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钢琴即兴演奏与编配

板块五 即兴创作与风格

5-3 布鲁斯(第 151–160 讲)#

第 151–160 讲 · 约 192 分钟阅读

本章对应第 151–160 讲,共 10 讲。前置:第 1–150 讲全部内容,尤其是第 1-2 章第 16 讲(摇摆八分与 shuffle)、第 3-2 章(左手织体)与第 5-2 章本章小结"与第 5-3 章的接口"。
本章分五组:第 151–152 讲形式与伴奏;第 153–154 讲音阶;第 155–156 讲 Walking Bass;第 157–158 讲 Riff;第 159–160 讲两种风格化的完整演奏。


本章导读#

本章与前两章的根本差别#

第 5-1、5-2 章使用的是同一套和声语言——大小调功能和声——的写与听两个方向。本章是另一套和声语言。

第 101–150 讲的功能和声 本章的布鲁斯
属七和弦 只在第 5 级上是调内和弦(0-2 §1.6);要求解决(命题 130-2) I、IV、V 三处都用属七和弦;不要求解决
功能顺序 T → S → D → T,不得 D → S(§104.1) 第 9 → 10 小节恰是 V → IV(命题 151-3)
旋律音与和弦音的关系 规则 128-M:上方半音与同名异高为禁用 \flat3 与 3 并存是定义性音响(第 153–154 讲)
段落形式 4、8、16 小节的乐句(第 101 讲) 12 小节为一个单位(本讲)

故第 5-2 章的若干判定办法在布鲁斯中必须暂停或修订。 哪些暂停、在什么范围内暂停,由本章逐讲给出——这是本章对第 5-2 章的义务(见下文"本章的义务")。

本章各讲#

讲 对象 组
151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形式与左手伴奏(并建立本章的和声约定) 形式与伴奏
152 左右手伴奏配合 形式与伴奏
153 布鲁斯大调音阶 音阶
154 布鲁斯小调音阶 音阶
155 左手 Walking Bass Walking Bass
156 Walking Bass 的变化 Walking Bass
157 Riff 拓展(一) Riff
158 Riff 拓展(二) Riff
159 Albert Ammons 风格的左手伴奏 风格化演奏
160 经典 8 小节布鲁斯与摇滚节奏 风格化演奏

第 151 讲承担全章的和声约定:布鲁斯的"调内和弦"、功能判定的暂停范围、12 小节形式的记录格式,全部在第 151 讲建立。故第 151 讲不可跳过。

本章涉及的具体曲目与演奏者(第 159 讲的 Albert Ammons、第 160 讲的《Great Balls of Fire》)一律按 0-2 §13 处理:只给出分析性信息(形式、和弦、节奏型),谱例全部为原创的等效练习。

本章的义务#

做什么 来源 在哪几讲
一 定义布鲁斯的调内和弦,并规定暂停功能顺序与判据 145-B 的范围 第 5-2 章接口 ① 151(规则 151-A)
二 规定规则 128-M 在布鲁斯中的适用范围 第 5-2 章接口 ② 152、153、154
三 给出 Walking Bass 下和声节奏的判定办法 第 5-2 章接口 ③ 155
四 给出 12 小节与 8 小节形式的记录格式 第 5-2 章接口 ④ 151(规则 151-B)、160
五 说明 Riff 与判据 104-B 的关系 第 5-2 章接口 ⑤ 157、158
六 统一使用 shuffle 一词描述布鲁斯的律动 第 1-2 章 §16.5 151 起全章
七 建立摇摆比例随速度调整的能力 第 1-2 章 §16.2 152

第 151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左手伴奏#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默写记号 151-N 规定的 12 小节布鲁斯标准形式(形式 A 与形式 B);(2)复述并证明命题 151-1(三个和弦的小节数);(3)复述并证明命题 151-2(三个属七和弦的音集),说出它比大调音阶多出的两个音;(4)复述并证明命题 151-3(布鲁斯与功能和声的三处冲突);(5)复述规则 151-A(布鲁斯区段内的和声约定)与规则 151-B(记录格式);(6)复述记号 151-L 的三种左手型,并复述命题 151-4;(7)在 C、F、G 三个调上以左手型 BL1 演奏 12 小节布鲁斯,♩ = 100,连续 3 遍无错音。

理论

151.1 定义与标准形式#

术语说明|布鲁斯(blues)
"布鲁斯"是 blues 的音译,是学术与通俗语境通用的名称,不是俗称。 它同时指一种起源于 19 世纪末美国南方黑人音乐的音乐体裁,以及该体裁中最常用的和声形式(12 小节布鲁斯)与音阶(布鲁斯音阶,第 153–154 讲)。
本章只处理其中可以在谱面上核对的部分:和声形式、音阶、左手织体与节奏型。体裁的历史与演唱风格不在本教程范围内。

记号 151-N(12 小节布鲁斯的标准形式)
本教程所说的"12 小节布鲁斯"指以下和弦布局,每小节一个和声单位(h = 1):

小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形式 A(结束用) I7 I7 I7 I7 IV7 IV7 I7 I7 V7 IV7 I7 I7
形式 B(循环用) I7 I7 I7 I7 IV7 IV7 I7 I7 V7 IV7 I7 V7
C 调实例 C7 C7 C7 C7 F7 F7 C7 C7 G7 F7 C7 C7/G7

两种形式只在第 12 小节不同:形式 B 的第 12 小节 V7 把听者引回下一遍的第 1 小节,用于循环演奏;形式 A 的第 12 小节停在 I7,用于全曲的最后一遍。
本章所说的"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除另有说明外,均指按形式 B 循环若干遍、最后一遍改用形式 A。

一个常见变体(本讲不作标准):第 2 小节改为 IV7(即 I7 – IV7 – I7 – I7 ……),英文称 quick change。它改变的只有第 2 小节,本章在第 152 讲以后的练习中作为变体使用,记录时须注明(规则 151-B 第 2 条)。

三个乐句:12 小节按和弦布局自然分为三个 4 小节乐句:

乐句 小节 和弦 听感上的作用
第一句 1–4 I7 × 4 确立主和弦
第二句 5–8 IV7 × 2、I7 × 2 离开并回来
第三句 9–12 V7、IV7、I7、I7(或 V7) 最远的一步(V7),然后逐级回落

151.2 命题 151-1:三个和弦的小节数#

命题 151-1(三个和弦各占的小节数)

I7 IV7 V7 合计
形式 A 8 3 1 12
形式 B 7 3 2 12

证明:逐小节读记号 151-N 的表。形式 A:I7 在第 1–4、7–8、11–12 小节,共 8;IV7 在第 5、6、10 小节,共 3;V7 在第 9 小节,共 1。形式 B 把第 12 小节由 I7 改为 V7,故 I7 减 1、V7 加 1 \blacksquare

推论:形式 A 中主和弦占全部小节的 8/12 = 2/3,这是 12 小节布鲁斯"始终围绕主和弦"的听感的量化来源。

151.3 命题 151-2 与 151-3:布鲁斯与功能和声的冲突#

命题 151-2(三个属七和弦的音集)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的三个和弦 C7 = \{C, E, G, B\flat\}、F7 = \{F, A, C, E\flat\}、G7 = \{G, B, D, F\} 的并集为

\{\mathrm{C},\ \mathrm{D},\ \mathrm{E},\ \mathrm{E}\flat,\ \mathrm{F},\ \mathrm{G},\ \mathrm{A},\ \mathrm{B}\flat,\ \mathrm{B}\}

共 9 个音。与 C 大调音阶相比,多出 E\flat 与 B\flat 两个音,即第 \flat3 级与第 \flat7 级;十二个半音中未出现的是 D\flat、F\sharp、A\flat 三个。

证明:逐个合并。C7 与 G7 共有 G;C7 与 F7 共有 C;F7 与 G7 共有 F。4 + 4 + 4 - 3 = 9,且三个和弦两两之间没有其他共同音,三者也没有共同音,故并集恰为 9 个。其中 B\flat 来自 C7,E\flat 来自 F7,其余 7 个即 C 大调音阶 \blacksquare

推论(与第 153–154 讲的联系):\flat3 与 \flat7 已经出现在和声中。布鲁斯音阶(第 153–154 讲)在旋律中使用的蓝调音(\flat3、\flat5、\flat7,附录 A 第 62 条),其中 \flat3 与 \flat7 两个在伴奏里本来就有——这是布鲁斯旋律与和声之间不像功能和声那样"冲突"的一个结构原因。

命题 151-3(12 小节布鲁斯与功能和声的三处冲突)
按第 101–150 讲的功能和声规则检查 12 小节布鲁斯,有以下三处冲突:

冲突 被违反的规则 出现位置
① V7 → IV7,即 D → S 逆行 §104.1 的功能顺序(不得 D → S) 第 9 → 10 小节
② I7 与 IV7 都是属七和弦,由命题 130-2,C7 只能是 F 大调的 V7、F7 只能是 B\flat 大调的 V7 0-2 §1.6(大调中属七和弦只在第 5 级) 第 1–8、10–12 小节
③ 按判据 145-B,C7 → F7(第 4 → 5 小节,上四)会被记为 V7/IV;F7 的七音 E\flat 不属于 C 大调,而命题 150-1 中 E\flat 的候选不含 F7——F7 在第 145–147 讲的分类中没有位置 判据 145-B;命题 147-1 第 4 → 5、5–6、10 小节

证明:① 由记号 151-N,第 9 小节为 V7、第 10 小节为 IV7;V 为 D、IV 为 S(§104.1)。② 命题 130-2 的直接应用。③ C7 满足判据 145-B 第 1 条(第 1 级、含七音 \flat7)与第 2 条(下一和弦上四);F7 的根音为第 4 级,不满足判据 145-B 第 1 条,其三和弦部分即 IV,其七音 E\flat 为 \flat3,命题 150-1 中 E\flat 的候选为 B7、Cm、Eb、Ab \blacksquare

结论:若把 12 小节布鲁斯(形式 A)当作 C 大调的功能和声来分析,全部 I7 与 IV7 所在的 11 个小节都含调外音(B\flat 或 E\flat),余下的第 9 小节(V7)又与第 10 小节构成 D → S 逆行——12 个小节无一不被标记。 这不是布鲁斯"写错了",而是说明它不在功能和声的规则之下。

规则 151-A(布鲁斯区段内的和声约定)
设某段音乐被识别为 12 小节布鲁斯(其和弦布局与记号 151-N 的形式 A 或 B 相符,或仅在规则 151-B 第 2 条所列的变体位置上不同)。则在该段内:

  1. I7、IV7、V7 三个属七和弦是该段的调内和弦,记作罗马数字 I7、IV7、V7,不记作 V7/IV 等副属记号。
  2. §104.1 的功能顺序约束暂停:V7 → IV7 不作违规论。
  3. 判据 145-B、命题 147-1 的分类暂停:这三个和弦不按副属或借用归类。
  4. 调由 I7 的根音确定:I7 即第 1 小节(全曲开头)、第 7 小节(第二句的落点)与第 11 小节(第三句的落点)的和弦。不使用判据 147-A 的主音判据——在布鲁斯区段内,调由形式本身给出。
  5. 规则 128-M 在布鲁斯区段内的适用范围,由第 152–154 讲规定;在此之前,本讲的练习只涉及左手,不涉及旋律。

理由:由命题 151-3,功能和声的规则在 12 小节布鲁斯中处处冲突;与其在每个小节都记一次"违规",不如明确规定该区段适用另一套约定。这与判据 146-B 第 4 步(在半音下行段内暂停判据 145-B)是同一种处理:规则的暂停有明确的范围,范围以外照常适用。

本规则的边界:只适用于被识别为 12 小节布鲁斯(或第 160 讲的 8 小节布鲁斯)的区段。 一首流行歌曲中偶然出现的 C7 → F7,仍按判据 145-B 记为 V7/IV。

规则 151-B(12 小节布鲁斯的记录格式)

  1. 走向层记为"12 小节布鲁斯(形式 A 或 B),调 X",不再逐小节写罗马数字。
  2. 与记号 151-N 不同的小节,逐一注明,例如"第 2 小节 IV7(quick change)"。
  3. 循环若干遍的,写出遍数与每遍所用的形式,例如"形式 B × 3 + 形式 A"。
  4. 命题 141-7 的"走向"层比对:形式、调、遍数与全部注明的变体都相符,方计为相符。

151.4 shuffle 与本章的节奏记法#

术语说明|shuffle
沿用第 1-2 章第 16 讲 §16.5 的定义:shuffle 指比例稳定、通常接近 2 : 1 或 3 : 1 的摇摆律动;它与 swing 在时值结构上同属"前长后短的不等分八分",不存在一条公认的精确分界线。
按第 16 讲的约定,本章统一使用 shuffle 一词描述布鲁斯的律动。

本章的节奏记法(沿用 0-2 §5 与第 16 讲 §16.3):

写法 含义
{X-X} 一拍内两个 shuffle 八分音符,理想化比例 2 : 1
{X->X} 同上,后半拍重音
ABC 中的 (3:2:2A2B 接下来 2 个音按三连音比例演奏:A 占两份、B 占一份,即 {X-X}

第 16 讲 §16.2 已指出:2 : 1 是记谱上的理想化,实际比例随速度变化。 本讲的练习一律按 2 : 1 演奏;随速度调整比例的能力在第 152 讲建立(本章义务七)。

151.5 记号 151-L 与命题 151-4:三种左手型#

记号 151-L(布鲁斯左手型)
本章用 BL 为前缀标记布鲁斯的左手型(与第 3-1 章的 L1–L4、第 3-2 章的 B1–B6 区分)。本讲建立三种,均为"根音 + 上方一音"的双音,根音不动,上方音按下表变化:

型 名称 第 1 拍 第 2 拍 第 3 拍 第 4 拍 节奏
BL0 根五(预备型) 1+5 1+5 1+5 1+5 X--- X--- X--- X---(平直四分)
BL1 五六交替 1+5 1+6 1+5 1+6 {X-X} {X-X} {X-X} {X-X}(每拍两个 shuffle 八分,同一双音弹两次)
BL2 五六七六 1+5 1+6 1+\flat7 1+6 同 BL1

表中的 5、6、\flat7 指相对于该小节和弦根音的音程,不是相对于调的音级。例如在 F7 小节中,BL1 的"1+6"为 F+D。
BL1 是本讲的主型,也是 12 小节布鲁斯最常见的左手伴奏。

命题 151-4(BL 型上方音与和弦的关系)
设该小节和弦为属七和弦 \{1, 3, 5, \flat7\}(相对于其根音)。则 BL 型的三种上方音:

上方音 与根音的音程 半音数 是否为和弦音
5 纯五度 7 是
6 大六度 9 否(相当于十三音)
\flat7 小七度 10 是

(1)BL1 每小节有一半的时值在弹非和弦音 6;(2)6 与 \flat7 相距 1 个半音。

证明:(1)由记号 151-L,BL1 的第 2、4 拍为 1+6;由 0-2 §3.1,属七和弦为 0-4-7-10,不含 9。(2)10 - 9 = 1 \blacksquare

推论 1(为什么不需要三音):BL 型从不弹三音(3 或 \flat3)。故左手本身不区分大三与小三——这使同一左手型可以同时配合含 3 的和弦与含 \flat3 的旋律,第 153–154 讲将用到这一点。
推论 2(与右手的冲突,留待第 152 讲):若右手旋律在第 2、4 拍用该和弦的 \flat7,则它与左手的 6 相距 1 个半音;按规则 128-M 的 M1(旋律音在某个发声音上方 1 个半音处即为禁用),该 \flat7 将被判为禁用。这正是第 5-2 章接口 ② 所说的冲突之一,第 152 讲给出处理。

键盘实现

① 三个和弦的左手位置(C 调,BL1)

和弦 根音 1+5 1+6 1+\flat7(BL2 用) 指法(根音 / 上方音)
C7 C2 C2+G2 C2+A2 C2+B\flat2 5 / 1
F7 F2 F2+C3 F2+D3 F2+E\flat3 5 / 1
G7 G2 G2+D3 G2+E3 G2+F3 5 / 1

全部用 5 指弹根音、1 指弹上方音;1+5 到 1+6 只是 1 指上移一个全音(2 个半音),5 指不离键。
跨度:1+6 为大六度(9 个半音)、1+\flat7 为小七度(10 个半音),均在成人左手 5–1 指的常规跨度内;手小者 BL2 的 1+\flat7 可改用 5–2 指以外的任何舒适指法,但根音须保持不断。
左手音区 C2–F3(36–53),与第 3-2 章规定的左手区间一致。

② 换和弦时的移动

小节 和弦变化 5 指的移动 半音数
4 → 5 C7 → F7 C2 → F2 +5
6 → 7 F7 → C7 F2 → C2 -5
8 → 9 C7 → G7 C2 → G2 +7
9 → 10 G7 → F7 G2 → F2 -2
10 → 11 F7 → C7 F2 → C2 -5
(形式 B)12 → 1 G7 → C7 G2 → C2 -7

最大的一次移动是第 8 → 9 小节的 +7。换和弦的移动发生在第 4 拍的后半拍与下一小节第 1 拍之间——shuffle 的后半拍只占一拍的 1/3,移动时间比平直八分更短,这是本讲最容易出错的地方。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左手型 BL1(形式 A)

ABC 源码
X:105
T:151-1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左手 BL1(形式 A,原创练习)
M:4/4
L:1/8
Q:1/4=80
K:C clef=bass
"C7"(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F7"(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C7"(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G7"(3:2:2[G,,D,]2[G,,D,] (3:2:2[G,,E,]2[G,,E,] (3:2:2[G,,D,]2[G,,D,] (3:2:2[G,,E,]2[G,,E,] | "F7"(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C7"(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C,,G,,]4 |]

谱例说明:

小节 和弦 左手双音(每拍弹两次,shuffle) 第 12 小节
1–4、7–8、11 C7 C2+G2 / C2+A2 交替 —
5–6、10 F7 F2+C3 / F2+D3 交替 —
9 G7 G2+D3 / G2+E3 交替 —
12 C7 前两拍同第 11 小节,后两拍 C2+G2 长音 形式 A 的结束

ABC 记法说明:L:1/8,每拍写作 (3:2:2[双音]2[双音],即前一个双音占三连音的两份、后一个占一份({X-X});第 12 小节后两拍 [C,,G,,]4 为四个八分单位,即两拍。ABC 中的和弦记号 "C7" 只标在和弦改变的小节。
本谱例只有左手:它是第 152 讲左右手配合的基础。

建议的对照练习:

  1. BL0 → BL1:先以 BL0(平直四分)弹完 12 小节,再以 BL1 弹完 12 小节,♩ = 80 不变,说出两者的差别在哪两个参数上(答案:上方音的变化、节奏由平直变 shuffle)。
  2. 只练第 8 → 9 与第 12 → 1 小节的换位(+7 与 -7,形式 B),各 16 次,要求换位不占用下一小节第 1 拍的任何时值。
  3. 边弹边数小节:以 BL1 循环形式 B,口中数"1、2、3……12",在第 5、9 小节开始时换和弦不看手。
  4. 听辨:自行获取 3 首 12 小节布鲁斯的正版录音(📀 对照素材),只听低音,数出每遍的第 5、9 小节出现在何时,判断它是形式 A 还是形式 B,第 2 小节是否为 quick change。

练习

练习 151-1 记号 151-N 与命题 151-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默写形式 A、形式 B 的 12 小节和弦布局,并写出 F 调、G 调的实例;② 证明命题 151-1;③ 写出 quick change 与标准形式的差别
速度 限时 1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两行全对;F 调:F7(I7)、Bb7(IV7)、C7(V7);G 调:G7、C7、D7;② 形式 A 为 8/3/1,形式 B 为 7/3/2;③ 只有第 2 小节由 I7 改为 IV7

练习 151-2 命题 151-2、151-3 与规则 151-A、151-B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1-2,并写出 F 调 12 小节布鲁斯三个和弦的音集及其比 F 大调多出的两个音;② 证明命题 151-3 的三处冲突;③ 默写规则 151-A 的五条,并说明它的边界;④ 按规则 151-B 记录:形式 B 循环 3 遍、最后一遍用形式 A,且每遍第 2 小节都是 IV7
速度 限时 2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F7 ∪ Bb7 ∪ C7 = \{F, G, A, A\flat, B\flat, C, D, E\flat, E\},多出 A\flat(\flat3)与 E\flat(\flat7);③ 边界:只适用于被识别为 12 小节(或 8 小节)布鲁斯的区段;④ "12 小节布鲁斯,调 C,形式 B × 3 + 形式 A;每遍第 2 小节 IV7(quick change)"

练习 151-3 BL0 与 BL1(C 调)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以 BL0 弹 12 小节(形式 A),再以 BL1 弹谱例 151-1
速度 BL0:♩ = 80;BL1:♩ = 60 起,递进至 ♩ = 100
数量 每型 12 小节 × 4 遍 = 1 组,共 3 组
达标判定 在 ♩ = 100 下 BL1 连续 3 遍:① 无错音;② shuffle 比例在录音中可辨为前长后短(三连音 2 : 1);③ 第 8 → 9 小节换位不拖拍;④ 5 指根音在同一和弦内不离键

练习 151-4 三个调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以 BL1 在 F 调、G 调各弹 12 小节布鲁斯(形式 B 循环 2 遍 + 形式 A);先写出每个和弦的根音、1+5、1+6 三组音
速度 ♩ = 60 起,递进至 ♩ = 100
数量 每调 1 组(3 遍 12 小节),共 2 组
达标判定 ① 纸面三组音全对(F 调:F7 F+C/F+D、Bb7 B\flat+F/B\flat+G、C7 C+G/C+A;G 调:G7 G+D/G+E、C7 C+G/C+A、D7 D+A/D+B);② ♩ = 100 下连续 3 遍无错音

练习 151-5 BL2 与命题 151-4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1-4 及其两条推论;② 把谱例 151-1 改为 BL2(第 3 拍改为 1+\flat7),写出三个和弦的 1+\flat7 双音,并弹奏
速度 ② ♩ = 60 起,递进至 ♩ = 90
数量 ② 12 小节 × 4 遍
达标判定 ① 6 为非和弦音;6 与 \flat7 相距 1 个半音;BL 型不含三音;② 1+\flat7 双音为 C2+B\flat2、F2+E\flat3、G2+F3,♩ = 90 下连续 3 遍无错音

练习 151-6 形式的听辨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做"建议的对照练习"四项;② 请同伴以 BL1 在 C 调随机演奏形式 A、形式 B 或 quick change 版本,你只听,说出是哪一种
速度 ♩ = 90
数量 ② 15 次
达标判定 ② 15 次中至少 13 次正确;判定依据须为第 2 小节与第 12 小节的低音

达标自检

  • 我能默写 12 小节布鲁斯的形式 A 与形式 B,并说出二者的用途。
  • 我能说出 quick change 与标准形式的差别。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1-1,说出形式 A 中主和弦占全部小节的比例。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1-2,说出三个属七和弦比大调音阶多出的两个音。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1-3 的三处冲突。
  • 我能默写规则 151-A 的五条,并说出它的边界。
  • 我能按规则 151-B 记录一段循环若干遍的 12 小节布鲁斯。
  • 我知道本章统一使用 shuffle 一词,并能写出 {X-X} 与 ABC 的 (3:2:2 两种记法。
  • 我能默写 BL0、BL1、BL2 三种左手型,并说出表中的 5、6、\flat7 是相对于什么而言。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1-4,说出 BL 型为什么不区分大三与小三。
  • 我已在 C、F、G 三个调上以 BL1 练到 ♩ = 100 连续 3 遍无错音。

