异高。第 157 讲以"G7小节左手改为 1+5"解决;BG1 的六音是型的一部分,去掉它就不再是 BG1。故 Riff A 与 BG1 不能配合,只能改 Riff(判据 157-A 第 3 条)。
第 158 讲的移调 Riff T1 可以配 BG1:它在G7上的对应音是 B\flat(\sharp9),对左手 B(三音)为"\sharp9 对 3",规则 154-A 暂停。
159.5 命题 159-3:八度重复与 BG2 的音区#
命题 159-3(八度重复不改变判定结果)
BG2 与 BG1 的音名、变化记号与节奏完全相同,只把每个音加上其高八度。则:判据 156-A 的根音、规则 128-M 的 M2 结果都与 BG1 相同;M1 的结果在 BG2 的音区满足规则 152-A 第 1 条时也相同。证明:根音由音集决定(命题 159-1(2)),八度重复不改变音集。M2 只看音名与变化记号。M1 在两手相距至少 7 个半音时不触发(命题 152-2),只要 BG2 的全部音(包括高八度)不高于 F3 即成立 \blacksquare
BG2 的音区:规则 152-A 第 1 条要求左手不高于 F3,故 BG2 的高八度不得高于 F3,低音须再降一个八度:
和弦 BG2 的八个八度(低音+高音) 最高音 C7C1+C2、E1+E2、G1+G2、A1+A2、B\flat1+B\flat2、A1+A2、G1+G2、E1+E2 B\flat2 F7F1+F2、A1+A2、C2+C3、D2+D3、E\flat2+E\flat3、D2+D3、C2+C3、A1+A2 E\flat3 G7G1+G2、B1+B2、D2+D3、E2+E3、F2+F3、E2+E3、D2+D3、B1+B2 F3 最低音 C1(24),在钢琴音域 A0–C8 之内(0-2 §1.2)。本讲承认这一音区很低、音响浑厚;这是规则 152-A 与八度重复同时成立的代价。若要把 BG2 放在较高的音区(例如 C2+C3 起),须放弃规则 152-A 第 1 条,并按其第 4 条逐小节核对两手之间的音。
键盘实现
① BG1 的指法
| 和弦 | 八个音 | 指法 |
|---|---|---|
C7 |
C2 E2 G2 A2 B\flat2 A2 G2 E2 | 5 4 3 2 1 2 3 4 |
F7 |
F2 A2 C3 D3 E\flat3 D3 C3 A2 | 5 4 3 2 1 2 3 4 |
G7 |
G2 B2 D3 E3 F3 E3 D3 B2 | 5 4 3 2 1 2 3 4 |
五个音用五个手指,从根音到 \flat7 共 10 个半音(小七度),手掌不需移动;8 个音中手指按 5-4-3-2-1 上行、2-3-4 下行,恰好对称。
小节之间的换位:每小节最后一个音(4 指,三音)到下一小节第一个音(5 指,根音)。同一和弦连续时(如第 1 → 2 小节),三音 E2 到根音 C2 下行大三度,4 指到 5 指,手不移位;换和弦时,5 指移到新根音,其移动量与第 151 讲 §151.4 ② 的表相同。
② BG2 的指法
每个八度都用 5–1 指,每个八分音符整手移动一次。BG2 的难度在于连续八度的平移,应在 BG1 于
♩ = 120达标后再练,起步速度宜低(♩ = 60)。
③ 与右手的配合
BG1 的击键点为每拍的第 1、3 份,与 BL1 相同。故右手 BR1、BR2 的击键点都是左手击键点的子集(命题 152-3 的同一论证),右手 Riff 若只用
{X-X}与四分音符,也是左手的子集。两手配合的难度在于左手本身的连续八分音符,而不在于两手节奏的交错。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BG1 + BR1(形式 A)
ABC 源码
X:113
T:159-1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boogie 左手 BG1 + BR1(形式 A,原创练习)
M:4/4
L:1/8
Q:1/4=10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z2 [E_B]2 z2 [E_B]2 | z2 [E_B]2 z2 [E_B]2 | z2 [E_B]2 z2 [E_B]2 | z2 [E_B]2 z2 [E_B]2 |
"F7"z2 [_EA]2 z2 [_EA]2 | z2 [_EA]2 z2 [_EA]2 | "C7"z2 [E_B]2 z2 [E_B]2 | z2 [E_B]2 z2 [E_B]2 |
"G7"z2 [FB]2 z2 [FB]2 | "F7"z2 [_EA]2 z2 [_EA]2 | "C7"z2 [E_B]2 z2 [E_B]2 | z2 [E_B]2 [E_B]4 |]
V:LH
