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块四 和弦编配
4-2 副三和弦编配与歌曲编配实务(第 108–118 讲)#
本章对应第 108–118 讲,共 11 讲。前置:第 1–107 讲全部内容,尤其是第 4-1 章确立的四步工作流。
本章分两组:第 108–115 讲放开副三和弦与几类新声位;第 116–118 讲是三类实际曲目的完整编配。
本章导读#
本章要放开什么#
第 4-1 章只用 I、IV、V 三个正三和弦(小调为 i、iv、V)。限制换来的是唯一性:由命题 104-1 的推论,七个音级中有五个的和弦被旋律唯一确定。
本章逐步放开候选范围:
| 讲 | 放开的内容 | 类型 |
|---|---|---|
| 108 | vi(6m 级) | 副三和弦 |
| 109 | 三七九和弦的声位 | 声位(不是新和弦) |
| 110 | ii(2m 级) | 副三和弦 |
| 111 | m11 和弦 | 和弦扩展 |
| 112 | iii(3m 级) | 副三和弦 |
| 113 | 斜杠和弦 | 低音的指定(不是新和弦) |
| 114 | 小调的副三和弦 | 副三和弦(小调) |
| 115 | 三七九和弦在 G 调的实现 | 移调训练 |
| 116–118 | 儿歌 · 民美歌曲 · 艺术歌曲的完整编配 | 实务 |
放开的代价,以及本章的义务#
第 4-1 章的小结已经预告:放开候选范围之后,唯一解会消失。
由命题 97-3,若七个顺阶三和弦全部可用,则每个音级都恰有三个候选,没有一个是唯一的。
因此本章的每一讲都必须同时做两件事:
| 做什么 | |
|---|---|
| 一 | 说明新和弦能配哪些旋律音(扩大候选集) |
| 二 | 给出新的选择依据,把扩大的候选集重新收窄到可判定 |
只做第一件而不做第二件,等于把学习者推回"逐小节试和弦"的状态——那正是本章导读第一条要避免的(第 4-1 章导读)。
本章每一讲的"规则"与"判据",都是为第二件事服务的。
与第 4-1 章的关系#
第 4-1 章确立的四步工作流在本章完全不变:
变的只有第三步的候选集,以及第四步可用的声位。 流程 101-A、判据 102-C、规则 103-D、流程 104-A、流程 104-C、规则 105-M/105-R/105-T/105-F 全部沿用。
第 108 讲 大调副三 6m 级和弦编配#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复述并证明命题 108-1(副三和弦与正三和弦的共同音),并说出三个副三和弦中哪一个的功能是唯一的;(2)说出 vi 为什么排在三个副三和弦的最前面,并给出十五组走向的统计依据;(3)用判据 108-F 判定 vi 在具体语境中的功能,并核对十五组走向中 vi 的用法;(4)写出加入 vi 后的候选表,说出哪两个音级失去了唯一解;(5)用规则 108-S 与规则 108-T 完成取舍;(6)说出 vi 在根音下行三度链中的作用;(7)把第 104 讲的编配改写为含 vi 的版本。
理论
108.1 命题 108-1:副三和弦是正三和弦的代理#
术语说明|代理和弦(chord substitution)
代理指用一个和弦替换另一个功能相同的和弦。判据是共同音的个数:两个三和弦若共有两个音,则它们在功能上可以互相替代——替换后三个声部中只有一个改变,和声的走向不受影响。
本教程采用的定义:共有两个音的两个顺阶三和弦互为代理。
命题 108-1(副三和弦与正三和弦的共同音)
副三和弦 与 I =\{1,3,5\} 共有 与 IV =\{4,6,1\} 共有 与 V =\{5,7,2\} 共有 功能归属 ii =\{2,4,6\} 0 2(4、6) 1(2) S(唯一) iii =\{3,5,7\} 2(3、5) 0 2(5、7) T 与 D 两可 vi =\{6,1,3\} 2(1、3) 2(6、1) 0 T 与 S 两可 证明:逐一求交集即得。\blacksquare
三条推论:
- ii 的功能是唯一的(S)——它只与 IV 共有两个音,与 I 无共同音。因此 ii 是三个副三和弦中最容易使用的。
- iii 与 vi 的功能各有两解,其实际功能由上下文决定。这是副三和弦比正三和弦难用的根本原因:正三和弦的功能是固定的,副三和弦的不是。
- 每个副三和弦都与某个正三和弦共有两个音,因此都可以作为该正三和弦的代理——这正是"副三"这一名称的来源。
108.2 vi 为什么排在最前#
不是因为它最容易(最容易的是 ii,其功能唯一),而是因为它最常用。
3-1 章十五组走向的统计:
| 副三和弦 | 出现在几组走向中 | 具体 |
|---|---|---|
| vi | 13 / 15 | 6236、1645、1625、6415、1564、6451、6456、6251、4566、15634125、17654325、4536251、736 |
| ii | 7 / 15 | 6236、1625、6251、15634125、17654325、4536251、251 |
| iii | 4 / 15 | 6236、15634125、17654325、4536251 |
十五组走向中只有两组不含 vi:
1451(I–IV–V–I)与251(ii–V–I)。
换言之,你在第 3-1 章练过的走向里,有 87% 用到了 vi。 先放开它,能立刻把已学的走向与"自己配和弦"接上。
108.3 判据 108-F:vi 的功能判定#
由命题 108-1,vi 与 I、IV 各共有两个音,功能有两解。判定依据是它的去向。
判据 108-F(vi 的功能判定)
vi 之后接 vi 的功能 理由 IV 或 ii T(代理 I) 后接 S,故 vi 本身处在 T 的位置 iii T iii 亦可为 T,构成 T 区内部的移动 段落结束(不再继续) T(代理 I) 阻碍终止的 vi 就是 I 的代理(第 103 讲) V S(代理 IV) 后接 D,故 vi 处在 S 的位置
十五组走向的核对:
| 走向 | vi 之后接 | vi 的功能 |
|---|---|---|
1645 = I–vi–IV–V |
IV | T |
6415 = vi–IV–I–V |
IV | T |
6451 = vi–IV–V–I |
IV | T |
6456 = vi–IV–V–vi |
IV / 段落结束 | T / T |
1564 = I–V–vi–IV |
IV | T |
4566 = IV–V–vi–vi |
vi / 复位到 IV | T |
6251 = vi–ii–V–I |
ii | T |
1625 = I–vi–ii–V |
ii | T |
6236 = vi–ii–iii–vi |
ii / 复位到 vi | T |
15634125 = I–V–vi–iii–… |
iii | T |
17654325 = I–V⁶–vi–iii⁶–… |
iii | T |
4536251 = IV–V–iii–vi–ii–V–I |
ii | T |
736 = viiø–III7–vi |
段落结束 | T |
十三组全部是 T。
在本教程涉及的全部走向中,vi 之后从未直接接 V——vi 一律作 T 使用(代理 I)。
vi 作 S 使用(vi → V)在理论上成立,在流行音乐中远不如作 T 常见。 本讲以 T 为主,S 作为备选列出。
一条由此得到的实践规则:把 vi 当作"暗一点的 I"来用,就能覆盖绝大多数情形。
108.4 加入 vi 后的候选表#
vi =\{6, 1, 3\},因此它是第 1、3、6 级的候选。
| 旋律音级 | 第 104 讲的候选(I/IV/V) | 本讲的候选(加入 vi) | 候选数变化 |
|---|---|---|---|
| 1 | I、IV | I、IV、vi | 2 → 3 |
| 2 | V | V | 1 → 1 |
| 3 | I(唯一) | I、vi | 1 → 2(失去唯一解) |
| 4 | IV | IV | 1 → 1 |
| 5 | I、V | I、V | 2 → 2 |
| 6 | IV(唯一) | IV、vi | 1 → 2(失去唯一解) |
| 7 | V | V | 1 → 1 |
加入 vi 后,唯一解由五个(2、3、4、6、7)减为三个(2、4、7)。
第 3 级与第 6 级各增加了一个候选;第 1 级由两个增至三个。
第 2、4、5、7 四级不受影响——vi 不含这四个音级。
这正是本章导读所说的代价。 下面两条规则是为收窄这个扩大的候选集而设的。
108.5 规则 108-S 与规则 108-T:取舍#
规则 108-S(第 1、3 级:I 与 vi 之间的取舍)
顺序 判据 取 I 取 vi 1 句末的终止式 需要结束感 → 正格/变格全终止 需要"不结束" → 阻碍终止(规则 103-D) 2 与前一和弦不同 前一和弦是 vi 前一和弦是 I 3 色彩与段落 明亮;副歌 偏暗(小三和弦);主歌 三条按顺序应用,先满足的先定。
规则 108-T(第 6 级:IV 与 vi 之间的取舍)
主判据是功能,即看下一个和弦:
下一个和弦 该处需要的功能 取 V S IV IV 或 ii T vi I 两者皆可(IV → I 变格;vi → I 亦可) 按色彩取舍(规则 108-S 第 3 条) 依据:判据 108-F。vi 之后接 V 属于少见用法,编配时优先按 T 处理。
108.6 vi 与根音下行三度链#
vi 的一个结构价值:它使"根音下行三度链"成为可能。
I → vi 的根音相距下行小三度,二者共有两个音(命题 108-1)。
由第 76 讲 §76.2:根音相距下行三度的两个三和弦必然共享两个音,因此右手只需移动一个手指——这是全部换和弦中移动量最小的一类。
十五组走向中依赖这一性质的走向:
| 走向 | 含 vi 的下行三度步 | 根音(C 大调) |
|---|---|---|
1645 = I–vi–IV–V |
I → vi 与 vi → IV(两步都相邻) | C → A → F:下行小三度 → 下行大三度 |
1625 = I–vi–ii–V |
I → vi(相邻) | C → A:下行小三度 |
6415、6451、6456、1564 |
vi → IV(相邻) | A → F:下行大三度 |
4566 = IV–V–vi–vi |
vi → IV(在循环接缝处) | A → F:下行大三度 |
15634125 |
奇数位 I → vi → IV → ii(隔位,命题 62-1) | C → A → F → D:连续三次下行三度 |
1645的开头两步正是靠 vi 取得最小移动量(3-1 章第 56 讲已逐音算过:C → A → F 的前两步都是下行三度,右手每次只移动一个手指)。没有 vi,就没有这条链。
三个副三和弦与 I 的根音关系(核对用):
关系 根音运动 共同音 I → vi 下行小三度 2 iii → I 下行大三度 2 I 与 ii 上行大二度 0 能与 I 构成下行三度且共有两音的副三和弦有两个:vi 与 iii。
但 iii 的功能有两解,且在十五组走向中只出现 4 次(§108.2);实际承担这一角色的主要是 vi。 iii 留到第 112 讲。
108.7 实例:把第 104 讲的编配改写为含 vi 的版本#
第一步:用新候选表重算每一小节。
| 小节 | 第 1 拍 | 第 3 拍 | 第 104 讲的结果 | 本讲的候选 | 是否出现新的选择 |
|---|---|---|---|---|---|
| 1 | 1 | 3 | I | I、vi | 是 |
| 2 | 4 | 6 | IV | IV(第 1 拍为 4,只有 IV) | 否 |
| 3 | 3 | 1 | I | I、vi | 是 |
| 4 | 2 | 2 | V | V | 否 |
| 5 | 1 | 3 | I | I、vi | 是 |
| 6 | 4 | 6 | IV | IV | 否 |
| 7 | 6 | 2 | — | IV | V | IV 或 vi | V | 是 |
| 8 | 1 | 1 | I | I、IV、vi | 是 |
第 2、6 小节没有新选择:其第 1 拍为第 4 级,而 vi 不含第 4 级 ✓。
第二步:用规则 108-S 与 108-T 取舍。
| 小节 | 取舍 | 依据 |
|---|---|---|
| 1 | vi | 规则 108-S 第 3 条:主歌开头,取偏暗的色彩 |
| 3 | I | 规则 108-S 第 2 条:前一和弦(第 2 小节)是 IV,故此处取 I;且与第 1 小节的 vi 形成对比 |
| 5 | I | 规则 108-S 第 3 条:后句转明 |
| 7 前半 | IV | 规则 108-T:下一个和弦是 V,该处需要 S → 取 IV |
| 8 | I | 规则 108-S 第 1 条:全曲末句需完满正格终止 |
结果:
| 小节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第 104 讲 | I | IV | I | V | I | IV | IV | V | I |
| 本讲 | vi | IV | I | V | I | IV | IV | V | I |
| 功能 | T | S | T | D | T | S | S | D | T |
只改了一个和弦(第 1 小节由 I 换成 vi)。
一个值得注意的结果:改写后的前句是
vi – IV – I – V,正是 3-1 章的6415✓。
而第 104 讲的前句I – IV – I – V不属于十五组走向中的任何一组。
这说明"十五组走向"不是外加的模板,而是这套选择规则的常见产物。 放开 vi 之后,编配的结果自然向已学的走向靠拢。
相容性核对:第 1 小节第 1、3 拍的旋律音为 C4(第 1 级) 与 E4(第 3 级);Am =\{A, C, E\} 两者都含 ✓。
ABC 源码
X:44
T:108 含 vi 的改写版(C 大调,原创;对照第 104 讲 X:40)
M:4/4
L:1/4
Q:1/4=72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 D E F | F G A G | E D C D | D4 | C D E F | F G A G | A G D B, | C4 |]
V:LH
[A,,C,E,]4 | [F,,A,,C,]4 | [C,E,G,]4 | [G,,B,,D,]4 | [C,E,G,]4 | [F,,A,,C,]4 | [F,,A,,C,]2[G,,B,,D,]2 | [C,E,G,]4 |]
谱例说明:旋律与第 104 讲的 X:40 完全相同,左手只有第 1 小节不同:由
[C,E,G,](C,原位)换成[A,,C,E,](Am,原位)。
[A,,C,E,]= A2–C3–E3;低音 A2 为根音 ✓。
规则 65-R 核对:A2–E3 为纯五度 ✓。
建议:把 X:40 与 X:44 各弹四遍、交替对照,听一个和弦的差别如何改变整个前句的性格。
练习
练习 108-1 命题 108-1 的推导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由七个顺阶三和弦的音级集合,独立求出 ii、iii、vi 与 I、IV、V 的九个交集;② 填出命题 108-1 的表;③ 写出三条推论;④ 说明"代理"的判据为什么是"共有两个音" 速度 —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九个交集全对;② 表填对;③ 三条推论说全,特别是"ii 的功能唯一";④ 能说出共有两个音时替换只改变一个声部
练习 108-2 判据 108-F 的核对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独立展开十五组走向,找出全部含 vi 的组;② 对每一处 vi,写出它之后接的和弦与由判据 108-F 得到的功能;③ 统计作 T 与作 S 的处数;④ 说出这一统计对编配的实践含义 速度 —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十三组全部找出;② 每处的功能判定正确;③ 全部为 T,无一处为 S;④ 能说出"把 vi 当作暗一点的 I 来用"
练习 108-3 候选表的重算
练习 108-4 规则 108-S 与 108-T 的应用
练习 108-5 下行三度链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在 C 调上只弹右手 T0,演奏 I → vi → IV 共 32 次,闭眼,确认每一步只移动一个手指;② 核对两步的共同音各为几个;③ 在 G、F 两个调上各重复一次;④ 说明为什么三个副三和弦中只有 vi 能与 I 构成下行三度 速度 ♩ = 60起步,递进至♩ = 92数量 三个调各 32 次 × 2 组 达标判定 ① 每步只动一个手指;② 两步各有两个共同音;③ 能说出 I → vi 是下行小三度、vi → IV 是下行大三度
达标自检
- 我能说出"代理"的定义与判据(共有两个音)。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08-1,写出九个交集。
- 我能说出 ii 的功能为什么唯一,以及 iii、vi 为什么各有两解。
- 我能说出副三和弦比正三和弦难用的根本原因。
- 我能给出 vi 排在最前的统计依据(13/15)。
- 我能复述判据 108-F,并说出十五组走向中 vi 全部作 T 使用。
- 我能写出加入 vi 后的候选表,并指出第 3、6 级失去唯一解。
- 我能说出哪四个音级不受 vi 影响,以及为什么。
- 我能复述规则 108-S 的三条与规则 108-T 的主判据。
- 我能说出 vi 在根音下行三度链中的作用,以及
1645为什么靠它开头。 - 我已完成第 104 讲实例的改写,并能说出改写后前句为什么正是
6415。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把 vi 当作可以随意替换 I 的和弦 | 整首歌的 I 全换成 vi,调性中心消失 | 只记住"代理",忽略功能与位置 | 代理是局部替换;句末与段落开头须按规则 108-S 判断 |
| vi 之后直接接 V | 与十五组走向的用法不符 | 未用判据 108-F | vi 一律作 T;接 V 属少见用法(§108.3) |
| 第 6 级一律配 vi | 该处需要 S 时失去推进力 | 忽略规则 108-T | 下一个是 V 时取 IV(§108.5) |
| 认为放开 vi 后仍有五个唯一解 | 编配时漏掉新候选 | 未重算候选表 | 唯一解减为三个(第 2、4、7 级) |
| 句末需要结束感却取 vi | 阻碍终止用在了全曲末 | 忽略规则 108-S 第 1 条与规则 103-D 的禁止 | 全曲末句不得用阻碍终止(第 103 讲) |
| 连续多小节都用 vi | 和声停滞且色彩过暗 | 忽略规则 108-S 第 2 条 | 避免与前一和弦同和弦 |
| 以为 ii 比 vi 难 | 学习顺序混乱 | 混淆"常用"与"容易" | ii 最容易(功能唯一),vi 最常用(§108.2) |
| 把 iii 也当作 I 的代理随意使用 | 功能不明,进行断裂 | iii 与 I、V 各共有两音 | iii 的功能两解,留到第 112 讲 |
| 改写后不核对相容性 | 旋律强拍音不在 vi 中 | 跳过检验 I | vi =\{6,1,3\},只能配第 1、3、6 级(§108.4) |
认为 6415 是"另学的模板" |
不知道它可以被推导出来 | 未理解规则与走向的关系 | 十五组走向是选择规则的常见产物(§108.7) |
第 109 讲 三七九和弦的伴奏设计加花#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说出"三七九"指的是哪三个音,以及本讲为什么不是新的和弦而是新的声位;(2)复述并证明命题 109-1(三七九是信息量最大的三音组合),并说出它的适用范围与例外;(3)写出甲(3–7–9)与乙(7–9–3)两种形态,并说出二者在音程构成上的差别;(4)复述规则 109-R(音区)与规则 109-L(左手必须给出根音);(5)用规则 109-V 为一组走向选择形态,并说出三七九声位为什么不追求最小移动量;(6)在三七九声位上加花;(7)说出它在独奏形态中的用法。
理论
109.1 本讲的对象:不是新和弦,是新声位#
第 108 讲放开的是和弦(vi);本讲放开的是声位。
第 4-1 章与第 108 讲只用三和弦。本讲把它们扩展为顺阶七和弦与九和弦,并给出一种新的右手排列方式。
| 三和弦 | 顺阶七和弦 | 加九音后 | C 大调实例 |
|---|---|---|---|
| I | Imaj7 | Imaj9 | Cmaj9 = C–E–G–B–D |
| IV | IVmaj7 | IVmaj9 | Fmaj9 = F–A–C–E–G |
| V | V7 | V9 | G9 = G–B–D–F–A |
| vi | vim7 | vim9 | Am9 = A–C–E–G–B |
顺阶七和弦的性质恒为
Imaj7 iim7 iiim7 IVmaj7 V7 vim7 viim7b5(0-2 §1.6),与调无关。
七和弦与九和弦的构成已在 2-2 章(第 32–45 讲)学过,本讲不重复;本讲只处理怎么排列它们。
术语说明|三七九和弦
"三七九和弦"是中文流行与爵士教学圈的俗称,指用和弦的三音、七音、九音构成右手声位、省略根音的排列方式;学术上称为省略根音的声位(rootless voicing)。它不是一类和弦,而是一种声位。
本教程采用的定义:三七九声位指右手只弹 3、7、9 三个音,根音由左手承担,五音省略。
109.2 命题 109-1:三七九是信息量最大的三音组合#
命题 109-1(三七九的最优性)
设某九和弦的五个音为根、三、五、七、九,且根音已由左手给出。若右手只弹三个音,则应从 \{3, 5, 7, 9\} 中取三个。
在这四种取法中,\{3, 7, 9\} 是唯一使三个音都携带辨识信息的组合。证明:四种取法逐一核对——
组合 缺 后果 \{3, 5, 7\} 9 可辨大小与七音类型;但五音在三类常用七和弦中恒为纯五度,不携带信息——相当于浪费一个音 \{3, 5, 9\} 7 无法区分 maj7/7/m7 ✗ \{5, 7, 9\} 3 无法区分大三/小三 ✗ \{\mathbf{3},\ \mathbf{7},\ \mathbf{9}\} 5 三音辨大小、七音辨七和弦类型、九音提供色彩,三者各司其职 ✓ 故 \{3,7,9\} 为唯一解。\blacksquare
各音携带的信息:
| 音 | 决定什么 | 是否可省 |
|---|---|---|
| 根音 | 和弦的名字 | 已由左手给出,右手必省 |
| 三音 | 大三/小三 | 不可省 |
| 五音 | 纯五/减五/增五 | 在 maj7、7、m7 三类中恒为纯五度,可省 |
| 七音 | 大七/小七 | 不可省 |
| 九音 | 色彩 | 可省,但省去后信息不全 |
适用范围与例外:
三七九声位只适用于maj7、7、m7三类——这三类的五音都是纯五度,省略不损失信息。
例外:半减七(m7b5)与减七(dim7)的五音是减五度,携带信息,不可省。 因此这两类不用三七九声位。
本讲范围内:顺阶七和弦中的viim7b5不使用三七九声位;其余六个(Imaj7、iim7、iiim7、IVmaj7、V7、vim7)都可以。
109.3 两种形态:甲与乙#
三个音有两种常用的排列方式(均为由低到高):
| 形态 | 排列 | 音程构成 | 跨度 | 性格 |
|---|---|---|---|---|
| 甲 | 3 – 7 – 9 | 3→7 为五度或三全音;7→9 为三度 | 10–11 个半音 | 开放,无二度 |
| 乙 | 7 – 9 – 3 | 7→9 为三度;9→3 为二度 | 5–6 个半音 | 密集,顶端必有二度 |
C 大调四个和弦的两种形态:
| 和弦 | 3 | 7 | 9 | 甲(3–7–9) | 乙(7–9–3) |
|---|---|---|---|---|---|
Cmaj9 |
E | B | D | E4 – B4 – D5 | B4 – D5 – E5 |
Am9 |
C | G | B | C5 – G5 – B5 | G4 – B4 – C5 |
Fmaj9 |
A | E | G | A4 – E5 – G5 | E4 – G4 – A4 |
G9 |
B | F | A | B4 – F5 – A5 | F4 – A4 – B4 |
两种形态的音程差别可以逐一核对:
- 甲:
Cmaj9的 E→B 为纯五度、B→D 为小三度 ✓ 无二度;G9的 B→F 为三全音(属七和弦的特征音程)、F→A 为大三度 ✓。- 乙:
Cmaj9的 B→D 为小三度、D→E 为大二度;Am9的 G→B 为大三度、B→C 为小二度 ✓ 顶端必有二度。"三七九听起来现代"的来源就是乙形态顶端的那个二度。 甲形态没有二度,听感更接近传统的七和弦。
上表中
Am9的甲形态(C5–G5–B5 = 72, 79, 83)超出了下一节规则 109-R 规定的音区上限 A5(81)。这不是排版疏漏,而是一个可以算出来的事实:
Am9的甲形态跨度为 11 个半音(C→B),而音区 E4–A5 的宽度为 17 个半音(64–81)。因此其最低音 C 必须落在 [64,\ 81-11] = [64,\ 70] 之内。该区间内没有 C(C4 = 60 偏低,C5 = 72 偏高)。
结论:Am9的甲形态在规则 109-R 的音区内无解。 这正是 §109.5 的走向中Am9只能用乙形态的原因。
另外三个和弦的甲形态都有解:Cmaj9的 E4(64)、Fmaj9的 A4(69)、G9的 B4(71),三者的最低音都落在 [64, 71] 内 ✓。四个和弦的乙形态则全部有解(跨度只有 5–6 个半音,余地充足)。
109.4 规则 109-R 与规则 109-L#
规则 109-R(三七九声位的音区)
三七九声位的音区为 E4 – A5,高于 3-2 章 T 系列的 D4–F5。理由:乙形态必然含二度(§109.3)。二度在低音区会产生明显的粗糙感(2-2 章第 40 讲的临界频带);上移音区可使其清晰。
一条可验证的下限:把任一乙形态声位下移一个八度演奏,与原位对照,粗糙感立刻可辨(练习 109-2)。
规则 109-L(左手必须给出根音)
三七九声位省略了根音,因此:
- 左手的最低音必须是根音——不得用转位,否则和弦的身份无法确定;
- 和弦更换的第一拍上,根音必须发声;
- 左手宜用 B1、B2、B4(根–五、根–八、根–五–八,均不含三音)。若用含三音的 B5、B6,其三音与右手的三音相隔两个八度以上,不构成冲突,但会使织体偏厚。
第 1 条是硬性的。 三和弦声位可以用转位(3-3 章全章如此),三七九声位不可以——因为右手里没有根音,低音一旦不是根音,听者无从判断这是哪个和弦。
109.5 规则 109-V:形态的选择#
三七九声位的移动量大于三和弦声位,这一点必须先接受。
核对:C 大调四个九和弦的三七九音集两两相交——
Cmaj9\{E,B,D\}Am9\{C,G,B\}Fmaj9\{A,E,G\}G9\{B,F,A\}Cmaj9— B E B Am9B — G B Fmaj9E G — A G9B B A — 六对组合每一对都恰有一个共同音,无一例外,也无一对超过一个。
对照三和弦:相邻走向的两个三和弦常有两个共同音(命题 108-1),因此声位每步只需移动 1–3 个半音(3-3 章各讲)。
结论:三七九声位每步通常移动 5–10 个半音,这是结构决定的,不是弹得不好。
规则 109-V(形态的选择:保持音区,不追求最小移动量)
在一组走向中,逐个和弦在甲、乙两种形态中选择使整组声位落在同一音区带内的那一种。
判据:整组声位的最低音与最高音之差尽量小;全部落在 E4–A5 之内(规则 109-R)。
不以最小移动量为判据——由上表,最小移动量在这里没有多少可优化的空间。
1645 的形态选择(C 大调:Cmaj9 – Am9 – Fmaj9 – G9):
| 位 | 和弦 | 选用形态 | 声位 | 半音值 | 至下一和弦的移动量 |
|---|---|---|---|---|---|
| 1 | Cmaj9 |
甲 | E4 – B4 – D5 | 64, 71, 74 | 5 |
| 2 | Am9 |
乙 | G4 – B4 – C5 | 67, 71, 72 | 10 |
| 3 | Fmaj9 |
乙 | E4 – G4 – A4 | 64, 67, 69 | 5 |
| 4 | G9 |
乙 | F4 – A4 – B4 | 65, 69, 71 | 6(复位) |
| 循环总量 | 26 |
音区核对:四个声位的最低音为 64、67、64、65,最高音为 74、72、69、71;全部落在 E4(64)– D5(74)之内,音区带宽仅 10 个半音 ✓。
若四个都用乙形态,循环总量为 42,且音区带宽扩大——因此第 1 位改用甲形态。
第 1 → 2 步的移动量只有 5:Cmaj9甲的 B4 与Am9乙的 B4 是同一个音(唯一的共同音),该声部不动 ✓。
109.6 三七九声位上的加花#
由规则 105-F 第 1 条,加花只用当前和弦的和弦音。九和弦的和弦音有五个:根、三、五、七、九。
右手已用 3、7、9;根音由左手给出、右手不宜重复。 因此加花可用的"新"音是五音。
| 形态 | 做法 | Cmaj9(E4–B4–D5)上的例 |
|---|---|---|
| 补五音 | 在声位内部插入五音 | E4 – G4 – B4 – D5 |
| 内声部回旋 | 在 3、7、9 之间来回 | B4 → D5 → B4 |
| 九音的上邻音 | 九音上行到三音再回 | D5 → E5 → D5 |
三条约束仍然适用(规则 105-F):只用和弦音 ✓、只在长音或休止处加 ✓、不比主要声部更突出 ✓。
一条本讲特有的补充:加花不得加入根音。 根音是左手的职责(规则 109-L);右手加入根音会使声位退化为普通的七和弦排列,失去三七九的特征。
109.7 实例:1645 的三七九伴奏#
以下八小节为本教程原创,C 大调,4/4,弹唱形态(旋律由歌手承担,此处只写伴奏)。
走向为1645× 2,右手用 §109.5 选定的三七九声位,左手用 B1(根–五交替)。
小节: | 1 | 2 | 3 | 4 |
和弦: | Cmaj9 | Am9 | Fmaj9 | G9 |
形态: | 甲(3-7-9) | 乙(7-9-3) | 乙(7-9-3) | 乙(7-9-3) |
RH: | E4–B4–D5 | G4–B4–C5 | E4–G4–A4 | F4–A4–B4 |
LH(B1): | C2 G2 C2 G2 | A2 E3 A2 E3 | F2 C3 F2 C3 | G2 D3 G2 D3 |