常见错误

错误 表现 原因 纠正方法
第 9 → 10 小节弹成 V7 → I7 第三句提前落回主和弦 按功能和声的习惯"解决"了 V7 记号 151-N:第 10 小节是 IV7;V7 → IV7 在布鲁斯中不是违规(规则 151-A 第 2 条)
把 C7 → F7 记为 V7/IV 12 小节布鲁斯被记成一串副属和弦 在布鲁斯区段内套用判据 145-B 规则 151-A 第 1、3 条:记作 I7、IV7
把规则 151-A 用于一般流行歌曲 流行歌曲中偶然的 C7 → F7 不再标记为副属 忽略规则 151-A 的边界 只有被识别为 12 小节(或 8 小节)布鲁斯的区段才适用
把 BL 型的 6 当作相对于调的音级 F7 小节弹成 F+A 5、6、\flat7 是相对于该小节和弦的根音 F7 的 1+6 为 F+D(记号 151-L)
换和弦时拖拍 第 5、9 小节的第 1 拍晚到 shuffle 后半拍只占 1/3 拍,移动时间短 单独练换位(对照练习 2);提前看下一小节的根音
shuffle 弹成平直八分 录音中前后两个八分等长 未从三连音导出 退回第 16 讲 §16.6 的三步法
左手换位时 5 指离键 根音断续,低音线不连贯 同一和弦内也整手移动 同一和弦内只有 1 指移动(上方音 5 ↔ 6 ↔ \flat7)
数错小节 在第 4 或第 8 小节后提前换和弦 未建立"三个 4 小节乐句"的结构感 边弹边数(对照练习 3)

第 152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左右手伴奏配合#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三个属七和弦的 3–\flat7 壳,并复述并证明命题 152-1(壳的连接);(2)复述并证明命题 152-2,说出第 151 讲命题 151-4 推论 2 所预告的冲突为什么在本讲的音区约定下不会发生;(3)复述规则 152-A(布鲁斯伴奏的音区约定与规则 128-M 的核对范围);(4)复述记号 152-R 的两种右手型,并复述并证明命题 152-3(右手击键点是左手的子集);(5)复述并证明命题 152-4(三种摇摆比例的记法),并按方案 152-P 在不同速度下调整比例;(6)双手演奏 12 小节布鲁斯,♩ = 80,连续 3 遍无错音。

理论

152.1 右手弹什么:3–\flat7 壳#

第 33 讲的 3-7 双音(只弹和弦的三音与七音)在属七和弦上即为 3–\flat7。本讲的右手一律只弹这两个音。

术语说明|壳(shell)
"壳"指只含三音与七音的双音声位,英文称 shell voicing。本教程沿用第 33 讲的"3-7 双音"一词,在本章简称为"壳"。
选壳的理由:左手 BL 型已经提供了根音与五音(或六音),而三音与七音是区分属七和弦与其他七和弦的两个音(0-2 §3.1:C7 与 Cmaj7 只差七音,C7 与 Cm7 只差三音)。两手合起来恰好覆盖属七和弦的全部四个音(第 2、4 拍左手为 6 时除外,见命题 151-4)。

三个壳(C 调):

和弦 三音 \flat7 壳(低 → 高) 二者音程
C7 E B\flat E4 – B\flat4 三全音(6 个半音)
F7 A E\flat E\flat4 – A4 三全音
G7 B F F4 – B4 三全音

属七和弦的三音与七音恒为三全音(命题 130-2 推论),故三个壳都是三全音。

命题 152-1(壳的连接)
按上表的声位,12 小节布鲁斯中出现的四种和弦连接,右手两个声部的移动为:

连接 出现于 下声部 上声部 每个声部的移动量
C7 → F7 第 4 → 5 小节 E4 → E\flat4 B\flat4 → A4 各 1 个半音
F7 → C7 第 6 → 7、10 → 11 小节 E\flat4 → E4 A4 → B\flat4 各 1 个半音
C7 → G7 第 8 → 9、(形式 B)11 → 12 小节 E4 → F4 B\flat4 → B4 各 1 个半音
G7 → F7 第 9 → 10 小节 F4 → E\flat4 B4 → A4 各 2 个半音
G7 → C7 (形式 B)第 12 → 1 小节 F4 → E4 B4 → B\flat4 各 1 个半音

五种连接中四种两声部各移动 1 个半音,只有 V7 → IV7 各移动 2 个半音。

证明:逐项计算半音值:E4 = 64、E\flat4 = 63、F4 = 65、A4 = 69、B\flat4 = 70、B4 = 71。差值即上表 \blacksquare

推论:右手全曲只在 E\flat4–B4(63–71)之内移动,手不需要移位;两个声部始终保持三全音,等于一个手型在键盘上平移。

152.2 命题 152-2 与规则 152-A:两手之间的冲突#

第 151 讲命题 151-4 推论 2 指出:左手 BL1 在第 2、4 拍弹 6,与右手的 \flat7 同属一个半音关系。本节说明它在什么条件下构成规则 128-M 意义上的冲突。

命题 152-2(两手之间不触发规则 128-M)
设左手全部音不高于 F3(53),右手全部音不低于 C4(60)。则:
(1)两手之间任意两个音相距至少 7 个半音,故规则 128-M 的 M1 不可能在两手之间触发;
(2)按本讲的壳与记号 151-L 的 BL0–BL2,同一小节内两手的音没有"音名相同而变化记号不同"的一对,故 M2 在伴奏内部也不触发。

证明:(1)60 - 53 = 7 > 1。由 M1 的定义,它只在两音恰好相距 1 个半音时触发(命题 140-1 推论 2 已说明 M1 与音区有关:相距 13 个半音或更远即不触发)。(2)逐小节列出两手的音名:

小节和弦 左手(BL0–BL2) 右手(壳) 同名异高?
C7 C、G、A、B\flat E、B\flat 无(B\flat 两手相同,不是异高)
F7 F、C、D、E\flat E\flat、A 无
G7 G、D、E、F F、B 无

三行均无同名异高的一对 \blacksquare

核对音区(C 调,记号 151-L 的指定位置):左手 BL0–BL2 的最高音为 G7 的 1+\flat7 中的 F3(53),不超过 F3 ✓;右手壳的最低音为 E\flat4(63),不低于 C4 ✓。其他调须重新核对(练习 152-5)。

命题 152-2 的意义
命题 151-4 推论 2 所说的"6 与 \flat7 相距 1 个半音"是就音名而言的;在实际音区中,左手的 A2 与右手的 B\flat4 相距 25 个半音。 由于 M1 是一个与音区相关的条件,两手分开在两个音区,就把这一冲突完全消除了。
这是本章第一次看到:布鲁斯伴奏的"不协和"并不来自伴奏本身。 伴奏内部是干净的;真正的冲突来自旋律——第 153、154 讲的布鲁斯音阶。

规则 152-A(布鲁斯伴奏的音区约定与规则 128-M 的核对范围)

  1. 左手全部音不高于 F3,右手伴奏(壳)全部音不低于 C4。
  2. 在此约定下,伴奏两手之间不需要再按规则 128-M 核对(命题 152-2)。
  3. 旋律与伴奏之间的核对范围,由第 153 讲(大调音阶)与第 154 讲(小调音阶)规定。 本讲不含旋律。
  4. 若因伴奏织体的需要而突破第 1 条的音区(例如右手壳下移到 C4 以下),须逐小节重新按规则 128-M 核对两手之间的音。

152.3 记号 152-R 与命题 152-3:右手型与两手的节奏关系#

记号 152-R(布鲁斯右手伴奏型)
本章用 BR 为前缀标记布鲁斯的右手伴奏型:

型 名称 节奏(一小节) 每小节击键数
BR1 第 2、4 拍 ---- X--- ---- X--- 2
BR2 每拍后半拍 {--X} {--X} {--X} {--X} 4

BR1 对应流行音乐的 backbeat(第 1-2 章第 9 讲 §9.2);BR2 对应第 16 讲 §16.4 所说的"后半拍重音"。二者右手弹的都是壳。

命题 152-3(右手击键点是左手击键点的子集)
设左手为 BL1 或 BL2(每拍 {X-X},即每拍的第 1、3 份击键)。则:
(1)BR1 的击键点是第 2、4 拍的第 1 份;BR2 的击键点是每拍的第 3 份。二者都是左手击键点的子集。
(2)两手合起来的不同击键时刻,每小节仍为 8 个(与左手单独弹奏相同)。

证明:(1)左手的击键点为每拍的第 1、3 份,共 8 个。BR1 的两个击键点(第 2、4 拍第 1 份)与 BR2 的四个击键点(每拍第 3 份)都在其中。(2)子集与原集合之并即原集合,仍为 8 个 \blacksquare

推论(本讲的练习顺序为什么可行):右手从不在左手静止的时刻击键,故两手配合的全部难度在于"左手的 8 次击键中,哪几次右手同时击键",而不在于两手各自的节奏不同。这与第 3-2 章中右手切分、左手正拍的配合(两手击键点不相交)相比,难度低一级——这是本讲选这两种右手型作为第一步的理由。

152.4 命题 152-4 与方案 152-P:摇摆比例随速度调整#

本节兑现第 1-2 章第 16 讲 §16.2 的约定:"随速度调整比例的能力在第 5-3 章中结合实际曲目建立"(本章义务七)。

命题 152-4(三个参照比例的记法)
一拍内两个八分音符的时长比,有三个值可以在 0-2 §5 的记法中精确写出:

比例 记法 依据 前一个音占一拍的
3 : 1 X--X(十六分栅格) 0-2 §5.1:一拍 4 格,前音占 3 格、后音占 1 格 3/4
2 : 1 {X-X}(三连音) 0-2 §5.3;第 16 讲 §16.1 2/3
1 : 1 X-X-(十六分栅格) 0-2 §5.1 1/2

二者之间的连续取值(例如 2.5 : 1)在本教程的记法中不能精确写出。

证明:X--X 中两音占 3 格与 1 格,比为 3 : 1;{X-X} 中占 2 份与 1 份,比为 2 : 1;X-X- 中占 2 格与 2 格,比为 1 : 1。十六分栅格只能表示分母为 4 的分数,三连音只能表示分母为 3 的分数,故 3/4、2/3、1/2 之外的前音比例(如 5/7)两种记法都写不出 \blacksquare

方案 152-P(摇摆比例的速度阶梯)
依据第 16 讲 §16.2 的实测规律(慢速比例较大,可达 3 : 1;中速接近 2 : 1;快速趋近 1 : 1),本教程在布鲁斯中采用:

速度 采用的比例 记法 练习时的参照
♩ = 60–80 介于 3 : 1 与 2 : 1 之间,慢端接近 3 : 1 谱面仍写 {X-X} 先按 X--X 练,再按 {X-X} 练,最后在二者之间取一个听感自然的值
♩ = 90–140 2 : 1 {X-X} 三连音
♩ > 140 逐渐向 1 : 1 靠近 — 超出本章范围(第 16 讲 §16.2:接近 1 : 1 发生在 ♩ > 250)

本方案的地位:比例与速度的对应来自第 16 讲所引的实测规律,是经验性的,不是定理。 表中的速度分界是本教程采用的练习分档,不是精确的物理分界。
谱面记法不随速度改变:本章谱例一律写 {X-X} 与 ABC 的 (3:2:2,比例的调整由演奏者完成(第 16 讲 §16.3 的约定)。

键盘实现

① 右手壳的指法

壳 下声部 上声部 指法
E4 – B\flat4 E4 B\flat4 1 – 4
E\flat4 – A4 E\flat4 A4 1 – 4
F4 – B4 F4 B4 1 – 4

三个壳全部用 1–4 指:由命题 152-1 推论,右手只是一个固定手型在 E\flat4–B4 之间平移,1–4 指的间距保持三全音不变。
E\flat4 为黑键:1 指落在黑键上时,手掌略向琴键内侧前移,使 4 指仍能落在 A4 的白键中部。

② 两手配合的三个阶段

阶段 左手 右手 速度 目的
一 BL0(平直四分) BR1(第 2、4 拍) ♩ = 60 右手壳的位置与换壳
二 BL1 BR1 ♩ = 70 左手 shuffle 与右手正拍的配合
三 BL1 BR2(每拍后半拍) ♩ = 60 起 右手与左手的第二次击键同时

阶段三的要点:由命题 152-3,右手的每一次击键都与左手每拍的第二次击键同时。练习时口念"1–la–li、2–la–li",右手只在"li"上击键(第 1-2 章第 10 讲的三连音口诀)。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BL1 + BR2(形式 A)

ABC 源码
X:106
T:152-1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BL1 + BR2(形式 A,原创练习)
M:4/4
L:1/8
Q:1/4=8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
"F7"(3:2:2z2[_EA] (3:2:2z2[_EA] (3:2:2z2[_EA] (3:2:2z2[_EA] | (3:2:2z2[_EA] (3:2:2z2[_EA] (3:2:2z2[_EA] (3:2:2z2[_EA] | "C7"(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
"G7"(3:2:2z2[FB] (3:2:2z2[FB] (3:2:2z2[FB] (3:2:2z2[FB] | "F7"(3:2:2z2[_EA] (3:2:2z2[_EA] (3:2:2z2[_EA] (3:2:2z2[_EA] | "C7"(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3:2:2z2[E_B] | (3:2:2z2[E_B] (3:2:2z2[E_B] [E_B]4 |]
V:LH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G,,D,]2[G,,D,] (3:2:2[G,,E,]2[G,,E,] (3:2:2[G,,D,]2[G,,D,] (3:2:2[G,,E,]2[G,,E,]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C,,G,,]4 |]

谱例说明:

小节 和弦 左手(BL1) 右手(BR2,每拍后半拍)
1–4、7–8、11 C7 C2+G2 / C2+A2 E4+B\flat4
5–6、10 F7 F2+C3 / F2+D3 E\flat4+A4
9 G7 G2+D3 / G2+E3 F4+B4
12 C7 前两拍同第 11 小节,后两拍 C2+G2 长音 前两拍同第 11 小节,后两拍 E4+B\flat4 长音

左手与谱例 151-1 完全相同。右手每拍写作 (3:2:2z2[壳]:前两份休止、第三份击键,即 {--X}。
命题 152-2 的核对:本例左手(BL1)最高 E3(第 9 小节),右手最低 E\flat4(第 5、6、10 小节),相距 11 个半音 ✓;全曲两手之间无相距 1 个半音的音 ✓。

建议的对照练习:

  1. 只弹右手,12 小节按 BR1 弹一遍、按 BR2 弹一遍,说出每次换壳时两个手指各移动了几个半音(命题 152-1)。
  2. 命题 152-2 的反例:把右手三个壳都下移一个八度(E3–B\flat3、E\flat3–A3、F3–B3),与左手 BL1 同弹第 5 小节(F7)与第 9 小节(G7),找出两手之间恰好相距 1 个半音、且右手音在上方的一对,并说明为什么规则 152-A 第 4 条要求此时重新核对。
  3. 速度阶梯:以谱例 152-1 在 ♩ = 60 按 X--X(3 : 1)弹 12 小节,再按 {X-X}(2 : 1)弹 12 小节,录音后回放,说出哪一种在该速度下听起来更自然;在 ♩ = 110 重复。
  4. 阶段三的口念:弹 BR2 时口念"1–la–li",只在 li 上出右手。

练习

练习 152-1 命题 152-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写出 C、F、G 三个调的三个壳;② 证明命题 152-1;③ 说出为什么三个壳都是三全音
速度 限时 1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F 调:F7 A–E\flat、Bb7 D–A\flat、C7 E–B\flat;G 调:G7 B–F、C7 E–B\flat、D7 F\sharp–C;② 五种连接中四种各 1 个半音、V7 → IV7 各 2 个半音;③ 属七和弦的三音与七音恒为三全音(命题 130-2 推论)

练习 152-2 命题 152-2 与规则 152-A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2-2 的两条;② 默写规则 152-A 的四条;③ 完成"建议的对照练习"第 2 项:把右手三个壳都下移一个八度,逐对计算第 5、9 小节两手之间的半音距离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两手相距至少 7 个半音;三行无同名异高;③ 第 5 小节:左手 D3(50),右手 E\flat3(51),相距 1 个半音,右手在上 ⇒ M1 触发;第 9 小节:左手 E3(52),右手 F3(53),相距 1 个半音 ⇒ M1 触发。右手下移后两手进入同一音区,命题 152-2 的前提(左手 ≤ F3、右手 ≥ C4)不再成立,故须按规则 152-A 第 4 条逐小节核对

练习 152-3 命题 152-3 与三个阶段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2-3;② 按"两手配合的三个阶段"依次练习谱例 152-1(阶段一、二以 BR1 替换谱例中的 BR2)
速度 见阶段表;阶段三由 ♩ = 60 递进至 ♩ = 80
数量 每阶段 12 小节 × 4 遍 = 1 组,每阶段 2 组
达标判定 ① 两种右手型的击键点都在左手的 8 个击键点之内;② 阶段三在 ♩ = 80 下连续 3 遍无错音,且录音中右手的每次击键都与左手每拍的第二次击键同时

练习 152-4 命题 152-4 与方案 152-P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2-4;② 说明方案 152-P 的地位;③ 完成"建议的对照练习"第 3 项,在 ♩ = 60、80、110 三个速度上各录一遍谱例 152-1
速度 见练习内容
数量 三个速度各 12 小节 × 2 遍
达标判定 ① 三个记法与比例对应无误,并能说出 2.5 : 1 为什么写不出;② 经验性的,不是定理;③ 录音回放中:♩ = 60 的比例明显大于 ♩ = 110 的比例(前音更长)

练习 152-5 三个调的双手演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在 F 调、G 调以 BL1 + BR2 演奏 12 小节布鲁斯(形式 B × 2 + 形式 A);先写出每个调的左手双音与右手壳,并按规则 152-A 第 1 条核对音区
速度 ♩ = 60 起,递进至 ♩ = 80
数量 每调 1 组(3 遍 12 小节),共 2 组
达标判定 ① 纸面核对完整:G 调:D7 的壳 F\sharp4–C5 不低于 C4 ✓;左手 D7 若以 D3 为根音,1+5 为 D3+A3、1+6 为 D3+B3,高于 F3 ⇒ 须把 D7 的左手整体移低八度(D2+A2/D2+B2);F 调:左手 Bb7 若以 B\flat2 为根音,1+6 为 B\flat2+G3(55),高于 F3 ⇒ 须移低八度(B\flat1+F2/B\flat1+G2);或按规则 152-A 第 4 条逐小节核对;② ♩ = 80 下连续 3 遍无错音

达标自检

  • 我能写出三个属七和弦的壳,并说出壳为什么恒为三全音。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2-1,说出唯一一种每声部移动 2 个半音的连接。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2-2,说出第 151 讲所预告的冲突为什么不会发生。
  • 我能默写规则 152-A 的四条,并说出什么时候必须重新核对两手之间的音。
  • 我能默写 BR1、BR2 两种右手型。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2-3,说出本讲的两手配合为什么比第 3-2 章的切分配合容易。
  • 我能写出 3 : 1、2 : 1、1 : 1 三种比例的记法,并说出二者之间的比例为什么写不出。
  • 我能说出方案 152-P 为什么是经验性的。
  • 我已在 C、F、G 三个调上以 BL1 + BR2 练到 ♩ = 80 连续 3 遍无错音。

常见错误

错误 表现 原因 纠正方法
右手弹完整的四音属七和弦 与左手的根音、五音重复,音响厚重 未理解两手分工 右手只弹壳(3–\flat7);根音与五音由左手提供
右手壳下移到 C4 以下 与左手进入同一音区 为了"更饱满" 规则 152-A 第 1 条;若必须下移,按第 4 条逐小节核对
G 调 D7 的左手弹在 D3 左手 1+6 的上方音 B3 高于 F3 照搬 C 调的相对位置 左手上方音高于 F3 时,该和弦的左手整体移低八度(练习 152-5)
BR2 的右手弹在每拍的第一份 两手在正拍同时击键,后半拍空着 未建立"只在 li 上出右手"的习惯 口念"1–la–li"(阶段三)
V7 → IV7 时右手只移一个手指 壳由 F4–B4 变成 E\flat4–B4 等非三全音 以为所有连接都是"各 1 个半音" 命题 152-1:V7 → IV7 两声部各移 2 个半音
在所有速度上都按 2 : 1 弹 慢速时 shuffle 显得僵硬 未执行方案 152-P 慢速从 X--X 出发,取 3 : 1 与 2 : 1 之间的值
把方案 152-P 的速度分界当作精确值 在 ♩ = 85 时纠结该用哪一档 忽略其经验性地位 分界是练习分档,不是物理分界

第 153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大调音阶#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大调布鲁斯音阶与混合利底亚调式的定义,并在 C、F、G 三调写出其音;(2)复述并证明命题 153-1(大调布鲁斯音阶的结构);(3)复述并证明命题 153-2(大调布鲁斯音阶在三个和弦上的冲突),说出冲突为什么恰有四对、其中哪一对是布鲁斯的定义性音响;(4)复述规则 153-A(规则 128-M 在布鲁斯旋律中的适用范围);(5)复述并证明命题 153-3(大调布鲁斯音阶与混合利底亚调式的关系);(6)右手两个八度弹奏 C 大调布鲁斯音阶,♩ = 100,连续 3 遍无误,并在左手 BL1 上以该音阶即兴 12 小节。

理论

153.1 定义#

术语说明|蓝调音(blue note)
沿用附录 A 第 62 条:相对大调音阶被降低的第 3、5、7 级(\flat3、\flat5、\flat7)。
在演唱与弦乐器上,蓝调音常为介于降低音与原音之间的微分音(小于一个半音的音高差)。钢琴的音高是固定的十二平均律,不能奏出微分音;本章以"降低音 → 原音"的半音进行(如 \flat3 → 3)作为它在钢琴上的近似,这是一种约定,不是等价。

术语说明|大调布鲁斯音阶(major blues scale)
沿用附录 A 第 61 条:

\textbf{大调布鲁斯音阶} \;=\; 1\ \ 2\ \ \flat3\ \ 3\ \ 5\ \ 6

以大调的主音为 1(0-2 §1.5)。C 大调布鲁斯音阶 = \{C, D, E\flat, E, G, A\}。

术语说明|混合利底亚调式(Mixolydian mode)
沿用附录 A 第 56 条:

\textbf{混合利底亚调式} \;=\; 1\ \ 2\ \ 3\ \ 4\ \ 5\ \ 6\ \ \flat7

即把大调音阶的第 7 级降低半音。C 混合利底亚 = \{C, D, E, F, G, A, B\flat\}。

三调对照:

调 大调布鲁斯音阶 混合利底亚调式
C C D E\flat E G A C D E F G A B\flat
F F G A\flat A C D F G A B\flat C D E\flat
G G A B\flat B D E G A B C D E F

153.2 命题 153-1:大调布鲁斯音阶的结构#

命题 153-1(大调布鲁斯音阶的结构)
(1)大调布鲁斯音阶 = 大调五声音阶 + \flat3:去掉 \flat3,余下 \{1, 2, 3, 5, 6\} 即第 136 讲的五声音阶(宫调式)。
(2)相邻音的半音差依次为 2、1、1、3、2、3(合计 12),其中含一段连续两个半音的上行:2 → \flat3 → 3。
(3)它恰含一个蓝调音(\flat3);\flat5、\flat7 不在其中。

证明:(1)逐项比对 §136.1。(2)C 大调布鲁斯音阶的半音值为 0、2、3、4、7、9、12,相邻差为 2、1、1、3、2、3。(3)逐项比对 \blacksquare

推论(与第 146 讲的对照):2 → \flat3 → 3 是三个音、两个半音步的连续半音进行,形式上满足第 128 讲半音线的"步长恒为 1、n \ge 3"(方向为上行)。但它是音阶内部的一段,不是和声的低音段,第 146 讲的判据 146-A 不适用于它。

153.3 命题 153-2 与规则 153-A:旋律与伴奏的冲突#

第 152 讲证明了伴奏两手之间不触发规则 128-M(命题 152-2)。本节核对旋律(大调布鲁斯音阶)与伴奏之间。

命题 153-2(大调布鲁斯音阶在三个和弦上的冲突)
设伴奏为 BL0–BL2 + 第 152 讲的壳,音区符合规则 152-A;旋律取自大调布鲁斯音阶,且不低于 C4。按规则 128-M 核对,冲突恰有以下四对(音级以本调为参照):