(3:2:2C,,2E,, (3:2:2G,,2A,, (3:2:2_B,,2A,, (3:2:2G,,2E,, | (3:2:2C,,2E,, (3:2:2G,,2A,, (3:2:2_B,,2A,, (3:2:2G,,2E,, | (3:2:2C,,2E,, (3:2:2G,,2A,, (3:2:2_B,,2A,, (3:2:2G,,2E,, | (3:2:2C,,2E,, (3:2:2G,,2A,, (3:2:2_B,,2A,, (3:2:2G,,2E,, |
(3:2:2F,,2A,, (3:2:2C,2D, (3:2:2_E,2D, (3:2:2C,2A,, | (3:2:2F,,2A,, (3:2:2C,2D, (3:2:2_E,2D, (3:2:2C,2A,, | (3:2:2C,,2E,, (3:2:2G,,2A,, (3:2:2_B,,2A,, (3:2:2G,,2E,, | (3:2:2C,,2E,, (3:2:2G,,2A,, (3:2:2_B,,2A,, (3:2:2G,,2E,, |
(3:2:2G,,2B,, (3:2:2D,2E, (3:2:2F,2E, (3:2:2D,2B,, | (3:2:2F,,2A,, (3:2:2C,2D, (3:2:2_E,2D, (3:2:2C,2A,, | (3:2:2C,,2E,, (3:2:2G,,2A,, (3:2:2_B,,2A,, (3:2:2G,,2E,, | (3:2:2C,,2E,, (3:2:2G,,2A,, C,,4 |]
谱例说明:
建议的对照练习:
- 只弹左手 BG1,
C7一小节 × 16 遍,♩ = 72;口念"1 3 5 6 降七 6 5 3"。- WB2 与 BG1 的对照:先以 WB2 弹两小节(C2 E2 G2 A2 | B\flat2 A2 G2 E2,四分音符),再以 BG1 弹一小节(同样八个音,八分音符),说出二者的关系(命题 159-1(1))。
- Riff A 与 BG1 的冲突:右手弹 Riff A 的 a 小节,左手弹
G7的 BG1,找出同名异高的一对(E\flat4 对 E3)。- BG2:
C7一小节 × 8 遍,♩ = 60,确认最高音不超过 F3。
练习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写出 F 调、G 调 12 小节布鲁斯中三个和弦的 BG1(按规则 152-A 第 1 条选音区);② 证明命题 159-1 的三条;③ 说明 BG1 为什么可以用于只占一小节的和弦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F 调: F7F2 A2 C3 D3 E\flat3 D3 C3 A2;Bb7B\flat1 D2 F2 G2 A\flat2 G2 F2 D2(从 B\flat2 起则 A\flat3 等超出 F3);C7C2 E2 G2 A2 B\flat2 A2 G2 E2;G 调:G7G2 B2 D3 E3 F3 E3 D3 B2;C7C2 E2 G2 A2 B\flat2 A2 G2 E2;D7D2 F\sharp2 A2 B2 C3 B2 A2 F\sharp2;③ 一小节内走完一次上下行
练习 159-2 命题 159-2 与 159-3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9-2 的两条及其推论;② 说出在 BG1 伴奏下,C 小调布鲁斯音阶在 G7上可用的音;③ 证明命题 159-3,并写出 BG2 在 C 调三个和弦上的最高音速度 限时 2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② 可用:C( G7的 11;BG1 含三音 B2,但它与不低于 C4 的旋律 C 相距至少 13 个半音,M1 不触发)、F(七音)、G(根音)、B\flat(\sharp9 对左手三音 B,规则 154-A 暂停);不可用:E\flat(\flat13 对左手 E)、G\flat(大七度,对左手根音 G);③ B\flat2、E\flat3、F3
练习 159-3 BG1 的演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以谱例 159-1 演奏(BG1 + BR1);② 右手改为 BR2 演奏;③ 右手改为 Riff T1(谱例 158-1 的右手)演奏 速度 ① ♩ = 80起,递进至♩ = 120;② ③♩ = 100数量 每项 12 小节 × 4 遍 = 1 组,① 3 组,② ③ 各 1 组 达标判定 ① ♩ = 120下连续 3 遍无错音(附录 D 第 50 项与结业清单第 14 项),左手八分音符的 shuffle 比例前后一致;② ③ 连续 3 遍无错音