第 5–8 小节重复第 1–4 小节。
ABC 源码
X:45
T:109 1645 的三七九伴奏(C 大调,弹唱形态,原创)
M:4/4
L:1/4
Q:1/4=76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EBd][EBd][EBd][EBd] | [GBc][GBc][GBc][GBc] | [EGA][EGA][EGA][EGA] | [FAB][FAB][FAB][FAB] |
[EBd][EBd][EBd][EBd] | [GBc][GBc][GBc][GBc] | [EGA][EGA][EGA][EGA] | [FAB][FAB][FAB][FAB] |]
V:LH
C,,G,,C,,G,, | A,,E,A,,E, | F,,C,F,,C, | G,,D,G,,D, |
C,,G,,C,,G,, | A,,E,A,,E, | F,,C,F,,C, | G,,D,G,,D, |]
谱例说明:右手
E= E4、F= F4、G= G4、A= A4、B= B4、c= C5、d= D5。
左手C,,= C2、A,,= A2、F,,= F2、G,,= G2、E,= E3、C,= C3、D,= D3。
规则 109-L 核对:四个小节的左手第 1 拍都是根音 ✓(C2、A2、F2、G2),无一为转位 ✓。
规则 65-R 核对:C2–G2、A2–E3、F2–C3、G2–D3 全部是纯五度 ✓。
建议的对照练习:把右手改弹第 3-3 章的三和弦 T0 声位(E4–G4–C5、E4–A4–C5、F4–A4–C5、D4–G4–B4),与本谱例交替各四遍,听三七九声位在色彩上的差别。
109.8 在独奏形态中的用法#
三七九声位是弹唱形态的右手织体(旋律由歌手承担)。独奏时用法不同。
| 形态 | 右手做什么 | 三七九的位置 |
|---|---|---|
| 弹唱 | 只弹和弦织体 | 右手三个音就是 3、7、9 |
| 独奏 | 旋律 + 加厚(第 105 讲) | 旋律在最高声部;3、7、9 中的若干个作为加厚音放在旋律之下 |
独奏时的核对:由规则 105-M 第 3 条,加厚音必须是当前和弦的和弦音;3、7、9 都是九和弦的和弦音 ✓,因此可以直接用作加厚音。
但规则 109-L 仍然适用:根音必须由左手给出,且左手最低音不得是转位。
一条实践提示:独奏时若旋律音恰好是 3、7 或 9 之一,加厚只需补上另外两个——此时右手的三个音正好构成一个三七九声位,旋律与织体合一。
练习
练习 109-1 命题 109-1 的推导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列出从 \{3,5,7,9\} 中取三个的四种组合,逐一说明缺哪个音、后果是什么;② 说明五音为什么在 maj7、7、m7 中不携带信息;③ 说明 m7b5与dim7为什么不用三七九声位速度 —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四种组合全部分析正确;② 三类七和弦的五音都是纯五度;③ 二者的五音是减五度,携带信息
练习 109-2 规则 109-R 的验证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演奏 Cmaj9乙形态(B4–D5–E5)16 次;② 下移一个八度(B3–D4–E4)再奏 16 次;③ 再下移一个八度(B2–D3–E3)奏 8 次;④ 三版对照,判断粗糙感从哪一版开始明显速度 ♩ = 72固定数量 如上 达标判定 ① 三版都能奏出;② 第三版(B2–D3–E3)的粗糙感最明显;③ 能说出理由(二度在低音区落入临界频带)
练习 109-3 两种形态的构造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写出 C 大调六个可用九和弦( Cmaj9、Dm9、Em9、Fmaj9、G9、Am9)的 3、7、9 三个音;② 为每个和弦写出甲、乙两种形态的具体音名与半音值;③ 键盘:逐个演奏,每种形态 8 次速度 ♩ = 60起步,递进至♩ = 88数量 六个和弦 × 两种形态 × 8 次 达标判定 ① 十八个音全对;② 十二个声位全对;③ 能说出甲无二度、乙顶端必有二度
练习 109-4 规则 109-V 的应用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为 6451(Am9–Fmaj9–G9–Cmaj9)选择形态,使音区带宽最小;② 算出循环总移动量;③ 对照:算出"四个都用乙形态"的总量,比较;④ 演奏所选方案 8 遍速度 ♩ = 76固定数量 8 遍 × 2 组 达标判定 ① 方案给出且音区带宽已核对;② 两种方案的总量都算出;③ 能说出为什么不以最小移动量为判据
练习 109-5 加花与左手核对
达标自检
- 我能说出"三七九"是一种声位而不是一类和弦。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09-1,逐一分析四种三音组合。
- 我能说出五音为什么可省,以及
m7b5、dim7为什么例外。 - 我能写出甲、乙两种形态的排列与音程构成。
- 我能说出"三七九听起来现代"的来源是乙形态顶端的二度。
- 我能复述规则 109-R 及其理由,并已在键盘上验证。
- 我能复述规则 109-L 的三条,并说出第 1 条为什么是硬性的。
- 我能说出三七九声位的移动量为什么必然大于三和弦声位。
- 我能用规则 109-V 为一组走向选择形态,并核对音区带宽。
- 我能说出三七九声位上加花可用的"新"音是五音,且不得加入根音。
- 我能说出三七九在弹唱与独奏两种形态中的不同位置。
- 我已完成 §109.7 的演奏,并与三和弦 T0 版本作过对照。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左手用转位 | 和弦身份模糊,听者不知是什么和弦 | 沿用 3-3 章三和弦声位可转位的习惯 | 右手没有根音,左手最低音必须是根音(规则 109-L 第 1 条) |
| 右手加入根音 | 声位退化为普通七和弦排列 | 觉得"少了根音不踏实" | 根音是左手的职责;加入后失去三七九特征(§109.6) |
| 省略七音 | 无法区分 maj7/7/m7 | 只记住"省略根音" | 省的是五音,不是七音(命题 109-1) |
在 m7b5 上用三七九 |
减五度被省略,和弦性质改变 | 忽略适用范围 | 该类的五音携带信息,不可省(§109.2) |
| 声位摆得太低 | 二度浑浊 | 沿用 T 系列的 D4–F5 | 三七九的音区为 E4–A5(规则 109-R) |
| 追求最小移动量 | 声位被迫跨出音区带 | 沿用 3-3 章规则 82-C 的思路 | 三七九以保持音区为判据(规则 109-V) |
| 一组走向全用同一种形态 | 音区带宽过大或移动量过大 | 未逐个和弦选择 | 甲、乙混用,按音区带宽取舍(§109.5) |
| 认为三七九弹起来更难 | 因移动量大而认为自己弹错 | 把结构性质当成技术问题 | 每步 5–10 个半音是结构决定的(§109.5) |
| 独奏时把三七九放在旋律之上 | 旋律被掩盖 | 忽略规则 105-M 第 1 条 | 独奏时 3、7、9 作为加厚音放在旋律之下(§109.8) |
| 加花时加入五音之外的音 | 改变了和声 | 混淆加花与改和声 | 加花只用当前和弦的五个音(规则 105-F 第 1 条) |
第 110 讲 大调副三 2m 级和弦编配#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说出 ii 为什么不需要功能判据,并指出它与第 108 讲的 vi 在这一点上的根本差别;(2)写出加入 ii 后的候选表,并复述与证明命题 110-1(第 7 级是最后一个保有唯一解的音级);(3)用规则 110-S 在 ii 与 IV 之间取舍,并说出它与规则 108-T 的分工;(4)用规则 110-D 在第 2 级上于 V 与 ii 之间取舍;(5)说出 251 的结构依据,并统计十五组走向中最长的下行五度链;(6)说出 Dm/F 与 F 只差一个音这一事实及其含义;(7)把第 108 讲的编配改写为含 ii 的版本。
理论
110.1 ii 的地位:唯一功能确定的副三和弦#
因此 ii 是三个副三和弦中最容易使用的(命题 108-1 推论 1):只要看到 ii,就知道它处在 S 的位置,无需考察上下文。
它排在 vi 之后而不是之前,只是因为常用度较低(7/15 对 13/15,§108.2)——"最容易"与"最常用"是两回事(第 108 讲常见错误表最后第三行)。
一条本讲要反复用到的功能约束
由第 4-1 章各实例的功能行(如 §108.7 的T S T D T S S|D T),功能的顺序满足:
\mathbf{T} \to \mathbf{S} \to \mathbf{D} \to \mathbf{T}
其中 T → D 与 S → T 也允许;只有 D → S 是逆行,即 V 之后不接 IV,也不接 ii。
本讲新增的 ii 是 S,因此它同样受这一条约束。
110.2 候选表的重算与命题 110-1#
ii =\{2, 4, 6\},因此它是第 2、4、6 级的候选。
| 旋律音级 | 第 104 讲(I/IV/V) | 第 108 讲(+vi) | 本讲(+ii) | 本讲的变化 |
|---|---|---|---|---|
| 1 | I、IV | I、IV、vi | I、IV、vi | 3 → 3 |
| 2 | V(唯一) | V(唯一) | V、ii | 1 → 2(失去唯一解) |
| 3 | I(唯一) | I、vi | I、vi | 2 → 2 |
| 4 | IV(唯一) | IV(唯一) | IV、ii | 1 → 2(失去唯一解) |
| 5 | I、V | I、V | I、V | 2 → 2 |
| 6 | IV(唯一) | IV、vi | IV、vi、ii | 2 → 3 |
| 7 | V(唯一) | V(唯一) | V(唯一) | 1 → 1 |
唯一解由三个(第 2、4、7 级)减为一个(第 7 级)。
命题 110-1(第 7 级是最后一个保有唯一解的音级)
设当前候选集为 \{\mathrm{I},\ \mathrm{ii},\ \mathrm{IV},\ \mathrm{V},\ \mathrm{vi}\},即七个顺阶三和弦中尚未放开的只有 iii 与 vii°。
则第 7 级是唯一候选数为 1 的音级,其唯一候选是 V。证明:由命题 97-3,含第 n 级的顺阶三和弦恰有三个,其级数为 n、n-2、n-4(模 7)。
故第 n 级的候选数为
3 - \bigl|\ \{n,\ n-2,\ n-4\} \cap \{3,\ 7\}\ \bigr|
(\{3, 7\} 即尚未放开的 iii 与 vii° 的级数)。逐个计算:
n \{n,\ n-2,\ n-4\} 对应和弦 与 \{3,7\} 的交 候选数 1 \{1, 6, 4\} I、vi、IV \varnothing 3 2 \{2, 7, 5\} ii、vii°、V \{7\} 2 3 \{3, 1, 6\} iii、I、vi \{3\} 2 4 \{4, 2, 7\} IV、ii、vii° \{7\} 2 5 \{5, 3, 1\} V、iii、I \{3\} 2 6 \{6, 4, 2\} vi、IV、ii \varnothing 3 7 \{7, 5, 3\} vii°、V、iii \{\mathbf{7},\ \mathbf{3}\} 1 交集大小为 2 的只有 n = 7,故第 7 级是唯一候选数为 1 的音级;其三个候选中 vii° 与 iii 均未放开,剩下的只有 V \blacksquare
一个独立的核对:上表候选数之和为 3+2+2+2+2+3+1 = \mathbf{15}。
另一方面,已放开的和弦有 5 个,每个含 3 个音级,故(和弦,音级)配对共 5 \times 3 = \mathbf{15} 对 ✓ 两条路算得同一个数。
另一个结果:第 1 级与第 6 级的候选数已达到命题 97-3 的上限 3——这两级的三个候选(I/vi/IV 与 vi/IV/ii)全部已放开,此后放开 iii 与 vii° 也不会再增加它们的候选。
110.3 规则 110-S:ii 与 IV 的取舍#
ii 与 IV 都是 S,且共有两个音(4 与 6),因此在第 4、6 两级上同时是候选。取舍依据是根音运动与终止式。
| 项 | ii(根音 2) | IV(根音 4) |
|---|---|---|
| 到 V 的根音运动 | 下行纯五度(D → G) | 上行大二度(F → G) |
| 到 I 的根音运动 | 下行大二度(D → C) | 下行纯五度(F → C) |
| 能否构成变格终止 | 否(第 102 讲的定义是 IV → I) | 是 |
| 三和弦性质 | 小三和弦(偏暗) | 大三和弦(明亮) |
规则 110-S(ii 与 IV 的取舍)
顺序 判据 取 ii 取 IV 1 下一个和弦是否为 V 是 → ii(根音下行纯五度,进行最强) 否 2 是否用作变格终止(→ I) 否 是 3 色彩与段落 偏暗 明亮 三条按顺序应用,先满足的先定。
规则 110-S 与规则 108-T 的分工(第 6 级上三个候选并存,须分两步):
两条规则不冲突:108-T 定功能,110-S 在同功能的两个和弦之间取舍。
110.4 规则 110-D:第 2 级上 V 与 ii 的取舍#
第 2 级是本讲新增候选的两级之一。V 与 ii 在这一级上并存,但功能不同(D 与 S),因此取舍等于决定该处的功能。
规则 110-D(第 2 级与第 4 级的取舍)
旋律音级 候选 下一个和弦 取 依据 2 V、ii I V 正格终止(第 102 讲) 2 V、ii V ii ii → V 为下行纯五度;且 V → V 无意义 2 V、ii IV 或 ii ii D → S 是逆行(§110.1),故不能取 V 2 V、ii vi V V → vi 即阻碍终止(第 103 讲) 4 IV、ii V ii 规则 110-S 第 1 条 4 IV、ii I IV 规则 110-S 第 2 条(变格终止) 4 IV、ii 其余 按色彩 规则 110-S 第 3 条 第 2 级的四行可以合并为一句:下一个是 I 或 vi 则取 V,否则取 ii。
110.5 251 与连续下行纯五度#
ii 的结构价值在于它使"连续下行纯五度"成为可能。
在自然大调中,自各音级下行一个五度共七步(第 n 级降至第 n-4 级),其中六步是纯五度;唯一的例外是 4 → 7(F → B,6 个半音,减五度),即 IV → vii° 这一步。vii° 本讲未放开,故这一步不会出现。
下行五度步 音(C 大调) 半音数 性质 1 → 4 C → F 7 纯五度 2 → 5 D → G 7 纯五度 3 → 6 E → A 7 纯五度 4 → 7 F → B 6 减五度 ✗ 5 → 1 G → C 7 纯五度 6 → 2 A → D 7 纯五度 7 → 3 B → E 7 纯五度 因此在已放开的五个和弦中,ii → V → I 是一条无例外的连续下行纯五度链: \mathbf{D} \ \xrightarrow{\ \text{下行纯五度}\ }\ \mathbf{G} \ \xrightarrow{\ \text{下行纯五度}\ }\ \mathbf{C}半音核对:D3(50)→ G2(43)为 7 个半音 ✓;G2(43)→ C2(36)为 7 个半音 ✓。
十五组走向中含 ii 的七组,及其最长下行纯五度链:
| 走向 | 和弦(C 大调根音) | 最长连续下行纯五度链 | 链长 |
|---|---|---|---|
4536251 |
F G E A D G C | iii–vi–ii–V–I(E→A→D→G→C) | 4 |
6251 |
A D G C | vi–ii–V–I(A→D→G→C) | 3 |
251 |
D G C | ii–V–I(D→G→C) | 2 |
1625 |
C A D G | vi–ii–V(A→D→G) | 2 |
6236 |
A D E A | A→D、E→A(不相连) | 1 |
15634125 |
C G A E F C D G | C→G、F→C、D→G(不相连) | 1 |
17654325 |
C G A E F C D G | 同上(转位不改变根音级数) | 1 |
4536251的后五个和弦构成十五组走向中最长的下行五度链(四步),而这条链必须经过 ii——没有 ii,链在 vi 处就断了。
251是这条链最短的完整形态,也是十五组走向中唯一一组完全由下行五度构成的走向。
一条实践含义:ii 的典型位置是"V 的前一个和弦"。 统计七组含 ii 的走向:
其中六组的 ii 之后直接接 V(1625、6251、251、15634125、17654325、4536251);只有6236例外(ii → iii)。
这与规则 110-S 第 1 条互为印证。
110.6 ii 的第一转位:Dm/F#
一个可以逐音核对的事实:ii 的第一转位与 IV 只差一个音。
| 和弦 | 由低到高 | 音级 |
|---|---|---|
IV = F |
F – A – C | 4 – 6 – 1 |
ii 的第一转位 = Dm/F |
F – A – D | 4 – 6 – 2 |
两者的低音同为 4,中音同为 6,只有最高音相差一个大二度(C 与 D)。
这是 ii 与 IV 能互相代理的最直观的解释:把 IV 最上方的根音升高一个大二度,就得到 ii 的第一转位。
反过来说:在 IV 上加一个第 2 级、去掉第 1 级,得到的就是 ii。
实践用法:当一个乐句需要 ii 的和声、但低音不宜跳到 D 时(例如相邻小节的低音都在 F 附近),用
Dm/F可以保持低音线条平稳,同时取得 ii 的和声。
斜杠和弦的记法见 0-2 §3.2;其系统用法是第 113 讲的对象。
术语说明|
ii6
古典和声学中把 ii 的第一转位记作ii6(六和弦记号,指低音之上有六度音)。本教程统一使用斜杠和弦记法Dm/F,以免与"六和弦C6(含第 6 级的加音和弦)"混淆——二者在中文里都被念作"六和弦",含义完全不同。
110.7 实例:把第 108 讲的编配改写为含 ii 的版本#
第一步:用新候选表重算每一小节。
| 小节 | 第 1 拍 | 第 3 拍 | 第 108 讲的结果 | 本讲的候选(第 1 拍) | 是否出现新的选择 |
|---|---|---|---|---|---|
| 1 | 1 | 3 | vi | I、IV、vi | 否 |
| 2 | 4 | 6 | IV | IV、ii | 是 |
| 3 | 3 | 1 | I | I、vi | 否 |
| 4 | 2 | 2 | V | V、ii | 是 |
| 5 | 1 | 3 | I | I、IV、vi | 否 |
| 6 | 4 | 6 | IV | IV、ii | 是 |
| 7 前半 | 6 | — | IV | IV、vi、ii | 是 |
| 7 后半 | 2 | — | V | V、ii | 是 |
| 8 | 1 | 1 | I | I、IV、vi | 否 |
第 1、3、5、8 小节没有新选择:其第 1 拍为第 1 级或第 3 级,而 ii 不含这两级 ✓。
第二步:逐处取舍。
| 小节 | 取 | 依据 |
|---|---|---|
| 2 | IV | 规则 110-S 第 1 条不满足(下一个是 I,不是 V);第 2 条满足 → IV |
| 4 | V | 规则 110-D 第 2 级:下一个是 I → 取 V(此处是前句的终止式,第 108 讲已定为全终止) |
| 6 | IV | 下一个(第 7 小节前半)将取 ii;由规则 108-S 第 2 条避免与前一和弦相同 → 取 IV |
| 7 前半 | ii | 两步:① 规则 108-T——下一个是 V,需 S,排除 vi;② 规则 110-S 第 1 条——下一个是 V → ii |
| 7 后半 | V | 规则 110-D:下一个是 I → V |
结果:
| 小节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第 104 讲 | I | IV | I | V | I | IV | IV | V | I |
| 第 108 讲 | vi | IV | I | V | I | IV | IV | V | I |
| 本讲 | vi | IV | I | V | I | IV | ii | V | I |
| 功能 | T | S | T | D | T | S | S | D | T |
只改了一个和弦(第 7 小节前半由 IV 换成 ii)。功能行完全不变——IV 与 ii 同为 S ✓。这正是"代理"的定义所保证的(第 108 讲 §108.1)。
一个值得注意的结果:改写后的末三个和弦是
ii – V – I,正是 3-1 章的251✓。
与第 108 讲的结果对照:那一讲改写后前句成为6415,本讲改写后末句成为251。
两讲各放开一个副三和弦,各自使编配的一半自然落到十五组走向之内。 这再次说明十五组走向是选择规则的产物,而不是外加的模板。
相容性核对:第 7 小节第 1 拍的旋律音为 A4(第 6 级);Dm =\{D, F, A\} 含 A ✓。第 3 拍为 D4(第 2 级);G =\{G, B, D\} 含 D ✓。
ABC 源码
X:46
T:110 含 ii 的改写版(C 大调,原创;对照第 108 讲 X:44)
M:4/4
L:1/4
Q:1/4=72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 D E F | F G A G | E D C D | D4 | C D E F | F G A G | A G D B, | C4 |]
V:LH
[A,,C,E,]4 | [F,,A,,C,]4 | [C,E,G,]4 | [G,,B,,D,]4 | [C,E,G,]4 | [F,,A,,C,]4 | [D,F,A,]2[G,,B,,D,]2 | [C,E,G,]4 |]
谱例说明:旋律与 X:40、X:44 完全相同,左手只有第 7 小节前半不同:由
[F,,A,,C,](F,原位)换成[D,F,A,](Dm,原位)。
[D,F,A,]= D3–F3–A3;低音 D3 为根音 ✓。
为什么不取更低的 D2:Dm的根音在这一音区只有 **D2(38)**与 D3(50)两个位置。D2 低于末小节主和弦的根音 C3(48),会使第 7 小节的低音成为全曲最低点,与规则 72-E(收束处主和弦的根音应在最低处)的意图相违,故取 D3。
建议的对照练习:把 X:44 与 X:46 各弹四遍、交替对照,听同一功能内换一个和弦所产生的差别——这个差别比第 108 讲那次(改变功能色彩)要细,但在末句上很清楚。
练习
练习 110-1 命题 110-1 的推导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由命题 97-3 独立列出七行 \{n, n-2, n-4\} 及其对应和弦;② 与 \{3, 7\} 求交,算出七个音级的候选数;③ 用"5 个和弦 \times\ 3 个音级 =15"独立核对候选数之和;④ 说出哪两级已达到上限 3 速度 —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七行全对;② 候选数为 3、2、2、2、2、3、1;③ 两种算法都得 15;④ 第 1 级与第 6 级
练习 110-2 ii 与 IV 的比较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写出 ii 与 IV 到 V、到 I 的根音运动及其半音数;② 说明为什么 ii 不能构成变格终止;③ 键盘:在 C 调上交替演奏 ii–V–I与IV–V–I各 16 遍,右手用 T0;④ 说出两者在进行强度上的差别速度 ♩ = 66起步,递进至♩ = 96数量 两组各 16 遍 达标判定 ① 四个运动及半音数全对(ii→V 与 IV→I 为 7 个半音);② 变格终止的定义是 IV → I;③ 两组都能演奏;④ 能说出 ii–V–I是连续两次下行纯五度
练习 110-3 下行五度链的统计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独立展开十五组走向,找出全部含 ii 的组;② 对每一组算出最长连续下行纯五度链的长度;③ 统计 ii 之后直接接 V 的组数;④ 笔算七个下行五度步的半音数,指出唯一的非纯五度是哪一步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七组全部找出;② 最长链为 4536251的 4;③ 六组(例外是6236);④ 六步为 7 个半音,唯一的例外是 4 → 7(F→B,6 个半音,减五度),即 IV → vii°
练习 110-4 规则 110-S 与 110-D 的应用
练习 110-5
Dm/F的核对与使用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写出 F与Dm/F由低到高的三个音及其音级,标出唯一不同的那个音;② 键盘:交替演奏F与Dm/F各 16 次,只改动一个手指;③ 把 §110.7 第 7 小节的[D,F,A,]改为Dm/F(F2–A2–D3),与原版对照;④ 说出改用Dm/F后低音线条的差别速度 ♩ = 72固定数量 ② 16 次 × 2 组;③ 8 遍 达标判定 ① 唯一不同的是最高音(C 与 D,相差大二度);② 只动一个手指;③ 能演奏;④ 第 6 → 7 小节的低音由 **F2 → D3(上行大六度)**变为 F2 → F2(同音保持),线条更平稳
达标自检
- 我能说出 ii 为什么不需要功能判据,以及它与 vi 在这一点上的差别。
- 我能说出 ii 是"最容易"而 vi 是"最常用",并给出各自的依据。
- 我能复述功能约束 T → S → D → T,并指出只有 D → S 是逆行。
- 我能写出加入 ii 后的七行候选表,并指出第 2、4 级失去唯一解。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0-1,包括用 5 \times 3 = 15 作的独立核对。
- 我能说出第 1 级与第 6 级的候选数已达上限,以及为什么。
- 我能复述规则 110-S 的三条,并说出它与规则 108-T 的分工是"定功能"与"同功能内取舍"。
- 我能把规则 110-D 的第 2 级四行合并为一句话。
- 我能说出大调中唯一的非纯五度下行是 4 → 7(IV → vii°),以及它为什么不影响
251。 - 我能算出十五组走向中最长的下行五度链,并说出它必须经过 ii。
- 我能逐音核对
F与Dm/F的差别,并说出用后者的场合。 - 我已完成第 108 讲实例的改写,并能说出改写后末句为什么正是
251。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在 V 之后接 ii | 进行失去方向 | 忽略 D → S 是逆行 | 功能顺序为 T → S → D → T(§110.1) |
| 用 ii → I 作全曲的结束 | 结束感不足 | 误以为 ii 能代替 IV 作变格终止 | 变格终止的定义是 IV → I(规则 110-S 第 2 条) |
| 第 4 级一律配 ii | 需要变格终止处失去结束感 | 只记住"ii 接 V 最强" | 先看下一个和弦是不是 V(规则 110-S 第 1 条) |
| 第 2 级一律配 V | 漏掉 ii 这一候选 | 未重算候选表 | 下一个是 I 或 vi 才取 V,否则取 ii(规则 110-D) |
| 在第 6 级上直接用规则 110-S | 漏掉 vi 这一候选,或错误地在 vi 与 ii 之间比较 | 未分两步 | 先用 108-T 定功能,再用 110-S 取舍(§110.3) |
| 认为放开 ii 后仍有三个唯一解 | 编配时漏掉新候选 | 未重算 | 唯一解减为一个(第 7 级,命题 110-1) |
把 Dm/F 当成 F6 |
和弦性质与功能判断全错 | 中文里都念作"六和弦" | Dm/F = F–A–D(ii 的转位);F6 = F–A–C–D(四个音,含五音)(§110.6) |
认为 251 需要单独记忆 |
不知道它可以被推导出来 | 未理解下行五度的结构 | 251 是连续下行纯五度链的最短完整形态(§110.5) |
| 第 7 级配了 ii | 旋律音不在和弦中 | 未核对相容性 | ii =\{2,4,6\},不含第 7 级;第 7 级只有 V(命题 110-1) |
| 连续用 IV 与 ii | 和声停滞(同功能相连) | 忽略规则 108-S 第 2 条 | 二者同为 S 且共有两音,相连时听感接近同和弦(§110.7 第 6 小节) |
第 111 讲 m11 和弦的伴奏设计加花#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复述并证明命题 111-1(iim11 含大调七个音级中的六个)及其两条推论;(2)复述并证明命题 111-4(11 音只在小三和弦上协和),并据此说出本讲的对象只能是哪三个和弦;(3)复述并证明命题 111-2(m11 的最小声位是 3–7–11);(4)写出甲、乙两种形态,并说出它们为什么分别是纯五度叠置与纯四度叠置;(5)复述规则 111-R,并说出 m11 的音区为什么可以低于三七九;(6)复述命题 111-3,并说出 m11 声位为什么完全依赖左手的根音;(7)用四度平行在 m11 上加花,并核对所用的四度叠置全部是和弦音。
理论
111.1 本讲的对象与命题 111-1#
本讲承第 110 讲:第 110 讲放开了 ii,本讲给出 ii 的扩展形式 iim11 的声位与加花。这与第 109–110 讲的配对关系相同(第 108 讲放开 vi,第 109 讲给出九和弦的声位)。
术语说明|m11 和弦
m11指在小七和弦上继续叠置三度,直到第十一音:根、小三、纯五、小七、九、十一,半音结构为 0–3–7–10–14–17。
C 大调的Dm11= D–F–A–C–E–G(六个音)。
实务中写作Dm11时,九音(E)常被省略;本讲的最小声位(命题 111-2)即省略九音与五音。记号仍写Dm11。
命题 111-1(iim11 含大调七个音级中的六个)
在大调中,\mathrm{iim11} 的音级集合为 \{1, 2, 3, 4, 5, 6\},即七个音级中除第 7 级外的全部六个。证明:自第 2 级起依次叠置顺阶三度,音级按七进位循环:
2 \ \to\ 4 \ \to\ 6 \ \to\ 2+6 \equiv 1 \ \to\ 2+8 \equiv 3 \ \to\ 2+10 \equiv 5
所得六个音级为 \{2, 4, 6, 1, 3, 5\} = \{1,2,3,4,5,6\},恰为七级中除 7 以外的全部 \blacksquareC 大调核对:
Dm11= D, F, A, C, E, G;C 大调音阶 = C D E F G A B。差集只有 B(第 7 级) ✓
推论 1(相容性几乎无条件):除第 7 级外,任何旋律音都是 iim11 的和弦音。
这使 iim11 成为相容性最宽的和弦——但这也正是它的问题所在(推论 2)。
推论 2(功能信息最弱):iim11 完整地包含 I、ii、IV、vi 四个三和弦。
三和弦 音级 是否为 \{1,2,3,4,5,6\} 的子集 I \{1,3,5\} 是 ✓ ii \{2,4,6\} 是 ✓ IV \{4,6,1\} 是 ✓ vi \{6,1,3\} 是 ✓ iii \{3,5,7\} 否(含 7) V \{5,7,2\} 否(含 7) 第 110 讲已放开的五个和弦中,只有 V 不被 iim11 包含。
因此 iim11 同时"是" T(I、vi)与 S(ii、IV)——它几乎不携带功能信息。
一条由此得到的判断:iim11 的身份不来自它含哪些音,而来自它的声位与左手的根音。 这是本讲后半的全部内容。
111.2 命题 111-4:11 音只能加在小三和弦上#
在放开声位之前,必须先确定本讲的对象范围。
命题 111-4(11 音与三音的音程)
设和弦同时含三音与十一音。十一音距根音 17 个半音。则三音到十一音的音程为:
和弦的三音 三音距根音 三音到十一音 音程 小三度(小三和弦) 3 17 - 3 = \mathbf{14} 大九度(=大二度+八度) 大三度(大三和弦、属和弦) 4 17 - 4 = \mathbf{13} 小九度(=小二度+八度) 小九度是和弦内部最应回避的音程(2-2 章第 40 讲;和声学中称为回避音,avoid note)。
故 11 音只能加在小三和弦上 \blacksquare
推论(本讲的对象范围):大调的七个顺阶三和弦中,小三和弦恰有三个:ii、iii、vi。
因此可用的 m11 只有三个:iim11、iiim11、vim11(C 大调为Dm11、Em11、Am11)。
I、IV(大三和弦)与 V(属和弦)不加 11 音。
一条必须区分清楚的相邻概念
属和弦可以把三音替换为四音,得到sus4(2-2 章第 44 讲)。
这不是"加 11",而是"用 4 取代 3"——G7sus4= G–C–D–F,其中没有 B;而"加 11"是在保留三音的前提下再加一个音。
两者在听感上接近,在结构上完全不同:前者三音缺席(故无小九度),后者三音在场(故有小九度)。不可混为一谈。
关于
iiim11的一条附注(第 112 讲将放开 iii):
iiim11的九音与根音构成小九度(C 大调Em11的九音为 F,E→F 为 1 个半音),这是 iii 的固有问题。
但本讲的最小声位省略九音(命题 111-2),因此Em11在最小声位下不含 F,问题不出现 ✓。
111.3 命题 111-2:m11 的最小声位#
与第 109 讲同样的推理:根音由左手给出,右手只有三个音的位置。
命题 111-2(m11 的最小声位)
设 m11 的根音已由左手给出,右手只弹三个音。则右手所弹必为 \{3,\ 7,\ 11\}。证明:右手可选的音为 \{3, 5, 7, 9, 11\}。
- 省去 3,则大小三无从分辨(命题 109-1 同理);
- 省去 7,则七和弦的类型无从分辨(同上);
- 省去 11,则所得为 m9 或 m7,和弦名中的"11"失去依据。
三者缺一不可,而位置只有三个,故 \{3, 7, 11\} 为唯一解 \blacksquare
被省去的是 5 与 9:5 为纯五度,不携带信息(命题 109-1 已证);9 是色彩音,在三个音的限额下让位于 11。
两种形态(由低到高):
| 形态 | 排列 | 相邻音程(半音) | 音程名 | 跨度 |
|---|---|---|---|---|
| 甲 | 3 – 7 – 11 | 7、7 | 两个纯五度叠置 | 14 |
| 乙 | 11 – 7 – 3 | 5、5 | 两个纯四度叠置 | 10 |
两个音程的计算:
甲:3 在 3,7 在 10,11 在 17 ⇒ 10-3 = 7,17-10 = 7 ✓
乙:11 在 17,其上的 7 在 10+12 = 22,再上的 3 在 3+24 = 27 ⇒ 22-17 = 5,27-22 = 5 ✓甲与乙互为转位:同一个叠置,读作纯五度或纯四度。乙(纯四度叠置)是 m11 最常用的形态。
三个可用 m11 的两种形态(C 大调):
| 和弦 | 根音(左手) | 3 | 7 | 11 | 甲(3–7–11) | 乙(11–7–3) |
|---|---|---|---|---|---|---|
Dm11(ii) |
D | F | C | G | F4 – C5 – G5 | G4 – C5 – F5 |
Em11(iii) |
E | G | D | A | G4 – D5 – A5 | A4 – D5 – G5 |
Am11(vi) |
A | C | G | D | C4 – G4 – D5 | D4 – G4 – C5 |
111.4 规则 111-R:m11 的音区,以及与三七九的比较#
规则 111-R(m11 声位的音区)
m11 声位的音区为 C4 – A5(60 – 81),低于三七九声位的 E4 – A5(规则 109-R)。理由:三七九声位必然含二度,二度在低音区粗糙(规则 109-R 的理由);
m11 的两种形态内部只有纯四度与纯五度,不含二度,也不含三度——纯四五度是协和音程,可以放得更低而不浑浊。一条可验证的对照(练习 111-2):把
Dm11乙形态下移一个八度(G3–C4–F4)与Cmaj9乙形态下移一个八度(B3–D4–E4)并排演奏——前者清晰,后者浑浊。下限 C4 不是随意取的:
Am11甲形态跨度 14 个半音,其最低音 C 须落在 [60,\ 81-14] = [60,\ 67] 内,该区间内只有 C4(60)。若下限取 E4,Am11甲形态将无解(与第 109 讲Am9甲形态的情形相同,§109.3)。
命题 111-3(三七九声位的内部音程唯一确定和弦类型;m11 声位不能)
设三七九甲形态(3–7–9)的两个相邻音程为 (a, b),a 为 3 到 7、b 为 7 到 9 的半音数。则
和弦类型 半音结构 a(3→7) b(7→9) maj9 0, 4, 7, 11, 14 7(纯五度) 3(小三度) m9 0, 3, 7, 10, 14 7(纯五度) 4(大三度) 9(属九) 0, 4, 7, 10, 14 6(三全音) 4(大三度) 三组 (a,b) 两两不同,故三七九声位的内部音程唯一确定和弦类型 ✓
对照 m11:甲形态恒为 (7, 7),乙形态恒为 (5, 5),与和弦本身无关 \blacksquare
由命题 111-3 得到的两条实践结论:
- m11 声位的三音在右手内部不构成任何三度音程——它只在与左手根音的关系中才是三音。孤立地听右手,判断不出大小调。
- 因此规则 109-L(左手必须给出根音)在 m11 上比在三七九上更严格。 三七九的右手内部尚有 (a,b) 可供辨认;m11 的右手内部完全没有。左手根音一旦缺席或错位,和弦无从判断。
111.5 加花:四度平行#
由命题 111-1,加花的可用材料异常宽。
推论(由命题 111-1 直接得到):凡不含第 7 级的音,都是 iim11 的和弦音。
因此凡不含第 7 级的四度叠置,其全部音都是 iim11 的和弦音,可以自由使用。
C 大调中由音阶音构成的三音纯四度叠置(相邻两音均为纯四度):
| 叠置 | 半音位置 | 含第 7 级(B)? | 可用于 Dm11? |
|---|---|---|---|
| D4 – G4 – C5 | 62, 67, 72 | 否 | ✓ |
| E4 – A4 – D5 | 64, 69, 74 | 否 | ✓ |
| G4 – C5 – F5 | 67, 72, 77 | 否 | ✓ |
| A4 – D5 – G5 | 69, 74, 79 | 否 | ✓ |
| B4 – E5 – A5 | 71, 76, 81 | 是 | ✗ |
以 C 大调各音级为最低音的七个三音叠置中,相邻两音均为纯四度的恰有五个(以 C 与 F 为最低音的两个含三全音 F–B,不是纯四度叠置)。五个之中不含 B 的恰有四个 ✓
这四个全部落在规则 111-R 的音区 C4–A5 内 ✓,且构成一条自下而上的阶梯——m11 的加花就是在这条阶梯上平行移动。
规则 111-F(m11 的加花)
- 加花以整个声位的平行移动为主,移动后的叠置须仍为不含第 7 级的纯四度叠置(大调 iim11 的情形即上表四个);
- 移动时三个声部同时、同方向、同度数移动——这是"平行"的定义;
- 规则 105-F 的三条约束仍然适用(只用和弦音 ✓、只在长音或休止处加 ✓、不比主要声部更突出 ✓)。
与三七九的一条关键差别
第 109 讲禁止右手加入根音,因为三七九的特征来自音的取舍(省根、省五),加入根音即失效。
m11 不同:上表的D4–G4–C5含根音 D,仍然是标准的 m11 声位。
原因:四度叠置的特征来自音程(连续纯四度),与哪些音级入选无关。 只要保持连续纯四度,加入根音不改变其性格。
另一条与三和弦的差别:3-3 章的三和弦声位以保留共同音、最小移动量为原则;m11 的四度平行恰恰相反——三个声部同时移动,不保留任何共同音。
这是 m11 的常规用法,不是错误。 把它当作错误去"改进",会把四度叠置破坏成普通的七和弦排列。
111.6 实例:6251 的 m11 伴奏#
走向:
6251= vi – ii – V – I。
由命题 111-4 的推论,四个和弦中只有 vi 与 ii 是小三和弦,可用 m11;V 与 I 沿用第 109 讲的三七九声位。
| 小节 | 和弦 | 类型 | 声位 | 半音值 |
|---|---|---|---|---|
| 1 / 5 | Am11(vi) |
m11 乙 | D4 – G4 – C5 | 62, 67, 72 |
| 2 / 6 | Dm11(ii) |
m11 乙 | G4 – C5 – F5 | 67, 72, 77 |
| 3 / 7 | G9(V) |
三七九 乙 | F4 – A4 – B4 | 65, 69, 71 |
| 4 / 8 | Cmaj9(I) |
三七九 甲 | E4 – B4 – D5 | 64, 71, 74 |
第 1 → 2 小节是整体平行上行纯四度:62 \to 67、67 \to 72、72 \to 77,三个声部各上行 5 个半音 ✓。
这与根音的运动方向一致(A → D 为上行纯四度,即下行纯五度的转位)。平行四度进行是 m11 的常规用法(规则 111-F 第 2 条)。
循环总移动量:15 + 11 + 6 + 8 = \mathbf{40}。这个数比三和弦声位大得多,原因已由 §109.5 说明(扩展和弦的声位共同音少)。
第 5–8 小节在第 1–4 小节的基础上加花(第 5、6 小节走四度阶梯):
第 5 小节(Am11): D4G4C5 → E4A4D5 → A4D5G5 → E4A4D5
第 6 小节(Dm11): G4C5F5 → A4D5G5 → G4C5F5 → E4A4D5
相容性核对:
Am11= A–C–E–G–B–D(C 大调音阶除第 4 级 F 外的六个音,与命题 111-1 同理)。第 5 小节所用的 D、G、C、E、A 五个音均不含 F ✓。
Dm11= D–F–A–C–E–G(除第 7 级 B 外的六个音)。第 6 小节所用的 G、C、F、A、D、E 六个音均不含 B ✓。
ABC 源码
X:47
T:111 6251 的 m11 伴奏(C 大调,弹唱形态,原创)
M:4/4
L:1/4
Q:1/4=72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DGc][DGc][DGc][DGc] | [Gcf][Gcf][Gcf][Gcf] | [FAB][FAB][FAB][FAB] | [EBd]4 |
[DGc][EAd][Adg][EAd] | [Gcf][Adg][Gcf][EAd] | [FAB][FAB][FAB][FAB] | [EBd]4 |]
V:LH
A,,E,A,,E, | D,,A,,D,,A,, | G,,D,G,,D, | C,,G,,C,,G,, |
A,,E,A,,E, | D,,A,,D,,A,, | G,,D,G,,D, | C,,G,,C,,G,, |]
谱例说明:右手
D= D4、E= E4、F= F4、G= G4、A= A4、B= B4、c= C5、d= D5、f= F5、g= G5。
左手用 B1(根–五交替):A,,= A2、E,= E3、D,,= D2、G,,= G2、C,,= C2。
规则 109-L 核对:四个小节的左手第 1 拍都是根音 ✓(A2、D2、G2、C2),无一为转位 ✓。
规则 65-R 核对:A2–E3、D2–A2、G2–D3、C2–G2 全部为纯五度(7 个半音) ✓。
建议的对照练习:把第 1、2 小节的右手改弹三和弦 T0 声位(Am= A4–C5–E5,Dm= A4–D5–F5),与本谱例交替各四遍,听四度叠置与三度叠置在性格上的差别。
111.7 与第 110 讲的衔接#
第 110 讲的规则在本讲完全不变。 m11 只是 ii 的一种声位,不改变它的功能(S)、候选范围(第 2、4、6 级)或取舍规则(110-S、110-D)。
| 层次 | 由哪一讲决定 | 本讲是否改变 |
|---|---|---|
| 配哪个和弦 | 第 110 讲(候选表 + 规则 110-S/110-D) | 否 |
| 该和弦的功能 | 命题 108-1(ii 恒为 S) | 否 |
| 用什么声位弹 | 本讲(命题 111-2、规则 111-R) | 是 |
| 怎么加花 | 本讲(规则 111-F) | 是 |
一条实践提示:不要因为 iim11 的相容性宽(推论 1)就到处使用它。 相容性宽意味着功能信息弱(推论 2)——一首歌若通篇使用 m11,功能进行将无从辨认。 m11 的用处在于在已经定好的 ii(或 vi、iii)上换一种声位,而不是替代和弦选择的工作。
练习
练习 111-1 命题 111-1 与 111-4 的推导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由顺阶三度叠置独立算出 iim11 的六个音级;② 逐一核对 I、ii、iii、IV、V、vi 六个三和弦中哪些是它的子集;③ 算出小三和弦与大三和弦上"三音到十一音"的半音数;④ 据此写出本讲可用的三个 m11 速度 —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得 \{1,2,3,4,5,6\};② 子集为 I、ii、IV、vi 四个,非子集的 iii 与 V 都含第 7 级;③ 14(大九度)与 13(小九度);④ iim11、iiim11、vim11
练习 111-2 规则 111-R 的验证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演奏 Dm11乙形态(G4–C5–F5)16 次;② 下移一个八度(G3–C4–F4)再奏 16 次;③ 演奏Cmaj9乙形态(B4–D5–E5)与其下移八度(B3–D4–E4)各 16 次;④ 四版对照,判断哪一版最浑浊,并说出理由速度 ♩ = 72固定数量 四版各 16 次 达标判定 ① – ③ 四版都能奏出;④ 最浑浊的是 Cmaj9下移八度的一版;能说出 m11 内部无二度、纯四五度协和,故可放得更低
练习 111-3 两种形态的构造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写出 Dm11、Em11、Am11的 3、7、11 三个音;② 为每个写出甲、乙两种形态的音名与半音值,并核对相邻音程为 7、7 与 5、5;③ 核对六个声位是否全部落在 C4–A5 内;④ 键盘:逐个演奏,每种形态 8 次速度 ♩ = 60起步,递进至♩ = 88数量 三个和弦 × 两种形态 × 8 次 达标判定 ① 九个音全对;② 六个声位与十二个音程全对;③ 六个全部在音区内,其中 Am11甲形态的 C4 恰在下限;④ 无中断
练习 111-4 四度阶梯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列出 C 大调七个以音阶音为最低音的三音叠置,判断哪五个是纯四度叠置、哪四个不含 B;② 键盘:在左手持续弹 D2 的同时,右手依次上行、下行走这四个叠置,各 8 遍;③ 换左手为 A2,重新判断哪四个叠置可用(提示: Am11缺的是第 4 级),并演奏 8 遍速度 ♩ = 66起步,递进至♩ = 92数量 两组各 8 遍 达标判定 ① 纯四度叠置五个,不含 B 的四个;② 上下行均无中断;③ Am11可用的四个是 D–G–C、E–A–D、A–D–G、B–E–A(不含 F 者)
练习 111-5 实例与反例
达标自检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1-1,并核对出 C 大调
Dm11只缺 B。 - 我能说出 iim11 完整包含哪四个三和弦,以及 V 为什么不在其中。
- 我能说出"相容性最宽"与"功能信息最弱"是同一件事的两面。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1-4,写出 14 与 13 两个半音数。
- 我能说出本讲的对象只能是 ii、iii、vi 三个小三和弦。
- 我能说出
sus4与"加 11"在结构上的区别。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1-2,说出被省去的是 5 与 9。
- 我能写出甲、乙两种形态,并算出其相邻音程为 7、7 与 5、5。
- 我能复述规则 111-R,并说出下限取 C4 而非 E4 的理由。
- 我能复述命题 111-3,并说出 m11 为什么完全依赖左手的根音。
- 我能列出
Dm11上可用的四个四度叠置,并说明判据是"不含第 7 级"。 - 我能说出四度平行为什么不能用"最小移动量"去改进。
- 我已完成 §111.6 的演奏,并做过三条反例。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在大三和弦上加 11 音 | Cmaj11 中 E 与 F 相距小九度,刺耳 |
忽略命题 111-4 | 11 音只加在小三和弦上;对象只有 ii、iii、vi(§111.2) |
把 sus4 当作"加 11" |
分析时把 G7sus4 记成 G11 |
听感接近 | sus4 是取代三音,"加 11"是保留三音(§111.2) |
| m11 声位省略 11 音 | 弹出来只是 m9,与和弦名不符 | 只记住"省根省五" | 3、7、11 缺一不可(命题 111-2) |
| 用"保留共同音"去优化四度平行 | 四度叠置被破坏成普通排列 | 沿用 3-3 章的最小移动量原则 | 四度平行是三声部同时同向移动(规则 111-F 第 2 条) |
| 左手缺席或用转位 | 调性与大小调完全听不出 | 忽略命题 111-3 的结论 | m11 的右手内部不携带大小调信息,左手根音不可缺(§111.4) |
| 加花时用了含第 7 级的叠置 | Dm11 上出现 B,和弦音之外 |
未核对 | 判据是"不含第 7 级";Dm11 上可用四个(§111.5) |
把 Am11 的判据也定为"不含第 7 级" |
Am11 上出现 F |
直接套用 Dm11 的结论 |
Am11 缺的是第 4 级——判据随和弦而变(练习 111-4) |
| 通篇使用 m11 | 功能进行无从辨认 | 误以为相容性宽就是好用 | m11 是换声位,不替代和弦选择(§111.7) |
| 声位摆得过高 | Am11 甲形态跨出音区 |
未核对跨度与音区 | Am11 甲的最低音只能是 C4(规则 111-R) |
| 认为 m11 改变了 ii 的功能 | 编配时重新判定功能 | 混淆声位与和弦 | 声位不改变功能;ii 恒为 S(§111.7 的分层表) |
第 112 讲 大调副三 3m 级和弦编配#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说出 iii 为什么是三个副三和弦中最难用的,并给出三条结构上的理由;(2)复述并证明命题 112-1(放开 iii 之后唯一解全部消失);(3)用判据 112-F 判定 iii 的功能,并复述规则 112-X(iii 不接 V)及其依据;(4)算出 iii → IV 的移动量,并说出它为什么比同为零共同音的 IV → V 还小;(5)复述并证明命题 112-2(七个顺阶三和弦的下行五度链不能闭合);(6)用规则 112-S 在第 3、5、7 级上取舍;(7)判断一段旋律有没有 iii 的位置——包括判断"没有"。
理论
112.1 iii 的地位:最难用的副三和弦#
| 副三和弦 | 功能 | 在十五组走向中 | 本教程的处理顺序 | 难度 |
|---|---|---|---|---|
| vi | T 与 S 两解 | 13 / 15 | 第 108 讲(最常用) | 中 |
| ii | S,唯一 | 7 / 15 | 第 110 讲(最容易) | 易 |
| iii | T 与 D 两解 | 4 / 15 | 本讲(最后) | 难 |
iii 难用的三条结构理由:
理由一:iii 不能构成任何终止式。
第 102–103 讲给出的四种终止式为:正格全终止 V → I、变格全终止 IV → I、半终止 → V、阻碍终止 V → vi。
四种之中没有一种含 iii。
推论:iii 不能放在乐句的末尾。 这是它与 vi(可作阻碍终止)、ii(可接 V 构成半终止的前一和弦)最直接的差别。
理由二:iii 的两解是 T 与 D,而这两者作用相反。
T 是终点,D 是驱动力。 把一个本该驱动的和弦当成终点(或反之),会使整句的走向失去方向。
对照 vi:vi 的两解是 T 与 S,二者都不是驱动力,取错的代价较小。
理由三:iii 把导音放在了不要求解决的位置上。
和弦 音级构成 第 7 级(导音)处在 该位置是否要求解决 V 5 – 7 – 2 第三音 是——三和弦的第三音决定性质,导音在此处倾向强烈 iii 3 – 5 – 7 第五音 否——第五音通常不要求解决 因此 iii 含导音却不产生解决的要求。 这既是它能作 T 使用的原因(紧张度被削弱),也是它听起来含混的原因。
112.2 命题 112-1:唯一解全部消失#
iii =\{3, 5, 7\},因此它是第 3、5、7 级的候选。
| 旋律音级 | 第 104 讲 | 第 108 讲(+vi) | 第 110 讲(+ii) | 本讲(+iii) | 本讲的变化 |
|---|---|---|---|---|---|
| 1 | I、IV | I、IV、vi | I、IV、vi | I、IV、vi | 3 → 3 |
| 2 | V | V | V、ii | V、ii | 2 → 2 |
| 3 | I | I、vi | I、vi | I、vi、iii | 2 → 3 |
| 4 | IV | IV | IV、ii | IV、ii | 2 → 2 |
| 5 | I、V | I、V | I、V | I、V、iii | 2 → 3 |
| 6 | IV | IV、vi | IV、vi、ii | IV、vi、ii | 3 → 3 |
| 7 | V(唯一) | V(唯一) | V(唯一) | V、iii | 1 → 2(最后一个唯一解消失) |
命题 112-1(放开 iii 之后唯一解全部消失)
设候选集为 \{\mathrm{I},\ \mathrm{ii},\ \mathrm{iii},\ \mathrm{IV},\ \mathrm{V},\ \mathrm{vi}\},即七个顺阶三和弦中只有 vii° 未放开。则七个音级的候选数没有一个等于 1。证明:沿用命题 110-1 的方法。未放开集为 \{7\}(vii° 的级数),故第 n 级的候选数为
3 - \bigl|\ \{n,\ n-2,\ n-4\} \cap \{7\}\ \bigr|
由于 \{7\} 只含一个元素,上式中的交集大小至多为 1,故候选数恒不小于 2 \blacksquare逐级核对:
n \{n, n-2, n-4\} 含 7? 候选数 1 \{1,6,4\} 否 3 2 \{2,7,5\} 是 2 3 \{3,1,6\} 否 3 4 \{4,2,7\} 是 2 5 \{5,3,1\} 否 3 6 \{6,4,2\} 否 3 7 \{7,5,3\} 是 2 候选数为 2 的恰是第 2、4、7 级——即 7 \in \{n, n-2, n-4\} 的三级 ✓
独立核对:候选数之和 3+2+3+2+3+3+2 = \mathbf{18};另一方面已放开 6 个和弦 × 每个含 3 个音级 = \mathbf{18} ✓
本章导读的预告在此兑现(§放开的代价):"放开候选范围之后,唯一解会消失。"
再放开最后一个 vii°,未放开集为空集,七个音级的候选数将全部为 3——即命题 97-3 的上限。届时旋律对和弦不再提供任何唯一性。
因此从本讲起,和弦选择完全依靠规则,不再依靠唯一性。
112.3 判据 112-F 与规则 112-X:iii 的去向#
由命题 108-1,iii 与 I 共有 3、5 两音,与 V 共有 5、7 两音,功能有两解。判定依据仍是它的去向(与判据 108-F 同法)。
判据 112-F(iii 的功能判定)
十五组走向中 iii 的四处核对:
| 走向 | iii 之后接 | iii 的功能 |
|---|---|---|
6236 = vi–ii–iii–vi |
vi | T |
15634125 = I–V–vi–iii–IV–I–ii–V |
IV | T |
17654325 = I–V⁶–vi–iii⁶–IV–I⁶–ii–V |
IV | T |
4536251 = IV–V–iii–vi–ii–V–I |
vi | T |
四处全部是 T。
这与第 108 讲的结论完全平行:vi 的十三处全部作 T,iii 的四处也全部作 T。
在本教程涉及的全部走向中,两个"功能两解"的副三和弦都作 T 使用。
一条由此得到的实践规则:把 iii 也当作"暗一点的 I"来用——与第 108 讲对 vi 的处理相同。
iii 的四个可能去向,逐一评价:
| 去向 | 共同音 | 根音运动 | 声部移动 | 评价 | 十五组中 |
|---|---|---|---|---|---|
| iii → IV | 0 | 上行大二度 | 三声部级进,总量 4(§112.4) | 最平滑 | 2 处 ✓ |
| iii → vi | 1(第 3 级) | 下行纯五度 | 两声部移动 | 进行最强 | 2 处 ✓ |
| iii → V | 2(5、7) | 上行小三度 | 仅一个声部移动 | 近似同和弦重复 ✗ | 0 处 |
| iii → I | 2(3、5) | 下行大三度 | 仅一个声部移动 | 弱;但 I 是终点,尚可用 | 0 处 |
十五组走向中 iii 的四处去向,恰好全部落在评价最好的两项上。 这不是巧合——共同音过多的相邻和弦听起来像同一个和弦,实践中自然被避开。
规则 112-X(iii 不接 V)
iii 与 V 共有两个音(第 5、7 级),互为代理。因此 iii → V 只有一个声部移动:C 大调中Em(E–G–B)→G(G–B–D),只有 E → D 一步,2 个半音。
听感接近同一个和弦重复,进行没有发生。
编配时不把 iii 直接接在 V 之前。同理 iii → I 也只有一个声部移动(
Em→C,只有 B → C 一步,1 个半音)。但 I 是终点,此处的"移动小"表现为收束柔和而非"没有进行",故 iii → I 可用,但只用于需要弱结束的场合(且不构成本教程定义的任何终止式)。
112.4 iii → IV 的移动量:跨过两个自然半音#
iii 与 IV 无共同音(命题 108-1)。按第 76 讲的共同音—移动量对照,零共同音的典型移动量为 6 个半音。但 iii → IV 只有 4。
逐音核对(右手 T0 声位,C 大调):
| 声部 | Em |
F |
半音数 |
|---|---|---|---|
| 低 | E4(64) | F4(65) | 1 |
| 中 | G4(67) | A4(69) | 2 |
| 高 | B4(71) | C5(72) | 1 |
| 总量 | 4 |
对照同为零共同音的 IV → V:
| 声部 | F |
G |
半音数 |
|---|---|---|---|
| 低 | F4(65) | G4(67) | 2 |
| 中 | A4(69) | B4(71) | 2 |
| 高 | C5(72) | D5(74) | 2 |
| 总量 | 6 |
原因:E → F 与 B → C 正是大调音阶中仅有的两个半音(0-2 §1.4)。
C 大调音阶的相邻音程为 2, 2, 1, 2, 2, 2, 1——第 3–4 级之间与第 7–1 级之间各有一个半音,其余五处都是全音。
iii → IV 这一步同时跨过这两个半音(E→F 与 B→C),故移动量最小;IV → V 三个声部都跨全音,故为 6。这正是
15634125与17654325都使用 iii → IV 的结构原因——这两组走向以声部的平稳著称,而 iii → IV 是其中最平稳的一步。
112.5 命题 112-2:下行五度链与 iii 的链头地位#
第 110 讲 §110.5 已算出:十五组走向中最长的下行纯五度链是
4536251的后五个和弦
\mathrm{iii} \to \mathrm{vi} \to \mathrm{ii} \to \mathrm{V} \to \mathrm{I}
链头就是 iii。 没有 iii,这条链只剩四个和弦(6251)。
命题 112-2(七个顺阶三和弦的下行五度链不能闭合)
把七个顺阶三和弦按下行五度排成一列,得
\mathrm{vii^\circ} \to \mathrm{iii} \to \mathrm{vi} \to \mathrm{ii} \to \mathrm{V} \to \mathrm{I} \to \mathrm{IV}
这六步全部是纯五度;而首尾相接的一步 IV → vii°(F → B)是减五度(§110.5 的七行表)。
故这条链是一条线,不能闭合成圈 \blacksquare半音核对(C 大调,取任一八度):
B→E、E→A、A→D、D→G、G→C、C→F 各为 7 个半音 ✓;F→B 为 6 个半音 ✗对照命题 97-1:十二个调的五度圈能够闭合(连走十二个纯五度回到起点);七个顺阶三和弦的五度链不能闭合。