和弦 旋律音 与之冲突的伴奏音 条款 是否依赖伴奏型或音区
① I7 \flat3(C 调 E\flat) 壳中的 3(I7 的三音,E) M2 否
② IV7 3(C 调 E) 壳中的 \flat3(IV7 的七音,E\flat) M2(E4 处兼 M1) 否
③ V7 \flat3(C 调 E\flat) 左手 1+6 中的 3(V7 的六音,E3) M2 依赖伴奏型:只在左手为 BL1、BL2 的第 2、4 拍时
④ V7 1(C 调 C) 壳中的 7(V7 的三音,B4) M1 依赖音区:只在旋律恰高于 B4 一个半音(C5)时

其余组合均不冲突。只有第 ① 对是布鲁斯的定义性音响(蓝调音 \flat3 对主和弦的 3)。

证明:
伴奏的音(以本调音级计):I7 小节为壳 3、\flat7 与左手 1、5、6、\flat7;IV7 小节为壳 6、\flat3 与左手 4、1、2、\flat3;V7 小节为壳 4、7 与左手 5、2、3、4。
M2(同名异高,与音区无关):大调布鲁斯音阶中只有第 3 级同时以 3 与 \flat3 两种形式出现,其余音名(1、2、5、6)在伴奏中若出现,形式都相同;伴奏中的 \flat7(I7 小节)与 7(V7 小节)其音名在音阶中不出现。故同名异高只能是"3 与 \flat3":I7 小节含 3 ⇒ 旋律 \flat3 冲突(①);IV7 小节含 \flat3 ⇒ 旋律 3 冲突(②);V7 小节的 3 只出现在左手 1+6 中 ⇒ 旋律 \flat3 冲突,且只在左手弹 6 时(③)。
M1(与音区有关):旋律不低于 C4,左手不高于 F3,二者相距至少 7 个半音,M1 不在二者之间触发(命题 152-2 的同一论证)。M1 只可能在旋律与壳之间触发。各壳音上方 1 个半音的音为:I7 壳(3、\flat7)上方为 4、7;IV7 壳(6、\flat3)上方为 \flat7、3;V7 壳(4、7)上方为 \sharp4、1。其中属于大调布鲁斯音阶的只有 IV7 上的 3(已由 ② 禁止)与 V7 上的 1(④) \blacksquare

规则 153-A(规则 128-M 在布鲁斯旋律中的适用范围,大调布鲁斯音阶)
在布鲁斯区段内(规则 151-A),旋律取自大调布鲁斯音阶时:

  1. I7 上,旋律的 \flat3 与伴奏的 3 之间,M2 暂停。 理由:这是蓝调音的定义性用法;禁止它等于禁止布鲁斯本身。
  2. 其余三对照常禁止:IV7 上不用 3;V7 上不用 \flat3(或把左手 BL 型的第 2、4 拍改为 1+5,使 3 不发声);V7 上的 1 不紧贴壳中 7 的上方半音。
  3. 第 1 条的推荐形式是 \flat3 → 3 的半音上行(本讲 §153.1 蓝调音在钢琴上的近似),但 \flat3 也可以单独使用或作长音——这是经验性的风格约定,不是可证的结论。
  4. 本规则只针对大调布鲁斯音阶;小调布鲁斯音阶的核对范围由第 154 讲规定。第 154 讲的规则 154-A 给出本条第 1 条的一般依据:I7 上的 \flat3 即 I7 的 \sharp9,而 \sharp9 在属七和弦上不是回避音(命题 119-1 推论 2)。

本规则是第 5-2 章接口 ② 所要求的"适用范围"的第一部分:规则 128-M 在布鲁斯中不是整体暂停,而是只对一对音暂停。

153.4 命题 153-3:与混合利底亚调式的关系#

命题 153-3(大调布鲁斯音阶与混合利底亚调式)
(1)二者的交集恰为大调五声音阶 \{1, 2, 3, 5, 6\};
(2)大调布鲁斯音阶独有 \flat3,混合利底亚调式独有 4 与 \flat7;
(3)混合利底亚调式包含 I7 的全部四个音;大调布鲁斯音阶只包含其中三个(缺 \flat7)。

证明:(1)(2)逐项比对 §153.1 的两个定义。(3)I7 = \{1, 3, 5, \flat7\};混合利底亚含全部四个;大调布鲁斯音阶含 1、3、5,不含 \flat7 \blacksquare

推论(二者的分工):混合利底亚调式是 I7 的"和弦音阶"——在 I7 上用它,旋律中的每个音要么是和弦音、要么是和弦音之间的级进经过音;大调布鲁斯音阶则以 \flat3 提供蓝调音的色彩。附录 A 第 56 条称混合利底亚为"布鲁斯与摇滚的核心调式",指的正是它与 I7 的这一关系。 二者在同一段即兴中可以交替使用:共同的五个音是两者之间的通道。

键盘实现

① C 大调布鲁斯音阶,右手两个八度

上行:C4  D4  Eb4 E4  G4  A4  C5  D5  Eb5 E5  G5  A5  C6
指法: 1   2   3   4   1   2   1   2   3   4   1   2   3
下行:C6  A5  G5  E5  Eb5 D5  C5  A4  G4  E4  Eb4 D4  C4
指法: 3   2   1   4   3   2   1   2   1   4   3   2   1

每个八度的指法相同:1-2-3-4 弹 C–D–E\flat–E,拇指在 4 指之下穿到 G,2 指弹 A,拇指再在 2 指之下穿到上方的 C。
两个穿指处:E → G(小三度,3 个半音)与 A → C(小三度)。两处的跨度都只有小三度,比大调音阶第 3–4 级处的穿指(小二度)大,但仍在 4 指、2 指之下的正常穿指范围内。
E\flat 用 3 指:3 指最长,落在黑键上最自然。

② F 调与 G 调

调 音 右手指法(一个八度,上行)
F F G A\flat A C D F 1 2 3 4 1 2 1
G G A B\flat B D E G 1 2 3 4 1 2 1

三个调的指法完全相同:六个音的相对位置(2、1、1、3、2、3 个半音)不随调改变,且三个调的 \flat3 都是黑键、都由 3 指弹。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右手大调布鲁斯音阶旋律 + 左手 BL1(形式 A)

ABC 源码
X:107
T:153-1 大调布鲁斯音阶旋律(C 调,形式 A,原创)
M:4/4
L:1/8
Q:1/4=9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3:2:2_E2=E G2 A2 G2 | E2 D2 C4 | (3:2:2_E2=E G2 (3:2:2A2G E2 | C6 z2 |
"F7"A2 c2 A2 G2 | (3:2:2_E2D C4 z2 | "C7"(3:2:2_E2=E G2 c2 A2 | G6 z2 |
"G7"G2 A2 G2 D2 | "F7"c2 A2 G2 _E2 | "C7"(3:2:2_E2=E D2 C4 | C8 |]
V:LH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G,,D,]2[G,,D,] (3:2:2[G,,D,]2[G,,D,] (3:2:2[G,,D,]2[G,,D,] (3:2:2[G,,D,]2[G,,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C,,G,,]4 |]

谱例说明:

小节 和弦 旋律所用的音 规则 153-A 的核对
1、3、7、11 C7 E\flat → E(第 1 拍)、G、A、D、C 第 1 条:取推荐形式 \flat3 → 3 ✓(加入壳后,E\flat 对壳中的 E 为允许的蓝调音)
2、4、8、12 C7 E、D、C、G 无冲突 ✓
5、6、10 F7 A、C、G、E\flat、D 全无 E ✓(第 2 条:IV7 上不用 3);E\flat 为 F7 的七音 ✓
9 G7 G、A、D 无 E\flat、无 C ✓;左手改为全小节 1+5(G2+D3),使 E3 不发声(第 2 条的替代做法)

本例右手只弹旋律,不弹壳,而左手 BL1 在 C7、F7 小节只有 1、5、6 三个音(不含 3 与 \flat3)。故命题 153-2 的 ①、②、④ 三对在本例的实际发音中都不会出现,③ 由第 9 小节左手改为 1+5 避免。
本例仍按规则 153-A 全部四对写作(F7 小节不用 E、G7 小节不用 C5),以便由另一人或在后续讲次的织体中加入 BR 型的壳时,旋律无须修改。
ABC 记法说明:(3:2:2_E2=E 为一拍内 E\flat 占两份、E 占一份;=E 取消同一小节内 _E 的效力。第 9 小节左手四拍都是 [G,,D,],即 BL0 的上方音配 BL1 的节奏。

建议的对照练习:

  1. 只弹右手音阶,C 调两个八度上下行,♩ = 60 起;在 E\flat 处刻意听它与下一个 E 的半音关系。
  2. 冲突的听辨:左手弹 F7(F2+D3),右手先弹 E\flat4–A4 壳,再在其上加旋律 E5 与 E\flat5 各一次,说出哪一个听起来"错"(命题 153-2 第 2 行)。
  3. 把谱例第 9 小节左手恢复为 BL1(第 2、4 拍 G2+E3),旋律改为 _E2 D2 C2 z2,演奏并说出冲突在哪里(命题 153-2 第 3 行)。
  4. 混合利底亚与布鲁斯音阶交替:在左手 C7(BL1)上,右手先以 C 混合利底亚上行一个八度,再以 C 大调布鲁斯音阶上行一个八度,说出二者共同的五个音。

练习

练习 153-1 定义与命题 153-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写出蓝调音、大调布鲁斯音阶、混合利底亚调式的定义;② 写出 B\flat 调与 D 调的大调布鲁斯音阶与混合利底亚调式;③ 证明命题 153-1
速度 限时 1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② B\flat 调:B\flat C D\flat D F G / B\flat C D E\flat F G A\flat;D 调:D E F F\sharp A B / D E F\sharp G A B C;③ 半音差 2、1、1、3、2、3

练习 153-2 命题 153-2 与规则 153-A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3-2 的四对;② 说出为什么同名异高冲突只可能发生在"3 与 \flat3"之间;③ 默写规则 153-A 的四条;④ 在 F 调中写出四对冲突的具体音名
速度 限时 2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② 大调布鲁斯音阶中只有第 3 级同时以 3 与 \flat3 两种形式出现;④ F 调:I7(F7)上旋律 A\flat 对壳中 A;IV7(Bb7)上旋律 A 对壳中 A\flat;V7(C7)上旋律 A\flat 对左手 1+6 中的 A;V7 上旋律 F 紧贴壳中 E 的上方半音

练习 153-3 命题 153-3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3-3;② 说出混合利底亚调式为什么被称为 I7 的"和弦音阶";③ 完成"建议的对照练习"第 4 项
速度 ③ ♩ = 80
数量 ③ 各 4 遍
达标判定 ① 交集为 1、2、3、5、6;② 它包含 I7 的全部四个音;③ 两种音阶连续演奏无停顿

练习 153-4 音阶的演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右手两个八度弹奏 C、F、G 三调的大调布鲁斯音阶,上下行
速度 ♩ = 60 起,每拍两个音,递进至 ♩ = 100
数量 每调上下行 × 4 遍 = 1 组,共 3 组
达标判定 ♩ = 100 下每调连续 3 遍无误;两个穿指处(E → G、A → C 及其移调对应处)无重音、无停顿

练习 153-5 在 BL1 上即兴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演奏谱例 153-1;② 左手以 BL1 循环 C 调形式 B 三遍,右手只用 C 大调布鲁斯音阶即兴,遵守规则 153-A;录音
速度 ♩ = 80
数量 ① 4 遍;② 3 组,每组 3 遍 12 小节
达标判定 ① 连续 3 遍无错音;② 录音回放中:F7 小节无 E;G7 小节若用 E\flat,左手须为 1+5;每遍至少出现 4 次 E\flat → E

达标自检

  • 我能写出蓝调音的定义,并说出钢琴上的 \flat3 → 3 为什么只是近似。
  • 我能写出大调布鲁斯音阶与混合利底亚调式,并在任意调上写出其音。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3-1,说出音阶中连续两个半音的位置。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3-2 的四对冲突,并说出哪一对依赖音区。
  • 我能默写规则 153-A,并说出规则 128-M 在布鲁斯中"只对一对音暂停"的含义。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3-3,说出二者的共同音与各自独有的音。
  • 我已在 C、F、G 三调以 ♩ = 100 弹奏大调布鲁斯音阶两个八度,连续 3 遍无误。
  • 我已在 BL1 上用大调布鲁斯音阶即兴 3 遍 12 小节,F7 小节无 E。

常见错误

错误 表现 原因 纠正方法
以为布鲁斯中规则 128-M 整体失效 在 F7 上用 E,在 G7 上用 E\flat 而左手弹 E 把第 1 条的暂停扩大到全部 规则 153-A:只有 I7 上的 \flat3 对 3 暂停
在 F7 上反复弹 E 与 F7 的七音 E\flat 形成同名异高 把 C 大调布鲁斯音阶当作全曲通用 IV7 上不用 3(命题 153-2 第 2 行)
把 E\flat 当作 D\sharp 记写 记谱中出现 D\sharp 等音拼写错误 大调布鲁斯音阶的该音是 \flat3,拼写为 E\flat(附录 A 第 61 条)
把大调布鲁斯音阶与混合利底亚混为一谈 以为二者只差一个音 未逐项比对 命题 153-3:布鲁斯音阶独有 \flat3;混合利底亚独有 4 与 \flat7
穿指处出现重音 E → G、A → C 处明显加重 拇指穿过时手腕下压 慢练穿指两音;手腕保持水平(第 1-3 章转指的同一要求)
以为钢琴上能奏出蓝调音 用力压键或快速颤音试图"弯音" 混淆钢琴与弦乐器、人声 钢琴只能以 \flat3 → 3 的半音进行近似(§153.1)

第 154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小调音阶#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小调布鲁斯音阶的定义,并在 C、F、G 三调写出其音;(2)复述并证明命题 154-1(小调布鲁斯音阶的结构及其与大调布鲁斯音阶的关系);(3)复述并证明命题 154-2(小调布鲁斯音阶在三个和弦上的八对冲突);(4)复述规则 154-A,说出暂停的冲突为什么恰是"\sharp9 对三音"与"\sharp11 对五音"两类,并说出它与规则 153-A 的关系;(5)复述命题 154-3,说出所有依赖音区的冲突为什么都是第 119 讲的回避音 11;(6)右手两个八度弹奏 C 小调布鲁斯音阶,♩ = 100,连续 3 遍无误,并在左手 BL1 上以该音阶即兴 12 小节。

理论

154.1 定义#

术语说明|小调布鲁斯音阶(minor blues scale)
沿用附录 A 第 61 条:

\textbf{小调布鲁斯音阶} \;=\; 1\ \ \flat3\ \ 4\ \ \flat5\ \ 5\ \ \flat7

以所奏布鲁斯的调的主音为 1(0-2 §1.5)。C 小调布鲁斯音阶 = \{C, E\flat, F, G\flat, G, B\flat\}。

名称中的"小调"指音阶的性格(含 \flat3),不指作品的调:本讲在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C7、F7、G7,全部为大三性质的属七和弦)上使用 C 小调布鲁斯音阶。这不是转到 c 小调,规则 151-A 第 4 条规定的调(C)不变。

三调对照:

调 小调布鲁斯音阶 其中的蓝调音
C C E\flat F G\flat G B\flat E\flat、G\flat、B\flat
F F A\flat B\flat C\flat C E\flat A\flat、C\flat(即 B)、E\flat
G G B\flat C D\flat D F B\flat、D\flat、F

\flat5 的拼写:按音级拼写为降号(附录 A 第 61 条:C 调写 G\flat);F 调的 \flat5 拼作 C\flat,它与 B 是同一个键(0-2 §1.4)。

154.2 命题 154-1:结构与关系#

命题 154-1(小调布鲁斯音阶的结构)
(1)小调布鲁斯音阶 = 小调五声音阶 + \flat5:去掉 \flat5,余下 \{1, \flat3, 4, 5, \flat7\},即以主音为羽的五声音阶(§136.1 的羽调式,此处以主音为 1 书写)。
(2)相邻音的半音差依次为 3、2、1、1、3、2(合计 12),连续两个半音在 4 → \flat5 → 5。
(3)它含全部三个蓝调音 \flat3、\flat5、\flat7(附录 A 第 62 条);大调布鲁斯音阶只含其中一个(命题 153-1(3))。
(4)以 X 为主音的小调布鲁斯音阶,与以 X 上方小三度(3 个半音)处的音为主音的大调布鲁斯音阶,音集相同。 例如 C 小调布鲁斯 = E\flat 大调布鲁斯;A 小调布鲁斯 = C 大调布鲁斯。

证明:(1)C 小调布鲁斯去掉 G\flat 得 \{C, E\flat, F, G, B\flat\},即 E\flat 宫五声音阶的羽调式。(2)半音值 0、3、5、6、7、10、12,相邻差 3、2、1、1、3、2。(3)逐项比对。(4)以 X 为 0,小调布鲁斯为 \{0, 3, 5, 6, 7, 10\};以 3 为主音的大调布鲁斯为 \{3, 5, 6, 7, 10, 12\} \equiv \{0, 3, 5, 6, 7, 10\} \pmod{12},相同 \blacksquare

推论(同一音集,两种用法):C 调布鲁斯中,"C 大调布鲁斯音阶"与"C 小调布鲁斯音阶"是两个不同的音集;A 小调布鲁斯音阶与 C 大调布鲁斯音阶是同一个音集。决定一个音阶"用在哪里"的是它的主音是否与 I7 的根音相同,不是音集本身。

154.3 命题 154-2:八对冲突#

核对条件与第 153 讲相同:伴奏为 BL0–BL2 + 壳,音区符合规则 152-A,旋律不低于 C4。伴奏各小节的音(以本调音级计):I7 为壳 3、\flat7 与左手 1、5、6、\flat7;IV7 为壳 6、\flat3 与左手 4、1、2、\flat3;V7 为壳 4、7 与左手 5、2、3、4。

命题 154-2(小调布鲁斯音阶在三个和弦上的冲突)
按规则 128-M 核对,冲突恰有以下八对(C 调实例):

和弦 旋律音 在该和弦上的身份 冲突的伴奏音 条款 依赖伴奏型或音区?
① I7 C7 \flat3(E\flat) \sharp9 壳中的 3(E) M2 否
② I7 C7 \flat5(G\flat) \sharp11 左手的 5(G) M2 否
③ I7 C7 4(F) 11 壳中的 3(E4) M1 音区:仅 F4
④ IV7 F7 \flat7(B\flat) 11 壳中的 6(A4,即 F7 的三音) M1 音区:仅 B\flat4
⑤ V7 G7 \flat3(E\flat) \flat13 左手 1+6 中的 3(E3) M2 伴奏型:仅 BL1、BL2 的第 2、4 拍
⑥ V7 G7 \flat5(G\flat) 大七度(非张力音) 左手根音 G;壳中的 4(F4) M2;G\flat4 处兼 M1 否
⑦ V7 G7 \flat7(B\flat) \sharp9 壳中的 7(B,即 G7 的三音) M2 否
⑧ V7 G7 1(C) 11 壳中的 7(B4) M1 音区:仅 C5

其余组合均不冲突。

证明:
M2:旋律的音名为 C、E(\flat)、F、G(\flat)、G、B(\flat)。伴奏中与旋律音名相同而变化记号不同的只可能是:E(对旋律 E\flat)、G(对旋律 G\flat)、B(对旋律 B\flat)。I7 小节含 E(壳)与 G(左手),得 ①②;IV7 小节的伴奏音为 A、E\flat、F、C、D,三者都不含,无 M2 冲突;V7 小节含 E(仅左手 1+6)、G(左手根音)、B(壳),得 ⑤⑥⑦。
M1:旋律与左手相距至少 7 个半音(命题 152-2 的论证),只可能与壳冲突。各壳音上方 1 个半音的音:I7 壳 E4、B\flat4 → F4、B4;IV7 壳 E\flat4、A4 → E4、B\flat4;V7 壳 F4、B4 → G\flat4、C5。其中属于小调布鲁斯音阶的为 F4、B\flat4、G\flat4、C5,得 ③④⑧ 与 ⑥ 的 M1 部分。
身份一栏:以各和弦根音为 0 计算半音数。C7 上 E\flat = 3(\sharp9)、G\flat = 6(\sharp11)、F = 5(11);F7 上 B\flat = 5(11);G7 上 E\flat = 8(\flat13)、G\flat = 11(大七度)、B\flat = 3(\sharp9)、C = 5(11) \blacksquare

154.4 规则 154-A:暂停的依据#

第 153 讲的规则 153-A 只暂停了一对冲突,其依据是"蓝调音的定义性用法"。本讲的八对冲突需要一个更一般的依据,以决定哪些暂停、哪些照常禁止。这个依据在第 119 讲已经给出。

第 119 讲的两条结论:

  • 命题 119-1:属七和弦上七个张力音中,9、\sharp9、\sharp11、13 可用;\flat9、11、\flat13 在和弦音上方半音,是回避音(\flat9、\flat13 对属功能的和弦有规则 119-T 的例外)。
  • 命题 119-1 推论 2:\sharp9 虽与三音相距半音,却在三音的下方,不是回避音;第 119 讲的张力音表还注明 \sharp9 的典型用法为"小调,或布鲁斯色彩"。

而布鲁斯的三个和弦都是属七和弦(命题 151-3 ②)。

规则 154-A(规则 128-M 在布鲁斯旋律中的适用范围,一般形式)
在布鲁斯区段内(规则 151-A):

  1. 若 M2 的同名异高恰为"旋律取该属七和弦的 \sharp9、伴奏含其三音"或"旋律取其 \sharp11、伴奏含其五音",M2 暂停。
    依据:命题 119-1 判定 \sharp9、\sharp11 在属七和弦上可用;规则 128-M 的 M2 若照常执行,将把命题 119-1 已判为可用的这两个张力音全部禁止,二者矛盾时,以针对属七和弦的命题 119-1 为准。第 120 讲的 A7 用音表已按此处理过(该表把 A7 上的 C 判为"\sharp9,可用",而 A7 含 C\sharp)。
  2. 其余冲突照常禁止,包括:11(命题 119-1 的回避音)、\flat13 对 13(二者都是张力音,不是"张力音对和弦音")、属七和弦上的大七度(它在七音上方半音)。
  3. 本规则同时适用于大调布鲁斯音阶:第 153 讲命题 153-2 的四对中,只有 ① 为"\sharp9 对三音",故本规则与规则 153-A 给出相同的结论;规则 153-A 是本规则的特例。

按本规则,命题 154-2 的八对中暂停三对(①、②、⑦),其余五对照常禁止:

和弦 旋律音 身份 按规则 154-A
① I7 \flat3 \sharp9 对 3 暂停,可用
② I7 \flat5 \sharp11 对 5 暂停,可用
③ I7 4(仅紧贴壳中 3 的上方) 11 禁止
④ IV7 \flat7(仅紧贴壳中 6 的上方) 11 禁止
⑤ V7 \flat3(仅左手弹 6 时) \flat13 对 13 禁止
⑥ V7 \flat5 大七度 禁止
⑦ V7 \flat7 \sharp9 对 3 暂停,可用
⑧ V7 1(仅紧贴壳中 7 的上方) 11 禁止

本规则是第 5-2 章接口 ② 所要求的"适用范围"的完整形式:规则 128-M 在布鲁斯中不整体暂停;暂停的恰是第 119 讲已判为可用、而 M2 会误禁的那两类同名异高。

命题 154-3(依赖音区的冲突都是回避音 11)
命题 153-2 与命题 154-2 中依赖音区的冲突(M1 在旋律与壳之间),旋律音在该和弦上的身份全部是 11,即第 119 讲命题 119-1 的回避音。

证明:M1 只在旋律与壳之间触发(命题 152-2 的论证)。壳为和弦的 3 与 \flat7;3 上方半音为 11,\flat7 上方半音为和弦的大七度。两种音阶中落在和弦大七度上的有两处:命题 153-2 ② 的 E(F7 上)与命题 154-2 ⑥ 的 G\flat(G7 上);二者都另有与音区无关的 M2 冲突(分别对壳中的 E\flat 与左手根音 G),不属于"仅依赖音区"的一类。其余依赖音区的冲突(命题 153-2 ④;命题 154-2 ③④⑧)旋律音都在壳中三音的上方半音,即 11 \blacksquare