练习 159-4 BG2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以 BG2(§159.5 的音区)替换谱例 159-1 的左手,演奏 12 小节 速度 ♩ = 60起,递进至♩ = 90数量 12 小节 × 4 遍 = 1 组,共 3 组 达标判定 ♩ = 90下连续 3 遍无错音;八度的两音同时落键(录音中不可辨出先后)
达标自检
- 我能说出本讲"Albert Ammons 风格左手"的操作性定义与取材限度。
- 我能默写 BG1、BG2,并写出 C 调三个和弦的 BG1。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9-1 的三条。
- 我能复述命题 159-2,说出 BG1 下哪些冲突成为无条件冲突。
- 我能说出 Riff A 为什么不能配 BG1,Riff T1 为什么可以。
- 我能复述命题 159-3,并说出 BG2 为什么必须放在 C1–F3 的音区。
- 我已以 BG1 + BR1 在
♩ = 120下连续 3 遍无错音地演奏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把 BG1 的每个音当作一个和弦 | 12 小节记成 96 个和弦 | 按判据 143-A 定 h | 命题 159-1(2):一小节的音集即 T_r,根音唯一 |
| BG1 弹成平直八分 | 失去 boogie 的律动 | 未按 shuffle 演奏 | 每拍 {X-X};退回第 16 讲 §16.6 的三步法 |
| 配 BG1 时沿用 Riff A | 第 9 小节 E\flat 与左手 E 同名异高 | 以为第 157 讲的改法仍可用 | 命题 159-2 推论:BG1 的六音不能去掉,只能改 Riff |
| BG2 从 C2+C3 起 | 左手升到 B\flat3 以上,进入右手音区 | 未按规则 152-A 选音区 | 从 C1+C2 起(§159.5 的表) |
| 把本讲的谱例当作 Ammons 某曲的转写 | 引用时标注曲名 | 忽略本讲的取材限度 | 谱例为原创等效练习(0-2 §13) |
第 160 讲 经典 8 小节布鲁斯与摇滚节奏#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默写记号 160-N 规定的 8 小节布鲁斯形式 C、形式 D 及其变体,并说出本教程为什么只能"采用"而不能"规定"一个标准;(2)复述并证明命题 160-1(三个和弦的小节数与换和弦的频率);(3)复述并证明命题 160-2,按判据 160-A 由第 2、3 小节的低音区分 12 小节与 8 小节形式;(4)复述规则 160-A(8 小节形式的记录格式);(5)写出记号 160-R 的摇滚节奏型,复述并证明命题 160-3(节奏比例的改变不改变任何和声判定);(6)以摇滚节奏完整演奏 8 小节布鲁斯,♩ = 120,至少 3 轮不中断。
理论
160.1 8 小节布鲁斯的形式#
8 小节布鲁斯与 12 小节布鲁斯不同,没有一个通行的单一形式:常见的和弦布局有数种。本教程采用其中一种作为训练标准,并列出一种常见变体;"采用"的意思是:本章的谱例与练习以它为准,不意味着它是唯一正确的 8 小节布鲁斯。
记号 160-N(8 小节布鲁斯的形式)
小节 1 2 3 4 5 6 7 8 形式 C(循环用) I7 V7 IV7 IV7 I7 V7 I7 V7 形式 D(结束用) I7 V7 IV7 IV7 I7 V7 I7 I7 变体 C′(循环用) I7 I7 IV7 IV7 I7 V7 I7 V7 C 调实例(形式 C) C7G7F7F7C7G7C7G7形式 C 与 D 的关系与第 151 讲形式 B、A 的关系相同:只在最后一小节不同,前者用于循环,后者用于结束。
变体 C′ 与形式 C 只在第 2 小节不同;记录时按规则 160-A 第 2 条注明。形式名称的字母接续第 151 讲(A、B 为 12 小节),以免同一章内出现两个"形式 A"。
两个乐句:8 小节自然分为两个 4 小节乐句(第 1–4、5–8 小节);第一句从 I7 经 V7 到 IV7,第二句以 I7–V7 的往复收尾。
160.2 命题 160-1:小节数与换和弦的频率#
命题 160-1(8 小节形式的小节数与换和弦的频率)
(1)三个和弦各占的小节数:
I7 IV7 V7 合计 形式 C 3 2 3 8 形式 D 4 2 2 8 变体 C′ 4 2 2 8 (2)循环演奏时每遍的换和弦次数(含从最后一小节回到第 1 小节的一次):形式 C 为 7 次(每 8 小节),第 151 讲形式 B 为 7 次(每 12 小节)。故 8 小节形式每小节的换和弦次数是 12 小节形式的 1.5 倍。