差别在于:前者在十二个半音上行走,12 \times 7 \equiv 0 \pmod{12};后者在七个自然音上行走,七个自然音之间必然出现一个减五度(即三全音 F–B)。
由此得到 iii 的一个明确用途:iii 是下行五度链能达到的最长起点(在不使用 vii° 的前提下)。
当一个乐段需要一条长的、方向统一的和声进行时,从 iii 出发。
112.6 规则 112-S:第 3、5、7 级的取舍#
规则 112-S(含 iii 的三级取舍)
旋律音级 候选 取舍顺序 3 I、vi、iii ① 句末 → I 或 vi(iii 不能构成终止式);② 下一个是 V → I 或 vi(规则 112-X);③ 下一个是 IV、ii 或 vi → iii 可用;④ 其余按规则 108-S 在 I 与 vi 之间取舍 5 I、V、iii ① 下一个是 I → V(正格终止);② 下一个是 IV 或 ii → I 或 iii(不能取 V,D → S 逆行);③ 下一个是 V → I(规则 112-X 排除 iii) 7 V、iii 下一个是 S(IV 或 ii)则取 iii,否则取 V。 第 7 级的一行可以完全合并为一句,因为该级只有两个候选:
V 是 D,D 之后不能接 S(§110.1);故下一个和弦为 S 时必须取 iii,此外一律取 V。
112.7 实例一:本段旋律没有 iii 的位置#
对象:第 104/108/110 三讲连续改写的同一段八小节旋律(C 大调)。
第一步:找出 iii 可能出现的位置。
第 1 拍的音级依次为:
| 小节 | 1 | 2 | 3 | 4 | 5 | 6 | 7 前半 | 7 后半 | 8 |
|---|---|---|---|---|---|---|---|---|---|
| 第 1 拍音级 | 1 | 4 | 3 | 2 | 1 | 4 | 6 | 2 | 1 |
| iii =\{3,5,7\} 是否相容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只有第 3 小节相容。
第二步:用规则 112-S 判定。
第 3 小节为第 3 级,候选为 I、vi、iii。
规则 112-S 第 3 级第 ② 条:下一个和弦(第 4 小节)是 V → 排除 iii(规则 112-X)。
故此处仍取 I(第 108 讲已定)。
结论:
| 小节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第 110 讲 | vi | IV | I | V | I | IV | ii | V | I |
| 本讲 | vi | IV | I | V | I | IV | ii | V | I |
本讲对这段旋律一个和弦也不改。
这个结论本身是本讲的重要内容。
前两次改写各动一个和弦(第 108 讲动第 1 小节,第 110 讲动第 7 小节前半);本讲一个也不动——因为规则不允许。
放开一个和弦不等于必须使用它。 能判断"此处不该用",与能判断"此处该用什么"同样重要。
若要用 iii,需要的是另一段旋律——见 §112.8。
112.8 实例二:15634125 的编配#
走向:
15634125= I – V – vi – iii – IV – I – ii – V,每小节一个和弦,八小节。
这是十五组走向中含 iii 的两组之一,也是最适合展示 iii 的一组:iii 处在第 4 小节,之后接 IV(§112.4 的最平滑一步)。
旋律的相容性核对(本教程原创,C 大调,每小节第 1、3 拍须为和弦音):
| 小节 | 和弦 | 和弦音 | 第 1 拍 | 第 3 拍 | 核对 |
|---|---|---|---|---|---|
| 1 | I C |
C E G | G4(5) | E4(3) | ✓ ✓ |
| 2 | V G |
G B D | D4(2) | B3(7) | ✓ ✓ |
| 3 | vi Am |
A C E | C4(1) | E4(3) | ✓ ✓ |
| 4 | iii Em |
E G B | G4(5) | E4(3) | ✓ ✓ |
| 5 | IV F |
F A C | A4(6) | F4(4) | ✓ ✓ |
| 6 | I C |
C E G | E4(3) | G4(5) | ✓ ✓ |
| 7 | ii Dm |
D F A | A4(6) | F4(4) | ✓ ✓ |
| 8 | V G |
G B D | D4(2) | D4(2) | ✓ ✓ |
末音为 D4(第 2 级),配 V,构成半终止 ✓(命题 102-1:末音为 2、5、7 可作半终止)。
第 4 小节的 iii 之后接 IV,由判据 112-F,此处 iii 作 T ✓。
ABC 源码
X:48
T:112 15634125 的编配(C 大调,原创)
M:4/4
L:1/4
Q:1/4=72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G F E D | D C B, C | C D E F | G F E D | A G F E | E F G A | A G F D | D4 |]
V:LH
[C,E,G,]4 | [G,,B,,D,]4 | [A,,C,E,]4 | [E,,G,,B,,]4 | [F,,A,,C,]4 | [C,E,G,]4 | [D,F,A,]4 | [G,,B,,D,]4 |]
谱例说明:右手
B,= B3,其余大写字母为第 4 八度(C4–B4)。
左手为原位块状三和弦:[C,E,G,]= C3–E3–G3、[G,,B,,D,]= G2–B2–D3、[A,,C,E,]= A2–C3–E3、[E,,G,,B,,]= E2–G2–B2、[F,,A,,C,]= F2–A2–C3、[D,F,A,]= D3–F3–A3。
低音线条:C3 – G2 – A2 – E2 – F2 – C3 – D3 – G2;每小节的最低音都是该和弦的根音 ✓。
关于左手记法的一条说明(自第 4-1 章起一直如此,此处一次说明白):
本板块谱例的左手一律写作原位块状三和弦。这是"该小节用哪个和弦"的记号,不是规定的织体。
实际演奏时应按 3-2 章的 B 系列展开;规则 65-R(C3 以下只用纯五度与八度)与规则 66-R(三音须在 C3 以上)是对展开后的织体而言的,不适用于这种块状记号。
块状写法只是为了让和弦一目了然。
建议的练习顺序:
- 先按谱面弹(块状左手),八遍;
- 左手改为 B1(根–五交替),八遍;
- 左手改为 B4(根–五–八琶音),八遍;
- 只弹左手,听 C – G – A – E – F – C – D – G 这条下行为主的根音线条。
练习
练习 112-1 命题 112-1 的推导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由命题 97-3 独立算出本讲候选集下七个音级的候选数;② 用"6 个和弦 × 3 个音级 = 18"独立核对;③ 说明为什么候选数恒不小于 2;④ 预测再放开 vii° 之后七个音级的候选数 速度 —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得 3、2、3、2、3、3、2;② 两法皆得 18;③ 未放开集只含一个元素,交集大小至多为 1;④ 全部为 3
练习 112-2 iii 的去向评价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算出 iii 到 IV、vi、V、I 四个去向的共同音个数与根音运动;② 键盘:用右手 T0 逐一演奏这四步,各 16 次,数出每步移动的手指数;③ 独立展开十五组走向,找出含 iii 的四组并写出各处的去向;④ 说明统计结果与评价为什么一致 速度 ♩ = 66起步,递进至♩ = 92数量 四步各 16 次 达标判定 ① 共同音为 0、1、2、2;② iii→V 与 iii→I 各只动一个手指;③ 四组全部找出,去向为 IV、IV、vi、vi;④ 能说出"共同音过多的相邻和弦听起来像同一个和弦"
练习 112-3 iii → IV 的移动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写出 C 大调音阶的七个相邻音程(2, 2, 1, 2, 2, 2, 1),指出两个半音的位置;② 逐音算出 iii → IV 与 IV → V 在 T0 声位下的移动量;③ 键盘:交替演奏这两步各 16 次,闭眼比较;④ 说明 15634125为什么用 iii → IV速度 ♩ = 72固定数量 两步各 16 次 达标判定 ① 半音在第 3–4 级与第 7–1 级之间;② 4 与 6;③ 能听出 iii→IV 更平稳;④ 能说出它同时跨过两个自然半音
练习 112-4 命题 112-2 的核对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把七个顺阶三和弦按下行五度排成一列,逐步算出半音数;② 指出唯一的减五度是哪一步;③ 说明这条链为什么不能闭合,并与命题 97-1 的五度圈对照;④ 键盘:在 C 调上按 vii°–iii–vi–ii–V–I–IV 的顺序演奏根音(单音即可),两遍 速度 ♩ = 60固定数量 两遍 达标判定 ① 六步为 7 个半音;② IV → vii°(F → B),6 个半音;③ 能说出"七个自然音之间必然出现一个三全音";④ 能连贯奏出
练习 112-5
15634125的编配与演奏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按 §112.8 的谱例演奏八小节, ♩ = 72,8 遍;② 按"建议的练习顺序"把左手依次换为 B1、B4,各 8 遍;③ 反例:把第 4 小节的Em改为C(即不用 iii),演奏并与原版对照;④ 说出改动后第 3 → 4 → 5 小节的和声发生了什么变化速度 ♩ = 72固定数量 ①② 各 8 遍;③ 4 遍 达标判定 ① 合手无中断;② 三种左手都能奏出;③ 能演奏反例;④ 能说出 Am → C与Am → Em的差别:前者共有 2 个音(近似同和弦),后者共有 1 个音且为下行纯五度
练习 112-6 判断"有没有 iii 的位置"
达标自检
- 我能说出 iii 难用的三条结构理由,并指出哪一条决定了它不能放在句末。
- 我能说出导音在 V 中处在第三音、在 iii 中处在第五音,以及这一差别的后果。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2-1,包括"交集大小至多为 1"这一关键步骤。
- 我能用两种算法核对候选数之和为 18。
- 我能预测再放开 vii° 之后七个音级的候选数全部为 3。
- 我能复述判据 112-F,并说出十五组走向中 iii 的四处全部作 T。
- 我能复述规则 112-X,并说出 iii → V 为什么只有一个声部移动。
- 我能算出 iii → IV 的移动量为 4,并说出它为什么小于 IV → V 的 6。
- 我能说出 C 大调音阶的两个半音在哪两处。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2-2,并与命题 97-1 的五度圈对照。
- 我能把规则 112-S 的第 7 级一行合并为一句话。
- 我能判断一段旋律有没有 iii 的位置,包括得出"没有"的结论。
- 我已完成 §112.8 的演奏,并做过不用 iii 的反例对照。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把 iii 接在 V 之前 | 听起来像同一个和弦重复 | 忽略 iii 与 V 共有两音 | 规则 112-X:iii 不接 V(§112.3) |
| 用 iii 结束乐句 | 句子听起来没有结束 | iii 不在任何终止式中 | 四种终止式都不含 iii(§112.1 理由一) |
| 认为零共同音就一定移动量大 | 误判 iii → IV 为生硬 | 把第 76 讲的典型值当成定理 | 逐音核算;iii → IV 总量为 4(§112.4) |
| 认为放开 iii 后第 7 级仍唯一 | 编配时漏掉 iii | 未重算候选表 | 第 7 级候选为 V、iii(命题 112-1) |
| 在第 7 级上一律取 V | 下一个是 IV 或 ii 时造成 D → S 逆行 | 忽略功能约束 | 下一个是 S 则取 iii(规则 112-S) |
| 把 iii 判为 D 并接在 IV 之前 | 造成 D → S 逆行 | 功能判定颠倒 | 后接 S 者必为 T(判据 112-F) |
| 因为放开了就到处用 iii | 和声含混、方向不明 | 混淆"可用"与"该用" | 放开不等于必须使用(§112.7) |
| 把 iii 的两解当作"随意选一个" | 同一处时而当 T 时而当 D | 未用判据 | 功能由去向唯一决定(判据 112-F) |
认为 vii°–iii–vi–ii–V–I–IV 能首尾相接 |
误以为顺阶和弦有五度圈 | 与命题 97-1 混淆 | IV → vii° 是减五度,链不闭合(命题 112-2) |
| 把块状左手当成规定的织体 | 用规则 65-R/66-R 去挑谱例的错 | 误解记号的用途 | 块状写法是和弦记号,实际演奏按 B 系列展开(§112.8) |
第 113 讲 斜杠和弦的伴奏设计加花#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说出斜杠和弦的记号含义,并分辨转位型与加低音型两类;(2)复述并证明命题 113-1(第二转位是唯一在低音之上出现纯四度的位置);(3)复述并证明命题 113-2(走向的数字记的是低音级数),并说出 15634125 与 17654325 的关系;(4)用规则 113-B 设计级进的低音线条;(5)复述规则 113-Q,说出第二转位的两种合法用法;(6)复述并证明命题 113-3(加低音型的实质是 9sus4),并说出它为什么只用大三和弦;(7)复述规则 113-L,说出斜杠和弦为什么不能与三七九、m11 声位同用;(8)用规则 113-F 在左手加花。
理论
113.1 记号与两类斜杠和弦#
术语说明|斜杠和弦(slash chord)
记号X/Y表示:和弦为 X,最低音为 Y。
斜杠左边是和弦,右边是一个音——右边写的不是另一个和弦。
记号的完整规定见 0-2 §3.2。
按 Y 是否为 X 的和弦音,斜杠和弦分为两类:
| 类型 | 条件 | 实质 | 例(C 大调) | 本讲的处理 |
|---|---|---|---|---|
| 转位型 | Y 是 X 的和弦音 | X 的转位——和弦没有改变 | C/E、C/G、G/B、Em/G |
§113.2 – §113.5 |
| 加低音型 | Y 不是 X 的和弦音 | 另一个和弦——四个音构成新的结构 | F/G、C/D |
§113.6 |
本章导读把本讲归入"低音的指定(不是新和弦)",说的是转位型。加低音型确实产生了新的和弦(命题 113-3 将证明它是
9sus4),本讲一并处理,但必须与转位型分开看待。
113.2 命题 113-1:三个位置与低音之上的音程#
一个三和弦有三个音,因此有三种低音选择:原位、第一转位、第二转位。
三者的和弦相同、功能相同,差别只在低音。
命题 113-1(第二转位是唯一在低音之上出现纯四度的位置)
位置 低音 低音之上的两个音程 含纯四度? 原位 根音 三度 + 五度 否 第一转位 三音 三度 + 六度 否 第二转位 五音 四度 + 六度 是 证明:以 C 大三和弦(C–E–G)逐一核算半音数——
原位 C–E–G:C→E = 4(大三度),C→G = 7(纯五度);
第一转位 E–G–C:E→G = 3(小三度),E→C = 8(小六度);
第二转位 G–C–E:G→C = 5(纯四度),G→E = 9(大六度)。小三和弦以 A 小三和弦(A–C–E)核对:
位置 音 低音之上的两个音程 原位 A–C–E A→C = 3(小三度),A→E = 7(纯五度) 第一转位 C–E–A C→E = 4(大三度),C→A = 9(大六度) 第二转位 E–A–C E→A = 5(纯四度),E→C = 8(小六度) 大小三和弦的三度与六度互换(4↔3、8↔9),而第二转位的纯四度在两者中都是 5,不变 \blacksquare
和声学传统上把低音之上的纯四度视为不协和,需要处理。这就是第二转位受限制的来源(规则 113-Q)。
113.3 命题 113-2:走向的数字记的是低音#
这是一条一直在使用、但未曾明说的约定。
命题 113-2(走向数字的含义)
3-1 章十五组走向的数字,记的是每个和弦的低音级数,不是根音级数。
当全部和弦取原位时,二者相同;当某个和弦取转位时,二者分离。
核对:15634125 与 17654325 是同一个和弦进行。
| 位置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和弦 | I | V | vi | iii | IV | I | ii | V |
| 根音级数 | 1 | 5 | 6 | 3 | 4 | 1 | 2 | 5 |
15634125 的低音级数(全原位) |
1 | 5 | 6 | 3 | 4 | 1 | 2 | 5 |
17654325 的低音级数(三处转位) |
1 | 7 | 6 | 5 | 4 | 3 | 2 | 5 |
| 转位记号 | — | G/B |
— | Em/G |
— | C/E |
— | — |
两组走向的和弦完全相同,差别只在第 2、4、6 三个位置是否转位。
因此十五组走向实际上只有十四个不同的和弦进行——15634125与17654325是同一个进行的两种低音安排。
低音线条的对照(C 大调):
走向 低音线条 相邻步的半音数 级进步数 15634125C – G – A – E – F – C – D – G 5, 2, 5, 1, 5, 2, 5 3 / 7 17654325C – B – A – G – F – E – D – G 1, 2, 2, 2, 1, 2, 7 6 / 7
17654325的低音连续下行七个音、六步全是级进,只在末步跳回 G。这就是转位的全部作用。
两个半音步(C→B 与 F→E)正是大调音阶仅有的两个半音(§112.4)✓
113.4 规则 113-B:低音线条优先级进#
术语说明|级进与跳进
级进:相邻两音相距大二度或小二度(1 或 2 个半音)。
跳进:相邻两音相距三度及以上(3 个半音或更多)。
规则 113-B(低音线条的设计)
在和弦已定的前提下,选择转位使低音尽量级进。步骤如下:
- 写出各和弦的根音级数,即原位时的低音线;
- 逐步算出相邻两音的半音数,标出跳进;
- 在每个跳进处考察:把跳进的前一个或后一个和弦转位,能否把这一步变为级进;
- 核对:转位只改低音,和弦与功能都不变(§113.2),因此不需要重做和弦选择。
把 15634125 改造为 17654325 的全过程:
| 步 | 原位低音 | 半音数 | 判定 | 处理 | 处理后 |
|---|---|---|---|---|---|
| 1→2 | C → G | 5 | 跳进 | 第 2 个和弦取第一转位 G/B |
C → B(1)✓ |
| 2→3 | G → A | 2 | 级进 | — | B → A(2)✓ |
| 3→4 | A → E | 5 | 跳进 | 第 4 个和弦取第一转位 Em/G |
A → G(2)✓ |
| 4→5 | E → F | 1 | 级进 | — | G → F(2)✓ |
| 5→6 | F → C | 5 | 跳进 | 第 6 个和弦取第一转位 C/E |
F → E(1)✓ |
| 6→7 | C → D | 2 | 级进 | — | E → D(2)✓ |
| 7→8 | D → G | 5 | 跳进 | 保留——句末的 V 须用原位以取得分量 | D → G(7) |
四处跳进,改造了三处,保留一处。
保留末步的理由:句末的和弦承担终止式的分量,低音用根音最稳。把低音线条从头级进到尾,反而会使句子失去落点。
一条由此得到的原则:低音级进是手段,不是目的。 段落的开头与结尾用原位,中间用转位连接。
113.5 规则 113-Q:第二转位的限制#
由命题 113-1,第二转位在低音之上产生纯四度。它的用法因此受限。
规则 113-Q(第二转位的两种合法用法)
第二转位只用于以下两种情形,此外不用:
用法 条件 例(C 大调) 低音线条 经过四六 低音级进途中经过,前后都是级进,且落在弱拍 C – G/D – C/EC – D – E(级进上行) 终止四六 强拍上的 I 的第二转位,接 V,再接 I C/G – G – CG – G – C 两种用法之外的限制:
- 不作句中任意位置的替换;
- 不连续使用两个或更多第二转位;
- 不用第二转位作段落的开头或结尾。
核对:
17654325的三处转位(G/B、Em/G、C/E)全部是第一转位,没有一处第二转位 ✓。这不是巧合——规则 113-B 的改造总是优先取第一转位。
为什么第一转位没有限制:由命题 113-1,第一转位在低音之上是三度 + 六度,两者都协和。因此第一转位可以自由使用。
113.6 命题 113-3:加低音型的实质#
加低音型斜杠和弦的低音不是和弦音,因此它不是转位——它是另一个和弦。
命题 113-3(加低音型的实质是
9sus4)
设 X 为大三和弦,根音为 r,其三个音相对于 r 为 \{0, 4, 7\}。
若取低音 y = r + 2(根音上方大二度),则X/y的四个音相对于 y 为
\{0\} \cup \{-2,\ 2,\ 5\} \equiv \{0,\ 2,\ 5,\ 10\}
即 根音、9、4、\flat7——y 上的9sus4和弦 \blacksquareC 大调的两个常用形式:
写法 四个音(低到高) 相对于低音 实质 F/GG – C – F – A 0, 5, 10, 14 G9sus4(V 的挂留形式)C/DD – G – C – E 0, 5, 10, 14 D9sus4为什么只用大三和弦:若 X 为小三和弦(\{0,3,7\}),同样取法得 \{0, 1, 5, 10\},其中的 1 是低音之上的小九度——与命题 111-4 所述的是同一类冲突。故加低音型只用大三和弦。
一条必须注意的相容性判定
加低音型的相容性要按它的实质和弦判断,不能只看写出的四个音。
例:F/G写出的四个音为 G、C、F、A,不含 D;但它的实质G9sus4= G – C – D – F – A,D 是它的五音。
因此旋律上的 D 与F/G相容 ✓——旋律恰好补上了声位中省略的五音。
113.7 规则 113-L:与省根声位不兼容#
这是一条必须明说的冲突。
规则 113-L(斜杠和弦与省根声位不能同用)
斜杠和弦不能与三七九声位(第 109 讲)或 m11 声位(第 111 讲)同时使用。理由:
- 三七九与 m11 都省略根音,因此规则 109-L 要求左手最低音必须是根音,不得转位;
- 斜杠和弦恰恰指定低音不是根音。
两项要求互相排斥。
解决办法(二者取一):
选择 左手 右手 用斜杠和弦 按斜杠右边指定低音 改用含根音的声位(T0/T1/T2,3-2 章) 用省根声位 一律原位,放弃斜杠和弦 三七九或 m11
一条实践上的折中:同一首歌的不同段落可以用不同的选择。
例:主歌用斜杠和弦 + T0(低音线条清晰),副歌用原位 + 三七九(色彩丰满)。但同一段落之内不可混用。
113.8 规则 113-F:加花在左手#
第 105、109、111 三讲的加花都在右手。斜杠和弦的加花在左手——因为斜杠和弦改变的正是左手。
规则 113-F(斜杠和弦的加花)
做法 内容 例( C – G/B – Am,低音 C2 – B1 – A1)低音级进 低音按级进连接,不加音 C2 – B1 – A1 经过音 在两个低音之间加一个经过音,可以是非和弦音 C2 – B1 – A1 – G1 – F1(连接到 F)根音—转位交替 同一和弦内在原位与转位之间交替 C2 – E2 – C2 – E2( C与C/E交替)两条限制:
- 经过音只能出现在弱拍,且时值不超过一拍;
- 强拍的低音必须是斜杠右边指定的那个音——这是斜杠记号的含义,不可变通。
113.9 实例:17654325 的编配#
对象:第 112 讲 §112.8 的八小节(X:48)。
由命题 113-2,17654325与15634125是同一个和弦进行,因此 X:48 的旋律可以原样使用,只改左手 ✓。
| 小节 | 和弦 | 位置 | 左手三音(低到高) | 低音 | 半音值 |
|---|---|---|---|---|---|
| 1 | I C |
原位 | C3 – E3 – G3 | C3 | 48 |
| 2 | V G/B |
第一转位 | B2 – D3 – G3 | B2 | 47 |
| 3 | vi Am |
原位 | A2 – C3 – E3 | A2 | 45 |
| 4 | iii Em/G |
第一转位 | G2 – B2 – E3 | G2 | 43 |
| 5 | IV F |
原位 | F2 – A2 – C3 | F2 | 41 |
| 6 | I C/E |
第一转位 | E2 – G2 – C3 | E2 | 40 |
| 7 | ii Dm |
原位 | D2 – F2 – A2 | D2 | 38 |
| 8 | V G |
原位 | G2 – B2 – D3 | G2 | 43 |
低音线条:48 – 47 – 45 – 43 – 41 – 40 – 38 – 43
相邻步的半音数:1, 2, 2, 2, 1, 2,然后 +5 ✓
六步全部级进,第七步跳回 G2 ✓ 与 §113.4 的改造结果完全一致。
规则 113-Q 核对:三处转位全部是第一转位,无一第二转位 ✓
ABC 源码
X:49
T:113 17654325 的编配(C 大调,原创;与第 112 讲 X:48 同一和弦进行)
M:4/4
L:1/4
Q:1/4=72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G F E D | D C B, C | C D E F | G F E D | A G F E | E F G A | A G F D | D4 |]
V:LH
[C,E,G,]4 | [B,,D,G,]4 | [A,,C,E,]4 | [G,,B,,E,]4 | [F,,A,,C,]4 | [E,,G,,C,]4 | [D,,F,,A,,]4 | [G,,B,,D,]4 |]
谱例说明:右手与 X:48 逐音相同,左手八个小节中有三个不同(第 2、4、6 小节)。
[B,,D,G,]= B2–D3–G3(G/B)、[G,,B,,E,]= G2–B2–E3(Em/G)、[E,,G,,C,]= E2–G2–C3(C/E)。
建议的对照练习:X:48 与 X:49 各弹四遍、交替对照。 右手完全一样,差别全部来自左手的低音线条——这是本讲最直接的听觉证据。
一处可选的替换:第 8 小节的
G可换成F/G(=G9sus4,命题 113-3),左手写作[G,,C,F,A,]= G2–C3–F3–A3。
低音不变(仍是 G2) ✓,只把上方的音由 B–D 换成 C–F–A。
相容性核对:第 8 小节的旋律音为 D4(第 2 级);F/G写出的四个音不含 D,但其实质G9sus4= G–C–D–F–A 含 D(五音) ✓ 故可以替换。
效果:半终止的紧张度降低,句子更开放。
练习
练习 113-1 命题 113-1 的推导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写出 C 大三和弦三个位置的音,逐一算出低音之上两个音程的半音数;② 对 A 小三和弦重做一遍;③ 指出哪个位置含纯四度;④ 说明第一转位为什么不受限制 速度 —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4/7、3/8、5/9;② 小三和弦为 3/7、4/9、5/8;③ 第二转位;④ 三度与六度都协和
练习 113-2 命题 113-2 的核对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写出 15634125与17654325的八个和弦,核对二者是否相同;② 写出两条低音线条与相邻步的半音数;③ 统计各自的级进步数;④ 指出17654325中哪三个和弦是转位,并写出斜杠记号速度 限时 1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八个和弦完全相同;② 半音数为 5,2,5,1,5,2,5 与 1,2,2,2,1,2,7;③ 3/7 与 6/7;④ G/B、Em/G、C/E
练习 113-3 规则 113-B 的应用
练习 113-4 第二转位的限制
练习 113-5 命题 113-3 的推导与使用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算出 F/G与C/D四个音相对于低音的半音数,写出各自的实质和弦;② 对Dm/E(小三和弦)重做一遍,指出冲突在哪里;③ 键盘:演奏F/G – C与G – C各 16 遍,比较;④ 按 §113.9 的说明把第 8 小节换成F/G,演奏 8 遍速度 ♩ = 72固定数量 ③ 各 16 遍;④ 8 遍 达标判定 ① 均为 0, 5, 10, 14,实质为 G9sus4与D9sus4;② 得 0, 1, 5, 10,低音之上出现小九度;③ 能说出F/G的紧张度低于G;④ 能演奏并说出相容性判据
练习 113-6 X:48 与 X:49 的对照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按 X:49 演奏八小节, ♩ = 72,8 遍;② 与 X:48 交替各四遍;③ 只弹左手,两版各 8 遍,写出两条低音线条的半音数;④ 说出右手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两版在听感上的差别速度 ♩ = 72固定数量 ①③ 各 8 遍;② 交替 4 遍 达标判定 ① 合手无中断;② 能交替演奏;③ 半音数与 §113.3 的表一致;④ 能说出 X:49 的低音"走成一条线"、X:48 的低音"逐个跳"
达标自检
- 我能说出
X/Y中斜杠两边各是什么,以及右边写的不是和弦。 - 我能按 Y 是否为 X 的和弦音分出转位型与加低音型。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3-1,写出三个位置低音之上的音程。
- 我能说出第一转位为什么不受限制。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3-2,并说出走向的数字记的是低音而不是根音。