推论:规则 128-M 的 M1 与命题 119-1 的回避音判据,在布鲁斯伴奏上给出同一组禁用音——区别只在于 M1 只在"恰好相距一个半音"时触发,而命题 119-1 按模 12 计算。第 128 讲 §128.7 已指出 M1 是命题 119-1 的推广,本命题是该关系在布鲁斯中的一个具体核对。

键盘实现

① C 小调布鲁斯音阶,右手两个八度

上行:C4  Eb4 F4  Gb4 G4  Bb4 C5  Eb5 F5  Gb5 G5  Bb5 C6
指法: 1   3   1   2   3   4   1   3   1   2   3   4   5
下行:C6  Bb5 G5  Gb5 F5  Eb5 C5  Bb4 G4  Gb4 F4  Eb4 C4
指法: 5   4   3   2   1   3   1   4   3   2   1   3   1

拇指只落在白键 C 与 F 上;每个八度有两次穿指:E\flat → F(大二度,拇指在 3 指下穿过)与 B\flat → C(大二度,拇指在 4 指下穿过)。
F4 → G\flat4 → G4 由 1、2、3 指连续弹奏,即命题 154-1(2)的连续两个半音,手指不需移位。

② F 调与 G 调

调 音 右手指法(一个八度,上行) 拇指所在
G G B\flat C D\flat D F G 1 3 1 2 3 4 1 G、C(白键)
F F A\flat B\flat C\flat C E\flat F 1 2 3 4 1 2 1 F、C(白键)

G 调与 C 调的指法相同:两调的六个音在黑白键上的分布相同(第 1、3、5 音为白键)。
F 调不同:其第 3 音 B\flat 为黑键,拇指不宜落在其上,故改用 1-2-3-4 弹 F–A\flat–B\flat–C\flat,拇指穿到 C。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右手小调布鲁斯音阶旋律 + 左手 BL1(形式 A)

ABC 源码
X:108
T:154-1 小调布鲁斯音阶旋律(C 调,形式 A,原创)
M:4/4
L:1/8
Q:1/4=9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c2 _B2 G2 _E2 | (3:2:2_G2=G _E2 C4 | _E2 G2 _B2 G2 | c6 z2 |
"F7"F2 _E2 C2 _E2 | F4 _E4 | "C7"G2 _B2 c2 _B2 | G6 z2 |
"G7"_B2 G2 F2 G2 | "F7"F2 _E2 C2 z2 | "C7"_E2 C2 _E2 G2 | c8 |]
V:LH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G,,D,]2[G,,D,] (3:2:2[G,,D,]2[G,,D,] (3:2:2[G,,D,]2[G,,D,] (3:2:2[G,,D,]2[G,,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C,,G,,]4 |]

谱例说明(按规则 154-A 逐小节核对;"壳"指加入 BR 型壳时的情形):

小节 和弦 旋律所用的音 核对
1、3、7、11 C7 C、B\flat、G、E\flat E\flat 为 C7 的 \sharp9,暂停,可用(①)
2 C7 G\flat → G、E\flat、C G\flat 为 \sharp11,暂停,可用(②);取蓝调音的半音上行形式
4、8、12 C7 C、G 无冲突
5、6、10 F7 F、E\flat、C 无 B\flat4(④)✓
9 G7 B\flat、G、F B\flat 为 G7 的 \sharp9,暂停,可用(⑦);无 E\flat、G\flat、C5 ✓;左手改为全小节 1+5,使 E3 不发声(⑤)

全曲无 F4 出现在 C7 小节(③)✓。第 5、6、10 小节的 F4 在 F7 上是根音,不受 ③ 约束(③ 只针对 I7)。

建议的对照练习:

  1. 只弹右手音阶,C 调两个八度上下行,♩ = 60 起;在 F → G\flat → G 处听连续两个半音。
  2. 命题 154-1(4)的核对:先弹 C 小调布鲁斯音阶,再从 E\flat4 起弹 E\flat 大调布鲁斯音阶(E\flat F G\flat G B\flat C),说出二者的音是否相同。
  3. 规则 154-A 的听辨:左手 G7(G2+D3),右手先弹壳 F4–B4,再在其上加旋律 B\flat5 与 G\flat5 各一次,说出哪一个是可用的 \sharp9、哪一个是被禁止的大七度。
  4. 两种布鲁斯音阶的交替:在 BL1 上循环 C 调形式 B,第一遍右手只用大调布鲁斯音阶、第二遍只用小调布鲁斯音阶,说出两遍的色彩差别在哪几个音上(答案:E 与 A 只在前者、F、G\flat、B\flat 只在后者)。

练习

练习 154-1 定义与命题 154-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写出 B\flat 调与 D 调的小调布鲁斯音阶;② 证明命题 154-1 的四条;③ 写出与 G 小调布鲁斯音阶音集相同的大调布鲁斯音阶,与 D 大调布鲁斯音阶音集相同的小调布鲁斯音阶
速度 限时 1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B\flat:B\flat D\flat E\flat F\flat F A\flat;D:D F G A\flat A C;③ G 小调布鲁斯 = B\flat 大调布鲁斯;D 大调布鲁斯 = B 小调布鲁斯(B 上方小三度为 D)

练习 154-2 命题 154-2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独立证明命题 154-2 的八对;② 说出 IV7 小节为什么没有 M2 冲突;③ 写出 F 调中八对冲突的具体音名
速度 限时 3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允许一次重做
达标判定 ② IV7 小节伴奏为本调的 6、\flat3、4、1、2,音名与旋律的 \flat3、\flat5、\flat7 无同名异高;③ F 调:① A\flat 对 A;② C\flat 对 C;③ B\flat4 紧贴 A4;④ E\flat 紧贴 Bb7 壳中的 D(即 E\flat 紧贴 D 的上方);⑤ A\flat 对 C7 左手 1+6 中的 A;⑥ C\flat 对 C7 左手根音 C;⑦ E\flat 对 C7 壳中的 E;⑧ F 紧贴 C7 壳中的 E 的上方

练习 154-3 规则 154-A 与命题 154-3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默写规则 154-A 的三条及其依据;② 说出它与规则 153-A 的关系;③ 证明命题 154-3;④ 说明 \flat13 对 13(⑤)为什么不在暂停之列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暂停"\sharp9 对三音"与"\sharp11 对五音";依据命题 119-1 及第 120 讲的先例;② 规则 153-A 是其特例;④ ⑤ 是两个张力音之间的冲突,不是"张力音对和弦音"

练习 154-4 音阶的演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右手两个八度弹奏 C、G、F 三调的小调布鲁斯音阶,上下行
速度 ♩ = 60 起,每拍两个音,递进至 ♩ = 100
数量 每调上下行 × 4 遍 = 1 组,共 3 组
达标判定 ♩ = 100 下每调连续 3 遍无误;拇指只落在白键上

练习 154-5 在 BL1 上即兴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演奏谱例 154-1;② 左手以 BL1 循环 C 调形式 B 三遍,右手只用 C 小调布鲁斯音阶即兴,遵守规则 154-A;③ 做"建议的对照练习"第 4 项;均录音
速度 ♩ = 80
数量 ① 4 遍;② 3 组,每组 3 遍 12 小节
达标判定 ① 连续 3 遍无错音;② 录音回放中:G7 小节无 G\flat 与 C5;G7 小节若用 E\flat,左手须为 1+5;C7 小节的 F 不紧贴壳中 E 的上方(无壳时不受此限);每遍至少出现 2 次 G\flat → G

达标自检

  • 我能写出小调布鲁斯音阶,并说出它在 C 调布鲁斯中使用不意味着转到 c 小调。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4-1,说出小调布鲁斯音阶与哪一个大调布鲁斯音阶音集相同。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4-2 的八对冲突,写出每个旋律音在该和弦上的张力音身份。
  • 我能默写规则 154-A,说出暂停的恰是哪两类冲突、依据是哪一个命题。
  • 我能说出规则 153-A 为什么是规则 154-A 的特例。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4-3,说出 M1 与命题 119-1 在布鲁斯伴奏上的关系。
  • 我已在 C、G、F 三调以 ♩ = 100 弹奏小调布鲁斯音阶两个八度,连续 3 遍无误。
  • 我已在 BL1 上用小调布鲁斯音阶即兴 3 遍 12 小节,G7 小节无 G\flat 与 C5。

常见错误

错误 表现 原因 纠正方法
以为用小调布鲁斯音阶就是转到小调 把调记为 c 小调 误解音阶名称中的"小调" 规则 151-A 第 4 条:调由 I7 的根音确定,仍为 C
在 G7 上弹 G\flat 与左手根音 G 同名异高,且在七音 F 上方半音 以为布鲁斯中小调布鲁斯音阶全曲通用 命题 154-2 ⑥:G\flat 在 G7 上是大七度,禁止
把 G7 上的 B\flat 也当作冲突而回避 失去 V7 上最有布鲁斯色彩的一个音 机械执行 M2 规则 154-A 第 1 条:B\flat 是 G7 的 \sharp9,暂停
以为规则 154-A 暂停的是"全部蓝调音" 在 G7 上用 E\flat 而左手弹 E 把暂停范围扩大 暂停的只是"\sharp9 对 3"与"\sharp11 对 5";E\flat 在 G7 上是 \flat13 对 13,禁止
把 F 调的 \flat5 写作 B 记谱与音级不符 等音拼写 按音级写作 C\flat(与 B 同键)
F 调沿用 C 调的指法 拇指落在黑键 B\flat 上 未核对黑白键分布 F 调改用 1-2-3-4-1-2-1

第 155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左手 Walking Bass#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 Walking Bass 的定义与记号 155-W 的两种基本型;(2)复述并证明命题 155-1,说出判据 143-A 在 Walking Bass 下把 h 高估了几倍;(3)复述并证明命题 155-2(由一小节的四个低音唯一确定根音),并按判据 155-A 判定 Walking Bass 下的和声节奏;(4)复述并证明命题 155-3(Walking Bass 下第 152–154 讲结论的变化);(5)复述并证明命题 155-4(Walking Bass 与右手两种伴奏型的节奏关系);(6)以 WB2 + BR1 双手演奏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 = 100,连续 3 遍无错音。

理论

155.1 定义与两种基本型#

术语说明|Walking Bass
Walking Bass 是英文术语(中文有时译作"行进低音"),指低音声部每拍一个音、连续不断地进行的写法。本教程沿用英文原名。
本教程采用的定义:低音每拍恰有一个音,时值为四分音符,且一小节内至少出现 3 个不同的音。
与第 151 讲 BL 型的区别:BL 型的根音在整小节内不动,变化的只是上方音;Walking Bass 的最低音本身逐拍移动。

记号 155-W(Walking Bass 的两种基本型)
本章用 WB 为前缀标记 Walking Bass 型。表中的数字指相对于该小节和弦根音的音程(与记号 151-L 相同):

型 适用 第 1 拍 第 2 拍 第 3 拍 第 4 拍
WB1 只占一小节的和弦 1 3 5 6
WB2(第一小节) 占两小节的和弦 1 3 5 6
WB2(第二小节) 同上 \flat7 6 5 3

WB2 是一个两小节的单位:第一小节上行(1 → 6),第二小节下行(\flat7 → 3),两小节合起来是一次上下行的"弧"。
节奏:四个平直四分音符 X--- X--- X--- X---。左手不作 shuffle;shuffle 由右手承担(命题 155-4)。

12 小节布鲁斯中的分配(形式 A):

小节 1–2 3–4 5–6 7–8 9 10 11 12
和弦 I7 I7 I7 I7 IV7 IV7 I7 I7 V7 IV7 I7 I7
左手型 WB2 WB2 WB2 WB2 WB1 WB1 WB1 根音长音(结束)

第 9、10 小节的和弦各只占一小节,必须用 WB1;第 11 小节之后是第 12 小节,二者虽同为 I7,第 12 小节在形式 A 中是全曲的结束,故第 11 小节用 WB1、第 12 小节以根音长音收束。

155.2 命题 155-1:判据 143-A 在 Walking Bass 下的失效#

命题 155-1(判据 143-A 的高估)
设左手为 WB1 或 WB2,和弦每小节一个(h = 1)。按判据 143-A(以低音改变的时刻定格点),每一拍低音都改变,得 h = 4,是实际值的 4 倍。

证明:由记号 155-W,WB1 与 WB2 每小节的四个低音两两不同(1、3、5、6 或 \flat7、6、5、3),每拍都有低音改变;判据 143-A 第 2 步取"能使所有改变时刻都落在格点上的最粗等分",即每拍一格,h = 4 \blacksquare

这正是第 5-2 章本章小结接口 ③ 所预告的失效,也是判据 143-A 本身列出的失效情形之一("低音有经过音 ⇒ h 被高估"):Walking Bass 的第 2–4 拍在"定和弦"的意义上都相当于经过音。

155.3 命题 155-2 与判据 155-A:由一小节的低音定根音#

定义(属七加六模板):以 r 为根音的属七加六模板为

T_r \;=\; \{\,r,\ r+4,\ r+7,\ r+9,\ r+10\,\}\pmod{12},

即属七和弦的四个音加上六音。它恰是 BL 型与 WB 型可能用到的全部音(记号 151-L、155-W)。

命题 155-2(一小节的四个低音唯一确定根音)
设某小节的左手为 WB1、WB2 的第一小节或 WB2 的第二小节,其四个低音的音集为 S。则使 S \subseteq T_r 成立的 r 恰有一个,即该小节和弦的根音。

证明:以根音为 0。WB1 与 WB2 第一小节的音集为 S_1 = \{0, 4, 7, 9\},WB2 第二小节为 S_2 = \{10, 9, 7, 4\}。S \subseteq T_r 当且仅当 S - r \subseteq T_0 = \{0, 4, 7, 9, 10\}。对 r = 0, 1, \dots, 11 逐一检验:

r S_1 - r \subseteq T_0? S_2 - r \subseteq T_0?
0 \{0, 4, 7, 9\} 是 \{10, 9, 7, 4\} 是
1 \{11, 3, 6, 8\} 否 \{9, 8, 6, 3\} 否
2 \{10, 2, 5, 7\} 否 \{8, 7, 5, 2\} 否
3 \{9, 1, 4, 6\} 否 \{7, 6, 4, 1\} 否
4 \{8, 0, 3, 5\} 否 \{6, 5, 3, 0\} 否
5 \{7, 11, 2, 4\} 否 \{5, 4, 2, 11\} 否
6 \{6, 10, 1, 3\} 否 \{4, 3, 1, 10\} 否
7 \{5, 9, 0, 2\} 否 \{3, 2, 0, 9\} 否
8 \{4, 8, 11, 1\} 否 \{2, 1, 11, 8\} 否
9 \{3, 7, 10, 0\} 否 \{1, 0, 10, 7\} 否
10 \{2, 6, 9, 11\} 否 \{0, 11, 9, 6\} 否
11 \{1, 5, 8, 10\} 否 \{11, 10, 8, 5\} 否

每一行"否"的判定只需指出一个不在 T_0 中的元素(T_0 不含 1、2、3、5、6、8、11)。两列都只有 r = 0 一行为"是" \blacksquare

推论(第 1 拍不必是根音):WB2 的第二小节第 1 拍是 \flat7,不是根音;若按"第 1 拍即根音"判断,C7 的第 8 小节(B\flat A G E)会被误判为 Bb 和弦。本命题说明:以整小节的四个音与模板比对,即使第 1 拍不是根音,也能唯一求出根音。

判据 155-A(Walking Bass 下的和声节奏与根音)

步 做法 依据
1 识别 Walking Bass:低音每拍一音、一小节内至少 3 个不同的音 记号 155-W 的定义
2 不用判据 143-A 第 1 步(所有低音改变的时刻) 命题 155-1
3 对每一小节,求使该小节四个低音 \subseteq T_r 的 r;恰有一个 ⇒ 该小节 h = 1,根音为 r 命题 155-2
4 若没有任何 r 满足,把该小节分为前两拍与后两拍,各自取其第一拍的低音为根音 ⇒ h = 2 —
5 若有右手的壳(第 152 讲),以壳的改变时刻为准,低音只作核对 壳直接给出三音与七音

第 4 步的地位:两个音的子集在模板中可能不唯一(例如 \{0, 7\} 同时属于 T_0 与 T_3:C–G 既可以是 C7 的根音与五音,也可以是 Eb7 的六音与三音),故第 4 步以"半小节的第一拍即根音"为采用的约定,不是定理。第 5 步优先的理由:壳的两个音是三全音,由命题 130-2 推论,一个三全音只属于两个属七和弦,比四个低音更直接。
本判据是本章义务三的兑现。

155.4 命题 155-3:Walking Bass 下第 152–154 讲结论的变化#

命题 155-3(Walking Bass 下的音区与冲突)
(1)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按本讲的分配演奏 WB1、WB2,左手最高音为 F7 WB2 第二小节的 E\flat3(51)与 G7 WB1 的 E3(52),不超过 F3,规则 152-A 第 1 条仍然成立;故命题 152-2 的结论不变:两手之间不触发 M1,伴奏内部不触发 M2。
(2) 命题 154-2 的冲突表中,⑤(V7 上的 \flat3 对左手的 3)由"仅 BL1、BL2 的第 2、4 拍"变为"只要 V7 小节用 WB1"——WB1 的第 4 拍即 6,在 G7 上为 E。其余七对的结论不变;规则 154-A 的暂停范围不变。
(3) Walking Bass 使左手在 I7 上弹出三音(C 调 C7 的 E2),故命题 154-2 ①(\flat3 对 3)不再依赖右手是否有壳:即使只有左手与旋律,E\flat 与 E 也同时存在。该冲突在规则 154-A 下本来就暂停,结论不变。

证明:(1)逐和弦列出左手音:C7 为 C2、E2、G2、A2、B\flat2;F7 为 F2、A2、C3、D3、E\flat3;G7(WB1)为 G2、B2、D3、E3;最高为 E3。(2)WB1 含 6;G7 的 6 为 E。(3)WB1、WB2 都含 3 \blacksquare

155.5 命题 155-4:Walking Bass 与右手伴奏型的节奏关系#

命题 155-4(两手击键点的关系)
设左手为 WB 型(每拍第 1 份击键一次),右手为第 152 讲的 BR1 或 BR2:

右手 右手击键点 与左手的关系 每小节不同的击键时刻
BR1 第 2、4 拍的第 1 份 右手 ⊂ 左手(两次与左手同时) 4
BR2 每拍的第 3 份 两手不相交,交替击键 8

证明:WB 型的击键点为每拍第 1 份(四分音符)。BR1 的击键点是其中两个;BR2 的击键点全部在第 3 份,与第 1 份不重合 \blacksquare

推论(练习顺序):BR1 与 WB 的配合和第 152 讲命题 152-3 同类(右手是左手的子集),BR2 与 WB 的配合则是本章第一次两手击键点不相交:左手平直四分、右手 shuffle 后半拍,两手交替出现。故本讲先练 WB + BR1,再练 WB + BR2。
一个节奏上的细节:WB 是平直四分,左手本身不体现 shuffle;BR2 的击键落在三连音第 3 份,全曲的 shuffle 感完全由右手提供。这与第 1-2 章练习 16-C(左手平直、右手摇摆)是同一种配合。

键盘实现

① 三个和弦的 WB 位置与指法(C 调)

和弦 WB2 第一小节 WB2 第二小节 WB1 指法(上行 / 下行)
C7 C2 E2 G2 A2 B\flat2 A2 G2 E2 C2 E2 G2 A2 5 3 2 1 / 1 2 3 5
F7 F2 A2 C3 D3 E\flat3 D3 C3 A2 F2 A2 C3 D3 5 3 2 1 / 1 2 3 5
G7 — — G2 B2 D3 E3 5 3 2 1

WB2 两小节只需一个手位:第一小节 5-3-2-1 上行到 6,第二小节拇指从 6 移到 \flat7(上移一个半音)后 1-2-3-5 下行回到 3。第二小节第 1 拍拇指的这一个半音,是 WB2 唯一的移位。
换和弦:WB2 第二小节结束在 3(C7 的 E2),下一小节从新和弦的根音开始(F7 的 F2)——E2 → F2 只有 1 个半音。第 4 → 5 小节(I7 → IV7)的这一步,是 WB2 设计成下行结束在 3 的原因之一:I7 的 3 恰在 IV7 根音的下方半音。

命题 155-4 的附带核对:I7 的 3 与 IV7 的根音相距 1 个半音——E 在 F 下方半音,方向为"下方",不是规则 128-M 意义上的冲突(二者也不同时发声)。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WB + BR1(形式 A)

ABC 源码
X:109
T:155-1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Walking Bass + BR1(形式 A,原创练习)
M:4/4
L:1/4
Q:1/4=9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F7"z [_EA] z [_EA] | z [_EA] z [_EA] | "C7"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G7"z [FB] z [FB] | "F7"z [_EA] z [_EA] | "C7"z [E_B] z [E_B] | [E_B]4 |]
V:LH
C,, E,, G,, A,, | _B,, A,, G,, E,, | C,, E,, G,, A,, | _B,, A,, G,, E,, |
F,, A,, C, D, | _E, D, C, A,, | C,, E,, G,, A,, | _B,, A,, G,, E,, |
G,, B,, D, E, | F,, A,, C, D, | C,, E,, G,, A,, | C,,4 |]

谱例说明:

小节 和弦 左手(WB) 右手(BR1,第 2、4 拍)
1–2、3–4、7–8 C7 WB2:C2 E2 G2 A2 | B\flat2 A2 G2 E2 E4+B\flat4
5–6 F7 WB2:F2 A2 C3 D3 | E\flat3 D3 C3 A2 E\flat4+A4
9 G7 WB1:G2 B2 D3 E3 F4+B4
10 F7 WB1:F2 A2 C3 D3 E\flat4+A4
11 C7 WB1:C2 E2 G2 A2 E4+B\flat4
12 C7 C2 长音 E4+B\flat4 长音

判据 155-A 的核对:第 2、4、6、8 小节的第 1 拍为 \flat7(B\flat2 或 E\flat3),按命题 155-2 由四个音求得的根音分别为 C、C、F、C ✓;全曲 h = 1,判据 143-A 会给出 h = 4(命题 155-1)。
本例 L:1/4:左手每个音为一拍;右手 z [壳] 为"第 1 拍休止、第 2 拍击壳"。本例左右手都是平直的;第 2 阶段改用 BR2 时,右手按第 152 讲谱例 152-1 的写法((3:2:2z2[壳])。

建议的对照练习:

  1. 只弹左手,12 小节 × 4 遍,♩ = 72;口中说出每拍的音程("1、3、5、6|降七、6、5、3")。
  2. 命题 155-2 的演练:请同伴随机弹一小节 WB(任一和弦、任一型),你只听四个低音,说出根音。
  3. 判据 143-A 与判据 155-A 的对照:对谱例 155-1 的左手分别按两种判据求 h,写下结果。
  4. BR2 阶段:把右手改为 BR2(每拍后半拍),左手不变,♩ = 60 起;口念"1–la–li"时左手在"1"、右手在"li"。

练习

练习 155-1 记号 155-W 与命题 155-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默写 WB1、WB2 两型及其在 12 小节中的分配;② 写出 F 调、G 调 12 小节布鲁斯全部小节的 WB 音(按本讲的分配);③ 证明命题 155-1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② F 调:F7 WB2 为 F A C D | E\flat D C A,Bb7 为 B\flat D F G | A\flat G F D,C7 WB1 为 C E G A;G 调:G7 为 G B D E | F E D B,C7 为 C E G A | B\flat A G E,D7 WB1 为 D F\sharp A B;③ 每拍低音都改变,h 被高估 4 倍

练习 155-2 命题 155-2 与判据 155-A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独立完成命题 155-2 的 12 行检验;② 默写判据 155-A 的五步,并说明第 4 步为什么只是约定;③ 按判据 155-A 判定下列小节(每拍一个音):(a)D F\sharp A B;(b)E\flat D C A;(c)G B D E;(d)C E F A;(e)A\flat G F D
速度 限时 2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③ (a)\{2, 6, 9, 11\} ⊆ T_2 ⇒ 根音 D,h = 1;(b)\{3, 2, 0, 9\} ⊆ T_5 ⇒ 根音 F(WB2 第二小节);(c)根音 G;(d)\{0, 4, 5, 9\} 不被任何 T_r 包含 ⇒ h = 2,前半根音 C、后半根音 F(按第 4 步的约定);(e)\{8, 7, 5, 2\} ⊆ T_{10} ⇒ 根音 B\flat(WB2 第二小节)