(3)形式 C 的第 2 → 3 小节为 V7 → IV7,与 12 小节形式第 9 → 10 小节相同,属 D → S 逆行;规则 151-A 第 2 条同样适用。证明:(1)逐小节计数。(2)形式 C 相邻小节和弦不同的位置为 1→2、2→3、4→5、5→6、6→7、7→8、8→1,共 7 次;形式 B(记号 151-N)为 4→5、6→7、8→9、9→10、10→11、11→12、12→1,共 7 次。\dfrac{7/8}{7/12} = 1.5。(3)由记号 160-N \blacksquare
推论(左手型的选择):形式 C 中只有第 3–4 小节是同一和弦连续两小节,故 WB2(两小节一个单位)只能用在第 3–4 小节,其余小节须用 WB1 或 WB3(第 155、156 讲);BG1(一小节一个单位)则可用于全部小节(命题 159-1 推论)。
160.3 命题 160-2 与判据 160-A:听辨 8 小节与 12 小节#
命题 160-2(第 2、3 小节的低音区分四种形式)
设左手每小节第 1 拍为该小节和弦的根音(BL、WB、BG 各型均如此,唯 WB2 第二小节的第 1 拍为 \flat7)。则 C 调中,形式 A/B(12 小节标准)、quick change(12 小节变体)、形式 C/D(8 小节)、变体 C′(8 小节) 在第 2、3 小节第 1 拍的低音为:
形式 第 2 小节 第 3 小节 12 小节标准(A/B) C C 12 小节 quick change F C 8 小节(C/D) G F 8 小节变体 C′ C F 四种形式的(第 2 小节,第 3 小节)低音组合两两不同 \blacksquare(证明:逐行读记号 151-N、§151.1 的 quick change 说明与记号 160-N。)
判据 160-A(由第 2、3 小节的低音判别布鲁斯形式)
步 听什么 结果 1 第 2 小节第 1 拍的低音 本调第 5 级 ⇒ 8 小节(形式 C 或 D);第 4 级 ⇒ 12 小节 quick change;第 1 级 ⇒ 第 2 步 2 第 3 小节第 1 拍的低音 第 4 级 ⇒ 8 小节变体 C′;第 1 级 ⇒ 12 小节标准(A 或 B) 3 形式 A 与 B、C 与 D 的区分 只看最后一小节:I7 ⇒ 结束用(A 或 D);V7 ⇒ 循环用(B 或 C) 本判据的前提:(i)段落的第 1 小节已确定(判据 150-B 的边界合并);(ii)左手第 1 拍为根音。前提(ii)不成立时(例如该小节为 Walking Bass 的 WB2 第二小节,或录音中的低音型不属于本章各型),先按判据 156-A 求出每小节的根音,再用本判据。
本判据只区分本教程列出的四种形式;录音中的形式若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按规则 148-B 逐单位记录。
160.4 规则 160-A:8 小节形式的记录格式#
规则 160-A(8 小节布鲁斯的记录格式)
- 走向层记为"8 小节布鲁斯(形式 C 或 D),调 X";变体 C′ 记为"8 小节布鲁斯(变体 C′)"。
- 与记号 160-N 不同的小节,逐一注明(与规则 151-B 第 2 条相同)。
- 循环若干遍的,写出遍数与每遍所用的形式,例如"形式 C × 3 + 形式 D"。
- 规则 151-A(布鲁斯区段内的和声约定)对 8 小节形式同样适用;命题 141-7 的"走向"层比对按规则 151-B 第 4 条执行。
本规则与规则 151-B 合起来兑现本章义务四(第 5-2 章接口 ④):12 小节与 8 小节布鲁斯都作为"形式"整体记录,不拆成 15 组走向,也不逐单位记录。
160.5 摇滚节奏#
术语说明|摇滚节奏
"摇滚节奏"在本讲中按以下三项可核对的特征定义(不按曲风或年代):
特征 核对方式 一 八分音符为平直(1 : 1),不作 shuffle 按第 1-2 章第 16 讲的方法辨听;栅格为 X-X-二 左手每个八分音符都击键 数击键次数:每小节 8 次 三 右手以八分音符反复弹和弦,第 2、4 拍加重音 栅格 X-X- >X-X- X-X- >X-X-📀 对照素材:请自行获取《Great Balls of Fire》(Jerry Lee Lewis,1957)的正版录音。本讲只以其钢琴的节奏特征作为"摇滚节奏"的听觉参照;其和弦布局与形式,本教程不预先给出——练习 160-4 要求你按方案 150-P 与判据 160-A 自行扒出,以免本教程的记录代替了你的听辨。本讲谱例为等效原创练习(0-2 §13)。
记号 160-R(摇滚节奏型)
本章用 RK 为前缀:
型 手 音 节奏(一小节) RK1 左 与 BL1 相同(1+5、1+5、1+6、1+6……,每拍两次) X-X- X-X- X-X- X-X-(平直)RK2 右 壳(第 152 讲),每个八分音符一次 X-X- >X-X- X-X- >X-X-(平直,第 2、4 拍重音)RK1 与 BL1 的音完全相同,只有节奏比例不同:BL1 为 shuffle(2 : 1),RK1 为平直(1 : 1)。
命题 160-3(节奏比例的改变不改变任何和声判定)