- 我能说出
15634125与17654325是同一个和弦进行。 - 我能执行规则 113-B 的四步,并说出末步为什么保留原位。
- 我能复述规则 113-Q 的两种合法用法与三条限制。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3-3,说出
F/G的实质是G9sus4。 - 我能说出加低音型为什么只用大三和弦。
- 我能说出加低音型的相容性要按实质和弦判断,并以
F/G与旋律 D 为例。 - 我能复述规则 113-L,说出两项要求为什么互相排斥,以及两种解决办法。
- 我能复述规则 113-F 的三种做法与两条限制。
- 我已完成 X:48 与 X:49 的对照演奏。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把斜杠右边当成另一个和弦 | 把 C/E 读成"C 和弦接 E 和弦" |
误读记号 | 右边是一个音,即最低音(§113.1) |
| 转位后重新判定功能 | 把 C/E 当成另一个和弦去配 |
混淆低音与和弦 | 转位不改变和弦,也不改变功能(§113.2) |
| 把所有和弦都转位 | 段落没有落点,低音线条软弱 | 把"低音级进"当成目的 | 开头与结尾用原位,中间用转位(§113.4) |
| 随意使用第二转位 | 低音之上的纯四度未经处理 | 忽略命题 113-1 | 只用于经过四六与终止四六(规则 113-Q) |
| 斜杠和弦配三七九声位 | 和弦身份完全无法判断 | 未注意两项要求互斥 | 二者取一(规则 113-L) |
| 强拍低音不是斜杠指定的音 | 记号与实际不符 | 加花越界 | 经过音只在弱拍,强拍必须是指定音(规则 113-F) |
| 在小三和弦上用加低音型 | 低音之上出现小九度 | 直接套用 F/G 的做法 |
加低音型只用大三和弦(命题 113-3) |
只看 F/G 写出的四个音判相容性 |
误判旋律的 D 为非和弦音 | 未按实质和弦判断 | F/G 的实质是 G9sus4,含五音 D(§113.6) |
认为 15634125 与 17654325 是两个进行 |
重复学习同一内容 | 未理解数字记的是低音 | 二者和弦相同,差别只在三处转位(命题 113-2) |
| 用第二转位作段落开头 | 一开始就不稳定 | 忽略规则 113-Q 的第三条限制 | 段落的开头与结尾用原位(§113.4、规则 113-Q) |
第 114 讲 小调副三和弦编配#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说出本讲放开哪四个和弦,以及 v 为什么与三个副三和弦一并处理;(2)复述并证明命题 114-1(小调的三个大三副和弦就是关系大调的三个正三和弦)及其推论;(3)复述并证明命题 114-2(放开副三和弦后小调与大调不再同构)的四处差别;(4)复述并证明命题 114-3(第 7 级仍保有唯一解),并用规则 114-S 处理 \flat 7 与 7 的取舍;(5)复述并证明命题 114-4(小调副三和弦的共同音表),说出四个和弦各自的功能归属;(6)用判据 114-F 判定 \flatVII 的功能;(7)复述并证明命题 114-5(小调的阻碍终止用 \flatVI);(8)说出小调的长下行五度链为什么通向关系大调。
理论
114.1 本讲放开什么#
参照系声明(0-2 §1.5 的强制要求):
本讲与第 106、107 讲一致,一律采用"以小调主音为 1"的参照系。
在该参照系下小调音阶写作 1,\ 2,\ \flat 3,\ 4,\ 5,\ \flat 6,\ \flat 7(自然小调)或 1,\ 2,\ \flat 3,\ 4,\ 5,\ \flat 6,\ 7(和声小调)。
实例一律用 a 小调,其关系大调为 C 大调。
第 106 讲只用 i、iv、V 三个正三和弦。本讲放开四个和弦:
| 和弦 | 音级 | 性质 | a 小调 | 来源 |
|---|---|---|---|---|
| III | \{\flat3,\ 5,\ \flat7\} | 大三和弦 | C |
自然小调 |
| v | \{5,\ \flat7,\ 2\} | 小三和弦 | Em |
自然小调 |
| \flatVI | \{\flat6,\ 1,\ \flat3\} | 大三和弦 | F |
自然小调 |
| \flatVII | \{\flat7,\ 2,\ 4\} | 大三和弦 | G |
自然小调 |
v 为什么与三个副三和弦一并处理:
v 处在第 5 级上,级数与正三和弦 V 相同;但由命题 106-2,v 的三音是 \flat 7,与主音相距全音,没有导音,因此不具有属功能。
在功能上 v 不是正三和弦,故与三个副三和弦一并放开。
四个和弦全部由自然小调音构成——没有一个含升七级。这一点在命题 114-3 中起决定作用。
本讲不放开两个减三和弦(a 小调的
Bdim与G#dim),与大调不放开 vii° 的处理一致(第 112 讲)。
114.2 命题 114-1:小调的副三和弦就是关系大调的正三和弦#
命题 114-1
设小调的关系大调为 M(主音在小调主音上方小三度,0-2 §1.5)。则
\mathrm{III} = \text{M 的 I},\qquad \flat\mathrm{VI} = \text{M 的 IV},\qquad \flat\mathrm{VII} = \text{M 的 V}
三者全部是大三和弦。证明:自然小调与其关系大调音阶音完全相同,只是主音不同(0-2 §1.5)。
设小调主音在 a,则关系大调主音在 a+3。
小调一侧:\flat3、\flat6、\flat7 三级分别在 a+3、a+8、a+10;
大调一侧:1、4、5 三级分别在 a+3、(a+3)+5 = a+8、(a+3)+7 = a+10。
一一对应 \blacksquarea 小调核对(关系大调为 C 大调):
III =C(C 大调的 I)✓ \flatVI =F(C 大调的 IV)✓ \flatVII =G(C 大调的 V)✓
推论(大小调副三和弦的性质相反)
大调 小调 正三和弦 I、IV、V——全部大三和弦 i、iv、V——两个小三、一个大三 副三和弦 ii、iii、vi——全部小三和弦 III、\flatVI、\flatVII——全部大三和弦 大调放开副三和弦是加入小三和弦(色彩变暗);小调放开副三和弦是加入大三和弦(色彩变亮)。
推论("听起来转到关系大调"的来源)
放开小调的副三和弦,等于把关系大调的三个正三和弦引入小调。
这是小调歌曲常常在中段"听起来转到关系大调"的直接原因——不是真的转调,而是用了这三个和弦。判据:只要 V(含升七级)还在使用,主音仍是小调主音。
一旦 V 被 v 或 \flatVII 完全取代、且不再出现,调性中心才真正移向关系大调。
真正的转调是第 4-4 章的对象;本讲不涉及。
114.3 命题 114-2:放开之后不再与大调同构#
第 106 讲 §106.4 曾证明:只用正三和弦时,小调的候选表与大调结构同构——把大调表的第 3、6 级读作 \flat3、\flat6 即得,第 104 讲的 7 \times 7 交集表可以原样沿用。
命题 114-2(放开副三和弦后同构不再成立)
设小调已放开 i、iv、V、III、v、\flatVI、\flatVII 共 7 个和弦,大调已放开 I、ii、iii、IV、V、vi 共 6 个和弦。则二者在四处不同:
小调的候选表(八行):
| 旋律音级 | a 小调实音 | 候选和弦 | 候选数 |
|---|---|---|---|
| 1 | A | i、iv、\flatVI | 3 |
| 2 | B | V、v、\flatVII | 3 |
| \flat3 | C | i、III、\flatVI | 3 |
| 4 | D | iv、\flatVII | 2 |
| 5 | E | i、V、v、III | 4 |
| \flat6 | F | iv、\flatVI | 2 |
| \flat7 | G | III、v、\flatVII | 3 |
| 7 | G# | V | 1 |
独立核对:候选数之和 3+3+3+2+4+2+3+1 = \mathbf{21};
另一方面已放开 7 个和弦 × 每个含 3 个音级 = \mathbf{21} ✓
两点须特别注意:
114.4 命题 114-3 与规则 114-S:第 7 级#
命题 114-3(第 7 级仍保有唯一解)
在本讲的候选集下,第 7 级(升七级)的候选只有 V。证明:升七级不属于自然小调音阶。
已放开的七个和弦中,III、v、\flatVI、\flatVII 全部由自然小调音构成(§114.1),i =\{1,\flat3,5\} 与 iv =\{4,\flat6,1\} 也不含第 7 级;
只有 V =\{5,\ \mathbf{7},\ 2\} 含升七级 \blacksquare附注:和声小调的 vii°(a 小调的
G#dim= G#–B–D)也含升七级,但本教程不放开减三和弦(§114.1)。故第 7 级的唯一性在本教程范围内成立。
与大调的对比:大调放开三个副三和弦后唯一解全部消失(命题 112-1);小调放开四个和弦后,第 7 级仍唯一。
一条极其好用的实践规则:小调旋律中只要出现升七级,该处的和弦就被唯一确定为 V。
规则 114-S(\flat7 与 7 的取舍)
旋律决定和弦,不是相反。
旋律在该处(第 1 或第 3 拍)用 候选和弦 禁止 理由 7(升七级) V(唯一) III、v、\flatVII 三者含 \flat7,与旋律的 7 相距一个半音 \flat7 III、v、\flatVII V V 含 7,与旋律的 \flat7 相距一个半音 冲突的性质:\flat7 与 7 相距一个半音。若旋律用一个、和弦用另一个,二者同时发声即产生小二度或小九度——最刺耳的音程(命题 111-4)。
这不是风格问题,是硬性禁止。a 小调核对:旋律 G(\flat7)配
E(E–G#–B)→ G 与 G# 相距 1 个半音 ✗
本讲兑现了命题 106-3 推论的第 2 条出路:
该条写作"必须改用含 \flat7 的和弦:v、III 或 \flatVII(本讲范围之外)"。三者已在本讲全部放开 ✓
114.5 命题 114-4:共同音与功能归属#
命题 114-4(小调副三和弦与正三和弦的共同音)
副三和弦 音级 与 i \{1,\flat3,5\} 与 iv \{4,\flat6,1\} 与 V \{5,7,2\} 功能归属 III \{\flat3,5,\flat7\} 2(\flat3、5) 0 1(5) T(唯一) v \{5,\flat7,2\} 1(5) 0 2(5、2) "准 D"(推论 3) \flatVI \{\flat6,1,\flat3\} 2(1、\flat3) 2(\flat6、1) 0 T 与 S 两可 \flatVII \{\flat7,2,4\} 0 1(4) 1(2) 无正三代理(推论 4) 证明:逐一求交集即得 \blacksquare
四条推论:
- III 的功能唯一(T)——它是小调中最容易使用的副三和弦,地位对应大调的 ii(大调中功能唯一的那一个,命题 108-1 推论 1)。
- \flatVI 的功能两解(T 与 S)——与大调的 vi 完全对应;二者都是阻碍终止的目标和弦(命题 114-5)。
- v 与 V 共有两音(5、2),但缺导音。 由命题 106-2,v 不具有属功能。故 v 是"像 D 而不是 D":可以放在 D 的位置上,但不能承担正格终止。
- \flatVII 与三个正三和弦都没有两个共同音,因此它不是任何正三和弦的代理。
但 \flatVII 与 v 共有两音(\flat7、2),故 \flatVII 是 v 的代理。两者都不含导音,因此都不能承担正格终止。
114.6 判据 114-F:\flatVII 的功能判定#
由推论 4,\flatVII 不能用共同音判定功能。判据是它的去向(与判据 108-F、112-F 同法)。
判据 114-F(\flatVII 的功能判定)
\flatVII 之后接 功能 理由 III D 在关系大调参照系下这是 V → I(正格终止) \flatVI 或 iv T 的延伸 后接 S,故 \flatVII 处在 T 的位置 i D 的替代 直接解决到主和弦;但无导音,结束感弱于 V → i V S 后接 D;根音 \flat7 \to 5 为下行大二度
\flatVII → III 与参照系
a 小调的G → C,在 C 大调的参照系下写作 V → I。
同一对和弦,在两个参照系下的级数记号完全不同。
这正是 0-2 §1.5 要求每次显式声明参照系的原因——不声明就无法判断G → C是"小调的 \flatVII → III"还是"大调的 V → I"。
\flatVII → i 的地位
\flatVII → i 不属于本教程定义的四类终止式(第 102–103 讲:正格、变格、半终止、阻碍)。
理由:\flat7 \to 1 是全音(a 小调的 G → A 为 2 个半音),没有导音的半音牵引(命题 106-2 的同一论证)。
本教程的处理:允许用于段落内部的收束,不用于全曲的末句。 全曲末句须用 V → i。
114.7 命题 114-5:小调的阻碍终止#
命题 114-5(小调的阻碍终止用 \flatVI)
大调的阻碍终止是 V → vi;小调的阻碍终止是 V → \flatVI。
两者的共性:阻碍终止的目标和弦与主和弦共有两个音——听者预期主和弦,实际听到一个与它共享两音的和弦,故"像又不是"。核对:
主和弦 阻碍目标 共同音 根音运动 大调(C) I =\{C,E,G\} vi =\{A,C,E\} C、E G → A,上行大二度(2 个半音) 小调(a) i =\{A,C,E\} \flatVI =\{F,A,C\} A、C E → F,上行小二度(1 个半音) \blacksquare
小调的阻碍终止更突然——根音只移动一个半音,而大调移动两个。
规则 103-D 在小调同样适用:全曲的末句不得用阻碍终止。
114.8 小调的下行五度链通向关系大调#
第 112 讲命题 112-2 已证明:七个顺阶三和弦按下行五度排成一条线,六步全为纯五度,首尾的一步是减五度,链不闭合。
自然小调与关系大调音阶音相同,故这条链完全相同——只是级数记号不同。
| 位置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a 小调记号 | ii° | v | i | iv | \flatVII | III | \flatVI |
| C 大调记号 | vii° | iii | vi | ii | V | I | IV |
| 根音 | B | E | A | D | G | C | F |
相邻步全为纯五度(7 个半音);首尾的 \flatVI → ii°(F → B)为减五度(6 个半音) ✗,链不闭合 ✓
一个与大调的重要差别:
大调的长链通向 I:4536251的后五个和弦 iii–vi–ii–V–I 是四步下行五度(§110.5)。
小调通向 i 的链只有一步:链中 i 的前一个是 v,而 v 的前一个是 ii°——ii° 是减三和弦,本教程不放开。故能用的只有 v → i 一步(或和声小调的 V → i)。
小调可用的长链在链的另一端:
\mathrm{iv} \to \flat\mathrm{VII} \to \mathrm{III} \to \flat\mathrm{VI} \qquad (\mathrm{D} \to \mathrm{G} \to \mathrm{C} \to \mathrm{F})
连续三步下行纯五度 ✓,但它通向 \flatVI 而不是 i。结论:小调的长下行五度链把听感带向关系大调——在 C 大调的记号下,上式正是 ii → V → I → IV ✓。
这与 §114.2 推论所说的"听起来转到关系大调"是同一件事的两种描述。
114.9 实例:a 小调八小节#
走向:
i – $\flat$VII – $\flat$VI – V(两遍,第二遍末句改为完满终止)。
这一走向的根音是连续下行级进:A → G → F → E ✓(2, 2, 1 个半音)。
| 小节 | 和弦 | a 小调实音 | 低音 | 半音值 | 功能 |
|---|---|---|---|---|---|
| 1 | i Am |
A–C–E | A2 | 45 | T |
| 2 | \flatVII G |
G–B–D | G2 | 43 | T 的延伸(判据 114-F:后接 \flatVI) |
| 3 | \flatVI F |
F–A–C | F2 | 41 | S(后接 V) |
| 4 | V E |
E–G#–B | E2 | 40 | D |
| 5 | i Am |
A–C–E | A2 | 45 | T |
| 6 | \flatVII G |
G–B–D | G2 | 43 | T 的延伸 |
| 7 | \flatVI | V | F–A–C | E–G#–B | F2 | E2 | 41 | 40 | S | D |
| 8 | i Am |
A–C–E | A2 | 45 | T |
终止式:第 4 小节为半终止(止于 V);第 7 → 8 小节为 V → i 正格全终止 ✓
\flatVI 的功能判定(命题 114-4 推论 2,两解):第 3、7 小节之后都是 V,故都作 S ✓
旋律的相容性核对(本教程原创;第 1、3 拍须为和弦音):
| 小节 | 和弦 | 第 1 拍 | 级数 | 第 3 拍 | 级数 | 核对 |
|---|---|---|---|---|---|---|
| 1 | Am |
A4 | 1 | C5 | \flat3 | ✓ ✓ |
| 2 | G |
B4 | 2 | G4 | \flat7 | ✓ ✓ |
| 3 | F |
A4 | 1 | F4 | \flat6 | ✓ ✓ |
| 4 | E |
E4 | 5 | G#4 | 7 | ✓ ✓ |
| 5 | Am |
A4 | 1 | C5 | \flat3 | ✓ ✓ |
| 6 | G |
B4 | 2 | G4 | \flat7 | ✓ ✓ |
| 7 | F | E |
A4 | 1 | B4 | 2 | ✓ ✓ |
| 8 | Am |
A4 | 1 | (延续) | — | ✓ |
规则 114-S 的两处核对:
第 2、6 小节第 3 拍的 G 是 \flat7,所配和弦为 \flatVII(含 \flat7) ✓;
第 4 小节第 3 拍的 G# 是升七级,所配和弦为 V(唯一候选,命题 114-3) ✓。
两处的第 7 级形式不同,所配和弦也随之不同——这正是规则 114-S 的全部内容。
ABC 源码
X:50
T:114 i-bVII-bVI-V 的编配(a 小调,原创)
M:4/4
L:1/4
Q:1/4=72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Am
V:RH
A B c B | B A G A | A G F G | E F ^G B | A B c B | B A G F | A c B ^G | A4 |]
V:LH
[A,,C,E,]4 | [G,,B,,D,]4 | [F,,A,,C,]4 | [E,,^G,,B,,]4 | [A,,C,E,]4 | [G,,B,,D,]4 | [F,,A,,C,]2[E,,^G,,B,,]2 | [A,,C,E,]4 |]
谱例说明:
K:Am的调号与 C 大调相同(无升降号),因此升七级 G# 必须每次写出临时记号^G✓。
右手A–B为 A4–B4,c为 C5,E、F、G为 E4、F4、G4,^G为 G#4。
左手[E,,^G,,B,,]= E2–G#2–B2(E和弦,原位)。
低音线条:45 – 43 – 41 – 40 – 45 – 43 – 41 | 40 – 45
相邻步:-2,\ -2,\ -1,\ +5,再重复 ✓ 连续下行级进后跳回主音 ✓
弱拍的非和弦音:第 1、5 小节的 B4,第 2 小节第 4 拍的 A4,第 3 小节的 G4,第 4 小节第 2 拍的 F4,第 6 小节第 4 拍的 F4——全部落在第 2 或第 4 拍,均为经过音或邻音,不影响和弦选择(判据 104-B)✓
建议的对照练习:
练习
练习 114-1 命题 114-1 的推导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写出 a 小调的 III、\flatVI、\flatVII 三个和弦的音,并指出它们在 C 大调中各是几级;② 用半音位置独立证明三者与关系大调的 I、IV、V 一一对应;③ 对 e 小调(关系大调 G 大调)重做一遍;④ 说出大小调副三和弦的性质差别 速度 — 数量 两个调 达标判定 ① C/F/G,在 C 大调中为 I/IV/V;② 三组半音位置对应正确;③ e 小调为G/C/D;④ 大调的副三全是小三和弦,小调的副三全是大三和弦
练习 114-2 小调候选表
练习 114-3 规则 114-S 的键盘验证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右手持续弹 G4,左手依次弹 Em、C、G、E,各 8 次;② 右手改弹 G#4,左手依次弹同样四个和弦,各 8 次;③ 判断两组中各有哪几处冲突;④ 说出冲突的音程是什么速度 ♩ = 66固定数量 两组各 32 次 达标判定 ① ② 都能奏出;③ 第一组只有 E冲突;第二组只有E不冲突;④ 小二度或小九度(G 与 G# 相距 1 个半音)
练习 114-5 命题 114-5 与阻碍终止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算出大调 I 与 vi、小调 i 与 \flatVI 的共同音,以及两组的根音运动半音数;② 键盘:交替演奏 G → C与G → Am(大调)、E → Am与E → F(小调)各 16 次;③ 说出小调的阻碍终止为什么更突然;④ 说出为什么全曲末句不得用它速度 ♩ = 72固定数量 四组各 16 次 达标判定 ① 共同音各 2 个;根音运动为 2 与 1 个半音;② 四组都能奏出;③ 根音只移动一个半音;④ 规则 103-D
练习 114-6 下行五度链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写出 a 小调七个顺阶三和弦的下行五度链,标出每步的半音数与那一步的减五度;② 写出同一条链在 C 大调参照系下的级数记号;③ 找出通向 i 的最长可用链与通向 \flatVI 的最长可用链,比较长度;④ 说出这一差别的听感后果 速度 限时 1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六步为 7 个半音,\flatVI → ii° 为 6;② vii°–iii–vi–ii–V–I–IV;③ 通向 i 只有一步(v → i),通向 \flatVI 有三步(iv–\flatVII–III–\flatVI);④ 长链把听感带向关系大调
练习 114-7 实例与三种对照
达标自检
- 我能说出本讲放开哪四个和弦,以及 v 为什么在功能上不是正三和弦。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4-1,并指出 III、\flatVI、\flatVII 在关系大调中各是几级。
- 我能说出大调副三全是小三和弦、小调副三全是大三和弦。
- 我能说出"听起来转到关系大调"的来源,以及判断是否真的转调的判据。
- 我能复述命题 114-2 的四处差别,并用两种算法核对候选数之和为 21。
- 我能说出第 5 级为什么有四个候选,以及命题 97-3 为什么不适用于小调。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4-3,并说出小调旋律出现升七级时和弦被唯一确定。
- 我能复述规则 114-S,并说出冲突的音程与它为什么是硬性禁止。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4-4,说出四个和弦各自的功能归属。
- 我能说出 \flatVII 为什么不是任何正三和弦的代理,以及它是谁的代理。
- 我能复述判据 114-F,并说出 \flatVII → III 在关系大调中是什么。
- 我能说出 \flatVII → i 为什么不属于本教程的四类终止式。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4-5,并说出小调的阻碍终止为什么更突然。
- 我能说出小调的长下行五度链为什么通向关系大调。
- 我已完成 §114.9 的演奏与三项对照。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旋律用 \flat7 却配 V | G 与 G# 同时发声,刺耳 | 忽略第 7 级的两种形式 | 规则 114-S:旋律决定和弦,\flat7 只能配 III、v、\flatVII |
| 旋律用升七级却配 \flatVII | 同上,方向相反 | 同上 | 升七级只能配 V(命题 114-3) |
| 用 \flatVII → i 作全曲末句 | 结束感不足 | 误以为它是正格终止 | \flat7 \to 1 是全音,无导音;末句须用 V → i(§114.6) |
| 用 v 作正格终止 | 同上 | 忽略命题 106-2 | v 缺导音,不具属功能(命题 114-4 推论 3) |
| 把 \flatVII 当作某个正三和弦的代理 | 功能判定无依据 | 未核对共同音 | 它与三个正三和弦都没有两个共同音(命题 114-4 推论 4) |
| 用命题 97-3 去核对小调候选数 | 发现第 5 级有 4 个便以为算错 | 把大调的定理套用于小调 | 小调第 5 级上有两个和弦,上限不是 3(命题 114-2) |
| 沿用第 106 讲"与大调同构"的结论 | 直接套用第 104 讲的交集表 | 未注意同构只在正三和弦范围内成立 | 放开副三后四处不同(命题 114-2) |
| 看到 III、\flatVI、\flatVII 就判为转调 | 把色彩变化当成调性变化 | 混淆和弦借用与转调 | V 仍在使用即未转调(§114.2 推论) |
| 用 \flatVI 作全曲末句的阻碍终止 | 全曲没有结束 | 忽略规则 103-D | 末句不得用阻碍终止(§114.7) |
| 在 \flatVI 处不判功能就接和弦 | 出现 D → S 逆行 | 忽略 \flatVI 的两解 | \flatVI 后接 V 则为 S,后接 iv 或 \flatVII 则为 T(命题 114-4 推论 2) |
第 115 讲 G 调三七九和弦的伴奏设计加花#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写出 G 调五个九和弦的三七九音,并给出甲、乙两种形态的具体声位与半音值;(2)复述并证明命题 115-1(移调的不变量与变量);(3)复述并证明命题 115-2(乙形态恒有解,甲形态不然),并说出它为什么解释了第 109 讲"乙是最常用形态"的结论;(4)用推论的音名判据判断任一和弦的甲形态在音区内是否有解;(5)复述并执行规则 115-T(移调的两步),说出八度归位为什么不可省;(6)说出把甲形态的最低音上移八度会得到什么;(7)按 F# 的位置安排 G 调的右手指法;(8)把第 109 讲的 C 调谱例完整移到 G 调。
理论
115.1 本讲的对象#
本讲不引入任何新的和弦、声位或规则。 它的全部内容是把第 109 讲的三七九声位系统从 C 调移到 G 调,并在移调的过程中把两条此前只作经验陈述的结论证明出来。
| 层次 | 由哪一讲确立 | 本讲是否改变 |
|---|---|---|
| 三七九的构成(命题 109-1) | 第 109 讲 | 否 |
| 甲、乙两种形态与其内部音程(命题 111-3) | 第 109、111 讲 | 否 |
| 音区 E4–A5(规则 109-R) | 第 109 讲 | 否 |
| 左手必须给出根音(规则 109-L) | 第 109 讲 | 否 |
| 加花的三种形态(§109.6) | 第 109 讲 | 否 |
| 具体的声位与指法 | 本讲 | 是 |
为什么选 G 调:G 调只有一个黑键(F#),是升号侧最接近 C 调的调(3-3 章第 97、98 讲)。移调训练从差别最小的一步开始。
115.2 G 调的五个九和弦与三七九#
G 大调音阶:G – A – B – C – D – E – F#
| 级 | 九和弦 | 五个音 | 3 | 7 | 9 |
|---|---|---|---|---|---|
| I | Gmaj9 |
G–B–D–F#–A | B | F# | A |
| ii | Am9 |
A–C–E–G–B | C | G | B |
| IV | Cmaj9 |
C–E–G–B–D | E | B | D |
| V | D9 |
D–F#–A–C–E | F# | C | E |
| vi | Em9 |
E–G–B–D–F# | G | D | F# |
顺阶九和弦的性质与调无关(0-2 §1.6):I 与 IV 为 maj9,V 为属九,ii 与 vi 为 m9 ✓
两种形态的具体声位(音区 E4–A5 = 64–81,规则 109-R):
| 和弦 | 类型 | 甲(3–7–9) | 半音值 | 跨度 | 乙(7–9–3) | 半音值 | 跨度 |
|---|---|---|---|---|---|---|---|
Gmaj9 |
maj9 | B4 – F#5 – A5 | 71, 78, 81 | 10 | F#4 – A4 – B4 | 66, 69, 71 | 5 |
Am9 |
m9 | 音区内无解 | — | 11 | G4 – B4 – C5 | 67, 71, 72 | 5 |
Cmaj9 |
maj9 | E4 – B4 – D5 | 64, 71, 74 | 10 | B4 – D5 – E5 | 71, 74, 76 | 5 |
D9 |
属九 | F#4 – C5 – E5 | 66, 72, 76 | 10 | C5 – E5 – F#5 | 72, 76, 78 | 6 |
Em9 |
m9 | G4 – D5 – F#5 | 67, 74, 78 | 11 | D5 – F#5 – G5 | 74, 78, 79 | 5 |
Am9的甲形态在 G 调中同样无解——与它在 C 调中的情形完全相同(第 109 讲 §109.3)。
原因显而易见:这是同一个和弦。 甲形态的可用性只取决于和弦本身,与所在的调无关——这一点由命题 115-2 的推论给出一般的判据。
115.3 命题 115-1:移调的不变量与变量#
命题 115-1(移调的不变量与变量)
移调是把每个音的半音值加上同一个常数 k。则:
量 是否改变 理由 声位内部的各个音程 不变 音程是两音之差,(x+k)-(y+k) = x-y 和弦类型(maj9/m9/属九) 不变 由内部音程唯一确定(命题 111-3) 甲、乙形态的跨度 不变 跨度是最高音与最低音之差 两个声位之间的移动量 不变 各声部之差的绝对值之和,k 相消 循环总移动量 不变 同上 每个音的绝对音高 改变 定义即如此 声位在规定音区内的可用性 改变 音区 [64, 81] 是绝对音高的区间,不随移调移动 \blacksquare
一条直接的核对:第 109 讲 C 调
1645的循环总移动量为 26(§109.5)。
G 调1645用本讲的声位:
(71,78,81) \to (74,78,79) \to (71,74,76) \to (72,76,78) \to (71,78,81)
逐步:3\!+\!0\!+\!2 = 5;3\!+\!4\!+\!3 = 10;1\!+\!2\!+\!2 = 5;1\!+\!2\!+\!3 = 6
总量 5+10+5+6 = \mathbf{26} ✓ 与 C 调完全相同,逐步的四个数也一一对应 ✓
115.4 命题 115-2:乙形态恒有解,甲形态不然#
命题 115-2(音区容纳判据)
设某声位的跨度为 s 个半音,规定音区为 [L,\ H]。则该声位的最低音必须落在 [L,\ H-s] 内,
该区间含 H - L - s + 1 个半音。
若 H - L - s + 1 \ge 12,则任何音名在该区间内至少出现一次,声位必有解。代入规则 109-R 的 L = 64、H = 81:
形态 和弦类型 跨度 s 窗口宽度 81-64-s+1 是否恒有解 乙 maj9、m9 5 13 是 ✓ 乙 属九 6 12 是 ✓ 甲 maj9、属九 10 8 否 甲 m9 11 7 否 \blacksquare
结论:乙形态在任何调、任何和弦上都有解;甲形态是否有解,取决于该和弦三音的具体音名。
这就是"乙是最常用形态"的结构原因——它是唯一无条件可用的形态。
推论(甲形态的音名判据)
窗口 [64,\ 71](跨度 10)对应的八个音名为 E、F、F#、G、G#、A、A#、B;
窗口 [64,\ 70](跨度 11)对应的七个音名为 E、F、F#、G、G#、A、A#。
和弦类型 甲形态有解 \iff 三音为 比例 maj9 / 属九 E、F、F#、G、G#、A、A#、B 8/12 m9 E、F、F#、G、G#、A、A# 7/12 两调核对:
调 和弦 类型 三音 在判据内? 甲形态 C Cmaj9maj9 E ✓ E4 起 ✓ C Fmaj9maj9 A ✓ A4 起 ✓ C G9属九 B ✓ B4 起 ✓ C Am9m9 C ✗ 无解 ✓ G Gmaj9maj9 B ✓ B4 起 ✓ G Cmaj9maj9 E ✓ E4 起 ✓ G D9属九 F# ✓ F#4 起 ✓ G Em9m9 G ✓ G4 起 ✓ G Am9m9 C ✗ 无解 ✓
115.5 规则 115-T:移调的两步#
规则 115-T(移调的两步)
第一步:机械移调。 把每个音升高或降低 k 个半音,得到音名正确的声位。
第二步:八度归位。 逐个核对是否落在规定音区内;不在的,整体上移或下移一个八度。
手 音区 归位方式 右手 E4 – A5(规则 109-R) 整个声位一起移(见下方附注) 左手 C2 – E3(3-2 章 B 系列的根音区) 每个和弦的根音可以独立归位——左手各和弦之间不要求固定的音程关系 第二步不可省。机械移调只保证音名正确,八度归位才保证音区正确。
C → G 的两个方向,结果不同:
| 方向 | k | 四个右手声位的半音值 | 是否全部落在 E4–A5(64–81)内 |
|---|---|---|---|
| 上行纯五度 | +7 | (71,78,81) (74,78,79) (71,74,76) (72,76,78) | 是 ✓ |
| 下行纯四度 | -5 | (59,66,69) (62,66,67) (59,62,64) (60,64,66) | 否——四个的最低音都低于 64 ✗ |
故 C → G 的机械移调须取 +7,不能取 -5。
两个方向的音名完全相同,只是音区差一个八度——这正是第二步存在的理由。
附注(把甲形态的最低音上移八度会得到什么)
得到乙形态。
核对:Cmaj9甲 = E4(64) – B4(71) – D5(74);把 E4 上移八度得 E5(76),三音重排为 B4(71) – D5(74) – E5(76) = 乙形态 ✓
这就是"甲与乙互为转位"的操作含义(第 111 讲 §111.3 对 m11 说过同样的话)。
因此"只移一个音"不是错误,而是换了一种形态——但必须知道自己换了形态,不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
左手的八度归位(C 调 X:45 的四个根音 → G 调):
| 和弦 | C 调根音 | +7 后 | 归位后 | 说明 |
|---|---|---|---|---|
| I | C2(36) | G2(43) | G2(43) | 已在 C2–E3 内 ✓ |
| vi | A2(45) | E3(52) | E2(40) | 52 在音区内但偏高;下移八度使低音线条更集中 |
| IV | F2(41) | C3(48) | C2(36) | 同上 |
| V | G2(43) | D3(50) | D2(38) | 同上 |
归位后的低音线条:43 – 40 – 36 – 38,全部落在 36–43 之间,与 C 调版的 36–45 音区一致 ✓
115.6 G 调右手指法:F# 的位置#
G 调的唯一黑键是 F#。 九个声位中六个含 F#(
Gmaj9与D9、Em9的两种形态),三个全是白键(Cmaj9两种、Am9乙)。
判据的依据:命题 91-1(升号侧右手指法)的原则是大拇指(1 指)避免落在黑键上。
三七九声位只有三个音,1 指必然落在最低音上,因此判据可以简化为一句:
判据 115-F(G 调三七九声位的指法可用性)
声位的最低音是否为 F#。
F# 的位置 声位 1 指落在 F# 上? 判定 最低音 Gmaj9乙(F#4–A4–B4)、D9甲(F#4–C5–E5)是 与命题 91-1 的原则冲突 中间 Gmaj9甲(B4–F#5–A5)、Em9乙(D5–F#5–G5)否 ✓ 可自由使用 最高 Em9甲(G4–D5–F#5)、D9乙(C5–E5–F#5)否 ✓ 可自由使用 不含 F# Cmaj9甲/乙、Am9乙否 ✓ 可自由使用 冲突的两种处理:
- 改用另一形态——
Gmaj9改用甲(F# 在中间)✓;D9改用乙(F# 在最高)✓;- 若形态由音区或走向决定而不能改,则接受 1 指落在黑键上——这不是错误,只需把手略向键盘内侧推(第 91 讲的黑键侧位置)。
本讲谱例的选择:
Gmaj9用甲、Em9用乙、Cmaj9用乙、D9用乙——四个声位的 1 指全部落在白键上(B4、D5、B4、C5)✓
而这四个恰好就是 X:45 机械移调 +7 的结果(§115.5)——移调的结果自动满足了指法判据,不需要另作调整。
115.7 G 调的加花#
第 109 讲 §109.6 的三种形态在 G 调完全适用,只需换算音名。加花可用的"新"音仍是五音(右手已用 3、7、9;根音由左手给出,右手不得加入)。
| 形态 | Gmaj9 甲(B4–F#5–A5,五音为 D)上的例 |
半音值 | 在音区内? |
|---|---|---|---|
| 补五音 | B4 – D5 – F#5 – A5 | 71, 74, 78, 81 | ✓ |
| 内声部回旋 | F#5 → A5 → F#5 | 78 → 81 → 78 | ✓ |
| 九音的上邻音 | A5 → B5 → A5 | 81 → 83 → 81 | ✗ 越出 A5 |
第三种形态在
Gmaj9甲上不可用——九音 A5 已在音区上限,其上方的三音 B5(83)越出 A5(81)。
这是音区规则与加花形态的一次实际冲突。两种处理:
- 改用下邻音:A5 → F#5 → A5(下行到七音,仍是和弦音)✓;
Gmaj9改用乙形态(F#4–A4–B4),此时九音为 A4(69),其上的三音 B4(71)在音区内 ✓——但由判据 115-F,乙形态的 1 指落在 F#4 上。本讲取第 1 种——改加花形态比改声位形态代价小。
115.8 实例:X:45 的 G 调版#
对象:第 109 讲 §109.7 的八小节(X:45),
1645× 2,弹唱形态。
本谱例是 X:45 的 +7 机械移调加左手八度归位,右手逐音对应。
| 小节 | C 调(X:45) | 半音值 | → | G 调(X:51) | 半音值 |
|---|---|---|---|---|---|
| 1 / 5 | Cmaj9 甲 E4–B4–D5 |
64,71,74 | +7 | Gmaj9 甲 B4–F#5–A5 |
71,78,81 |
| 2 / 6 | Am9 乙 G4–B4–C5 |
67,71,72 | +7 | Em9 乙 D5–F#5–G5 |
74,78,79 |
| 3 / 7 | Fmaj9 乙 E4–G4–A4 |
64,67,69 | +7 | Cmaj9 乙 B4–D5–E5 |
71,74,76 |
| 4 / 8 | G9 乙 F4–A4–B4 |
65,69,71 | +7 | D9 乙 C5–E5–F#5 |
72,76,78 |
ABC 源码
X:51
T:115 1645 的三七九伴奏(G 调,弹唱形态;第 109 讲 X:45 的移调版)
M:4/4
L:1/4
Q:1/4=76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G
V:RH
[Bfa][Bfa][Bfa][Bfa] | [dfg][dfg][dfg][dfg] | [Bde][Bde][Bde][Bde] | [cef][cef][cef][cef] |
[Bfa][Bfa][Bfa][Bfa] | [dfg][dfg][dfg][dfg] | [Bde][Bde][Bde][Bde] | [cef][cef][cef][cef] |]
V:LH
G,,D,G,,D, | E,,B,,E,,B,, | C,,G,,C,,G,, | D,,A,,D,,A,, |
G,,D,G,,D, | E,,B,,E,,B,, | C,,G,,C,,G,, | D,,A,,D,,A,, |]
谱例说明:
K:G的调号含一个升号(F#),因此谱面写f即 F#5、写F即 F#4,不需另加临时记号 ✓
右手B= B4、c= C5、d= D5、e= E5、f= F#5、g= G5、a= A5。
左手G,,= G2、D,= D3、E,,= E2、B,,= B2、C,,= C2、A,,= A2。
规则 109-L 核对:四个小节的左手第 1 拍都是根音 ✓(G2、E2、C2、D2),无一转位 ✓
规则 65-R 核对:G2–D3、E2–B2、C2–G2、D2–A2 全部为纯五度(7 个半音) ✓
规则 109-R 核对:右手十二个音的半音值范围为 71 – 81,全部落在 E4–A5(64–81)内 ✓
建议的对照练习:
练习
练习 115-1 G 调三七九的构造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写出 G 调五个九和弦的五个音与各自的 3、7、9;② 为每个写出甲、乙两种形态的音名、半音值与跨度;③ 核对哪些落在 E4–A5 内;④ 键盘:逐个演奏可用的声位,每个 8 次 速度 ♩ = 60起步,递进至♩ = 88数量 九个声位各 8 次 达标判定 ① 十五个音全对;② 十个声位全对,跨度为 10/5、11/5、10/5、10/6、11/5;③ 只有 Am9甲无解;④ 无中断
练习 115-2 命题 115-1 的核对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逐步算出 G 调 1645四步的移动量与循环总量;② 与第 109 讲 C 调的四个数逐一对照;③ 说明为什么必然相同;④ 举出一个移调会改变的量速度 —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5、10、5、6,总量 26;② 四个数一一对应;③ 移动量是各声部之差的绝对值之和,k 相消;④ 声位在音区内的可用性(音区是绝对音高区间)
练习 115-3 命题 115-2 与音名判据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由 L=64、H=81 算出四种跨度的窗口宽度;② 说明宽度 \ge 12 为什么保证有解;③ 写出甲形态的两组可用音名;④ 用判据判断 F 调五个九和弦( Fmaj9、Gm9、Bbmaj9、C9、Dm9)的甲形态各是否有解速度 限时 2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13、12、8、7;② 连续 12 个半音含全部十二个音名;③ 八个与七个音名,如 §115.4;④ 五个和弦的三音依次为 A、Bb、D、E、F;只有 Bbmaj9(三音 D,maj9,D 不在八个音名之内)无解,其余四个有解,最低音依次为 A4(69)、A#4(70)、—、E4(64)、F4(65)
练习 115-4 规则 115-T 的执行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对 X:45 的四个右手声位独立执行 +7 与 -5 两种机械移调,写出半音值;② 判断两者是否落在音区内;③ 对左手四个根音执行两步,写出归位后的半音值;④ 说明八度归位为什么不可省 速度 限时 2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两组各十二个数全对;② +7 全部在内、-5 四个最低音都低于 64;③ 43、40、36、38;④ 机械移调只保证音名正确
练习 115-5 甲乙互为转位的操作验证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键盘:弹 Cmaj9甲(E4–B4–D5),把最低音 E4 上移八度到 E5,重排后与Cmaj9乙(B4–D5–E5)逐音对照;② 对Gmaj9、D9、Em9各重做一次;③ 笔算:核对每次操作后的两个相邻音程是否变为乙形态应有的值;④ 说出这一操作与"甲乙互为转位"的关系速度 ♩ = 66固定数量 四个和弦各 8 次 达标判定 ① 逐音相同 ✓;② 四个都成立;③ maj9 为 3、2,属九为 4、2,m9 为 4、1;④ 同一个叠置的两种读法
练习 115-6 判据 115-F 与指法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列出 G 调九个声位,标出含 F# 的六个与 F# 的位置;② 判断哪两个的 1 指落在 F# 上;③ 键盘:把这两个声位各弹 16 次,体会手向内侧推的位置;④ 按两种处理各改一次,说明取舍 速度 ♩ = 66固定数量 两个声位各 16 次 达标判定 ① 六个含 F#,位置为中/低/高/中/低/高;② Gmaj9乙与D9甲;③ 能奏出;④ 优先改形态;形态不能改时接受黑键
练习 115-7 X:51 的演奏与对照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按 X:51 演奏八小节, ♩ = 76,8 遍;② 与 X:45 交替各四遍;③ 只弹右手,两版各 8 遍,核对总移动量;④ 按 §115.7 第 1 种加花在第 5、7 小节各加一次,8 遍速度 ♩ = 76固定数量 ①④ 各 8 遍;② 交替 4 遍;③ 各 8 遍 达标判定 ① 合手无中断;② 能交替演奏;③ 两版皆为 26;④ 加花只用和弦音且不越出音区
达标自检
- 我能写出 G 调五个九和弦的 3、7、9 与两种形态的声位。
- 我能说出
Am9甲形态在 C 调与 G 调中都无解,以及为什么。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5-1,列出五个不变量与两个变量。
- 我能核对 C 调与 G 调
1645的循环总移动量都是 26,并说出理由。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5-2,算出四种跨度的窗口宽度。
- 我能说出窗口宽度 \ge 12 为什么保证有解。
- 我能说出"乙是最常用形态"的结构原因。
- 我能用音名判据判断任一和弦的甲形态是否有解。
- 我能复述规则 115-T 的两步,并说出八度归位为什么不可省。
- 我能说出 C → G 的机械移调为什么必须取 +7。
- 我能说出把甲形态的最低音上移八度会得到乙形态。
- 我能用判据 115-F 判断哪两个 G 调声位的 1 指落在黑键上,并说出两种处理。
- 我能说出
Gmaj9甲形态上为什么不能用"九音的上邻音"加花。 - 我已完成 X:45 与 X:51 的对照演奏。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移调只做第一步 | 声位跑到音区之外 | 忽略八度归位 | 规则 115-T 的第二步不可省(§115.5) |
| C → G 取 -5 | 四个声位全部低于 E4 | 只看音名不看音区 | 须取 +7(§115.5 的对照表) |
| 只把声位中的一个音移八度 | 形态在不知情中改变 | 未理解甲乙互为转位 | 移一个音即换形态;整体移才保持形态(§115.5 附注) |
认为 Am9 甲在别的调里可用 |
反复尝试而无解 | 以为可用性与调有关 | 可用性只取决于三音的音名(命题 115-2 推论) |
| 认为移调会改变移动量 | 在新调重算走向的移动量 | 未理解移调是加常数 | 移动量是差的绝对值之和,k 相消(命题 115-1) |
| 把音区 E4–A5 也一起移调 | 音区规则失效 | 混淆绝对音高与相对音程 | 音区是绝对音高区间,不随移调移动(命题 115-1) |
在 G 调把 f 另加升号 |
写成重升 | 忘记调号已含 F# | K:G 下 f 即 F#5(§115.8) |
| 1 指落在 F# 上却不调整手位 | 触键不稳、易滑落 | 忽略判据 115-F | 优先改形态;不能改时把手向内侧推(§115.6) |
| 加花越出音区不作处理 | Gmaj9 甲上弹出 B5 |
未核对上限 | 改用下邻音(§115.7) |
| 在加花中加入根音 | 声位退化为普通七和弦排列 | 第 109 讲的禁止未随移调一起带过来 | 规则不随调改变;加花只用五音(§115.7) |
第 116 讲 如何为歌曲编配和弦——儿歌#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说出本讲为什么不用第 4-2 章放开的副三和弦;(2)用判据 116-C 的五项检验判断一首歌是否属于儿歌一类;(3)复述并证明命题 116-1(级进旋律与慢和声节奏相容),并给出它与第 104 讲交集表的数量对照;(4)复述规则 116-A(编配的三条约束)与规则 116-B(织体);(5)对一首完整的十六小节儿歌执行第 4-1 章的四步工作流;(6)核对"放开 ii 会使第 7、15 小节只需一个和弦"这一事实,并说出为什么仍不采用。
理论
116.1 本讲的结论先说#
这不是"本讲只教到这里",而是一个结论。
第 112 讲 §112.7 已经出现过同一句话——"放开一个和弦不等于必须使用它"。那一次是在一个小节上作的判断;本讲是第一个在一整首歌上作同样判断的完整案例。
| 讲 | 判断的对象 | 结论 |
|---|---|---|
| 第 112 讲 §112.7 | 一个小节(第 3 小节可否用 iii) | 不用——规则 112-X 排除 |
| 本讲 | 一整首歌(十六小节可否用副三和弦) | 不用——见 §116.7 的逐条核对 |
本讲的价值不在"配出了和弦",而在"给出了不用某些和弦的依据"。
116.2 判据 116-C:儿歌的五项结构特征#
术语说明|本讲所说的"儿歌"
本教程不按用途或歌词内容分类,只按旋律的可核对的结构特征分类。
"儿歌一类"指满足判据 116-C 中至少四项的歌曲——不论它实际是否写给儿童。
这样定义是为了使判断可以逐项核对,不依赖主观印象。
判据 116-C(儿歌一类的五项结构特征)
# 项 典型取值 检验方法 1 音域 不超过九度 数最高音与最低音之间的音程 2 级进比例 不低于 70% 相邻两音相距一个音级的次数 ÷ 总音程数 3 最大跳进 不超过纯五度 找出全曲最大的一次音程 4 节奏 不用比八分音符更短的时值,且无切分 对照节奏栅格(0-2 §5) 5 乐句长度 规整的 4 小节 数每个乐句的小节数 五项中满足四项,即按本讲的方法处理。
五项的共同来源是一个生理事实:儿童的音域窄、气息短、对大跳与复杂节奏的模仿能力有限。
第 1、3 项直接来自音域;第 2 项来自模仿的难度;第 4、5 项来自记忆的难度。
编配必须服从这些特征,而不是反过来。
116.3 命题 116-1:级进旋律与慢和声节奏相容#
判据 116-C 第 2 项(级进比例高)对编配有一个可以算出来的后果。
命题 116-1(级进旋律使"一小节两个和弦"的情形大幅减少)
设一小节的两个强拍(第 1、3 拍)的旋律音级相距两个音级——这是"每拍走一级"的级进旋律在 4/4 拍下的典型情形。
则在第 4-1 章的候选集(I、IV、V)下,七种可能的音级对中有六种的候选交集非空。证明:第 104 讲的候选表为
1 \to \{\mathrm{I},\mathrm{IV}\},\quad 2 \to \{\mathrm{V}\},\quad 3 \to \{\mathrm{I}\},\quad 4 \to \{\mathrm{IV}\},\quad 5 \to \{\mathrm{I},\mathrm{V}\},\quad 6 \to \{\mathrm{IV}\},\quad 7 \to \{\mathrm{V}\}
逐对求交集:
音级对 \{n,\ n+2\} 两个候选集 交集 \{1,\ 3\} \{I,IV\} ∩ \{I\} \{I\} ✓ \{2,\ 4\} \{V\} ∩ \{IV\} \varnothing ✗ \{3,\ 5\} \{I\} ∩ \{I,V\} \{I\} ✓ \{4,\ 6\} \{IV\} ∩ \{IV\} \{IV\} ✓ \{5,\ 7\} \{I,V\} ∩ \{V\} \{V\} ✓ \{6,\ 1\} \{IV\} ∩ \{I,IV\} \{IV\} ✓ \{7,\ 2\} \{V\} ∩ \{V\} \{V\} ✓ 七对中六对非空,唯一为空的是 \{2,\ 4\} \blacksquare
(下行的七对 \{n,\ n-2\} 与上表逐对相同,因为交集与次序无关。)
与第 104 讲全表的数量对照:
范围 格数 交集为空 比例 第 104 讲的 7\times7 全表 49 24 约 49% 本命题的七对(相距两个音级) 7 1 约 14% 级进旋律把"一小节两个和弦"的情形从近一半降到七分之一。
这就是儿歌可以用"每小节一个和弦"这种最慢的和声节奏的结构原因——不是简化,是旋律本身允许。
116.4 规则 116-A:编配的三条约束#
规则 116-A(儿歌编配的三条约束)
第 3 条的理由:
116.5 规则 116-B:织体#
规则 116-B(儿歌的伴奏织体)
手 用 不用 左手 B1(根–五)或 B2(根–八) B5、B6(含三音的组合型);三七九、m11 右手(弹唱形态) T0(三个音) T2;四度叠置 右手(独奏形态) 旋律 + T0 的加厚(第 105 讲规则 105-M) 同上 理由:儿歌的伴奏要让旋律被听清。 织体越厚,旋律越不易分辨;而带唱时旋律必须是最突出的那一条线。
规则 105-R 在独奏形态下仍然适用:旋律须上移一个八度,且加厚后的最低音不低于 E4。
116.6 实例:十六小节的完整编配#
以下旋律为本教程原创,C 大调,4/4,
♩ = 88。
先按判据 116-C 逐项检验:
| # | 项 | 本例的实测值 | 是否满足 |
|---|---|---|---|
| 1 | 音域 | 最低 B3,最高 A4,相距小七度 | ✓(≤ 九度) |
| 2 | 级进比例 | 共 56 个音、55 个音程;其中级进 45、跳进 8、同音 2 ⇒ 45/55 \approx \mathbf{82\%} | ✓(≥ 70%) |
| 3 | 最大跳进 | 第 8 → 9 小节的 C4 → F4(纯四度) | ✓(≤ 纯五度) |
| 4 | 节奏 | 只用四分、二分、全音符;无切分 | ✓ |
| 5 | 乐句长度 | 4 + 4 + 4 + 4 | ✓ |
五项全部满足 ✓ 按本讲的方法处理。
第一步:结构解析(流程 101-A)
| 乐句 | 小节 | 记号 | 与其他乐句的关系 |
|---|---|---|---|
| 第一句 | 1–4 | A | — |
| 第二句 | 5–8 | A′ | 前三小节与 A 相同,第 7–8 小节改为收束 |
| 第三句 | 9–12 | B | 对比句:起音上跳纯四度,轮廓与 A 不同 |
| 第四句 | 13–16 | A″ | 与 A′ 逐音相同 |
曲式为 AABA——儿歌最常见的四句式。
| 乐句 | 末小节 | 末音 | 音级 | 可用的终止式(命题 102-1) | 定为 |
|---|---|---|---|---|---|
| A | 4 | D4 | 2 | 半终止 | 半终止(止于 V) |
| A′ | 8 | C4 | 1 | 全终止、阻碍终止 | 正格全终止(V → I) |
| B | 12 | D4 | 2 | 半终止 | 半终止(止于 V) |
| A″ | 16 | C4 | 1 | 全终止、阻碍终止 | 正格全终止——全曲末句,由规则 103-D 不得用阻碍终止 |
第三步:和弦选择(流程 104-C)
| 小节 | 第 1 拍 | 级 | 第 3 拍 | 级 | 候选交集 | 取 |
|---|---|---|---|---|---|---|
| 1 | C4 | 1 | E4 | 3 | \{I,IV\} ∩ \{I\} = \{I\} | I |
| 2 | A4 | 6 | F4 | 4 | \{IV\} ∩ \{IV\} = \{IV\} | IV |
| 3 | E4 | 3 | G4 | 5 | \{I\} ∩ \{I,V\} = \{I\} | I |
| 4 | D4 | 2 | D4 | 2 | \{V\} = \{V\} | V |
| 5 | C4 | 1 | E4 | 3 | \{I\} | I |
| 6 | A4 | 6 | F4 | 4 | \{IV\} | IV |
| 7 | F4 | 4 | D4 | 2 | \{IV\} ∩ \{V\} = \varnothing | IV | V(一小节两个) |
| 8 | C4 | 1 | (延续) | 1 | \{I,IV\} | I(正格终止的目标) |
| 9 | F4 | 4 | A4 | 6 | \{IV\} | IV |
| 10 | G4 | 5 | E4 | 3 | \{I,V\} ∩ \{I\} = \{I\} | I |
| 11 | A4 | 6 | F4 | 4 | \{IV\} | IV |
| 12 | D4 | 2 | D4 | 2 | \{V\} | V |
| 13 | C4 | 1 | E4 | 3 | \{I\} | I |
| 14 | A4 | 6 | F4 | 4 | \{IV\} | IV |
| 15 | F4 | 4 | D4 | 2 | \varnothing | IV | V |
| 16 | C4 | 1 | (延续) | 1 | \{I,IV\} | I |
十六小节中,十四小节的交集恰为单元素——和弦被唯一确定,无须取舍 ✓
只有第 7、15 小节交集为空,需要一小节两个和弦;两处都是 \{2,\ 4\} 这一对——正是命题 116-1 中唯一为空的那一对 ✓
和弦与功能:
| 小节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
| 和弦 | I | IV | I | V | I | IV | IV|V | I | IV | I | IV | V | I | IV | IV|V | I |
| 功能 | T | S | T | D | T | S | S|D | T | S | T | S | D | T | S | S|D | T |
功能顺序核对:全曲的相邻功能为 T→S、S→T、T→D、D→T、S→D 五种,没有一处 D → S 逆行 ✓(§110.1)
第四步:伴奏与加花(规则 116-B)
左手用 B1(根–五),每小节两次击键(第 1、3 拍各一次);右手在弹唱形态下不写,旋律由歌者承担。
第 7、15 小节的两个和弦各占两拍,故左手在这两小节为 IV 的根音 → V 的根音。
加花:儿歌不加花。 规则 105-F 的第 3 条(不比主要声部更突出)在这里是最强的约束——带唱时任何加花都会分散注意力。
ABC 源码
X:52
T:116 儿歌编配实例(C 大调,AABA,原创)
M:4/4
L:1/4
Q:1/4=88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 D E F | A G F E | E F G E | D C D2 |
C D E F | A G F E | F E D B, | C4 |
F G A G | G F E G | A G F E | D C D2 |
C D E F | A G F E | F E D B, | C4 |]
V:LH
C,,2G,,2 | F,,2C,2 | C,,2G,,2 | G,,2D,2 |
C,,2G,,2 | F,,2C,2 | F,,2G,,2 | C,,2G,,2 |
F,,2C,2 | C,,2G,,2 | F,,2C,2 | G,,2D,2 |
C,,2G,,2 | F,,2C,2 | F,,2G,,2 | [C,,G,,]4 |]
谱例说明:右手
B,= B3,其余大写字母为第 4 八度。
左手C,,= C2、G,,= G2、F,,= F2、C,= C3、D,= D3。
规则 65-R 核对:C2–G2、F2–C3、G2–D3 全部为纯五度(7 个半音) ✓
第 7、15 小节:F,,2G,,2= F2 两拍、G2 两拍——IV 与 V 各占半小节 ✓
末小节[C,,G,,]4= C2 与 G2 同时持续四拍;根音 C2 在最低处,符合规则 72-E 的意图 ✓
独奏形态的改法(第 105 讲):
116.7 反例核对:放开 ii 会怎样#
规则 116-A 第 1 条说"只用正三和弦"。本节给出它的依据——一个可以逐条核对的反例。
第 7、15 小节是全曲唯一需要两个和弦的地方。若放开 ii,会发生什么?