练习 155-3 命题 155-3 与 155-4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5-3 的三条;② 证明命题 155-4;③ 说明为什么本讲先练 BR1、后练 BR2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左手最高 E3;⑤ 在 WB1 下恒成立;WB 含 3;② BR1 ⊂ 左手,BR2 与左手不相交;③ 前者与第 152 讲同类,后者是本章第一次两手交替击键

练习 155-4 双手演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以谱例 155-1(WB + BR1)演奏;② 右手改为 BR2 演奏;③ 在 F 调、G 调各以 WB + BR1 演奏一遍(形式 B × 2 + 形式 A),演奏前按规则 152-A 核对左手音区
速度 ① ♩ = 60 起递进至 ♩ = 100;② ♩ = 60 起递进至 ♩ = 90;③ ♩ = 80
数量 ① ② 各 12 小节 × 4 遍 = 1 组,共 3 组;③ 每调 1 组
达标判定 ① ♩ = 100 下连续 3 遍无错音,左手四分音符均匀、不带 shuffle;② ♩ = 90 下连续 3 遍,录音中左手在拍头、右手在三连音第 3 份;③ G 调 D7 的 WB1 若从 D3 起,E3 以上的 F\sharp3、A3、B3 均超出 F3,须从 D2 起;F 调 Bb7 的 WB2 若从 B\flat2 起,第一小节的 G3 与第二小节的 A\flat3、G3 超出 F3,须从 B\flat1 起

达标自检

  • 我能写出 Walking Bass 的定义,并说出它与 BL 型的区别。
  • 我能默写 WB1、WB2,并说出它们在 12 小节中的分配。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5-1,说出判据 143-A 为什么在此失效。
  • 我能写出属七加六模板 T_r,并复述命题 155-2 的 12 行检验。
  • 我能说出 WB2 第二小节的第 1 拍为什么不是根音,以及命题 155-2 如何处理它。
  • 我能默写判据 155-A 的五步,并说出第 4 步的地位与第 5 步优先的理由。
  • 我能复述命题 155-3,说出 Walking Bass 下冲突 ⑤ 的条件如何改变。
  • 我能复述命题 155-4,说出 BR1、BR2 与 WB 的击键点关系。
  • 我已以 WB + BR1 在 ♩ = 100 下连续 3 遍无错音地演奏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

常见错误

错误 表现 原因 纠正方法
把 WB 的每个低音都当作一个和弦 12 小节记成 48 个和弦 按判据 143-A 定 h 判据 155-A:以整小节的四个音求根音
把 WB2 第二小节记为 Bb 和弦 第 2、4、8 小节被记为 B\flat 以为第 1 拍必是根音 命题 155-2:四个音 B\flat A G E 只属于 T_C
左手 WB 带上 shuffle 四分音符被弹成附点节奏 右手 shuffle 影响左手 左手是平直四分(记号 155-W);参照第 16 讲练习 16-C
第 9、10 小节也用 WB2 下行半小节落在下一个和弦的时值里 未注意这两个和弦各只占一小节 只占一小节的和弦用 WB1
G 调 D7 的 WB 从 D3 起 左手升到 B3,与右手进入同一音区 照搬 C 调的相对位置 规则 152-A 第 1 条:从 D2 起
以为 Walking Bass 下可以在 G7 上用 E\flat E\flat 与左手第 4 拍的 E 同名异高 忽略命题 155-3(2) WB1 的第 4 拍即 6;V7 上不用 \flat3

第 156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左手 Walking Bass 的变化#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记号 156-W 的三种新型(WB3、WB4、WB5)及 WB3 的构成规定;(2)说出判据 155-A 第 3 步为什么对新型失效,复述判据 156-A 并按其求根音;(3)复述并证明命题 156-1(判据 156-A 对全部 WB 型给出唯一且正确的根音);(4)复述并证明命题 156-2(接近音与伴奏的关系),说出 WB3 为什么只能用在换和弦之前;(5)复述规则 156-A,并说出接近音对旋律新增的两处限制;(6)以谱例 156-1 双手演奏,♩ = 100,连续 3 遍无错音。

理论

156.1 三种新型#

记号 156-W(Walking Bass 的变化型)
承记号 155-W,数字指相对于该小节和弦根音的音程:

型 第 1 拍 第 2 拍 第 3 拍 第 4 拍 特点
WB4(级进型) 1 2 3 5 前三拍级进上行;2 是非和弦音
WB5(下行型) 1 \flat7 6 5 由根音下行;四个音都在属七加六模板中
WB3(半音接近型) 1 同底型 同底型 a 以 WB1 或 WB5 为底型,第 4 拍改为接近音 a

接近音的规定:a 为下一小节第 1 拍低音下方 1 个半音的音,且与之在同一八度内相邻(即 a 与下一小节第 1 拍的实际音高相差恰为 1 个半音)。
本章只用下方半音的接近音;上方半音的接近音不作标准(理由见命题 156-1 与 156-2 的适用范围)。

术语说明|接近音(approach note)
接近音指在目标音之前一拍、与目标音相距半音或全音的非和弦音,英文称 approach note(或 approach tone)。本讲只取"下方半音"一种,即从下方以一个半音进入下一小节的根音。

在 12 小节布鲁斯中,下一小节根音相对于本小节根音的音程只有四种:

连接 出现于(形式 B) 下一根音相对本根音 接近音 a(相对本根音) C 调实例
同一和弦 1→2、2→3、3→4、5→6、7→8、11→12 0 11(大七度) C7 小节中接近 C:B
I7 → IV7、V7 → I7 4→5、12→1 5 4(三音) C7 → F7:E;G7 → C7:B
IV7 → I7、I7 → V7 6→7、10→11、8→9 7 6(\sharp11) F7 → C7:B;C7 → G7:F\sharp
V7 → IV7 9→10 10 9(六音) G7 → F7:E

156.2 判据 156-A:判据 155-A 第 3 步的推广#

判据 155-A 第 3 步要求一小节的四个低音全部在某个模板 T_r 中。 WB4 的第 2 拍(2)不在 T_0 中;WB3 的接近音若为 11 或 6,也不在 T_0 中。对这两种型,第 3 步找不到任何 r,将误入第 4 步(判为 h = 2)。

判据 156-A(Walking Bass 下的根音,推广形式)
对一小节的四个低音(按拍计,重复的音计多次):

步 做法
1 只考虑第 1 拍低音属于 T_r 的 r(这样的 r 恰有 5 个:第 1 拍低音分别作 T_r 的 1、3、5、6、\flat7)
2 对每个这样的 r,数四拍中有几拍的低音属于 T_r,记为 c(r)
3 取 c(r) 最大者;若最大值 \ge 3 且唯一,即为根音
4 若最大值 \ge 3 而不唯一,取 r 等于第 1 拍低音者
5 若最大值 < 3,或第 4 步的取法不存在,按判据 155-A 第 4、5 步处理

判据 155-A 第 3 步是本判据的特例:四个低音全在 T_r 中时 c(r) = 4,必为最大。

156.3 命题 156-1:判据 156-A 的正确性#

命题 156-1(判据 156-A 对全部 WB 型给出唯一且正确的根音)
设左手为 WB1、WB2(任一小节)、WB4、WB5,或以 WB1、WB5 为底型、接近音按 §156.1 的表取值的 WB3。则判据 156-A 给出的 r 恰为该小节和弦的根音;只有 WB5 底型的 WB3 在接近音为 6 或 11 时出现并列,由第 4 步解决。

证明:以根音为 0,T_0 = \{0, 4, 7, 9, 10\}。对第 1 拍为 0 的各型,第 1 步的候选为 r \in \{0, 8, 5, 3, 2\},其模板为 T_8 = \{8, 0, 3, 5, 6\}、T_5 = \{5, 9, 0, 2, 3\}、T_3 = \{3, 7, 10, 0, 1\}、T_2 = \{2, 6, 9, 11, 0\}。逐型计数:

型 四拍低音 c(0) c(8) c(5) c(3) c(2) 结论
WB1 0 4 7 9 4 1 2 2 2 唯一
WB4 0 2 4 7 3 1 2 2 2 唯一
WB5 0 10 9 7 4 1 2 3 2 唯一
WB3(WB1 底),a = 11 0 4 7 11 3 1 1 2 2 唯一
同上,a = 4 0 4 7 4 4 1 1 2 1 唯一
同上,a = 6 0 4 7 6 3 2 1 2 2 唯一
同上,a = 9 0 4 7 9 4 1 2 2 2 唯一
WB3(WB5 底),a = 11 0 10 9 11 3 1 2 2 3 并列 ⇒ 第 4 步取 0
同上,a = 4 0 10 9 4 4 1 2 2 2 唯一
同上,a = 6 0 10 9 6 3 2 2 2 3 并列 ⇒ 第 4 步取 0
同上,a = 9 0 10 9 9 4 1 3 2 3 唯一

WB2 第二小节(第 1 拍为 10):候选为 r \in \{0, 10, 6, 3, 1\};四拍 10 9 7 4 的计数为 c(0) = 4,c(10) = 2、c(6) = 2、c(3) = 2、c(1) = 1,唯一。
表中每个 c(r) 由逐拍检验得出(例如 WB3(WB5 底)a = 6 时,T_2 = \{2, 6, 9, 11, 0\} 含 0、9、6,故 c(2) = 3)。并列的两处,第 1 拍低音均为 0,第 4 步取 r = 0 \blacksquare

并列的实例(C 调):第 8 小节若为 WB5 底型的 WB3(C B\flat A F\sharp,接近下一小节的 G),C7 与 D7(T_2 = D F\sharp A B C)各含其中三个音;第 4 步取第 1 拍的 C 为根音。

本命题的适用范围:只对表中列出的型与接近音成立。 若用上方半音的接近音(例如以 D\flat 接近 C,a = 1),WB1 底型的计数为 c(0) = 3、c(3) = 3(T_3 = E\flat G B\flat C D\flat 含 C、G、D\flat),并列时第 1 拍 C 仍可裁决;但本命题未对全部上方接近的情形逐一核对,故本章不把它列为标准。

156.4 命题 156-2 与规则 156-A:接近音与伴奏、旋律的关系#

命题 156-2(接近音与右手壳的关系)
设右手为第 152 讲的壳(本和弦的 3 与 \flat7),左手第 4 拍为接近音 a。按规则 128-M 核对:
(1)同一和弦连接(a = 11,本和弦的大七度):a 与壳中的 \flat7 音名相同而变化记号不同(C 调:左手 B 对右手 B\flat),M2 触发;
(2)换和弦之前的三种连接(a = 4、6、9):a 分别为本和弦的三音、\sharp11、六音,与壳均无同名异高,不触发。

证明:(1)大七度与小七度同音名(如 B 与 B\flat),由 M2 定义即得。(2)逐项核对:a = 4 即三音,与壳中的三音相同;a = 6(C 调 C7 上的 F\sharp、F7 上的 B)与壳(E、B\flat 或 E\flat、A)音名不同;a = 9(G7 上的 E)与壳(F、B)音名不同 \blacksquare

规则 156-A(WB3 的使用范围与旋律的附加限制)

  1. WB3 只用在换和弦的前一小节(C 调形式 B:第 4、6、8、9、10、12 小节);同一和弦持续的小节内不用 WB3(命题 156-2(1))。

  2. 某小节第 4 拍有接近音时,旋律在该小节内不用与接近音同名异高的音(规则 128-M 的发声音集合 S 以和声单位为范围,整小节都在其内,不只第 4 拍)。C 调中,两种布鲁斯音阶因此新增的限制为:

    接近音 所在小节(形式 B) 同名异高的旋律音 该旋律音原本的处理 是否新增限制
    E(C7 上,接近 F) 4 E\flat(两种音阶都有) C7 的 \sharp9 对 3:规则 154-A 暂停 否
    B(F7 上,接近 C) 6、10 B\flat(小调布鲁斯) F7 的 11:仅在紧贴壳中 A4 时禁止(命题 154-2 ④) 是:该小节任何音区都不用 B\flat
    F\sharp(C7 上,接近 G) 8 F(小调布鲁斯) C7 的 11:仅在紧贴壳中 E4 时禁止(命题 154-2 ③) 是:该小节任何音区都不用 F
    E(G7 上,接近 F) 9 E\flat(两种音阶都有) G7 的 \flat13 对 13:已禁止(命题 154-2 ⑤) 否
    B(G7 上,接近 C) 12 B\flat(小调布鲁斯) G7 的 \sharp9 对 3:规则 154-A 暂停 否(B 即 G7 的三音)
  3. 大调布鲁斯音阶不因 WB3 新增限制(它不含 F 与 B\flat)。

理由:第 2 条的两处新增,都是把命题 154-2 中"只依赖音区"的 M1 冲突变成了与音区无关的 M2 冲突——接近音把原本只在右手壳上方半音处才出现的冲突,搬进了左手,而 M2 不看音区。

键盘实现

① 谱例的左手设计(C 调,形式 A)

小节 和弦 型 低音 与下一小节第 1 拍的衔接
1 C7 WB2 第一小节 C2 E2 G2 A2 A2 → B\flat2(+1)
2 C7 WB2 第二小节 B\flat2 A2 G2 E2 E2 → C2(-4)
3 C7 WB4 C2 D2 E2 G2 G2 → C2(-7)
4 C7 WB3(WB1 底,a = E) C2 E2 G2 E2 E2 → F2(+1)
5 F7 WB1 F2 A2 C3 D3 D3 → F2(-9)
6 F7 WB3(WB1 底,a = B) F2 A2 C3 B2 B2 → C3(+1)
7 C7 WB5 C3 B\flat2 A2 G2 G2 → C3(+5)
8 C7 WB3(WB5 底,a = F\sharp) C3 B\flat2 A2 F\sharp2 F\sharp2 → G2(+1)
9 G7 WB1 G2 B2 D3 E3 E3 → F3(+1)
10 F7 WB3(WB5 底,a = B) F3 E\flat3 D3 B2 B2 → C3(+1)
11 C7 WB5 C3 B\flat2 A2 G2 G2 → C2(结束)
12 C7 根音长音 C2 —

第 9 小节 WB1 的第 4 拍 E3 恰在第 10 小节 F3 的下方半音:WB1 的六音在 V7 → IV7 处本身就是接近音(§156.1 表中 a = 9),不需要改型。
音区核对:全曲左手最高为第 10 小节的 F3(53),不超过 F3 ✓(规则 152-A 第 1 条)。
为什么第 7、8、10、11 小节用下行型:WB1 从 C3 上行会越过 F3;WB5 从 C3 下行,使左手留在 F3 以下。WB5 的用途之一,就是在较高的起点上保持音区。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WB 变化型 + BR1(形式 A)

ABC 源码
X:110
T:156-1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Walking Bass 变化型 + BR1(形式 A,原创练习)
M:4/4
L:1/4
Q:1/4=9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F7"z [_EA] z [_EA] | z [_EA] z [_EA] | "C7"z [E_B] z [E_B] | z [E_B] z [E_B] |
"G7"z [FB] z [FB] | "F7"z [_EA] z [_EA] | "C7"z [E_B] z [E_B] | [E_B]4 |]
V:LH
C,, E,, G,, A,, | _B,, A,, G,, E,, | C,, D,, E,, G,, | C,, E,, G,, E,, |
F,, A,, C, D, | F,, A,, C, B,, | C, _B,, A,, G,, | C, _B,, A,, ^F,, |
G,, B,, D, E, | F, _E, D, B,, | C, _B,, A,, G,, | C,,4 |]

谱例说明:

小节 左手 判据 156-A 的结果 命题 156-2 的核对
3 C D E G(WB4) c(0) = 3,唯一 ⇒ C 无接近音
4 C E G E c(0) = 4 ⇒ C E 为 C7 的三音 ✓
6 F A C B c(\mathrm{F}) = 3,唯一 ⇒ F B 为 F7 的 \sharp11,与壳 E\flat、A 无同名异高 ✓
8 C B\flat A F\sharp c(\mathrm{C}) = c(\mathrm{D}) = 3,并列 ⇒ 第 4 步取 C F\sharp 为 C7 的 \sharp11 ✓
10 F E\flat D B c(\mathrm{F}) = c(\mathrm{G}) = 3,并列 ⇒ 第 4 步取 F B 为 F7 的 \sharp11 ✓

第 10 小节的并列:T_{\mathrm{G}} = G B D E F 含 F、D、B 三个音,与 F7 并列;第 1 拍为 F,故取 F。这与第 8 小节是同一种情形(WB5 底型、a = 6)。
右手与谱例 155-1 完全相同(BR1)。

建议的对照练习:

  1. 只弹左手,12 小节 × 4 遍,♩ = 72;在第 4、6、8、10 小节第 4 拍说出"接近"。
  2. 命题 156-2(1)的反例:把第 3 小节的左手改为 C2 E2 G2 B1(以 B1 接近第 4 小节的 C2,属同一和弦连接),与右手壳 E4–B\flat4 同弹,说出 B1 与 B\flat4 的关系(答案:音名相同而变化记号不同,M2 触发)。
  3. 判据 156-A 的演练:请同伴随机弹一小节本讲的任一型,你只听四个低音,按判据 156-A 说出根音;特别练习第 8、10 小节的并列情形。
  4. 旋律限制的听辨:左手弹第 8 小节(C3 B\flat2 A2 F\sharp2),右手在第 4 拍分别加 F4 与 G4,说出哪一个与左手同名异高。

练习

练习 156-1 记号 156-W 与判据 156-A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默写 WB3、WB4、WB5 与接近音的规定;② 写出 §156.1 的四行接近音表;③ 说明判据 155-A 第 3 步为什么对 WB4、WB3 失效;④ 默写判据 156-A 的五步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② 四行全对(a = 11、4、6、9);③ WB4 的 2 与 WB3 的 11、6 不在 T_0 中;④ 五步全对,第 1 步的 5 个候选、第 4 步的并列裁决不可遗漏

练习 156-2 命题 156-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独立计算命题 156-1 表中全部 11 行的 c(r);② 写出 WB2 第二小节的候选与计数;③ 说出两处并列各发生在哪种型与接近音上;④ 说明本命题为什么不包括上方接近音
速度 限时 4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允许一次重做
达标判定 ① 与命题表一致;③ WB5 底型,a = 11 与 a = 6;④ 未逐一核对全部情形

练习 156-3 命题 156-2 与规则 156-A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6-2;② 默写规则 156-A 的三条;③ 写出 F 调形式 B 中全部 WB3 接近音及其新增的旋律限制(小调布鲁斯音阶)
速度 限时 2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③ F 调:第 4 小节 F7 → Bb7,a = A(三音),旋律 A\flat 为 \sharp9 对 3,暂停,无新增;第 6、10 小节 Bb7 → F7,a = E(\sharp11),旋律不用 E\flat(该小节);第 8 小节 F7 → C7,a = B(\sharp11),旋律不用 B\flat(该小节);第 9 小节 C7 → Bb7,a = A(六音),旋律 A\flat 本已禁止(\flat13 对 13),无新增;第 12 小节 C7 → F7,a = E(C7 的三音),旋律 E\flat 为 \sharp9 对 3,暂停,无新增

练习 156-4 双手演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演奏谱例 156-1;② 右手改为 BR2 演奏;③ 左手自行设计一种 12 小节的 WB 组合(至少含 WB3、WB4、WB5 各两次,遵守规则 152-A 与规则 156-A),写出后演奏,并对每小节执行判据 156-A
速度 ① ♩ = 60 起递进至 ♩ = 100;② ♩ = 80;③ ♩ = 80
数量 ① ② 各 12 小节 × 4 遍 = 1 组,共 3 组;③ 1 组
达标判定 ① ♩ = 100 下连续 3 遍无错音,接近音与下一小节第 1 拍连贯;③ 设计中没有 WB3 出现在同一和弦持续的小节,全部小节按判据 156-A 得出正确根音,左手不超过 F3

达标自检

  • 我能默写 WB3、WB4、WB5,并说出 WB3 的底型与接近音的规定。
  • 我能写出 12 小节布鲁斯中四种连接的接近音(11、4、6、9)。
  • 我能说出判据 155-A 第 3 步为什么对新型失效,并默写判据 156-A。
  • 我能复述命题 156-1,说出两处并列出现在哪里、如何裁决。
  • 我能说出本章为什么不把上方接近音列为标准。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6-2,说出 WB3 为什么只能用在换和弦之前。
  • 我能默写规则 156-A,并说出接近音给小调布鲁斯音阶新增的两处限制。
  • 我能说出 WB5 在保持音区上的用途。
  • 我已以谱例 156-1 在 ♩ = 100 下连续 3 遍无错音。

常见错误

错误 表现 原因 纠正方法
在同一和弦持续的小节里用接近音 左手 B 与右手 B\flat 同时出现 忽略命题 156-2(1) 规则 156-A 第 1 条:WB3 只用在换和弦之前
接近音与下一小节第 1 拍不在同一八度 接近音之后跳过一个八度才到根音 只看音名,未看实际音高 接近音须与下一小节第 1 拍的实际音高相差恰为 1 个半音
按判据 155-A 判定 WB4 小节 WB4 小节被判为 h = 2 2 不在模板中 用判据 156-A:数属于模板的拍数
第 8、10 小节被判为 D7、G7 并列时任选其一 未执行判据 156-A 第 4 步 并列时取第 1 拍低音为根音
在第 8 小节的旋律中用 F 与左手第 4 拍的 F\sharp 同名异高 以为 F 只在紧贴壳时才禁止,或以为只有第 4 拍受限 规则 156-A 第 2 条:接近音使该小节的 F 在任何音区都禁止
WB1 从 C3 起上行 左手越过 F3 未选择下行型 起点较高时用 WB5

第 157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Riff 拓展(一)#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 Riff 的定义,分清固定 Riff 与移调 Riff;(2)复述并证明命题 157-1(小调布鲁斯音阶各音作固定 Riff 时在三个和弦上的可用性);(3)复述并证明命题 157-2,说出判据 104-B 为什么不适用于 Riff;(4)复述判据 157-A(固定 Riff 的核对)与规则 157-A(布鲁斯区段内扒谱时不以 Riff 定和弦);(5)独立写出两条 2 小节的固定 Riff,按判据 157-A 核对后,在 12 小节布鲁斯中演奏,♩ = 90,连续 3 遍无错音。

理论

157.1 定义#

术语说明|Riff
Riff 是英文术语(中文有时译作"重复乐句"),本教程沿用英文原名。
本教程采用的定义:一个长 1 或 2 小节、音高与节奏都固定的旋律型,在 12 小节布鲁斯中反复出现。
按它遇到换和弦时的处理分为两种:

种类 换和弦时 本章何处处理
固定 Riff 音高不变,原样出现在 I7、IV7、V7 上 本讲
移调 Riff 随和弦根音移调,与和弦保持相同的相对关系 第 158 讲

本章的 Riff 一律为 2 小节长(附录 D 第 49 项的要求),12 小节布鲁斯恰含 6 次 Riff。

固定 Riff 提出的问题
同一组音,要依次出现在三个不同的属七和弦上。 第 4-1 章判据 104-B 要求"第 1 拍与第 3 拍的旋律音必须是该和弦的和弦音";一条固定 Riff 不可能在三个根音不同的和弦上都满足这一条。这正是第 5-2 章接口 ⑤ 所说的问题(本章义务五)。

157.2 命题 157-1:各音在三个和弦上的可用性#

核对条件:右手只弹 Riff,不弹壳(Riff 与壳都由右手承担,不能同时弹出);左手为 BL1;音区符合规则 152-A;核对依据为规则 128-M 与规则 154-A。

命题 157-1(小调布鲁斯音阶各音作固定 Riff 时的可用性)
在上述条件下,C 小调布鲁斯音阶的六个音在 C 调三个和弦上的可用性为:

音 在 C7 上 在 F7 上 在 G7 上 三个和弦上都可用?
C 根音 ✓ 五音 ✓ 11 ✓(左手 BL1 不含三音 B,无冲突) 是
E\flat \sharp9 ✓ 七音 ✓ \flat13 ✗(左手第 2、4 拍的 E 同名异高) 否(仅 G7 不可用)
F 11 ✓(左手不含三音 E,无冲突) 根音 ✓ 七音 ✓ 是
G\flat \sharp11 ✓(对左手 G,规则 154-A 暂停) \flat9 ✓(左手 F、C、D 中无 G) 大七度 ✗(对左手根音 G 同名异高) 否(仅 G7 不可用)
G 五音 ✓ 九音 ✓ 根音 ✓ 是
B\flat 七音 ✓ 11 ✓(左手不含三音 A,无冲突) \sharp9 ✓(左手不含 B) 是

证明:左手 BL1 各小节的音为:C7 为 C、G、A;F7 为 F、C、D;G7 为 G、D、E(记号 151-L)。右手无壳,故 M1 只可能在旋律与左手之间触发,而二者相距至少 7 个半音(命题 152-2 的论证),M1 不触发。M2 逐音核对:C、F、G 在三个小节的左手中都没有同名异高的音;E\flat 仅在 G7 小节遇到 E(BL1 的六音),属 \flat13 对 13,规则 154-A 不暂停;G\flat 在 C7 小节遇到 G(\sharp11 对五音,暂停),在 G7 小节遇到根音 G(大七度,不暂停);B\flat 在三个小节中都遇不到 B \blacksquare

推论 1(最简单的可用集合):若 G7 小节的左手只弹 1+5(G2+D3,不弹六音 E),则除 G\flat 外的五个音在三个和弦上都可用。 故以 C、E\flat、F、G、B\flat(即小调五声音阶)写成的固定 Riff,配 BL1(G7 小节改为 1+5)时无须逐小节再核对。
推论 2(BL 型不含三音的作用):表中 C 在 G7 上、F 在 C7 上、B\flat 在 F7 上都是该和弦的 11(命题 119-1 的回避音),它们之所以不冲突,是因为左手 BL 型根本不弹三音(命题 151-4 推论 1)。一旦伴奏中出现该和弦的三音(例如 Walking Bass 或右手壳),须按命题 154-2 ③④⑧ 重新核对音区。

左手改为 Walking Bass 时的变化(按命题 155-3、156-2 与规则 156-A):C7、G7 小节的左手出现三音(E、B),E\flat 在 C7 上成为"\sharp9 对 3"(暂停,仍可用),B\flat 在 G7 上成为"\sharp9 对 3"(暂停,仍可用);有 WB3 接近音的小节另受规则 156-A 第 2 条限制。其余结论不变。

157.3 命题 157-2 与判据 157-A:判据 104-B 不适用于 Riff#

谱例 157-1 的 Riff(下称 Riff A,2 小节,C 小调五声音阶):

第 1 拍 第 2 拍 第 3 拍 第 4 拍
第一小节(a) C5 B\flat4 G4(shuffle) E\flat4 F4(shuffle) G4
第二小节(b) G4(两拍) — 休止 后半拍 B\flat4

12 小节中 Riff A 依次出现在第 1–2、3–4、5–6、7–8、9–10、11–12 小节;形式 A 的第 12 小节以 C5 长音代替 b 小节,作为结束。

命题 157-2(Riff A 与判据 104-B)
(1)按判据 104-B(第 1、3 拍须为和弦音),Riff A 在 12 小节中有 7 个小节不满足;
(2)按规则 128-M 与规则 154-A(G7 小节左手为 1+5),Riff A 在 12 个小节中全部可用。

证明:(1)a 小节的第 1、3 拍为 C、E\flat,b 小节的第 1 拍为 G(第 3 拍休止)。三个和弦的和弦音为 C7 = \{C, E, G, B\flat\}、F7 = \{F, A, C, E\flat\}、G7 = \{G, B, D, F\}:

小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和弦 C7 C7 C7 C7 F7 F7 C7 C7 G7 F7 C7 C7
Riff a b a b a b a b a b a 结束
强拍音 C、E\flat G C、E\flat G C、E\flat G C、E\flat G C、E\flat G C、E\flat C
判据 104-B ✗ ✓ ✗ ✓ ✓ ✗ ✗ ✓ ✗ ✗ ✗ ✓

不满足的为第 1、3、6、7、9、10、11 小节,共 7 个。(2)Riff A 只用 C、B\flat、G、E\flat、F,由命题 157-1 推论 1 即得 \blacksquare

结论:判据 104-B 与规则 128-M 在 Riff 上给出相反的判断——前者判 7 个小节"错",后者判 12 个小节都可用。

为什么判据 104-B 在此不适用
判据 104-B 是第 4-1 章"为旋律选和弦"的工具:第 104 讲 §104.3 说明,它原是写旋律时的约定,被反过来用作选和弦的判据——旋律已知、和弦待定时,用它缩小和弦的候选。
在布鲁斯区段内,和弦由形式给定(记号 151-N、规则 151-A),不需要从旋律中选出;要回答的只是"这个旋律音与已给定的和弦是否相容",而这正是规则 128-M(及规则 154-A)回答的问题。判据 104-B 在此没有可以承担的任务。

判据 157-A(固定 Riff 的核对)
设 Riff 用于布鲁斯区段(规则 151-A)。则:

  1. 不按判据 104-B 核对;
  2. 对 Riff 的每一个音(不论强弱拍),在它所在的每一个小节上,以该小节伴奏实际发声的全部音为 S,按规则 128-M 核对,并按规则 154-A 暂停相应的冲突;
  3. 全部通过,该 Riff 在此伴奏下可用;有不通过的,改 Riff 的音,或改该小节的伴奏型(例如 G7 小节左手改为 1+5)。

第 3 条的两种改法地位相同:Riff 是作品的主题,伴奏是服务它的;但若 Riff 的某个音在某和弦上本来就被禁止(如 G\flat 在 G7 上对根音 G),改伴奏无济于事,只能改 Riff。

157.4 规则 157-A:布鲁斯区段内扒谱时不以 Riff 定和弦#

第 5-2 章的判据 148-A 以"低音与强拍旋律音的候选交集"定和弦。 对 Riff A,第 1 小节的强拍旋律音 C、E\flat 的候选交集(按命题 104-1 的正三和弦范围)为空,判据 148-A 会误判该小节的和声节奏或和弦。

规则 157-A(布鲁斯区段内扒谱时和弦的来源)

  1. 识别出布鲁斯区段后(规则 151-A),和弦由形式(记号 151-N)与低音(判据 156-A)确定,不由旋律确定。
  2. 判据 148-A 在布鲁斯区段内不使用;旋律(包括 Riff)只按判据 157-A 核对其与已确定的和弦是否相容。
  3. 若由形式与低音确定的和弦与记号 151-N 不符(例如第 2 小节为 IV7),按规则 151-B 第 2 条记为变体,不因旋律而改动。

本规则与判据 157-A 合起来兑现本章义务五:Riff 与判据 104-B 的关系是"不适用";写作时由判据 157-A 核对,扒谱时由规则 157-A 规定和弦的来源。

键盘实现

① Riff A 的右手指法

小节 音 指法
a C5 B\flat4 G4 E\flat4 F4 G4 5 4 2 1 2 3
b G4 ……B\flat4 3 …… 5(或 4)

a 小节由 C5 下行到 E\flat4 再回到 G4:5-4-2 下行三个音后,1 指落在 E\flat4(黑键),2-3 指回到 F4、G4。1 指落黑键时手掌前移,使 2、3 指仍落在白键中部。
b 小节第 4 拍后半拍的 B\flat4 是下一次 a 小节 C5 的准备:B\flat4 → C5 为上行大二度,用 4 指弹 B\flat4、5 指接 C5。

② 两手的配合

左手 BL1、右手 Riff A 都是 shuffle(右手的 B\flat4 G4、E\flat4 F4 为 {X-X}),两手的击键点关系为:右手的每一次击键,都落在左手每拍的第 1 或第 3 份上(左手 BL1 每拍击键两次,恰在这两份上)。这与命题 152-3 同类:右手不在左手静止的时刻击键。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固定 Riff A + 左手 BL1(形式 A)

ABC 源码
X:111
T:157-1 固定 Riff A(C 调,形式 A,原创)
M:4/4
L:1/8
Q:1/4=9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c2 (3:2:2_B2G (3:2:2_E2F G2 | G4 z2 (3:2:2z2_B | c2 (3:2:2_B2G (3:2:2_E2F G2 | G4 z2 (3:2:2z2_B |
"F7"c2 (3:2:2_B2G (3:2:2_E2F G2 | G4 z2 (3:2:2z2_B | "C7"c2 (3:2:2_B2G (3:2:2_E2F G2 | G4 z2 (3:2:2z2_B |
"G7"c2 (3:2:2_B2G (3:2:2_E2F G2 | "F7"G4 z2 (3:2:2z2_B | "C7"c2 (3:2:2_B2G (3:2:2_E2F G2 | c6 z2 |]
V:LH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G,,D,]2[G,,D,] (3:2:2[G,,D,]2[G,,D,] (3:2:2[G,,D,]2[G,,D,] (3:2:2[G,,D,]2[G,,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C,,G,,]4 |]

谱例说明:

  • 右手:a 小节 c2 (3:2:2_B2G (3:2:2_E2F G2(C5 一拍;B\flat4 G4 shuffle;E\flat4 F4 shuffle;G4 一拍);b 小节 G4 z2 (3:2:2z2_B(G4 两拍;休止一拍;第 4 拍后半拍 B\flat4)。第 12 小节 c6 z2 为结束。
  • 左手:BL1,第 9 小节(G7)改为全小节 1+5(G2+D3),使 E\flat 可用(命题 157-1 推论 1)。
  • 命题 157-2 的核对:第 1、3、6、7、9、10、11 小节不满足判据 104-B,但全部满足判据 157-A。

建议的对照练习:

  1. 只弹右手 Riff A,2 小节 × 16 遍,♩ = 72;在 E\flat4 处 1 指落黑键不停顿。
  2. 命题 157-1 的反例:把第 9 小节左手恢复为 BL1(第 2、4 拍 G2+E3),与 Riff A 同弹,说出 E\flat4 与左手 E3 的关系(M2)。
  3. 把 Riff A 的 G4 换成 G\flat4(a 小节第 4 拍),说出它在哪一小节不可用、为什么改伴奏也无济于事。
  4. 扒谱演练:请同伴以 Riff A + 左手 BL1 随机演奏形式 A、形式 B 或 quick change,你只按规则 157-A(形式 + 低音)判定和弦,不看右手。

练习

练习 157-1 定义与命题 157-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写出 Riff、固定 Riff、移调 Riff 的定义;② 证明命题 157-1;③ 写出 F 调中小调布鲁斯音阶六个音在 F7、Bb7、C7 上的可用性(左手 BL1,右手无壳);④ 说明推论 2 中"11 不冲突"的原因
速度 限时 2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③ F、B\flat、C、E\flat 三和弦皆可用;A\flat 在 C7 上不可用(对左手 1+6 的 A,\flat13 对 13);C\flat 在 C7 上不可用(对根音 C,大七度);④ BL 型不弹三音,11 上方半音关系无从发生

练习 157-2 命题 157-2、判据 157-A 与规则 157-A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7-2 的两条;② 说明判据 104-B 为什么在布鲁斯区段内没有可承担的任务;③ 默写判据 157-A 的三条与规则 157-A 的三条;④ 说明判据 148-A 为什么在 Riff A 的第 1 小节会误判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7 个小节不满足判据 104-B,12 个小节全部满足判据 157-A;② 和弦由形式给定,无须从旋律中选;④ C 与 E\flat 在正三和弦范围内的候选交集为空(E\flat 不属于任何正三和弦)

练习 157-3 自建两条固定 Riff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各写一条 2 小节的固定 Riff(Riff B、Riff C),只用 C 小调布鲁斯音阶,其中至少一条含 G\flat;② 对每条执行判据 157-A,写出核对表;③ 对含 G\flat 的一条,说出它在哪些小节不可用,并改写 Riff使其在全曲可用;④ 两条各在 12 小节布鲁斯(形式 B × 2 + 形式 A)中演奏
速度 ④ ♩ = 70 起,递进至 ♩ = 90
数量 ④ 每条 1 组
达标判定 ② 核对表覆盖 12 个小节;③ G\flat 在 G7 小节(第 9 小节,形式 B 另有第 12 小节)不可用,改写后全曲通过;④ ♩ = 90 下每条连续 3 遍无错音

练习 157-4 扒谱:不以 Riff 定和弦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做"建议的对照练习"第 4 项;② 对同一段录音,先按判据 148-A 定和弦,再按规则 157-A 定和弦,比较两种结果
速度 ♩ = 90
数量 ① 10 次
达标判定 ① 10 次中至少 9 次判对形式与变体;② 能指出判据 148-A 出错的小节

达标自检

  • 我能写出 Riff 的定义,并分清固定 Riff 与移调 Riff。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7-1,说出小调布鲁斯音阶中哪两个音在 G7 上有条件或无条件不可用。
  • 我能说出 BL 型不含三音为什么使 11 不冲突。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7-2,说出判据 104-B 与规则 128-M 在 Riff A 上的相反判断。
  • 我能说出判据 104-B 为什么在布鲁斯区段内没有可承担的任务。
  • 我能默写判据 157-A 与规则 157-A。
  • 我已写出两条固定 Riff,按判据 157-A 核对,并在 ♩ = 90 下各连续 3 遍无错音地演奏。

常见错误

错误 表现 原因 纠正方法
按判据 104-B 修改 Riff 为了"强拍是和弦音"而在每个和弦上改音,Riff 不再固定 把选和弦的工具用于核对 判据 157-A:按规则 128-M 与规则 154-A 核对
在 G7 小节保留 BL1 的六音而 Riff 含 E\flat E\flat 与左手 E 同名异高 忽略命题 157-1 G7 小节左手改为 1+5,或 Riff 不用 E\flat
固定 Riff 中用 G\flat 而只改伴奏 G7 小节仍然冲突 G\flat 对根音 G 的冲突改伴奏无法消除 只能改 Riff(判据 157-A 第 3 条)
扒谱时按 Riff 的强拍音定和弦 把 C7 小节判为 Cm 或把和声节奏判为 2 在布鲁斯区段内使用判据 148-A 规则 157-A:和弦由形式与低音确定
改用 Walking Bass 后不重新核对 有接近音的小节出现同名异高 以为命题 157-1 对任何伴奏都成立 命题 157-1 以 BL1 为前提;换伴奏须按判据 157-A 重新核对

第 158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Riff 拓展(二)#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移调 Riff 的定义与记号 158-N(相对音程写法);(2)复述并证明命题 158-1(移调 Riff 的冲突状况在三个和弦上相同),说出移调 Riff 只需在 I7 上核对的理由及其例外;(3)复述规则 158-A(移调的方向);(4)复述命题 158-2,说出固定 Riff 与移调 Riff 在五个方面的差别;(5)按方案 158-P 以四条 Riff 与两种左手型交替演奏 12 小节布鲁斯四遍,♩ = 90,连续两轮不丢拍。

理论

158.1 移调 Riff 与相对音程写法#

移调 Riff(第 157 讲 §157.1):换和弦时,Riff 随和弦根音移调,与和弦保持相同的相对关系。

记号 158-N(Riff 的相对音程写法)
移调 Riff 以相对于和弦根音的音程书写(与记号 151-L、155-W 相同),并规定拼写随和弦根音而定:例如相对音程 \flat3 在 C7 上拼作 E\flat、在 F7 上拼作 A\flat、在 G7 上拼作 B\flat。
本讲的谱例 Riff(下称 Riff T1):

第 1 拍 第 2 拍 第 3 拍 第 4 拍
a 小节 \flat3 → 3(shuffle) 5 6 5
b 小节 \flat7 6 5(两拍) —

在三个和弦上的实际音:

和弦 a 小节 b 小节
C7 E\flat4 E4 | G4 | A4 | G4 B\flat4 | A4 | G4
F7 A\flat4 A4 | C5 | D5 | C5 E\flat5 | D5 | C5
G7 B\flat4 B4 | D5 | E5 | D5 F5 | E5 | D5

158.2 命题 158-1:只需在 I7 上核对#

命题 158-1(移调 Riff 的冲突状况在三个和弦上相同)
设:(i)右手只弹 Riff,不弹壳;(ii)左手为 BL0–BL2 或 WB1、WB2、WB4、WB5(不含接近音);(iii)音区符合规则 152-A;(iv)Riff 按记号 158-N 移调并拼写。则 Riff 的每一个音在 I7、IV7、V7 上按规则 128-M 与规则 154-A 核对的结果完全相同。

证明:M1:由(i)(iii),旋律与左手相距至少 7 个半音,M1 不触发(命题 152-2 的论证),在三个和弦上同样不触发。M2:M2 只取决于"两音的音名是否相同而变化记号不同"。由(ii),左手各型都以相对于和弦根音的音程定义;由(iv),Riff 也以相对音程定义并按同一根音拼写。两个相对音程的音名关系(例如 \flat3 与 3 同名异高)在任何根音上都相同,故 M2 的结果与根音无关。规则 154-A 的暂停条件("\sharp9 对三音""\sharp11 对五音")也只用相对音程表述,结果同样与根音无关 \blacksquare

推论 1(核对的简化):移调 Riff 只需在 I7 上按判据 157-A 核对一次;通过,则在 IV7、V7 上也通过。对照第 157 讲:固定 Riff 须在三个和弦上分别核对(命题 157-1 的三列)。
推论 2(例外):WB3 的接近音不以本小节和弦的根音为唯一依据,而取决于下一小节的根音(§156.1 的表:接近音在同一连接下相对本根音为 4、6、9 或 11,因连接而异)。故有接近音的小节须单独核对(规则 156-A 第 2 条)。
推论 3(Riff T1 的核对):Riff T1 的相对音程为 \flat3、3、5、6、\flat7。在 I7 上配 BL1(左手 1、5、6):没有同名异高(左手不含 3,\flat3 无对象);配 WB(左手含 3):\flat3 对 3 为"\sharp9 对三音",规则 154-A 暂停。故 Riff T1 在三个和弦上配 BL1 或 WB(无接近音)都可用;G7 小节不需要像第 157 讲那样改为 1+5。

与第 157 讲的对照:同一个 E\flat 的两种身份
固定 Riff A 的 E\flat 在 G7 上是 \flat13(对左手 E 冲突);移调 Riff T1 在 G7 上的对应音是 B\flat(相对音程 \flat3),是 G7 的 \sharp9,不冲突。移调使每个音在每个和弦上都保持同一个相对身份——这是命题 158-1 的实质。

158.3 规则 158-A:移调的方向#

从 I7 移到 IV7 可以上移 5 个半音或下移 7 个半音;移到 V7 可以上移 7 个半音或下移 5 个半音。

规则 158-A(移调方向的选择)

  1. 取移动量较小的一个方向:IV7 上移 5 个半音,V7 下移 5 个半音。
  2. 若由此使 Riff 的最低音低于 C4,改取另一方向(规则 152-A 以右手不低于 C4 为前提,命题 158-1 依赖它)。

Riff T1 的实例(以 C7 上的音为准,最低音 E\flat4):

和弦 按第 1 条 最低音 是否不低于 C4 实际采用
F7 上移 5 A\flat4 是 上移 5
G7 下移 5 B\flat3 否 改为上移 7:最低音 B\flat4

规则 158-A 第 2 条的代价:G7 上的 Riff 比 C7 上高出 7 个半音,第 9 小节因此成为全曲右手的最高点(F5)。这与第 151 讲 §151.1 所说第三句"最远的一步(V7)"在听感上是一致的,但这一一致是规则的副产物,不是规则的目的。

158.4 命题 158-2:固定 Riff 与移调 Riff 的比较#

命题 158-2(两种 Riff 的五项差别)

固定 Riff(第 157 讲) 移调 Riff(本讲) 依据
音高 三个和弦上相同 随根音移动 定义
每个音的相对身份 随和弦改变(如 E\flat:C7 上 \sharp9、F7 上 \flat7、G7 上 \flat13) 保持不变 定义
规则 128-M 的核对 三个和弦分别核对 只在 I7 上核对(接近音小节除外) 命题 157-1;命题 158-1
判据 104-B 的满足情况 随和弦改变(Riff A:12 小节中 7 个不满足) 三个和弦上相同 命题 157-2;本命题
右手音区 不变 随规则 158-A 上下移动 规则 158-A

证明:前两行由定义;第三行由命题 157-1 与 158-1;第四行:判据 104-B 只问强拍音是否为和弦音,"是否为和弦音"是相对音程的性质(属七和弦的和弦音恒为 1、3、5、\flat7),移调 Riff 的相对音程不变,故结果在三个和弦上相同;第五行由规则 158-A \blacksquare

推论(两种 Riff 的听感来源):固定 Riff 的色彩变化来自"同一个音在不同和弦上身份的改变";移调 Riff 的色彩统一,变化来自音高的平移。二者不是优劣之分:本章的四条 Riff 练习(方案 158-P)要求两种各两条。

158.5 方案 158-P:四条 Riff 与两种左手型的交替#

本方案兑现附录 D 第 49 项:"自建 4 条 Riff(各 2 小节)并在 12 小节布鲁斯全程套用;Riff 与 Walking Bass 交替演奏不丢拍",以及附录 D 结业清单第 13 项:"自建 ≥ 4 条 Riff,在 12 小节布鲁斯中依次套用,每条至少出现 2 次"。

方案 158-P(四遍 12 小节的编排)

遍 右手 Riff 左手 形式 核对依据
1 固定 Riff(第 157 讲所写的一条) BL1(G7 小节按需改 1+5) B 判据 157-A
2 移调 Riff(本讲所写的一条) WB(WB1、WB2、WB4、WB5,可含 WB3) B 命题 158-1 + 规则 156-A
3 另一条固定 Riff BL1 B 判据 157-A
4 另一条移调 Riff WB A(结束) 命题 158-1 + 规则 156-A

每条 Riff 在一遍 12 小节中出现 6 次,满足"每条至少出现 2 次"。
左手在第 1→2、2→3、3→4 遍之间切换 BL1 与 WB:BL1 为 shuffle 双音(每拍两次),WB 为平直四分(每拍一次);两者都在每拍的第 1 份击键,故切换时拍头不中断,只需把第二次击键(第 3 份)去掉或加上。"不丢拍"的检验即在这三个切换点上。

键盘实现

① Riff T1 的指法

和弦 a 小节 指法 b 小节 指法
C7 E\flat4 E4 G4 A4 G4 2 3 4 5 4 B\flat4 A4 G4 5 4 3
F7 A\flat4 A4 C5 D5 C5 2 3 4 5 4 E\flat5 D5 C5 5 4 3
G7 B\flat4 B4 D5 E5 D5 2 3 4 5 4 F5 E5 D5 5 4 3

三个和弦的指法完全相同:移调 Riff 的相对音程不变,手型在键盘上平移。\flat3 → 3 用 2、3 指:2 指落在降号音上(C 调 E\flat、F 调 A\flat、G 调 B\flat,都是黑键),3 指滑到其右侧的白键。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移调 Riff T1 + 左手 BL1(形式 A)

ABC 源码
X:112
T:158-1 移调 Riff T1(C 调,形式 A,原创)
M:4/4
L:1/8
Q:1/4=9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3:2:2_E2=E G2 A2 G2 | _B2 A2 G4 | (3:2:2_E2=E G2 A2 G2 | _B2 A2 G4 |
"F7"(3:2:2_A2=A c2 d2 c2 | _e2 d2 c4 | "C7"(3:2:2_E2=E G2 A2 G2 | _B2 A2 G4 |
"G7"(3:2:2_B2=B d2 e2 d2 | "F7"_e2 d2 c4 | "C7"(3:2:2_E2=E G2 A2 G2 | c6 z2 |]
V:LH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G,,D,]2[G,,D,] (3:2:2[G,,E,]2[G,,E,] (3:2:2[G,,D,]2[G,,D,] (3:2:2[G,,E,]2[G,,E,] | (3:2:2[F,,C,]2[F,,C,] (3:2:2[F,,D,]2[F,,D,] (3:2:2[F,,C,]2[F,,C,] (3:2:2[F,,D,]2[F,,D,] | (3:2:2[C,,G,,]2[C,,G,,] (3:2:2[C,,A,,]2[C,,A,,] (3:2:2[C,,G,,]2[C,,G,,] (3:2:2[C,,A,,]2[C,,A,,] | (3:2:2[C,,G,,]2[C,,G,,] (3:2:2[C,,A,,]2[C,,A,,] [C,,G,,]4 |]