把 BL1 改为 RK1、把 BR 型改为 RK2(只改变八分音符的比例与击键次数,不改变音),则第 151–159 讲的全部和声判定(规则 151-A、规则 128-M 的核对、规则 154-A 的暂停、判据 156-A 的根音、判据 157-A 的 Riff 核对)的结果都不变。证明:规则 128-M 的发声音集合 S 以和声单位为范围(第 128 讲 §128.7),一个小节内各音何时击键不影响 S;RK1 与 BL1、RK2 与壳的音相同,故 S 相同。判据 156-A 只依据音集(及第 1 个音);规则 151-A 只依据和弦布局;判据 157-A 以规则 128-M 为依据。以上判定都不含时值比例这一参数 \blacksquare
推论(本章的节奏与和声是两个独立的维度):shuffle 与平直、BL 与 RK 的切换,是节奏维度上的选择;和声维度上的全部结论不受影响。
命题 160-4(RK1 与 RK2 的击键点完全重合)
RK1、RK2 每小节都在 8 个八分音符位置上击键,两手的击键点完全重合,每小节不同的击键时刻为 8。证明:两者的节奏都是
X-X- X-X- X-X- X-X-\blacksquare推论(本讲的难度所在):两手节奏完全相同,配合本身最简单(对照命题 152-3、155-4);难度在于持续的八分音符击键带来的体力负荷,以及第 2、4 拍的重音只加在右手、左手保持均匀。
练习安全(强制)
摇滚节奏的双手连续八分音符是本教程体力负荷最大的织体。 严格执行 0-2 §10 的练习安全须知:单次连续弹奏不超过 45 分钟;手腕、前臂或指关节出现疼痛或麻木时立即停止;以手臂重量而非手指的持续发力弹奏重音;肩部放松下沉。
键盘实现
① 两手的指法
② 重音的做法
第 2、4 拍的重音只在右手:以手臂的下落带动右手 1、4 指同时击键,击后立即放松;左手的八个音力度均匀。这一"右手重音、左手均匀"的分工,是摇滚节奏的 backbeat 由右手承担(第 1-2 章第 9 讲 §9.2)。
谱例:C 调 8 小节布鲁斯,摇滚节奏(形式 C + 形式 D)
ABC 源码
X:114
T:160-1 C 调 8 小节布鲁斯,摇滚节奏(形式 C + 形式 D,原创练习)
M:4/4
L:1/8
Q:1/4=11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E_B][E_B] !>![E_B][E_B] [E_B][E_B] !>![E_B][E_B] | "G7"[FB][FB] !>![FB][FB] [FB][FB] !>![FB][FB] | "F7"[_EA][_EA] !>![_EA][_EA] [_EA][_EA] !>![_EA][_EA] | [_EA][_EA] !>![_EA][_EA] [_EA][_EA] !>![_EA][_EA] |
"C7"[E_B][E_B] !>![E_B][E_B] [E_B][E_B] !>![E_B][E_B] | "G7"[FB][FB] !>![FB][FB] [FB][FB] !>![FB][FB] | "C7"[E_B][E_B] !>![E_B][E_B] [E_B][E_B] !>![E_B][E_B] | "G7"[FB][FB] !>![FB][FB] [FB][FB] !>![FB][FB] |
"C7"[E_B][E_B] !>![E_B][E_B] [E_B][E_B] !>![E_B][E_B] | "G7"[FB][FB] !>![FB][FB] [FB][FB] !>![FB][FB] | "F7"[_EA][_EA] !>![_EA][_EA] [_EA][_EA] !>![_EA][_EA] | [_EA][_EA] !>![_EA][_EA] [_EA][_EA] !>![_EA][_EA] |
"C7"[E_B][E_B] !>![E_B][E_B] [E_B][E_B] !>![E_B][E_B] | "G7"[FB][FB] !>![FB][FB] [FB][FB] !>![FB][FB] | "C7"[E_B][E_B] !>![E_B][E_B] [E_B][E_B] !>![E_B][E_B] | [E_B]8 |]
V:LH
[C,,G,,][C,,G,,] [C,,A,,][C,,A,,] [C,,G,,][C,,G,,] [C,,A,,][C,,A,,] | [G,,D,][G,,D,] [G,,E,][G,,E,] [G,,D,][G,,D,] [G,,E,][G,,E,] | [F,,C,][F,,C,] [F,,D,][F,,D,] [F,,C,][F,,C,] [F,,D,][F,,D,] | [F,,C,][F,,C,] [F,,D,][F,,D,] [F,,C,][F,,C,] [F,,D,][F,,D,] |