| 第 4 级的候选 | 第 2 级的候选 | 交集 | |
|---|---|---|---|
| 只用正三和弦(第 104 讲) | \{IV\} | \{V\} | \varnothing → 必须两个和弦 |
| 放开 ii 之后(第 110 讲) | \{IV, ii\} | \{V, ii\} | \{ii\} → 一个和弦即可 |
核对无误:ii =\{2,4,6\} 同时含第 4 级与第 2 级,故它是这两级的共同候选 ✓
即:放开 ii 之后,第 7、15 小节可以只用一个Dm,和声节奏变得完全均匀。
本讲仍不采用。两条依据:
# 依据 1 IV → V → I是 S → D → T 的完整形式,功能轮廓最清晰;而ii → I不构成本教程定义的任何终止式——变格终止的定义是 IV → I(第 110 讲规则 110-S 第 2 条),ii 不能替代。2 全曲末句必须用正格全终止(第二步已定)。正格终止的强度来自导音的半音解决(命题 106-2 的论证);ii =\{2,4,6\} 不含第 7 级,提供不了导音 ✓ 故第 15 小节必须以 V 结束,第 16 小节才能构成正格终止。
第 7 小节与第 15 小节在旋律上完全相同,为保持 A′ 与 A″ 的一致,第 7 小节同样取 IV|V。
这一节的意义:"能配"与"该配"是两件事。
放开候选范围扩大的是"能配";规则收窄的是"该配"。 本章导读的第二项义务("给出新的选择依据,把扩大的候选集重新收窄到可判定")在这里表现为一条直接的否定判断。
练习
练习 116-1 判据 116-C 的检验
练习 116-2 命题 116-1 的推导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独立列出七对"相距两个音级"的音级对,逐对求候选交集;② 指出唯一为空的一对;③ 与第 104 讲 7\times7 全表的 24 / 49 作比例对照;④ 说明这一结果对和声节奏的含义 速度 —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七对全对;② \{2,\ 4\};③ 约 14% 对约 49%;④ 级进旋律允许每小节一个和弦
练习 116-3 四步工作流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不看答案,对 §116.6 的旋律独立执行四步,与原文逐格核对;② 特别核对第 7、15 小节为什么交集为空;③ 核对全曲有无 D → S 逆行;④ 写出四句的曲式记号 速度 限时 3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十六个和弦与原文一致;② 第 4 级与第 2 级的候选分别为 \{IV\} 与 \{V\};③ 无逆行;④ AABA
练习 116-4 演奏
练习 116-5 反例核对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独立核对放开 ii 后第 7、15 小节的候选交集;② 键盘:把第 15–16 小节改为 Dm→C演奏 8 遍,与F | G→C对照;③ 说出两者在结束感上的差别;④ 写出不采用 ii 的两条依据速度 ♩ = 88固定数量 两版各 8 遍 达标判定 ① 交集为 \{ii\};② 两版都能奏出;③ Dm → C的结束感明显弱;④ ii 不构成终止式;ii 不含第 7 级,提供不了导音
练习 116-6 自编一首
达标自检
- 我能说出本讲的结论是"儿歌用正三和弦",并说出这是结论而不是简化。
- 我能复述判据 116-C 的五项及其检验方法。
- 我能说出五项的共同来源是儿童的音域、气息与模仿能力。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6-1,写出七对音级对的交集。
- 我能说出唯一为空的一对是 \{2,\ 4\}。
- 我能给出 14% 与 49% 的比例对照,并说出它对和声节奏的含义。
- 我能复述规则 116-A 的三条,并说出第 3 条中"不用转位"的理由。
- 我能复述规则 116-B,并说出织体为什么要薄。
- 我能对 §116.6 的旋律独立完成四步工作流。
- 我能说出第 7、15 小节为什么需要两个和弦。
- 我能核对放开 ii 后这两小节只需一个和弦,并说出仍不采用的两条依据。
- 我能说出"能配"与"该配"的区别,以及本章导读的第二项义务在本讲如何体现。
- 我已完成 X:52 的演奏,并做过独奏形态的改编。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因为学过副三和弦就用上 | 儿歌的功能轮廓模糊 | 混淆"能配"与"该配" | 规则 116-A 第 1 条与 §116.7 的两条依据 |
| 用七和弦、九和弦配儿歌 | 色彩过浓,旋律被掩盖 | 认为和弦越丰富越好 | 七音与九音不属于三和弦,会模糊功能(规则 116-A 第 3 条) |
| 用转位使低音平滑 | 调性中心不易建立 | 直接套用规则 113-B | 儿歌的低音停在根音上(规则 116-A 第 3 条) |
| 加花 | 带唱时注意力被分散 | 忽略规则 105-F 第 3 条 | 儿歌不加花(§116.6 第四步) |
| 每小节硬凑两个和弦 | 和声节奏过快 | 未先求候选交集 | 交集非空时只用一个(规则 116-A 第 2 条) |
| 第 15 小节用 ii 收束 | 末句失去导音,结束感不足 | 只看交集不看终止式 | 末句须正格全终止;ii 不含第 7 级(§116.7) |
| A″ 与 A′ 配不同的和弦 | 两句听感不统一 | 逐句独立配而不比对 | 旋律逐音相同的两句应配相同的和弦(§116.7 末段) |
| 织体用 B5、B6 | 左手含三音,织体偏厚 | 未按规则 116-B 取舍 | 左手只用 B1 或 B2 |
| 独奏形态下旋律不上移 | 旋律与加厚音挤在一起 | 忽略规则 105-R | 旋律上移一个八度,最低音不低于 E4 |
| 按歌词内容而不是结构判断是不是儿歌 | 分类不可核对 | 未用判据 116-C | 本教程只按可核对的结构特征分类(§116.2 术语说明) |
第 117 讲 如何为歌曲编配和弦——民美歌曲#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用判据 117-C 的五项检验判断一首歌是否属于民美一类;(2)复述并证明命题 117-1(五声音阶的音程结构),说出五声音阶为什么没有半音;(3)复述并证明命题 117-2(五声音阶内的顺阶三和弦恰有两个);(4)用规则 117-P 按"外音数"选择和弦,并为每个外音数为 1 的和弦指出不可用的那一个声位;(5)复述并证明命题 117-3(长音给出最大的和弦自由度);(6)复述规则 117-D,说出它与规则 117-P 的冲突以及解决的依据;(7)对一首十八小节的民美歌曲执行四步工作流。
理论
117.1 本讲的结论先说#
本讲的结论:五声旋律的编配以 I 与 vi 为骨干,IV、V、ii 作为功能补充;关键不在于"用哪些和弦",而在于"把和弦中的非五声音放在什么位置"。
| 讲 | 旋律的音阶 | 编配的核心问题 |
|---|---|---|
| 第 116 讲(儿歌) | 七声,级进为主 | 该不该用副三和弦(结论:不用) |
| 本讲(民美) | 五声 | 和弦中的非五声音放在哪里 |
两讲的差别是本质的:儿歌的旋律与和弦用同一个音阶;五声旋律与七声和弦不在同一个音阶上——这是本讲全部规则的来源。
术语说明|本讲所说的"民美歌曲"
"民美"是"民族唱法与美声唱法"的合称,在中文声乐教学中通常指用这两类唱法演唱的创作歌曲。
本教程不按唱法或题材分类,只按旋律的可核对的结构特征分类(与第 116 讲 §116.2 同一立场)。
"民美一类"指满足判据 117-C 中至少四项的歌曲——其核心特征是五声音阶。
117.2 判据 117-C:民美一类的五项结构特征#
判据 117-C(民美一类的五项结构特征)
# 项 典型取值 检验方法 1 音阶 五声为主:第 4、7 级合计不超过全部音符的 10%,且不落在强拍 统计第 4、7 级出现的次数与位置 2 音域 十度至十二度(宽于儿歌的九度) 数最高音与最低音之间的音程 3 句末长音 每个乐句末有持续两拍以上的长音 数每句末音的时值 4 最大跳进 可达八度 找出全曲最大的一次音程 5 乐句长度 可以不规整(4、5、6 小节皆可) 数每句的小节数 五项中满足四项,即按本讲的方法处理。
第 1 项是决定性的;其余四项是它的伴随特征。
与判据 116-C 的对照:第 2、4、5 项在民美一类中都比儿歌宽(音域更宽、跳进更大、句长可不规整)。
原因:民美歌曲由受过训练的成人演唱,不受儿童音域与记忆力的限制。
117.3 命题 117-1:五声音阶的音程结构#
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在本教程的级数记号下为 \{1,\ 2,\ 3,\ 5,\ 6\}——即七声音阶抽掉第 4、7 级。
C 宫五声:C – D – E – G – A
命题 117-1(五声音阶的相邻音程)
五声音阶的相邻音程为 2,\ 2,\ 3,\ 2,\ 3 个半音,其中恰有两个小三度,位置在第 3–5 级之间与第 6–1 级之间。
五声音阶中没有半音。证明:大调音阶的相邻音程为 2,2,1,2,2,2,1(§112.4)。
抽掉第 4 级 ⇒ 原来的 3 \to 4 \to 5(1 + 2)合并为 3 \to 5,3 个半音,小三度 ✓
抽掉第 7 级 ⇒ 原来的 6 \to 7 \to 1(2 + 1)合并为 6 \to 1,3 个半音,小三度 ✓
其余三处(1\to2、2\to3、5\to6)不变,仍为大二度 ✓
合计 2+2+3+2+3 = 12 ✓ 恰为一个八度 \blacksquare
一个值得注意的结果:大调仅有的两个自然半音(E–F 与 B–C,§112.4)恰好都被"吸收"进了这两个小三度之中。
五声音阶因此没有半音,也就没有导音的牵引。 这是它听感平和、无尖锐倾向的直接原因。
术语说明|五声音阶中的"级进"
五声音阶相邻两音之间的音程不全是二度——有两处是小三度(命题 117-1)。
因此在五声旋律中,"级进"指相邻两个音阶音之间的移动,其中包括这两个小三度。
判据 116-C 第 2 项的"级进比例"按七声音阶定义,不能直接用于五声旋律;核算五声旋律时须改用本定义。
117.4 命题 117-2:五声音阶内的顺阶三和弦恰有两个#
命题 117-2
七个顺阶三和弦中,三个音全部落在五声音阶 \{1,2,3,5,6\} 内的恰有两个:I =\{1,3,5\} 与 vi =\{6,1,3\}。证明:由命题 97-3,含第 n 级的顺阶三和弦恰有三个,其级数为 n、n-2、n-4。
含第 4 级的(n=4):级数 4,\ 2,\ 7 ⇒ IV、ii、vii°;
含第 7 级的(n=7):级数 7,\ 5,\ 3 ⇒ vii°、V、iii。
二者的并集为 \{ii, iii, IV, V, vii°\},共 5 个。
七个之中除去这五个,剩下的恰是 I 与 vi \blacksquare
推论:I 与 vi 是大调主和弦与其关系小调主和弦(第 114 讲命题 114-1 的对偶说法),二者共有两个音(命题 108-1)。
因此"只用五声音内的和弦"会使编配退化为 I 与 vi 的交替——色彩统一,但没有功能进行(I 与 vi 同为 T)。
故实际编配必须引入含非五声音的和弦。 问题随之变成:这些音放在哪里。
117.5 规则 117-P:按外音数选择和弦与声位#
定义(外音数):一个和弦的外音数,指它的三个音中不属于五声音阶的个数。
| 外音数 | 和弦 | 外音 | 处理 |
|---|---|---|---|
| 0 | I、vi | — | 可自由使用,任意时值、任意声位 |
| 1 | IV、ii | 第 4 级 | 可用,但受声位限制(见下) |
| 1 | V、iii | 第 7 级 | 可用,但受声位限制(见下) |
| 2 | vii° | 第 4 与第 7 级 | 不用(本教程本来也不放开减三和弦) |
规则 117-P(外音的位置)
在弹唱形态下,外音不放在伴奏织体的最高声部。
理由:最高声部最易被听清。把非五声音放在最高处,会使伴奏的音阶与旋律的音阶相矛盾,五声的听感随之消失。
每个外音数为 1 的和弦有三个 T0 声位,其中恰有一个把外音放在最高处(因为三个音各在最高处一次)——那一个不用,另外两个可用。
和弦 外音 不用的声位 可用的两个声位 IV FF A – C – F F – A – C / C – F – A ii DmF A – D – F D – F – A / F – A – D V GB D – G – B G – B – D / B – D – G iii EmB E – G – B G – B – E / B – E – G
本规则只对弹唱形态有效。
独奏形态下最高声部是旋律(规则 105-M 第 1 条),而旋律本身是五声的,故不存在外音在最高处的问题;但加厚音中的外音仍应放在内声部。
117.6 命题 117-3:长音给出最大的和弦自由度#
判据 117-C 第 3 项(句末长音)对编配有一个可以算出来的后果。
命题 117-3(长音处的和弦自由度)
设旋律在某小节中只有一个持续音,其音级为 n。则该小节的和弦只需含第 n 级,不受"两个强拍音级的交集"这一约束。
由命题 97-3,含第 n 级的顺阶三和弦恰有三个。
故长音小节可用的和弦有三个(除去未放开的 vii° 后为二或三个),且若长音跨越数小节,还可以逐小节更换。 \blacksquare
五个五声音级在长音处的可用和弦(除去 vii°):
| 长音的音级 | 含该级的三个和弦 | 已放开的 | 个数 |
|---|---|---|---|
| 1 | I、vi、IV | I、vi、IV | 3 |
| 2 | ii、vii°、V | ii、V | 2 |
| 3 | iii、I、vi | iii、I、vi | 3 |
| 5 | V、iii、I | V、iii、I | 3 |
| 6 | vi、IV、ii | vi、IV、ii | 3 |
对照:普通小节须同时容纳第 1、3 拍两个音级,交集常常只剩一个、甚至为空(第 104 讲全表:49 格中 23 格唯一、24 格为空)。
长音处没有这一约束,是全曲和弦自由度最大的地方。
这正是民美歌曲的句末长音在编配上的价值——它不是"没事可做的地方",而是"可以做最多事的地方"。
117.7 规则 117-D:五声旋律的正格终止#
由命题 117-1,五声旋律不含第 7 级,因此旋律本身没有导音。
| 旋律含导音? | 导音的半音解决发生在 | |
|---|---|---|
| 第 116 讲的儿歌实例 | 含(第 7、15 小节的 B3 → C4) | 旋律中 |
| 五声旋律 | 不含 | 只能在伴奏中 |
规则 117-D(五声旋律的正格终止)
规则 117-P 与规则 117-D 的冲突及其解决
规则 117-P 要求第 7 级不放在最高处(保持五声的听感);
规则 117-D 要求末句的第 7 级放在最高处(保证正格终止成立)。
两者在末句的 V 上直接冲突。解决:以规则 117-D 为先。
依据:规则 117-P 关乎色彩,规则 117-D 关乎结构;结构优先于色彩。
具体做法:全曲各处的 V 按规则 117-P 取G–B–D或B–D–G;唯独全曲末句的 V 取D–G–B✓
这一处的色彩破例恰好也是听觉上的标记——伴奏在此处第一次"脱离五声",正好提示乐曲结束。
117.8 实例:十八小节的完整编配#
以下旋律为本教程原创,C 宫五声,4/4,
♩ = 66。
先按判据 117-C 逐项检验:
| # | 项 | 本例的实测值 | 是否满足 |
|---|---|---|---|
| 1 | 音阶 | 全部 52 个音均取自 \{C, D, E, G, A\};第 4、7 级出现 0 次(0%) | ✓ |
| 2 | 音域 | 最低 C4,最高 E5,相距大十度 | ✓(十度至十二度) |
| 3 | 句末长音 | 第 4、9、13、18 小节各为全音符(4 拍) | ✓(≥ 2 拍) |
| 4 | 最大跳进 | 第 9 → 10 小节的 G4 → C5(纯四度) | ✓(≤ 八度) |
| 5 | 乐句长度 | 4 + 5 + 4 + 5,不规整 | ✓ |
五项全部满足 ✓
五声级进比例(按 §117.3 的术语说明核算):51 个音程中,级进 48、跳进 1、同音 2 ⇒ 48/51 \approx \mathbf{94\%}。
第一步:结构解析(流程 101-A)
| 乐句 | 小节 | 小节数 | 记号 |
|---|---|---|---|
| 第一句 | 1–4 | 4 | A |
| 第二句 | 5–9 | 5 | B |
| 第三句 | 10–13 | 4 | C |
| 第四句 | 14–18 | 5 | D |
四句的长度为 4 + 5 + 4 + 5,不规整——判据 117-C 第 5 项的实例。
第 116 讲的儿歌是 4 + 4 + 4 + 4(AABA);本例四句的材料各不相同,属于通谱式的四句体。
| 乐句 | 末小节 | 末音 | 音级 | 定为 |
|---|---|---|---|---|
| A | 4 | D4 | 2 | 半终止(止于 V) |
| B | 9 | G4 | 5 | 半终止(止于 V) |
| C | 13 | G4 | 5 | 半终止(止于 V) |
| D | 18 | C4 | 1 | 正格全终止——全曲末句,规则 103-D 不得用阻碍终止 |
第三步:和弦选择(流程 104-C,候选集为第 112 讲的六个和弦)
| 小节 | 拍1 | 级 | 拍3 | 级 | 候选交集 | 取 |
|---|---|---|---|---|---|---|
| 1 | C4 | 1 | E4 | 3 | \{I,IV,vi\} ∩ \{I,vi,iii\} = \{I, vi\} | I |
| 2 | A4 | 6 | G4 | 5 | \{IV,vi,ii\} ∩ \{I,V,iii\} = \varnothing | IV | I |
| 3 | G4 | 5 | D4 | 2 | \{I,V,iii\} ∩ \{V,ii\} = \{V\} | V |
| 4 | D4 | 2 | (长音) | 2 | \{V, ii\} | V |
| 5 | E4 | 3 | A4 | 6 | \{I,vi,iii\} ∩ \{IV,vi,ii\} = \{vi\} | vi |
| 6 | D5 | 2 | C5 | 1 | \{V,ii\} ∩ \{I,IV,vi\} = \varnothing | ii | I |
| 7 | A4 | 6 | E4 | 3 | \{vi\} | vi |
| 8 | A4 | 6 | G4 | 5 | \varnothing | IV | V |
| 9 | G4 | 5 | (长音) | 5 | \{I, V, iii\} | V |
| 10 | C5 | 1 | E5 | 3 | \{I, vi\} | vi |
| 11 | C5 | 1 | G4 | 5 | \{I,IV,vi\} ∩ \{I,V,iii\} = \{I\} | I |
| 12 | A4 | 6 | C5 | 1 | \{IV,vi,ii\} ∩ \{I,IV,vi\} = \{IV, vi\} | IV |
| 13 | G4 | 5 | (长音) | 5 | \{I, V, iii\} | V |
| 14 | E4 | 3 | A4 | 6 | \{vi\} | vi |
| 15 | E4 | 3 | C4 | 1 | \{I, vi\} | I |
| 16 | E4 | 3 | E4 | 3 | \{I, vi, iii\} | vi |
| 17 | C4 | 1 | D4 | 2 | \{I,IV,vi\} ∩ \{V,ii\} = \varnothing | IV | V |
| 18 | C4 | 1 | (长音) | 1 | \{I, IV, vi\} | I |
十八小节中有四小节(第 2、6、8、17)交集为空,须一小节两个和弦——占 4/18 \approx 22\%。
对照第 116 讲的儿歌为 2/16 = 12.5\%。 音域越宽、跳进越大,强拍音级相距越远,交集为空的情形越多——这与命题 116-1 是同一条道理的两面。
和弦与功能:
| 小节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 和弦 | I | IV|I | V | V | vi | ii|I | vi | IV|V | V |
| 功能 | T | S|T | D | D | T | S|T | T | S|D | D |
| 小节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
| 和弦 | vi | I | IV | V | vi | I | vi | IV|V | I |
| 功能 | T | T | S | D | T | T | T | S|D | T |
功能顺序核对:全曲相邻功能为 T→S、S→T、T→D、D→T、T→T 五种,没有一处 D → S 逆行 ✓
关于第 4 → 5、9 → 10、13 → 14 三处的 V → vi
这三处都不是阻碍终止。 阻碍终止的定义是在乐句末尾用 vi 代替预期的 I(第 103 讲);
此处的 V 已经完成了半终止,vi 是下一乐句的开始——乐句边界重置了终止式的判断。
五处 vi 的功能判定(判据 108-F):第 5、7、16 小节的 vi 之后接 ii 或 IV ⇒ T;第 10、14 小节的 vi 之后接 I ⇒ T(vi 是 I 的代理,二者同为 T)。五处全部为 T ✓ 与第 108 讲的统计一致。
第四步:伴奏与加花(规则 117-P、117-D)
右手(弹唱形态)的 T0 声位,按规则 117-P 逐个核对:
和弦 外音数 取用的声位 外音的位置 核对 I C0 E4 – G4 – C5 — 自由 ✓ vi Am0 E4 – A4 – C5 — 自由 ✓ IV F1(F) C4 – F4 – A4 中间 ✓ 不在最高 ii Dm1(F) D4 – F4 – A4 中间 ✓ 不在最高 V G(第 3、4、8、9、13 小节)1(B) G3 – B3 – D4 中间 ✓ 不在最高 V G(第 17 小节,末句)1(B) D4 – G4 – B4 最高 规则 117-D 第 2 条 ✓
左手用 B1(根–五),每小节四次击键;第 2、6、8、17 小节的两个和弦各占两拍。
加花:只在句末长音处加。 由命题 117-3,长音处的和弦可以更换;本例不更换和弦,只由左手的 B1 持续填充四拍,使长音不显空。
ABC 源码
X:53
T:117 民美歌曲编配实例(C 宫五声,四句体 4+5+4+5,原创)
M:4/4
L:1/4
Q:1/4=66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 D E G | A2 G2 | G E D C | D4 |
E G A c | d2 c2 | A G E G | A2 G2 | G4 |
c d e d | c A G E | A G c A | G4 |
E G A G | E D C D | E G E D | C2 D2 | C4 |]
V:LH
C,,G,,C,,G,, | F,,C,C,,G,, | G,,D,G,,D, | G,,D,G,,D, |
A,,E,A,,E, | D,,A,,C,,G,, | A,,E,A,,E, | F,,C,G,,D, | G,,D,G,,D, |
A,,E,A,,E, | C,,G,,C,,G,, | F,,C,F,,C, | G,,D,G,,D, |
A,,E,A,,E, | C,,G,,C,,G,, | A,,E,A,,E, | F,,C,G,,D, | [C,,G,,]4 |]
谱例说明:右手
C–A为第 4 八度,c–e为第 5 八度(c= C5、d= D5、e= E5)。
左手C,,= C2、G,,= G2、F,,= F2、C,= C3、D,= D3、A,,= A2、E,= E3。
规则 65-R 核对:C2–G2、F2–C3、G2–D3、A2–E3、D2–A2 全部为纯五度(7 个半音) ✓
四个两和弦小节:第 2 小节F,,C,C,,G,,(IV 两拍 | I 两拍)、第 6 小节D,,A,,C,,G,,(ii | I)、第 8 与第 17 小节F,,C,G,,D,(IV | V)✓
末小节[C,,G,,]4:C2 与 G2 同时持续四拍,根音在最低处,符合规则 72-E 的意图 ✓
建议的对照练习:
练习
练习 117-1 判据 117-C 的检验
练习 117-2 命题 117-1 的推导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由大调音阶的 2,2,1,2,2,2,1 抽掉第 4、7 级,算出五声音阶的五个相邻音程;② 指出两个小三度的位置;③ 说明五声音阶为什么没有半音;④ 键盘:在 C、G、F 三个调上各弹一遍五声音阶上下行,各 8 遍 速度 ♩ = 72起步,递进至♩ = 100数量 三个调各 8 遍 达标判定 ① 得 2,2,3,2,3,和为 12;② 第 3–5 级与第 6–1 级之间;③ 两个自然半音都被吸收进小三度;④ 无中断,且能说出各调五声音阶的五个音
练习 117-3 命题 117-2 的推导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由命题 97-3 列出含第 4 级与含第 7 级的和弦;② 求二者的并集,再求补集;③ 算出七个顺阶三和弦各自的外音数;④ 说明"只用外音数为 0 的和弦"会得到什么结果 速度 —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IV、ii、vii° 与 vii°、V、iii;② 并集 5 个,补集为 \{I, vi\};③ 0、1、1、1、1、0、2;④ 退化为 I 与 vi 的交替,二者同为 T,没有功能进行
练习 117-4 规则 117-P 的声位核对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为 IV、ii、V、iii 四个和弦写出三个 T0 声位,标出外音的位置;② 指出每个和弦不可用的那一个;③ 键盘:对 V 交替演奏 G3–B3–D4与D4–G4–B4各 16 次,闭眼比较;④ 说出规则 117-P 的理由速度 ♩ = 66固定数量 两个声位各 16 次 达标判定 ① 十二个声位全对;② A–C–F、A–D–F、D–G–B、E–G–B;③ 能听出后者的 B 明显突出;④ 最高声部最易被听清,外音在最高处会与旋律的音阶相矛盾