谱例说明:

小节 和弦 Riff 移调 右手音
1–4、7–8 C7 a | b — E\flat4 E4 G4 A4 G4 | B\flat4 A4 G4
5–6 F7 a | b 上移 5 A\flat4 A4 C5 D5 C5 | E\flat5 D5 C5
9 G7 a 上移 7(规则 158-A 第 2 条) B\flat4 B4 D5 E5 D5
10 F7 b 上移 5 E\flat5 D5 C5
11 C7 a — E\flat4 E4 G4 A4 G4
12 C7 结束 — C5

左手为 BL1 全曲不变,第 9 小节不需要改为 1+5(命题 158-1 推论 3):G7 小节左手的 E3 与右手的 E5 为同一音名同一变化记号,不冲突;右手的 B\flat4 是 G7 的 \sharp9,左手 BL1 不含 B。
第 9 → 10 小节:a 小节(G7 版)直接接 b 小节(F7 版),这是全曲唯一一处 a、b 两小节不在同一和弦上;二者按各自的和弦移调。

建议的对照练习:

  1. 只弹右手,依次在 C7、F7、G7 上弹 Riff T1 的 a 小节各 8 遍,感受手型平移。
  2. 命题 158-1 的核对:左手换为 WB(谱例 155-1 的左手),右手不变,逐小节确认无同名异高;有接近音的第 4、6、8、10 小节单独核对。
  3. 规则 158-A 的反例:把第 9 小节的 Riff 改为下移 5(B\flat3 B3 D4 E4 D4),说出它违反了规则 158-A 的哪一条,并逐对计算它与左手 G2、D3、E3 的半音距离。(答案:违反第 2 条,最低音 B\flat3 低于 C4。逐对计算的距离为 B\flat3:15、8、6;B3:16、9、7;D4:19、12、10;E4:21、14、12——本例中恰好没有相距 1 个半音的一对,M1 实际上不触发;但命题 152-2 的前提已不成立,故不能再直接引用命题 158-1,必须如此逐对核对。)
  4. 固定与移调的对照:交替演奏谱例 157-1 与谱例 158-1 各一遍,说出两者在第 9 小节的差别。

练习

练习 158-1 记号 158-N 与命题 158-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按记号 158-N 写出 Riff T1 在 F 调三个和弦上的实际音;② 证明命题 158-1 及其三条推论;③ 说明 WB3 的接近音为什么是例外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F 调:F7 上 a 为 A\flat4 A4 C5 D5 C5、b 为 E\flat5 D5 C5;Bb7 上(上移 5)a 为 D\flat5 D5 F5 G5 F5、b 为 A\flat5 G5 F5;C7 上(下移 5 使最低音为 E\flat4 ≥ C4,按第 1 条采用下移 5)a 为 E\flat4 E4 G4 A4 G4、b 为 B\flat4 A4 G4;③ 接近音取决于下一小节的根音,不只取决于本小节和弦

练习 158-2 规则 158-A 与命题 158-2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默写规则 158-A 的两条;② 对 G 调,以 Riff T1 在 G7 上的音(B\flat4 起)为准,按规则 158-A 写出 C7、D7 上的移调方向与最低音;③ 默写命题 158-2 的五行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② G7 上 a 的最低音为 B\flat4;C7(IV7)上移 5 ⇒ 最低音 E\flat5 ✓;D7(V7)下移 5 ⇒ 最低音 F4 ✓,均不低于 C4,两者都按第 1 条

练习 158-3 自建两条移调 Riff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各写一条 2 小节的移调 Riff(按记号 158-N 以相对音程书写),只用相对音程 1、\flat3、3、4、5、6、\flat7;② 按命题 158-1 推论 1 只在 I7 上核对(配 BL1 与配 WB 各一次);③ 按规则 158-A 写出 C 调三个和弦上的实际音
速度 限时 3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② 核对表完整;若含相对音程 4,须说明它在配 WB 时与左手 3 的关系(4 在 3 的上方 1 个半音,但两手相距 ≥ 7 个半音,M1 不触发;二者音名不同,M2 不触发);③ 全部实际音不低于 C4

练习 158-4 方案 158-P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以第 157 讲的两条固定 Riff 与本讲的两条移调 Riff,按方案 158-P 连续演奏四遍 12 小节(C 调)
速度 ♩ = 70 起,递进至 ♩ = 90
数量 四遍为一轮,共 3 轮
达标判定 ♩ = 90 下连续 2 轮:① 无错音;② 左手在三个切换点不丢拍(录音中拍头间隔均匀);③ 每遍的核对依据已写出

达标自检

  • 我能写出移调 Riff 的定义与记号 158-N 的相对音程写法。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8-1,说出移调 Riff 只需在 I7 上核对的理由。
  • 我能说出命题 158-1 的例外(接近音)及其原因。
  • 我能说出同一个 E\flat 在固定 Riff 与移调 Riff 中的不同处境。
  • 我能默写规则 158-A,并说出 Riff T1 在 G7 上为什么上移 7。
  • 我能默写命题 158-2 的五项差别。
  • 我能说出方案 158-P 中 BL1 与 WB 切换时拍头为什么不中断。
  • 我已按方案 158-P 在 ♩ = 90 下连续两轮演奏,左手切换不丢拍。

常见错误

错误 表现 原因 纠正方法
移调 Riff 在三个和弦上分别核对 花费三倍时间 未利用命题 158-1 只在 I7 上核对(接近音小节除外)
有接近音的小节也不核对 第 6、10 小节出现同名异高 把命题 158-1 用于例外情形 推论 2:接近音小节单独按规则 156-A 核对
V7 上机械地下移 5 Riff 落到 C4 以下,与左手进入同一音区 只执行规则 158-A 第 1 条 第 2 条:低于 C4 时改取另一方向
移调时拼写错误 F7 上的 \flat3 写作 G\sharp 未按记号 158-N 随根音拼写 \flat3 在 F7 上拼作 A\flat
切换左手型时丢拍 第 2、3、4 遍的第 1 拍晚到 BL1 与 WB 的击键次数不同,手在切换时犹豫 两型都在每拍第 1 份击键;只增减第 3 份(方案 158-P)
以为移调 Riff 一定优于固定 Riff 只写移调 Riff 误读命题 158-2 二者听感来源不同,方案 158-P 要求各两条

第 159 讲 经典 12 小节布鲁斯:Albert Ammons 风格的左手伴奏#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说出本讲所说"Albert Ammons 风格左手"的操作性定义与本讲的取材限度;(2)写出记号 159-G 的两种左手型(BG1、BG2);(3)复述并证明命题 159-1(BG1 与 WB2 的关系、根音的唯一性、判据 143-A 的高估倍数);(4)复述并证明命题 159-2(BG 伴奏下旋律冲突的变化),说出 Riff A 为什么不能配 BG1;(5)复述命题 159-3(八度重复不改变判定结果)与 BG2 的音区;(6)以 BG1 + BR1 演奏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 = 120,连续 3 遍无错音。

理论

159.1 对象与取材限度#

术语说明|boogie-woogie 与 Albert Ammons
boogie-woogie(中文常译"布吉伍吉")是 20 世纪上半叶美国的一种钢琴布鲁斯风格,其最可核对的特征是左手连续的八分音符低音型。
Albert Ammons(1907–1949)是这一风格的代表性钢琴家之一。
本讲的取材限度:

内容
本讲给出的 该风格中可在谱面上核对的一类左手型:以 shuffle 八分音符演奏的属七琶音低音线,及其八度重复形式
本讲不给出的 对 Ammons 某一录音的转写、对其个人演奏习惯的断言
理由 0-2 §13:本教程只提供分析性信息,谱例全部原创;且该左手型为同时代 boogie-woogie 钢琴家所共用,不宜归于一人的某一作品

📀 对照素材:请自行获取 Albert Ammons 的正版录音,只听左手,与本讲的 BG1、BG2 对照。本讲谱例为等效原创练习。

159.2 记号 159-G:两种左手型#

记号 159-G(boogie 左手型)
本章用 BG 为前缀(与 BL、WB 区分)。数字指相对于该小节和弦根音的音程:

型 一小节的八个八分音符(shuffle) 每个音的形态
BG1 1 3 5 6 \flat7 6 5 3 单音
BG2 1 3 5 6 \flat7 6 5 3 八度(每个音与其高八度同时弹)

节奏:每拍两个 shuffle 八分音符 {X-X},一小节 8 个音。

C 调三个和弦的 BG1:

和弦 八个音
C7 C2 E2 G2 A2 B\flat2 A2 G2 E2
F7 F2 A2 C3 D3 E\flat3 D3 C3 A2
G7 G2 B2 D3 E3 F3 E3 D3 B2

159.3 命题 159-1:BG1 与 WB2 的关系#

命题 159-1(BG1 的三个性质)
(1)BG1 一小节的音序列,与 WB2 两小节的音序列相同(记号 155-W:1 3 5 6 | \flat7 6 5 3),时值减半。
(2)BG1 一小节的音集恰为属七加六模板 T_r 本身,故使该小节音集 \subseteq T_{r'} 的 r' 唯一,即根音 r;判据 156-A 按"音"计数(而非按拍)时,第 1 个音即根音,结论相同。
(3)按判据 143-A,BG1 每个八分音符都改变低音,得 h = 8,是实际值的 8 倍。

证明:(1)逐项比对。(2)以根音为 0,BG1 的音集为 \{0, 4, 7, 9, 10\} = T_0。T_0 \subseteq T_{r'} 当且仅当 T_0 = T_{r'}(二者都是 5 个元素),即 r' = 0。(3)八个相邻音两两不同(相邻差依次为 4、3、2、1、-1、-2、-3),且每小节首音与上一小节末音(3 与下一根音)也不同,故每个八分音符处都有低音改变 \blacksquare

推论(与 WB2 的比较):WB2 需要两小节才能走完一次上下行,BG1 在一小节内走完;故 BG1 可以用于只占一小节的和弦(第 9、10 小节),不需要像 Walking Bass 那样换用 WB1(§155.1 的分配表)。全曲每小节都用 BG1。

159.4 命题 159-2:BG 伴奏下的旋律冲突#

命题 159-2(BG1 伴奏下旋律冲突的变化)
(1)BG1 在每个和弦上都弹出 1、3、5、6、\flat7 五个音。 故第 153、154 讲中以"左手含 3"或"左手含 6"为条件的冲突,在 BG1 下全部成为无条件冲突;以音区为条件的(M1)不受影响。具体为:

冲突 原条件 在 BG1 下 按规则 154-A
命题 153-2 ③、命题 154-2 ⑤:V7 上旋律 \flat3 对左手 3(V7 的六音) 左手弹 6 时 恒成立 禁止
命题 154-2 ①:I7 上旋律 \flat3 对 3 伴奏含 I7 的三音时 恒成立 暂停(\sharp9 对 3),可用
命题 154-2 ⑦:V7 上旋律 \flat7 对 V7 的三音 伴奏含 V7 的三音时 恒成立 暂停(\sharp9 对 3),可用
命题 153-2 ②:IV7 上旋律 3 对 IV7 的七音 伴奏含 IV7 的七音时 恒成立 禁止

(2)BG1 不引入第 153、154 讲以外的新冲突:BG1 的五个音都属于属七加六模板,而 BL、WB 型的音也都取自同一模板(记号 151-L、155-W);命题 153-2 与 154-2 已按模板中的全部五个音核对过。

证明:(1)由记号 159-G。(2)命题 153-2、154-2 的证明中,左手的音取自 BL0–BL2 与壳,合计覆盖模板的 1、3、5、6、\flat7;BG1 的音集即此五者 \blacksquare

命题 159-2 推论(Riff A 不能配 BG1)
第 157 讲的固定 Riff A 含 E\flat,在第 9 小节(G7)上为 \flat13,对左手的 E(G7 的六音)同名异高。第 157 讲以"G7 小节左手改为 1+5"解决;BG1 的六音是型的一部分,去掉它就不再是 BG1。故 Riff A 与 BG1 不能配合,只能改 Riff(判据 157-A 第 3 条)。
第 158 讲的移调 Riff T1 可以配 BG1:它在 G7 上的对应音是 B\flat(\sharp9),对左手 B(三音)为"\sharp9 对 3",规则 154-A 暂停。

159.5 命题 159-3:八度重复与 BG2 的音区#

命题 159-3(八度重复不改变判定结果)
BG2 与 BG1 的音名、变化记号与节奏完全相同,只把每个音加上其高八度。则:判据 156-A 的根音、规则 128-M 的 M2 结果都与 BG1 相同;M1 的结果在 BG2 的音区满足规则 152-A 第 1 条时也相同。

证明:根音由音集决定(命题 159-1(2)),八度重复不改变音集。M2 只看音名与变化记号。M1 在两手相距至少 7 个半音时不触发(命题 152-2),只要 BG2 的全部音(包括高八度)不高于 F3 即成立 \blacksquare

BG2 的音区:规则 152-A 第 1 条要求左手不高于 F3,故 BG2 的高八度不得高于 F3,低音须再降一个八度:

和弦 BG2 的八个八度(低音+高音) 最高音
C7 C1+C2、E1+E2、G1+G2、A1+A2、B\flat1+B\flat2、A1+A2、G1+G2、E1+E2 B\flat2
F7 F1+F2、A1+A2、C2+C3、D2+D3、E\flat2+E\flat3、D2+D3、C2+C3、A1+A2 E\flat3
G7 G1+G2、B1+B2、D2+D3、E2+E3、F2+F3、E2+E3、D2+D3、B1+B2 F3

最低音 C1(24),在钢琴音域 A0–C8 之内(0-2 §1.2)。本讲承认这一音区很低、音响浑厚;这是规则 152-A 与八度重复同时成立的代价。若要把 BG2 放在较高的音区(例如 C2+C3 起),须放弃规则 152-A 第 1 条,并按其第 4 条逐小节核对两手之间的音。

键盘实现

① BG1 的指法

和弦 八个音 指法
C7 C2 E2 G2 A2 B\flat2 A2 G2 E2 5 4 3 2 1 2 3 4
F7 F2 A2 C3 D3 E\flat3 D3 C3 A2 5 4 3 2 1 2 3 4
G7 G2 B2 D3 E3 F3 E3 D3 B2 5 4 3 2 1 2 3 4

五个音用五个手指,从根音到 \flat7 共 10 个半音(小七度),手掌不需移动;8 个音中手指按 5-4-3-2-1 上行、2-3-4 下行,恰好对称。
小节之间的换位:每小节最后一个音(4 指,三音)到下一小节第一个音(5 指,根音)。同一和弦连续时(如第 1 → 2 小节),三音 E2 到根音 C2 下行大三度,4 指到 5 指,手不移位;换和弦时,5 指移到新根音,其移动量与第 151 讲 §151.4 ② 的表相同。

② BG2 的指法

每个八度都用 5–1 指,每个八分音符整手移动一次。BG2 的难度在于连续八度的平移,应在 BG1 于 ♩ = 120 达标后再练,起步速度宜低(♩ = 60)。

③ 与右手的配合

BG1 的击键点为每拍的第 1、3 份,与 BL1 相同。故右手 BR1、BR2 的击键点都是左手击键点的子集(命题 152-3 的同一论证),右手 Riff 若只用 {X-X} 与四分音符,也是左手的子集。两手配合的难度在于左手本身的连续八分音符,而不在于两手节奏的交错。

谱例:C 调 12 小节布鲁斯,BG1 + BR1(形式 A)

ABC 源码
X:113
T:159-1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boogie 左手 BG1 + BR1(形式 A,原创练习)
M:4/4
L:1/8
Q:1/4=10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z2 [E_B]2 z2 [E_B]2 | z2 [E_B]2 z2 [E_B]2 | z2 [E_B]2 z2 [E_B]2 | z2 [E_B]2 z2 [E_B]2 |
"F7"z2 [_EA]2 z2 [_EA]2 | z2 [_EA]2 z2 [_EA]2 | "C7"z2 [E_B]2 z2 [E_B]2 | z2 [E_B]2 z2 [E_B]2 |
"G7"z2 [FB]2 z2 [FB]2 | "F7"z2 [_EA]2 z2 [_EA]2 | "C7"z2 [E_B]2 z2 [E_B]2 | z2 [E_B]2 [E_B]4 |]
V:LH
(3:2:2C,,2E,, (3:2:2G,,2A,, (3:2:2_B,,2A,, (3:2:2G,,2E,, | (3:2:2C,,2E,, (3:2:2G,,2A,, (3:2:2_B,,2A,, (3:2:2G,,2E,, | (3:2:2C,,2E,, (3:2:2G,,2A,, (3:2:2_B,,2A,, (3:2:2G,,2E,, | (3:2:2C,,2E,, (3:2:2G,,2A,, (3:2:2_B,,2A,, (3:2:2G,,2E,, |
(3:2:2F,,2A,, (3:2:2C,2D, (3:2:2_E,2D, (3:2:2C,2A,, | (3:2:2F,,2A,, (3:2:2C,2D, (3:2:2_E,2D, (3:2:2C,2A,, | (3:2:2C,,2E,, (3:2:2G,,2A,, (3:2:2_B,,2A,, (3:2:2G,,2E,, | (3:2:2C,,2E,, (3:2:2G,,2A,, (3:2:2_B,,2A,, (3:2:2G,,2E,, |
(3:2:2G,,2B,, (3:2:2D,2E, (3:2:2F,2E, (3:2:2D,2B,, | (3:2:2F,,2A,, (3:2:2C,2D, (3:2:2_E,2D, (3:2:2C,2A,, | (3:2:2C,,2E,, (3:2:2G,,2A,, (3:2:2_B,,2A,, (3:2:2G,,2E,, | (3:2:2C,,2E,, (3:2:2G,,2A,, C,,4 |]

谱例说明:

  • 左手:全曲 BG1;每拍写作 (3:2:2音2音(前一个音占三连音两份,后一个占一份)。第 12 小节前两拍为 BG1 的前四个音,后两拍 C2 长音结束。
  • 右手:BR1(第 2、4 拍的壳),与谱例 155-1 相同,改用 L:1/8 书写(z2 [壳]2)。
  • 谱首速度 ♩ = 100:本讲目标为 ♩ = 120,由 100 起步。
  • 判据 156-A 的核对:每小节八个音的音集都是 T_r 本身,根音依次为 C C C C F F C C G F C C ✓;判据 143-A 会给出每小节 8 个和弦(命题 159-1(3))。

建议的对照练习:

  1. 只弹左手 BG1,C7 一小节 × 16 遍,♩ = 72;口念"1 3 5 6 降七 6 5 3"。
  2. WB2 与 BG1 的对照:先以 WB2 弹两小节(C2 E2 G2 A2 | B\flat2 A2 G2 E2,四分音符),再以 BG1 弹一小节(同样八个音,八分音符),说出二者的关系(命题 159-1(1))。
  3. Riff A 与 BG1 的冲突:右手弹 Riff A 的 a 小节,左手弹 G7 的 BG1,找出同名异高的一对(E\flat4 对 E3)。
  4. BG2:C7 一小节 × 8 遍,♩ = 60,确认最高音不超过 F3。

练习

练习 159-1 记号 159-G 与命题 159-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写出 F 调、G 调 12 小节布鲁斯中三个和弦的 BG1(按规则 152-A 第 1 条选音区);② 证明命题 159-1 的三条;③ 说明 BG1 为什么可以用于只占一小节的和弦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F 调:F7 F2 A2 C3 D3 E\flat3 D3 C3 A2;Bb7 B\flat1 D2 F2 G2 A\flat2 G2 F2 D2(从 B\flat2 起则 A\flat3 等超出 F3);C7 C2 E2 G2 A2 B\flat2 A2 G2 E2;G 调:G7 G2 B2 D3 E3 F3 E3 D3 B2;C7 C2 E2 G2 A2 B\flat2 A2 G2 E2;D7 D2 F\sharp2 A2 B2 C3 B2 A2 F\sharp2;③ 一小节内走完一次上下行

练习 159-2 命题 159-2 与 159-3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59-2 的两条及其推论;② 说出在 BG1 伴奏下,C 小调布鲁斯音阶在 G7 上可用的音;③ 证明命题 159-3,并写出 BG2 在 C 调三个和弦上的最高音
速度 限时 2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② 可用:C(G7 的 11;BG1 含三音 B2,但它与不低于 C4 的旋律 C 相距至少 13 个半音,M1 不触发)、F(七音)、G(根音)、B\flat(\sharp9 对左手三音 B,规则 154-A 暂停);不可用:E\flat(\flat13 对左手 E)、G\flat(大七度,对左手根音 G);③ B\flat2、E\flat3、F3

练习 159-3 BG1 的演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以谱例 159-1 演奏(BG1 + BR1);② 右手改为 BR2 演奏;③ 右手改为 Riff T1(谱例 158-1 的右手)演奏
速度 ① ♩ = 80 起,递进至 ♩ = 120;② ③ ♩ = 100
数量 每项 12 小节 × 4 遍 = 1 组,① 3 组,② ③ 各 1 组
达标判定 ① ♩ = 120 下连续 3 遍无错音(附录 D 第 50 项与结业清单第 14 项),左手八分音符的 shuffle 比例前后一致;② ③ 连续 3 遍无错音

练习 159-4 BG2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以 BG2(§159.5 的音区)替换谱例 159-1 的左手,演奏 12 小节
速度 ♩ = 60 起,递进至 ♩ = 90
数量 12 小节 × 4 遍 = 1 组,共 3 组
达标判定 ♩ = 90 下连续 3 遍无错音;八度的两音同时落键(录音中不可辨出先后)

达标自检

  • 我能说出本讲"Albert Ammons 风格左手"的操作性定义与取材限度。
  • 我能默写 BG1、BG2,并写出 C 调三个和弦的 BG1。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59-1 的三条。
  • 我能复述命题 159-2,说出 BG1 下哪些冲突成为无条件冲突。
  • 我能说出 Riff A 为什么不能配 BG1,Riff T1 为什么可以。
  • 我能复述命题 159-3,并说出 BG2 为什么必须放在 C1–F3 的音区。
  • 我已以 BG1 + BR1 在 ♩ = 120 下连续 3 遍无错音地演奏 C 调 12 小节布鲁斯。

常见错误

错误 表现 原因 纠正方法
把 BG1 的每个音当作一个和弦 12 小节记成 96 个和弦 按判据 143-A 定 h 命题 159-1(2):一小节的音集即 T_r,根音唯一
BG1 弹成平直八分 失去 boogie 的律动 未按 shuffle 演奏 每拍 {X-X};退回第 16 讲 §16.6 的三步法
配 BG1 时沿用 Riff A 第 9 小节 E\flat 与左手 E 同名异高 以为第 157 讲的改法仍可用 命题 159-2 推论:BG1 的六音不能去掉,只能改 Riff
BG2 从 C2+C3 起 左手升到 B\flat3 以上,进入右手音区 未按规则 152-A 选音区 从 C1+C2 起(§159.5 的表)
把本讲的谱例当作 Ammons 某曲的转写 引用时标注曲名 忽略本讲的取材限度 谱例为原创等效练习(0-2 §13)

第 160 讲 经典 8 小节布鲁斯与摇滚节奏#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默写记号 160-N 规定的 8 小节布鲁斯形式 C、形式 D 及其变体,并说出本教程为什么只能"采用"而不能"规定"一个标准;(2)复述并证明命题 160-1(三个和弦的小节数与换和弦的频率);(3)复述并证明命题 160-2,按判据 160-A 由第 2、3 小节的低音区分 12 小节与 8 小节形式;(4)复述规则 160-A(8 小节形式的记录格式);(5)写出记号 160-R 的摇滚节奏型,复述并证明命题 160-3(节奏比例的改变不改变任何和声判定);(6)以摇滚节奏完整演奏 8 小节布鲁斯,♩ = 120,至少 3 轮不中断。