[C,,G,,][C,,G,,] [C,,A,,][C,,A,,] [C,,G,,][C,,G,,] [C,,A,,][C,,A,,] | [G,,D,][G,,D,] [G,,E,][G,,E,] [G,,D,][G,,D,] [G,,E,][G,,E,] | [C,,G,,][C,,G,,] [C,,A,,][C,,A,,] [C,,G,,][C,,G,,] [C,,A,,][C,,A,,] | [G,,D,][G,,D,] [G,,E,][G,,E,] [G,,D,][G,,D,] [G,,E,][G,,E,] |
[C,,G,,][C,,G,,] [C,,A,,][C,,A,,] [C,,G,,][C,,G,,] [C,,A,,][C,,A,,] | [G,,D,][G,,D,] [G,,E,][G,,E,] [G,,D,][G,,D,] [G,,E,][G,,E,] | [F,,C,][F,,C,] [F,,D,][F,,D,] [F,,C,][F,,C,] [F,,D,][F,,D,] | [F,,C,][F,,C,] [F,,D,][F,,D,] [F,,C,][F,,C,] [F,,D,][F,,D,] |
[C,,G,,][C,,G,,] [C,,A,,][C,,A,,] [C,,G,,][C,,G,,] [C,,A,,][C,,A,,] | [G,,D,][G,,D,] [G,,E,][G,,E,] [G,,D,][G,,D,] [G,,E,][G,,E,] | [C,,G,,][C,,G,,] [C,,A,,][C,,A,,] [C,,G,,][C,,G,,] [C,,A,,][C,,A,,] | [C,,G,,]8 |]
谱例说明:
- 第 1–8 小节为形式 C,第 9–16 小节为形式 D(第 16 小节为 I7,以长音结束)。
- 左手 RK1:音与 BL1 相同,不写三连音记号——
L:1/8下每个双音一个八分音符,即平直八分。- 右手 RK2:壳每个八分音符一次,
!>!为重音记号,加在第 2、4 拍的第一个八分音符上。- 命题 160-3 的核对:两手的音与谱例 152-1(BL1 + BR2)逐和弦相同,规则 152-A 的音区、命题 152-2 的结论全部不变。
- 判据 160-A 的核对:第 2 小节低音为 G(第 5 级)⇒ 8 小节形式 ✓。
- 记录(规则 160-A):"8 小节布鲁斯,调 C,形式 C + 形式 D"。
建议的对照练习:
- BL1 与 RK1 交替:左手在
C7上以 BL1(shuffle)弹 4 小节、RK1(平直)弹 4 小节,交替 4 轮,速度不变,说出两者只在哪一个参数上不同(命题 160-3)。- 判据 160-A 的演练:请同伴随机以 BL1 弹 12 小节标准、quick change、8 小节形式 C、变体 C′ 之一的前 3 小节,你只听第 2、3 小节的低音,说出是哪一种。
- 重音分工:只弹右手 RK2,8 小节 × 4 遍,第 2、4 拍重音清晰;再加左手,录音检查左手是否跟着出现重音。
- 形式对照:以同一伴奏依次演奏 12 小节形式 B 与 8 小节形式 C,数出每一遍中换和弦的次数(均为 7,命题 160-1(2))。
练习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默写形式 C、D 与变体 C′,并写出 F 调、G 调的实例;② 说明本教程为什么只"采用"一个 8 小节标准;③ 证明命题 160-1 的三条;④ 说明 WB2 在形式 C 中只能用在哪两小节 速度 限时 1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F 调形式 C: F7 C7 Bb7 Bb7 F7 C7 F7 C7;G 调:G7 D7 C7 C7 G7 D7 G7 D7;② 8 小节布鲁斯没有通行的单一形式;③ 3/2/3、4/2/2;每遍 7 次换和弦;1.5 倍;④ 第 3–4 小节
练习 160-3 命题 160-3、160-4 与摇滚节奏的演奏
练习 160-4 对照素材的扒谱(阶段三)
达标自检
- 我能默写 8 小节布鲁斯的形式 C、D 与变体 C′,并说出本教程为什么只"采用"而不"规定"。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60-1,说出 8 小节形式换和弦的频率是 12 小节形式的几倍。
- 我能复述命题 160-2,按判据 160-A 由第 2、3 小节的低音判别四种形式。
- 我能默写规则 160-A,并说出本章义务四是如何兑现的。
- 我能写出摇滚节奏的三项特征与 RK1、RK2。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60-3,说出节奏与和声为什么是两个独立的维度。
- 我能说出摇滚节奏的难度在哪里,并遵守练习安全须知。
- 我已以摇滚节奏在
♩ = 120下完整演奏 8 小节布鲁斯至少 3 轮不中断。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把形式 C 当作"唯一正确"的 8 小节布鲁斯 | 遇到其他布局时判为"错" | 忽略记号 160-N 的"采用" | 8 小节布鲁斯无通行的单一形式;不属于列出的形式时按规则 148-B 逐单位记录 |
| 第 2 小节按 12 小节的习惯弹 I7 | 形式 C 被弹成变体 C′ | 12 小节的第一句四小节都是 I7 | 形式 C 的第 2 小节即 V7(记号 160-N) |
| 以为摇滚节奏改变了可用音 | 换成 RK 型后重新核对全部旋律 | 未掌握命题 160-3 | 节奏比例不影响任何和声判定 |
| 左手也跟着加重音 | 左手第 2、4 拍明显加重 | 两手节奏完全相同,重音"传染" | 重音只在右手(§160.5 ②);单独练右手重音再合手 |
| RK1 弹成 shuffle | 八分音符前长后短 | 延续 BL1 的习惯 | RK1 为平直 1 : 1,栅格 X-X- |
| 长时间连续练习摇滚节奏 | 前臂酸痛仍继续 | 忽略练习安全须知 | 0-2 §10:不超过 45 分钟;疼痛即停 |
| 以本讲谱例代替对照素材的扒谱 | 直接把形式 C 写成《Great Balls of Fire》的形式 | 本教程未给出该曲的形式 | 练习 160-4:须自行扒出 |
本章小结#
本章做了什么#
本章的十讲分五组,每组在前一组已固定的部分之上只改变一个维度。
| 组 | 讲 | 改变的维度 | 产出 |
|---|---|---|---|
| 形式与伴奏 | 151–152 | 和声语言:由功能和声换为布鲁斯 | 12 小节形式(记号 151-N);布鲁斯区段内的和声约定(规则 151-A);左手 BL 型、右手壳与 BR 型;两手音区约定(规则 152-A) |
| 音阶 | 153–154 | 旋律 | 大调与小调布鲁斯音阶;规则 128-M 在布鲁斯中的适用范围(规则 153-A、154-A) |
| Walking Bass | 155–156 | 左手的低音线 | WB1–WB5;Walking Bass 下根音与和声节奏的判定(判据 155-A、156-A) |
| Riff | 157–158 | 右手的旋律型 | 固定 Riff 与移调 Riff;判据 104-B 在 Riff 上不适用(判据 157-A、规则 157-A);移调 Riff 只需在 I7 上核对(命题 158-1) |
| 风格化演奏 | 159–160 | 左手的密度与全曲的节奏比例 | boogie 左手 BG1、BG2;8 小节形式(记号 160-N);摇滚节奏 RK1、RK2;节奏与和声的独立(命题 160-3) |
本章共定义 55 个标签:命题 31 个、记号 9 个、规则 9 个、判据 4 个、方案 2 个。本章与第 5-2 章一样,未使用"配方"标签:本章的每一项规定,或可核对,或明确标为"采用的规定"或"经验性"。
本章的五个织体型前缀:
| 前缀 | 手 | 型 | 首次出现 | 节奏 |
|---|---|---|---|---|
| BL | 左 | BL0、BL1、BL2 | 第 151 讲 | BL0 平直四分;BL1、BL2 shuffle 八分 |
| BR | 右 | BR1、BR2 | 第 152 讲 | 第 2、4 拍;每拍后半拍 |
| WB | 左 | WB1–WB5 | 第 155、156 讲 | 平直四分 |
| BG | 左 | BG1、BG2 | 第 159 讲 | shuffle 八分 |
| RK | 左、右 | RK1、RK2 | 第 160 讲 | 平直八分 |
五个前缀与第 3-1 章的 L1–L4、R1–R8 以及第 3-2 章的 B1–B6 互不重复,同一记号在全书中只有一个含义。
本章义务的兑现#
本章导读列出的七项义务,全部兑现:
| 义务 | 来源 | 兑现于 | |
|---|---|---|---|
| 一 | 布鲁斯的调内和弦;暂停功能顺序与判据 145-B 的范围 | 第 5-2 章接口 ① | 规则 151-A(第 151 讲) |
| 二 | 规则 128-M 在布鲁斯中的适用范围 | 第 5-2 章接口 ② | 规则 152-A(伴奏两手之间)、规则 153-A、规则 154-A(旋律与伴奏之间);规则 156-A 第 2 条(接近音) |
| 三 | Walking Bass 下和声节奏的判定 | 第 5-2 章接口 ③ | 判据 155-A,推广为判据 156-A |
| 四 | 12 小节与 8 小节形式的记录格式 | 第 5-2 章接口 ④ | 规则 151-B、规则 160-A |
| 五 | Riff 与判据 104-B 的关系 | 第 5-2 章接口 ⑤ | 判据 157-A(写作)、规则 157-A(扒谱):不适用 |