理论

160.1 8 小节布鲁斯的形式#

8 小节布鲁斯与 12 小节布鲁斯不同,没有一个通行的单一形式:常见的和弦布局有数种。本教程采用其中一种作为训练标准,并列出一种常见变体;"采用"的意思是:本章的谱例与练习以它为准,不意味着它是唯一正确的 8 小节布鲁斯。

记号 160-N(8 小节布鲁斯的形式)

小节 1 2 3 4 5 6 7 8
形式 C(循环用) I7 V7 IV7 IV7 I7 V7 I7 V7
形式 D(结束用) I7 V7 IV7 IV7 I7 V7 I7 I7
变体 C′(循环用) I7 I7 IV7 IV7 I7 V7 I7 V7
C 调实例(形式 C) C7 G7 F7 F7 C7 G7 C7 G7

形式 C 与 D 的关系与第 151 讲形式 B、A 的关系相同:只在最后一小节不同,前者用于循环,后者用于结束。
变体 C′ 与形式 C 只在第 2 小节不同;记录时按规则 160-A 第 2 条注明。

形式名称的字母接续第 151 讲(A、B 为 12 小节),以免同一章内出现两个"形式 A"。

两个乐句:8 小节自然分为两个 4 小节乐句(第 1–4、5–8 小节);第一句从 I7 经 V7 到 IV7,第二句以 I7–V7 的往复收尾。

160.2 命题 160-1:小节数与换和弦的频率#

命题 160-1(8 小节形式的小节数与换和弦的频率)
(1)三个和弦各占的小节数:

I7 IV7 V7 合计
形式 C 3 2 3 8
形式 D 4 2 2 8
变体 C′ 4 2 2 8

(2)循环演奏时每遍的换和弦次数(含从最后一小节回到第 1 小节的一次):形式 C 为 7 次(每 8 小节),第 151 讲形式 B 为 7 次(每 12 小节)。故 8 小节形式每小节的换和弦次数是 12 小节形式的 1.5 倍。
(3)形式 C 的第 2 → 3 小节为 V7 → IV7,与 12 小节形式第 9 → 10 小节相同,属 D → S 逆行;规则 151-A 第 2 条同样适用。

证明:(1)逐小节计数。(2)形式 C 相邻小节和弦不同的位置为 1→2、2→3、4→5、5→6、6→7、7→8、8→1,共 7 次;形式 B(记号 151-N)为 4→5、6→7、8→9、9→10、10→11、11→12、12→1,共 7 次。\dfrac{7/8}{7/12} = 1.5。(3)由记号 160-N \blacksquare

推论(左手型的选择):形式 C 中只有第 3–4 小节是同一和弦连续两小节,故 WB2(两小节一个单位)只能用在第 3–4 小节,其余小节须用 WB1 或 WB3(第 155、156 讲);BG1(一小节一个单位)则可用于全部小节(命题 159-1 推论)。

160.3 命题 160-2 与判据 160-A:听辨 8 小节与 12 小节#

命题 160-2(第 2、3 小节的低音区分四种形式)
设左手每小节第 1 拍为该小节和弦的根音(BL、WB、BG 各型均如此,唯 WB2 第二小节的第 1 拍为 \flat7)。则 C 调中,形式 A/B(12 小节标准)、quick change(12 小节变体)、形式 C/D(8 小节)、变体 C′(8 小节) 在第 2、3 小节第 1 拍的低音为:

形式 第 2 小节 第 3 小节
12 小节标准(A/B) C C
12 小节 quick change F C
8 小节(C/D) G F
8 小节变体 C′ C F

四种形式的(第 2 小节,第 3 小节)低音组合两两不同 \blacksquare(证明:逐行读记号 151-N、§151.1 的 quick change 说明与记号 160-N。)

判据 160-A(由第 2、3 小节的低音判别布鲁斯形式)

步 听什么 结果
1 第 2 小节第 1 拍的低音 本调第 5 级 ⇒ 8 小节(形式 C 或 D);第 4 级 ⇒ 12 小节 quick change;第 1 级 ⇒ 第 2 步
2 第 3 小节第 1 拍的低音 第 4 级 ⇒ 8 小节变体 C′;第 1 级 ⇒ 12 小节标准(A 或 B)
3 形式 A 与 B、C 与 D 的区分 只看最后一小节:I7 ⇒ 结束用(A 或 D);V7 ⇒ 循环用(B 或 C)

本判据的前提:(i)段落的第 1 小节已确定(判据 150-B 的边界合并);(ii)左手第 1 拍为根音。前提(ii)不成立时(例如该小节为 Walking Bass 的 WB2 第二小节,或录音中的低音型不属于本章各型),先按判据 156-A 求出每小节的根音,再用本判据。
本判据只区分本教程列出的四种形式;录音中的形式若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按规则 148-B 逐单位记录。

160.4 规则 160-A:8 小节形式的记录格式#

规则 160-A(8 小节布鲁斯的记录格式)

  1. 走向层记为"8 小节布鲁斯(形式 C 或 D),调 X";变体 C′ 记为"8 小节布鲁斯(变体 C′)"。
  2. 与记号 160-N 不同的小节,逐一注明(与规则 151-B 第 2 条相同)。
  3. 循环若干遍的,写出遍数与每遍所用的形式,例如"形式 C × 3 + 形式 D"。
  4. 规则 151-A(布鲁斯区段内的和声约定)对 8 小节形式同样适用;命题 141-7 的"走向"层比对按规则 151-B 第 4 条执行。

本规则与规则 151-B 合起来兑现本章义务四(第 5-2 章接口 ④):12 小节与 8 小节布鲁斯都作为"形式"整体记录,不拆成 15 组走向,也不逐单位记录。

160.5 摇滚节奏#

术语说明|摇滚节奏
"摇滚节奏"在本讲中按以下三项可核对的特征定义(不按曲风或年代):

特征 核对方式
一 八分音符为平直(1 : 1),不作 shuffle 按第 1-2 章第 16 讲的方法辨听;栅格为 X-X-
二 左手每个八分音符都击键 数击键次数:每小节 8 次
三 右手以八分音符反复弹和弦,第 2、4 拍加重音 栅格 X-X- >X-X- X-X- >X-X-

📀 对照素材:请自行获取《Great Balls of Fire》(Jerry Lee Lewis,1957)的正版录音。本讲只以其钢琴的节奏特征作为"摇滚节奏"的听觉参照;其和弦布局与形式,本教程不预先给出——练习 160-4 要求你按方案 150-P 与判据 160-A 自行扒出,以免本教程的记录代替了你的听辨。本讲谱例为等效原创练习(0-2 §13)。

记号 160-R(摇滚节奏型)
本章用 RK 为前缀:

型 手 音 节奏(一小节)
RK1 左 与 BL1 相同(1+5、1+5、1+6、1+6……,每拍两次) X-X- X-X- X-X- X-X-(平直)
RK2 右 壳(第 152 讲),每个八分音符一次 X-X- >X-X- X-X- >X-X-(平直,第 2、4 拍重音)

RK1 与 BL1 的音完全相同,只有节奏比例不同:BL1 为 shuffle(2 : 1),RK1 为平直(1 : 1)。

命题 160-3(节奏比例的改变不改变任何和声判定)
把 BL1 改为 RK1、把 BR 型改为 RK2(只改变八分音符的比例与击键次数,不改变音),则第 151–159 讲的全部和声判定(规则 151-A、规则 128-M 的核对、规则 154-A 的暂停、判据 156-A 的根音、判据 157-A 的 Riff 核对)的结果都不变。

证明:规则 128-M 的发声音集合 S 以和声单位为范围(第 128 讲 §128.7),一个小节内各音何时击键不影响 S;RK1 与 BL1、RK2 与壳的音相同,故 S 相同。判据 156-A 只依据音集(及第 1 个音);规则 151-A 只依据和弦布局;判据 157-A 以规则 128-M 为依据。以上判定都不含时值比例这一参数 \blacksquare

推论(本章的节奏与和声是两个独立的维度):shuffle 与平直、BL 与 RK 的切换,是节奏维度上的选择;和声维度上的全部结论不受影响。

命题 160-4(RK1 与 RK2 的击键点完全重合)
RK1、RK2 每小节都在 8 个八分音符位置上击键,两手的击键点完全重合,每小节不同的击键时刻为 8。

证明:两者的节奏都是 X-X- X-X- X-X- X-X- \blacksquare

推论(本讲的难度所在):两手节奏完全相同,配合本身最简单(对照命题 152-3、155-4);难度在于持续的八分音符击键带来的体力负荷,以及第 2、4 拍的重音只加在右手、左手保持均匀。

练习安全(强制)
摇滚节奏的双手连续八分音符是本教程体力负荷最大的织体。 严格执行 0-2 §10 的练习安全须知:单次连续弹奏不超过 45 分钟;手腕、前臂或指关节出现疼痛或麻木时立即停止;以手臂重量而非手指的持续发力弹奏重音;肩部放松下沉。

键盘实现

① 两手的指法

手 型 指法
左 RK1 5(根音)+ 1(五音/六音),与 BL1 相同(§151.5)
右 RK2 1–4(壳),与第 152 讲相同

② 重音的做法

第 2、4 拍的重音只在右手:以手臂的下落带动右手 1、4 指同时击键,击后立即放松;左手的八个音力度均匀。这一"右手重音、左手均匀"的分工,是摇滚节奏的 backbeat 由右手承担(第 1-2 章第 9 讲 §9.2)。

谱例:C 调 8 小节布鲁斯,摇滚节奏(形式 C + 形式 D)

ABC 源码
X:114
T:160-1 C 调 8 小节布鲁斯,摇滚节奏(形式 C + 形式 D,原创练习)
M:4/4
L:1/8
Q:1/4=11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7"[E_B][E_B] !>![E_B][E_B] [E_B][E_B] !>![E_B][E_B] | "G7"[FB][FB] !>![FB][FB] [FB][FB] !>![FB][FB] | "F7"[_EA][_EA] !>![_EA][_EA] [_EA][_EA] !>![_EA][_EA] | [_EA][_EA] !>![_EA][_EA] [_EA][_EA] !>![_EA][_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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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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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C,,G,,] [C,,A,,][C,,A,,] [C,,G,,][C,,G,,] [C,,A,,][C,,A,,] | [G,,D,][G,,D,] [G,,E,][G,,E,] [G,,D,][G,,D,] [G,,E,][G,,E,] | [F,,C,][F,,C,] [F,,D,][F,,D,] [F,,C,][F,,C,] [F,,D,][F,,D,] | [F,,C,][F,,C,] [F,,D,][F,,D,] [F,,C,][F,,C,] [F,,D,][F,,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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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例说明:

  • 第 1–8 小节为形式 C,第 9–16 小节为形式 D(第 16 小节为 I7,以长音结束)。
  • 左手 RK1:音与 BL1 相同,不写三连音记号——L:1/8 下每个双音一个八分音符,即平直八分。
  • 右手 RK2:壳每个八分音符一次,!>! 为重音记号,加在第 2、4 拍的第一个八分音符上。
  • 命题 160-3 的核对:两手的音与谱例 152-1(BL1 + BR2)逐和弦相同,规则 152-A 的音区、命题 152-2 的结论全部不变。
  • 判据 160-A 的核对:第 2 小节低音为 G(第 5 级)⇒ 8 小节形式 ✓。
  • 记录(规则 160-A):"8 小节布鲁斯,调 C,形式 C + 形式 D"。

建议的对照练习:

  1. BL1 与 RK1 交替:左手在 C7 上以 BL1(shuffle)弹 4 小节、RK1(平直)弹 4 小节,交替 4 轮,速度不变,说出两者只在哪一个参数上不同(命题 160-3)。
  2. 判据 160-A 的演练:请同伴随机以 BL1 弹 12 小节标准、quick change、8 小节形式 C、变体 C′ 之一的前 3 小节,你只听第 2、3 小节的低音,说出是哪一种。
  3. 重音分工:只弹右手 RK2,8 小节 × 4 遍,第 2、4 拍重音清晰;再加左手,录音检查左手是否跟着出现重音。
  4. 形式对照:以同一伴奏依次演奏 12 小节形式 B 与 8 小节形式 C,数出每一遍中换和弦的次数(均为 7,命题 160-1(2))。

练习

练习 160-1 记号 160-N 与命题 160-1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默写形式 C、D 与变体 C′,并写出 F 调、G 调的实例;② 说明本教程为什么只"采用"一个 8 小节标准;③ 证明命题 160-1 的三条;④ 说明 WB2 在形式 C 中只能用在哪两小节
速度 限时 1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F 调形式 C:F7 C7 Bb7 Bb7 F7 C7 F7 C7;G 调:G7 D7 C7 C7 G7 D7 G7 D7;② 8 小节布鲁斯没有通行的单一形式;③ 3/2/3、4/2/2;每遍 7 次换和弦;1.5 倍;④ 第 3–4 小节

练习 160-2 命题 160-2、判据 160-A 与规则 160-A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60-2;② 默写判据 160-A 的三步及其前提;③ 按判据 160-A 判定(C 调,列出第 2、3 小节第 1 拍的低音):(a)G、F;(b)C、C;(c)F、C;(d)C、F;④ 默写规则 160-A 的四条,并说明它与规则 151-B 如何合起来兑现本章义务四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③ (a)8 小节(C 或 D);(b)12 小节标准(A 或 B);(c)12 小节 quick change;(d)8 小节变体 C′;④ 两种形式都作为"形式"整体记录

练习 160-3 命题 160-3、160-4 与摇滚节奏的演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证明命题 160-3、160-4;② 演奏谱例 160-1;③ 把谱例 160-1 的右手换为 Riff T1(第 158 讲)的平直八分版本(shuffle 的 {X-X} 改为 X-X-),演奏一遍
速度 ② ♩ = 90 起,递进至 ♩ = 120;③ ♩ = 100
数量 ② 16 小节为一轮;③ 1 轮
达标判定 ② ♩ = 120 下至少 3 轮不中断(附录 D 结业清单第 15 项),左手八个音力度均匀、右手第 2、4 拍重音清晰;遵守练习安全须知;③ 按命题 160-3,Riff T1 的核对结果不变,无须重新核对

练习 160-4 对照素材的扒谱(阶段三)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以《Great Balls of Fire》(Jerry Lee Lewis,1957)的正版录音为素材:① 按第 1-2 章第 16 讲的方法判断其钢琴的八分音符是平直还是摇摆;② 按方案 150-P 扒出其一个段落的形式与和弦;③ 用判据 160-A 判断它是否属于本讲列出的四种形式之一;若都不属于,按规则 148-B 逐单位记录
速度 录音原速
数量 1 个段落
达标判定 ① ② ③ 均有书面记录;本练习没有标准答案,不计正确率(命题 141-7:阶段三不计入达标判定);以判据 141-C(跟弹)核对和弦无半音冲突

达标自检

  • 我能默写 8 小节布鲁斯的形式 C、D 与变体 C′,并说出本教程为什么只"采用"而不"规定"。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60-1,说出 8 小节形式换和弦的频率是 12 小节形式的几倍。
  • 我能复述命题 160-2,按判据 160-A 由第 2、3 小节的低音判别四种形式。
  • 我能默写规则 160-A,并说出本章义务四是如何兑现的。
  • 我能写出摇滚节奏的三项特征与 RK1、RK2。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60-3,说出节奏与和声为什么是两个独立的维度。
  • 我能说出摇滚节奏的难度在哪里,并遵守练习安全须知。
  • 我已以摇滚节奏在 ♩ = 120 下完整演奏 8 小节布鲁斯至少 3 轮不中断。

常见错误

错误 表现 原因 纠正方法
把形式 C 当作"唯一正确"的 8 小节布鲁斯 遇到其他布局时判为"错" 忽略记号 160-N 的"采用" 8 小节布鲁斯无通行的单一形式;不属于列出的形式时按规则 148-B 逐单位记录
第 2 小节按 12 小节的习惯弹 I7 形式 C 被弹成变体 C′ 12 小节的第一句四小节都是 I7 形式 C 的第 2 小节即 V7(记号 160-N)
以为摇滚节奏改变了可用音 换成 RK 型后重新核对全部旋律 未掌握命题 160-3 节奏比例不影响任何和声判定
左手也跟着加重音 左手第 2、4 拍明显加重 两手节奏完全相同,重音"传染" 重音只在右手(§160.5 ②);单独练右手重音再合手
RK1 弹成 shuffle 八分音符前长后短 延续 BL1 的习惯 RK1 为平直 1 : 1,栅格 X-X-
长时间连续练习摇滚节奏 前臂酸痛仍继续 忽略练习安全须知 0-2 §10:不超过 45 分钟;疼痛即停
以本讲谱例代替对照素材的扒谱 直接把形式 C 写成《Great Balls of Fire》的形式 本教程未给出该曲的形式 练习 160-4:须自行扒出

本章小结#

本章做了什么#

本章的十讲分五组,每组在前一组已固定的部分之上只改变一个维度。

组 讲 改变的维度 产出
形式与伴奏 151–152 和声语言:由功能和声换为布鲁斯 12 小节形式(记号 151-N);布鲁斯区段内的和声约定(规则 151-A);左手 BL 型、右手壳与 BR 型;两手音区约定(规则 152-A)
音阶 153–154 旋律 大调与小调布鲁斯音阶;规则 128-M 在布鲁斯中的适用范围(规则 153-A、154-A)
Walking Bass 155–156 左手的低音线 WB1–WB5;Walking Bass 下根音与和声节奏的判定(判据 155-A、156-A)
Riff 157–158 右手的旋律型 固定 Riff 与移调 Riff;判据 104-B 在 Riff 上不适用(判据 157-A、规则 157-A);移调 Riff 只需在 I7 上核对(命题 158-1)
风格化演奏 159–160 左手的密度与全曲的节奏比例 boogie 左手 BG1、BG2;8 小节形式(记号 160-N);摇滚节奏 RK1、RK2;节奏与和声的独立(命题 160-3)

本章共定义 55 个标签:命题 31 个、记号 9 个、规则 9 个、判据 4 个、方案 2 个。本章与第 5-2 章一样,未使用"配方"标签:本章的每一项规定,或可核对,或明确标为"采用的规定"或"经验性"。

本章的五个织体型前缀:

前缀 手 型 首次出现 节奏
BL 左 BL0、BL1、BL2 第 151 讲 BL0 平直四分;BL1、BL2 shuffle 八分
BR 右 BR1、BR2 第 152 讲 第 2、4 拍;每拍后半拍
WB 左 WB1–WB5 第 155、156 讲 平直四分
BG 左 BG1、BG2 第 159 讲 shuffle 八分
RK 左、右 RK1、RK2 第 160 讲 平直八分

五个前缀与第 3-1 章的 L1–L4、R1–R8 以及第 3-2 章的 B1–B6 互不重复,同一记号在全书中只有一个含义。

本章义务的兑现#

本章导读列出的七项义务,全部兑现:

义务 来源 兑现于
一 布鲁斯的调内和弦;暂停功能顺序与判据 145-B 的范围 第 5-2 章接口 ① 规则 151-A(第 151 讲)
二 规则 128-M 在布鲁斯中的适用范围 第 5-2 章接口 ② 规则 152-A(伴奏两手之间)、规则 153-A、规则 154-A(旋律与伴奏之间);规则 156-A 第 2 条(接近音)
三 Walking Bass 下和声节奏的判定 第 5-2 章接口 ③ 判据 155-A,推广为判据 156-A
四 12 小节与 8 小节形式的记录格式 第 5-2 章接口 ④ 规则 151-B、规则 160-A
五 Riff 与判据 104-B 的关系 第 5-2 章接口 ⑤ 判据 157-A(写作)、规则 157-A(扒谱):不适用
六 统一使用 shuffle 一词 第 1-2 章 §16.5 §151.4 起全章
七 摇摆比例随速度调整 第 1-2 章 §16.2 命题 152-4、方案 152-P(经验性)

一条贯穿全章的结论:暂停一条规则,必须同时写出它的范围#

本章多次暂停此前各章的规则。每一次暂停都写明了范围,范围以外原规则照常适用。

暂停的规则 暂停的范围 依据 出处
§104.1 的功能顺序(不得 D → S) 被识别为 12 小节或 8 小节布鲁斯的区段 命题 151-3:功能和声在该区段内处处冲突 规则 151-A 第 2 条
判据 145-B、命题 147-1(副属、借用的分类) 同上 同上 规则 151-A 第 3 条
规则 128-M 的 M2 只对"\sharp9 对三音""\sharp11 对五音"两类 命题 119-1:二者在属七和弦上可用 规则 154-A
判据 104-B(强拍音须为和弦音) 布鲁斯区段内的 Riff 与旋律 和弦由形式给定,无须从旋律中选 判据 157-A
判据 148-A(以旋律与低音定和弦) 布鲁斯区段内的扒谱 同上 规则 157-A
判据 143-A(以低音改变定和声节奏) Walking Bass 与 boogie 左手 命题 155-1、159-1:分别高估 4 倍与 8 倍 判据 155-A、156-A

这一做法在第 5-2 章已有先例:判据 146-B 第 4 步在半音下行段内暂停判据 145-B。本章把它推广为一条方法:一条规则在某处不适用时,不删除它,也不笼统地说"布鲁斯不讲规则",而是写出"在哪里、对哪一类、依据什么"暂停。
反例在本章中同样被明确写出:规则 151-A 不适用于流行歌曲中偶然出现的 C7 → F7(仍按判据 145-B 记为 V7/IV);规则 154-A 不暂停 \flat13 对 13、大七度对根音等冲突。

两个使全章可以逐讲推进的结构性约定#

约定 内容 它使什么成为可能
规则 152-A(音区) 左手不高于 F3,右手不低于 C4 两手之间永不触发 M1(命题 152-2);此后各讲只需核对旋律与伴奏之间的 M2
命题 160-3(节奏与和声的独立) 规则 128-M 的发声音集合以小节为范围,不含时值比例 shuffle 与平直、BL 与 RK 的切换不改变任何和声判定;第 160 讲无须重做第 151–159 讲的核对

这两条约定各自把一个维度"固定"住:前者固定两手的音区关系,后者说明节奏维度与和声维度无关。本章每一讲只改变一个维度,其余维度的结论可以直接沿用——这是十讲能在同一套核对之上逐讲推进的原因。

与附录 D §5.5 结业考核的对应#

附录 D §5.5 的第 10–15 项考核本章内容。 下表列出每一项在本章中的准备练习;速度要求以附录 D 为准:

附录 D §5.5 考核内容 本章的准备 备注
10 ★ 12 小节布鲁斯,左手伴奏 + 右手即兴,♩=100 练习 151-3、153-5、154-5 练习 153-5、154-5 的达标速度为 ♩ = 80,考核前须递进至 ♩ = 100;右手即兴遵守规则 154-A
11 布鲁斯大调与小调音阶各两个八度,♩=100 练习 153-4、154-4 一致
12 ★ Walking Bass,♩=100,≥ 2 轮 练习 155-4 一致
13 自建 ≥ 4 条 Riff,每条至少出现 2 次 练习 157-3、158-3、158-4(方案 158-P) 一致
14 Albert Ammons 左手,♩=120 练习 159-3 一致
15 ★ 含摇滚节奏的 8 小节布鲁斯,≥ 3 轮 练习 160-3 一致

附录 D §5.5 第 6–9 项(扒谱)对应第 5-2 章;第 1–5 项(即兴创作)对应第 5-1 章;第 16 项(结业综合)综合全书。

全书正文的终点#

第 160 讲是本教程正文的最后一讲。
本教程此后只有附录:附录 A(术语对照表)、附录 B(十二调速查表)、附录 C(和弦字典)、附录 D(练习计划与进度追踪)。附录不引入新的命题、规则或判据,只汇集正文中的定义、表格与练习安排,供查阅。

全书的一条方法贯穿始终:凡可证的,给出证明;凡不可证的,标明"采用"或"经验性";凡录音与谱面不提供的,写"存疑"或"不可判定";凡暂停一条规则,写出暂停的范围。 学习者在正文之外遇到本教程没有覆盖的音乐时,这条方法仍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