| 六 | 统一使用 shuffle 一词 | 第 1-2 章 §16.5 | §151.4 起全章 |
| 七 | 摇摆比例随速度调整 | 第 1-2 章 §16.2 | 命题 152-4、方案 152-P(经验性) |
一条贯穿全章的结论:暂停一条规则,必须同时写出它的范围#
本章多次暂停此前各章的规则。每一次暂停都写明了范围,范围以外原规则照常适用。
| 暂停的规则 | 暂停的范围 | 依据 | 出处 |
|---|---|---|---|
| §104.1 的功能顺序(不得 D → S) | 被识别为 12 小节或 8 小节布鲁斯的区段 | 命题 151-3:功能和声在该区段内处处冲突 | 规则 151-A 第 2 条 |
| 判据 145-B、命题 147-1(副属、借用的分类) | 同上 | 同上 | 规则 151-A 第 3 条 |
| 规则 128-M 的 M2 | 只对"\sharp9 对三音""\sharp11 对五音"两类 | 命题 119-1:二者在属七和弦上可用 | 规则 154-A |
| 判据 104-B(强拍音须为和弦音) | 布鲁斯区段内的 Riff 与旋律 | 和弦由形式给定,无须从旋律中选 | 判据 157-A |
| 判据 148-A(以旋律与低音定和弦) | 布鲁斯区段内的扒谱 | 同上 | 规则 157-A |
| 判据 143-A(以低音改变定和声节奏) | Walking Bass 与 boogie 左手 | 命题 155-1、159-1:分别高估 4 倍与 8 倍 | 判据 155-A、156-A |
这一做法在第 5-2 章已有先例:判据 146-B 第 4 步在半音下行段内暂停判据 145-B。本章把它推广为一条方法:一条规则在某处不适用时,不删除它,也不笼统地说"布鲁斯不讲规则",而是写出"在哪里、对哪一类、依据什么"暂停。
反例在本章中同样被明确写出:规则 151-A 不适用于流行歌曲中偶然出现的C7 → F7(仍按判据 145-B 记为V7/IV);规则 154-A 不暂停 \flat13 对 13、大七度对根音等冲突。
两个使全章可以逐讲推进的结构性约定#
| 约定 | 内容 | 它使什么成为可能 |
|---|---|---|
| 规则 152-A(音区) | 左手不高于 F3,右手不低于 C4 | 两手之间永不触发 M1(命题 152-2);此后各讲只需核对旋律与伴奏之间的 M2 |
| 命题 160-3(节奏与和声的独立) | 规则 128-M 的发声音集合以小节为范围,不含时值比例 | shuffle 与平直、BL 与 RK 的切换不改变任何和声判定;第 160 讲无须重做第 151–159 讲的核对 |
这两条约定各自把一个维度"固定"住:前者固定两手的音区关系,后者说明节奏维度与和声维度无关。本章每一讲只改变一个维度,其余维度的结论可以直接沿用——这是十讲能在同一套核对之上逐讲推进的原因。
与附录 D §5.5 结业考核的对应#
附录 D §5.5 的第 10–15 项考核本章内容。 下表列出每一项在本章中的准备练习;速度要求以附录 D 为准:
| 附录 D §5.5 | 考核内容 | 本章的准备 | 备注 |
|---|---|---|---|
| 10 ★ | 12 小节布鲁斯,左手伴奏 + 右手即兴,♩=100 |
练习 151-3、153-5、154-5 | 练习 153-5、154-5 的达标速度为 ♩ = 80,考核前须递进至 ♩ = 100;右手即兴遵守规则 154-A |
| 11 | 布鲁斯大调与小调音阶各两个八度,♩=100 |
练习 153-4、154-4 | 一致 |
| 12 ★ | Walking Bass,♩=100,≥ 2 轮 |
练习 155-4 | 一致 |
| 13 | 自建 ≥ 4 条 Riff,每条至少出现 2 次 | 练习 157-3、158-3、158-4(方案 158-P) | 一致 |
| 14 | Albert Ammons 左手,♩=120 |
练习 159-3 | 一致 |
| 15 ★ | 含摇滚节奏的 8 小节布鲁斯,≥ 3 轮 | 练习 160-3 | 一致 |
附录 D §5.5 第 6–9 项(扒谱)对应第 5-2 章;第 1–5 项(即兴创作)对应第 5-1 章;第 16 项(结业综合)综合全书。
全书正文的终点#
第 160 讲是本教程正文的最后一讲。
本教程此后只有附录:附录 A(术语对照表)、附录 B(十二调速查表)、附录 C(和弦字典)、附录 D(练习计划与进度追踪)。附录不引入新的命题、规则或判据,只汇集正文中的定义、表格与练习安排,供查阅。全书的一条方法贯穿始终:凡可证的,给出证明;凡不可证的,标明"采用"或"经验性";凡录音与谱面不提供的,写"存疑"或"不可判定";凡暂停一条规则,写出暂停的范围。 学习者在正文之外遇到本教程没有覆盖的音乐时,这条方法仍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