练习 117-5 命题 117-3 与长音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为五个五声音级各列出含它的三个和弦,除去 vii° 后统计个数;② 说明长音小节为什么不受交集约束;③ 键盘:把 §117.8 第 9 小节(长音 G4)的和弦依次换为 I、V、iii 演奏,各 4 遍;④ 说出三者在该处的听感差别 速度 ♩ = 66固定数量 三种各 4 遍 达标判定 ① 3、2、3、3、3;② 该小节只有一个音级,没有第二个强拍音级与之求交;③ 三种都能奏出;④ 能说出 V 保持半终止、I 提前收束、iii 含混
练习 117-6 规则 117-D 与两条反例
练习 117-7 四步工作流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不看答案,对 §117.8 的旋律独立执行四步,与原文逐格核对;② 核对四个交集为空的小节是哪四个;③ 核对全曲有无 D → S 逆行;④ 说明第 4 → 5 小节的 V → vi 为什么不是阻碍终止 速度 限时 3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十八小节的和弦与原文一致;② 第 2、6、8、17 小节;③ 无逆行;④ 半终止已在第 4 小节完成,第 5 小节是新乐句的开始
达标自检
- 我能说出本讲与第 116 讲的核心问题差别(该不该用副三 / 外音放在哪里)。
- 我能复述判据 117-C 的五项,并说出第 1 项是决定性的。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7-1,写出五声音阶的五个相邻音程。
- 我能说出五声音阶为什么没有半音,以及两个自然半音去了哪里。
- 我能说出五声旋律中"级进"包括两个小三度。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7-2,并说出补集恰为 \{I, vi\}。
- 我能说出"只用外音数为 0 的和弦"会退化成什么。
- 我能算出七个顺阶三和弦各自的外音数。
- 我能复述规则 117-P,并为四个外音数为 1 的和弦指出不可用的声位。
- 我能说出规则 117-P 为什么只对弹唱形态有效。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7-3,写出五个音级在长音处的可用和弦数。
- 我能复述规则 117-D 的三条,并说出它与规则 117-P 的冲突如何解决。
- 我能说出五声旋律的导音解决为什么只能在伴奏中完成。
- 我已完成 §117.8 的演奏,并做过两条反例对照。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把五声旋律中的小三度当成跳进 | 级进比例算得过低,误判歌曲类别 | 沿用七声音阶的"级进"定义 | 五声中相邻音阶音之间即级进(§117.3 术语说明) |
| 只用 I 与 vi | 色彩统一但没有功能进行 | 教条地套用"只用五声音内的和弦" | 二者同为 T;须引入含外音的和弦(命题 117-2 推论) |
| 把外音放在伴奏的最高声部 | 五声听感消失 | 忽略规则 117-P | 四个和弦各有一个不可用声位(§117.5) |
| 末句的 V 也把 B 放在中间 | 导音被埋住,正格终止不成立 | 只执行规则 117-P | 末句以规则 117-D 为先(§117.6) |
| 末句的 V 省略三音 | 同上 | 误以为省略三音只是"简化" | 省略导音的 V 不构成正格终止(命题 106-2) |
| 把句末长音当成"没事可做的地方" | 伴奏在此处停滞 | 忽略命题 117-3 | 长音处的和弦自由度最大,可逐小节更换 |
| 在长音处求两个强拍的交集 | 得出错误的候选集 | 未注意该小节只有一个音级 | 长音小节不受交集约束(命题 117-3) |
| 把乐句边界的 V → vi 判为阻碍终止 | 误以为末句用了阻碍终止 | 未区分乐句内与乐句间 | 半终止已完成,vi 是新乐句的开始(§117.8) |
| 要求乐句长度必须规整 | 硬把 5 小节的句子改成 4 小节 | 沿用判据 116-C 第 5 项 | 民美一类的句长可以不规整(判据 117-C 第 5 项) |
| 按唱法或题材判断是不是民美 | 分类不可核对 | 未用判据 117-C | 本教程只按可核对的结构特征分类(§117.1 术语说明) |
第 118 讲 如何为歌曲编配和弦——艺术歌曲#
本讲目标
学完本讲后,你能:(1)说出三讲实务的递进关系,并说出本讲的结论为什么是"工具不足";(2)用判据 118-C 判断一首歌是否属于艺术歌曲一类;(3)复述并证明命题 118-1(变化音使顺阶候选集为空),并区分它与"交集为空"的不同;(4)复述并证明命题 118-2(每个变化音恰有一个无半音冲突的顺阶三和弦),写出 C 大调的五行对照表;(5)说出"无半音冲突"为什么弱于"是和弦音";(6)用规则 118-A 分辨哪些变化音本章可以处理、哪些不能;(7)对一首含变化音的十三小节歌曲执行四步工作流,并标记出本章工具不足之处。
理论
118.1 三讲实务的递进,与本讲的结论#
本讲的结论:在第 4-2 章的工具范围内,艺术歌曲只能编配到某一程度。本讲的任务不是"配完",而是精确指出还缺什么。
| 讲 | 类别 | 工具是否够用 | 本讲的核心判断 |
|---|---|---|---|
| 116 | 儿歌 | 够用,而且不该全用 | 该不该用副三和弦(结论:不用) |
| 117 | 民美 | 够用,但有用法限制 | 外音放在什么位置 |
| 118 | 艺术歌曲 | 不够用 | 缺的是什么,由哪一章补 |
"工具不足"是一个结论,不是一个缺陷。
能准确说出"此处需要本章没有的东西",与能配出和弦同样是编配能力的一部分——它决定了你是去硬凑,还是去学下一章。
术语说明|本讲所说的"艺术歌曲"
"艺术歌曲"通常指以诗歌为词、由作曲家为特定声部与钢琴写作的独唱作品。
本教程不按体裁或创作背景分类,只按旋律的可核对的结构特征分类(与第 116、117 两讲同一立场)。
"艺术歌曲一类"指满足判据 118-C 中至少四项的歌曲——其核心特征是旋律含落在强拍的变化音。
118.2 判据 118-C:艺术歌曲一类的五项结构特征#
# 项 典型取值 检验方法 1 变化音 旋律含不属于当前调自然音阶的音,且至少一个落在强拍(第 1 或第 3 拍) 统计变化音的次数与拍位 2 曲式 通谱式——各乐句材料不重复 比对各乐句的音高轮廓 3 音域 十一度以上 数最高音与最低音之间的音程 4 跳进 跳进比例高于 30%,且含四度以上的跳进 统计跳进次数 5 乐句长度 自由,各句不等长 数各句的小节数 五项中满足四项,即按本讲的方法处理。
第 1 项是决定性的——它就是本章工具不足的原因。
三条判据的对照:
| 项 | 判据 116-C(儿歌) | 判据 117-C(民美) | 判据 118-C(艺术歌曲) |
|---|---|---|---|
| 音阶 | 七声 | 五声 | 七声 + 变化音 |
| 音域 | ≤ 九度 | 十度至十二度 | ≥ 十一度 |
| 跳进 | ≤ 纯五度 | ≤ 八度 | 比例 > 30% |
| 句长 | 规整 4 小节 | 可不规整 | 自由,各句不等长 |
| 曲式 | AABA 等分节式 | 四句体 | 通谱式 |
三类的约束逐级放宽——而编配的难度逐级上升。 这不是巧合:旋律受的限制越少,和弦要覆盖的情形越多。
118.3 命题 118-1:变化音使顺阶候选集为空#
命题 118-1
设旋律某强拍上的音为变化音(不属于当前调的自然音阶)。则七个顺阶三和弦中没有一个含该音,该强拍的候选集为空集。证明:七个顺阶三和弦的音全部取自该调的七个自然音(0-2 §1.6 的定义)。变化音不在这七个音之中,故不属于任何顺阶三和弦 \blacksquare
一条必须分清的区别
第 104 讲、第 116 讲 §116.6 第 7 小节那一类 本讲这一类 情形 两个强拍音级各自都有候选,只是交集为空 该音级本身没有任何候选 处理 一小节用两个和弦 本章工具无解 记号 C(n_1) \cap C(n_2) = \varnothing C(x) = \varnothing 把两者混为一谈,会导致在"无解"处硬配一个和弦。
一个数量上的核对:一个八度有 12 个半音,自然音阶占 7 个,余下 5 个都是变化音。
故"候选集为空"不是个别情形,而是占十二分之五的普遍情形。
第 116、117 两讲之所以没有遇到它,是因为那两类旋律本来就不用这 5 个音。
118.4 命题 118-2:每个变化音恰有一个无半音冲突的顺阶三和弦#
既然没有和弦含该变化音,退一步问:有没有和弦至少不与它冲突?
定义(无半音冲突):称一个三和弦与音 x 无半音冲突,若它的三个音中没有一个与 x 相距一个半音。
命题 118-2
设 x 为当前调的一个变化音。则七个顺阶三和弦中,与 x 无半音冲突的恰有一个。C 大调的完整对照表:
变化音 它的两个半音邻音 无冲突的唯一和弦 合成后的和弦 C# C、D iii = EmE–G–B–C# = Em6D#/E\flat D、E IV = FF–A–C–E\flat = F7F# F、G vi = AmA–C–E–F# = Am6G#/A\flat G、A vii° = BdimB–D–F–A\flat = Bdim7A#/B\flat A、B I = CC–E–G–B\flat = C7证明:逐一核对 5 个变化音与 7 个三和弦的 35 组关系即得。
以 F# 为例:其半音邻音为 F 与 G;七个三和弦中含 F 的有 ii、IV、vii°,含 G 的有 I、iii、V,共六个;剩下的只有 vi \blacksquare
两条推论:
推论 1:ii 与 V 对任何变化音都产生半音冲突。
核对:ii =\{D, F, A\} 的半音邻音集为 \{C#, D#, E, F#, G#, A#\}——五个变化音全在其中 ✓
V =\{G, B, D\} 的邻音集为 \{F#, G#, A#, C, C#, D#\}——五个变化音也全在其中 ✓
故遇到强拍变化音时,ii 与 V 一律不可用。推论 2:五个"无冲突"的和弦合成后全部不是三和弦——它们是
Em6、F7、Am6、Bdim7、C7,都是四个音的和弦。
这就是第 4-3 章存在的理由:要真正容纳变化音,必须走出三和弦。
一条必须说清的精度问题
"无半音冲突"是比"是和弦音"弱得多的要求。无半音冲突只保证"不刺耳",不保证该音"被和声解释"。
本章能做到的上限就是"不刺耳"。
118.5 规则 118-A:本章范围内的处理#
面对一个变化音,共有四条出路:
| # | 出路 | 做法 | 适用条件 | 由哪一章处理 |
|---|---|---|---|---|
| 1 | 按非和弦音处理 | 作经过音或邻音,不影响和弦选择 | 落在弱拍,且时值不超过一拍 | 本章可用(判据 104-B) |
| 2 | 改写旋律,把它移到弱拍 | — | — | 不采用——编配不得改动作品 |
| 3 | 用含该变化音的非顺阶和弦 | 副属和弦、借用和弦 | 强拍变化音 | 第 4-3 章(119–127 讲) |
| 4 | 认为该处已转调 | 变化音属于新调的自然音阶 | 成片出现的变化音 | 第 4-4 章(128–134 讲) |
规则 118-A(第 4-2 章范围内的艺术歌曲编配)
- 变化音落在弱拍且时值不超过一拍 ⇒ 按非和弦音处理,照常编配;
- 此时所配和弦宜取命题 118-2 给出的那一个(无半音冲突),以免弱拍上出现刺耳的小二度;
- 变化音落在强拍 ⇒ 本章工具不足,标记该处,留到第 4-3 或 4-4 章;
- 第 3 种情形下,不得硬配一个顺阶和弦而不加说明。
第 4 条是本讲最重要的一条。
硬配的后果:该强拍音与和弦中的某个音相距半音,产生小二度或小九度(命题 111-4 的同类冲突)——听起来是错音,不是色彩。
正确的做法是先按命题 118-2 配上无冲突的那一个,并明确标记"此处待补"。
118.6 实例:十三小节,含三个变化音#
以下旋律为本教程原创,C 大调,4/4,
♩ = 60。
先按判据 118-C 逐项检验:
| # | 项 | 本例的实测值 | 是否满足 |
|---|---|---|---|
| 1 | 变化音 | 三个:第 5 小节第 2 拍 F#4、第 7 小节第 1 拍 E\flat5、第 10 小节第 2 拍 B\flat4;其中 E\flat5 落在强拍 | ✓ |
| 2 | 曲式 | 三句材料互不重复,通谱式 | ✓ |
| 3 | 音域 | 最低 C4,最高 F5,相距十一度 | ✓ |
| 4 | 跳进 | 共 46 个音、45 个音程;级进 24、跳进 19、同音 2 ⇒ 19/45 \approx \mathbf{42\%};最大为纯五度 | ✓ |
| 5 | 乐句长度 | 4 + 4 + 5,各句不等长 | ✓ |
五项全部满足 ✓
第一步:结构解析
| 乐句 | 小节 | 小节数 | 说明 |
|---|---|---|---|
| 第一句 | 1–4 | 4 | 全部自然音,确立调性 |
| 第二句 | 5–8 | 4 | 含两个变化音(F#4 弱拍、E\flat5 强拍) |
| 第三句 | 9–13 | 5 | 含一个变化音(B\flat4 弱拍),收束 |
第二步:终止式定位
| 乐句 | 末小节 | 末音 | 音级 | 定为 |
|---|---|---|---|---|
| 第一句 | 4 | E4 | 3 | 正格全终止(V → I,第 3 → 4 小节) |
| 第二句 | 8 | D5 | 2 | 半终止(止于 ii → V 的前一步;实际止于 ii,第 9 小节接 V) |
| 第三句 | 13 | C5 | 1 | 正格全终止——全曲末句 |
第三步:和弦选择
| 小节 | 拍1 | 级 | 拍3 | 级 | 候选交集 | 取 | 备注 |
|---|---|---|---|---|---|---|---|
| 1 | C4 | 1 | G4 | 5 | \{I,IV,vi\} ∩ \{I,V,iii\} = \{I\} | I | |
| 2 | A4 | 6 | F4 | 4 | \{IV,vi,ii\} ∩ \{IV,ii\} = \{IV, ii\} | IV | |
| 3 | B4 | 7 | B4 | 7 | \{V, iii\} | V | |
| 4 | G4 | 5 | E4 | 3 | \{I,V,iii\} ∩ \{I,vi,iii\} = \{I, iii\} | I | 正格全终止 |
| 5 | A4 | 6 | A4 | 6 | \{IV, vi, ii\} | vi | F#4 在第 2 拍——取 vi 是命题 118-2 的唯一无冲突解 |
| 6 | C5 | 1 | C5 | 1 | \{I, IV, vi\} | I | |
| 7 | E\flat5 | 变化音 | C5 | 1 | C(\mathrm{E}\flat) = \varnothing;第 3 拍为 \{I,IV,vi\} | IV | 强拍变化音——本章工具不足,见 §118.7 |
| 8 | F5 | 4 | D5 | 2 | \{IV,ii\} ∩ \{V,ii\} = \{ii\} | ii | |
| 9 | D5 | 2 | B4 | 7 | \{V,ii\} ∩ \{V,iii\} = \{V\} | V | |
| 10 | C5 | 1 | C5 | 1 | \{I, IV, vi\} | I | B\flat4 在第 2 拍——取 I 是命题 118-2 的唯一无冲突解 |
| 11 | C5 | 1 | F4 | 4 | \{I,IV,vi\} ∩ \{IV,ii\} = \{IV\} | IV | |
| 12 | D5 | 2 | B4 | 7 | \{V\} | V | |
| 13 | C5 | 1 | (长音) | 1 | \{I, IV, vi\} | I | 正格全终止 |
和弦与功能:
| 小节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 和弦 | I | IV | V | I | vi | I | IV | ii | V | I | IV | V | I |
| 功能 | T | S | D | T | T | T | S | S | D | T | S | D | T |
功能顺序核对:相邻功能为 T→S、S→D、D→T、T→T、S→S 五种,没有一处 D → S 逆行 ✓
三个变化音的处理逐一核对:
| 小节·拍 | 变化音 | 拍位 | 所配和弦 | 半音冲突核对 | 出路 |
|---|---|---|---|---|---|
| 5 · 2 | F#4 | 弱 | vi Am = A–C–E |
F#–A = 3、F#–C = 6、F#–E = 2 ⇒ 无半音 ✓ | 出路 1 ✓ 本章可处理 |
| 7 · 1 | E\flat5 | 强 ✗ | IV F = F–A–C |
E\flat–F = 2、E\flat–A = 6、E\flat–C = 3 ⇒ 无半音 ✓ | 出路 3/4——本章不足 |
| 10 · 2 | B\flat4 | 弱 | I C = C–E–G |
B\flat–C = 2、B\flat–E = 6、B\flat–G = 3 ⇒ 无半音 ✓ | 出路 1 ✓ 本章可处理 |
三处所配的和弦,恰好都是命题 118-2 表中对应的那一个 ✓(F# → vi、E\flat → IV、B\flat → I)。
这不是巧合:规则 118-A 第 2 条要求如此。
ABC 源码
X:54
T:118 艺术歌曲编配实例(C 大调,通谱式 4+4+5,原创)
M:4/4
L:1/4
Q:1/4=60
%%score {RH LH}
V:RH clef=treble
V:LH clef=bass
K:C
V:RH
C E G c | A G F E | B c B A | G2 E2 |
A ^F A c | c B c e | _e d c d | f e d2 |
d c B d | c _B c e | c A F G | d c B A | c4 |]
V:LH
[C,E,G,]4 | [F,,A,,C,]4 | [G,,B,,D,]4 | [C,E,G,]4 |
[A,,C,E,]4 | [C,E,G,]4 | [F,,A,,C,]4 | [D,F,A,]4 |
[G,,B,,D,]4 | [C,E,G,]4 | [F,,A,,C,]4 | [G,,B,,D,]4 | [C,E,G,]4 |]
谱例说明:右手
C–B为第 4 八度,c–f为第 5 八度。
三个变化音:第 5 小节的^F= F#4、第 7 小节的_e= E\flat5、第 10 小节的_B= B\flat4。
ABC 的临时记号只在本小节内有效,三处各自独立 ✓
左手为原位块状三和弦(记号用途见第 112 讲 §112.8 的说明)。
118.7 本章工具的边界:缺的到底是什么#
第 7 小节第 1 拍的 E\flat5 是全曲唯一本章处理不了的地方。本节把"缺什么"说到底。
| 层次 | 本章能做的 | 本章做不到的 |
|---|---|---|
| 听感 | 配 IV,不刺耳(无半音冲突)✓ | — |
| 和声解释 | — | E\flat 不是 F 的和弦音,它没有被任何和声关系解释 ✗ |
| 功能 | — | E\flat 的出现与消失没有原因,听起来像"经过一个不属于这里的音" ✗ |
真正能解释 E\flat 的和弦有两类:
类别 具体和弦 解释方式 出处 借用和弦 Cm(C–E\flat–G)、Ab(A\flat–C–E\flat)、Eb(E\flat–G–B\flat)借自同主音小调——C 小调含 E\flat 第 4-3 章 属七和弦的扩展 F7(F–A–C–E\flat)F7 是 B\flat 的属和弦,指向调外 第 4-3 章 两类都超出三和弦,也超出当前调的顺阶范围——正是命题 118-2 推论 2 所预告的结果。
另外两个变化音虽已按出路 1 处理,它们的"完整解释"同样在第 4-3 章:
本讲到此为止。
能把三个变化音各自"缺什么、由谁补"说清楚,就是本讲的达标标准——不是配出一个听起来还行的版本。
练习
练习 118-1 判据 118-C 的检验
练习 118-2 命题 118-1 与两种"为空"
练习 118-3 命题 118-2 的推导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笔算:对 C 大调的五个变化音,逐一列出它的两个半音邻音,再逐一排除含这两个音的三和弦;② 填出五行对照表;③ 独立核对 ii 与 V 的半音邻音集包含全部五个变化音;④ 写出五个合成和弦,指出它们都不是三和弦 速度 限时 30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五组排除过程正确;② 表为 C#→iii、E\flat→IV、F#→vi、A\flat→vii°、B\flat→I;③ 两个邻音集都含五个变化音;④ Em6、F7、Am6、Bdim7、C7,全部四个音
练习 118-4 "无冲突"与"是和弦音"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键盘:左手弹 Am(A2–C3–E3),右手弹 F#4,持续 8 次;② 左手改弹F(F2–A2–C3),右手仍弹 F#4,持续 8 次;③ 比较两者;④ 说出为什么前者"不刺耳"却仍不是"被解释"速度 ♩ = 60固定数量 两组各 8 次 达标判定 ① ② 都能奏出;③ 后者的 F# 与 F 相距半音,明显刺耳;④ F# 不是 Am的和弦音,它的出现没有和声上的原因
练习 118-5 四步工作流与标记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不看答案,对 §118.6 的旋律独立执行四步;② 标出本章工具不足之处;③ 对三个变化音逐一判断适用哪条出路;④ 核对全曲有无 D → S 逆行 速度 限时 35 分钟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十三小节的和弦与原文一致;② 只有第 7 小节第 1 拍;③ 出路 1、出路 3/4、出路 1;④ 无逆行
练习 118-6 边界的表述
项 内容 练习内容 ① 用三句话写出第 7 小节"能做到什么、做不到什么、缺什么";② 写出能解释 E\flat 的两类和弦各举一例;③ 写出 F#4 与 B\flat4 的完整解释和弦;④ 说出这些和弦由哪一章处理 速度 — 数量 一次完成 达标判定 ① 三句话分别对应听感、和声解释、功能;② 借用和弦(如 Cm)与属七和弦(F7);③D7与C7,都是副属和弦;④ 第 4-3 章(第 119–127 讲)
练习 118-7 自编与判断
达标自检
- 我能说出三讲实务的递进关系,以及本讲的结论为什么是"工具不足"。
- 我能说出"能准确指出缺什么"也是编配能力的一部分。
- 我能复述判据 118-C 的五项,并说出第 1 项是决定性的。
- 我能把三条判据并列,说出五项约束的放宽顺序。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8-1。
- 我能用记号区分"交集为空"与"候选集为空",并各举一例。
- 我能说出十二个半音中变化音占五个。
- 我能复述并证明命题 118-2,写出 C 大调的五行对照表。
- 我能独立核对 ii 与 V 对任何变化音都产生半音冲突。
- 我能说出五个合成和弦都不是三和弦,以及这一点为什么预告了第 4-3 章。
- 我能说出"无半音冲突"为什么弱于"是和弦音"。
- 我能复述规则 118-A 的四条,特别是第 4 条。
- 我能说出四条出路各自的适用条件与出处。
- 我能对 §118.6 的三个变化音逐一判断出路,并说出各自的完整解释和弦。
常见错误
| 错误 | 表现 | 原因 | 纠正方法 |
|---|---|---|---|
| 在强拍变化音处硬配顺阶和弦而不加说明 | 听起来是错音 | 混淆两种"为空" | 规则 118-A 第 4 条:配无冲突的那一个并标记(§118.5) |
| 把"候选集为空"当作"交集为空" | 用"一小节两个和弦"去解决 | 未区分两者 | 变化音本身没有任何顺阶候选(命题 118-1) |
| 认为"无半音冲突"就等于配对了 | 满足于"不刺耳" | 未理解两种要求的强弱 | 强拍音须是和弦音;无冲突是弱得多的要求(§118.4) |
| 在强拍变化音处用 ii 或 V | 必然出现半音冲突 | 未核对邻音集 | ii 与 V 对任何变化音都冲突(命题 118-2 推论 1) |
| 为了配和弦而改写旋律 | 作品被改动 | 把出路 2 当成可选项 | 编配不得改动作品(§118.5 出路表) |
| 弱拍变化音也判为"工具不足" | 把可以处理的当成不能处理 | 未看拍位 | 弱拍且时值不超过一拍即按非和弦音处理(规则 118-A 第 1 条) |
| 弱拍变化音随意配和弦 | 弱拍上出现刺耳的小二度 | 忽略规则 118-A 第 2 条 | 取命题 118-2 给出的那一个 |
| 把变化音一律判为转调 | 单个变化音被当成调性变化 | 混淆出路 3 与出路 4 | 成片出现才考虑转调(§118.5;第 4-4 章) |
| 按体裁或创作背景判断是不是艺术歌曲 | 分类不可核对 | 未用判据 118-C | 只按可核对的结构特征分类(§118.1 术语说明) |
| 认为本讲"没配完"是失败 | 回避标记,勉强凑齐 | 未理解本讲的结论 | 指出边界就是本讲的达标标准(§118.7) |
本章小结#
本章放开了什么#
| 讲 | 放开的内容 | 类型 | 核心命题/规则 |
|---|---|---|---|
| 108 | vi | 副三和弦 | 命题 108-1、判据 108-F、规则 108-S/108-T |
| 109 | 三七九声位 | 声位 | 命题 109-1、规则 109-R/109-L/109-V |
| 110 | ii | 副三和弦 | 命题 110-1、规则 110-S/110-D |
| 111 | m11 声位 | 声位 | 命题 111-1/111-2/111-3/111-4、规则 111-R/111-F |
| 112 | iii | 副三和弦 | 命题 112-1/112-2、判据 112-F、规则 112-X/112-S |
| 113 | 斜杠和弦 | 低音的指定 | 命题 113-1/113-2/113-3、规则 113-B/113-Q/113-L/113-F |
| 114 | 小调的 III、v、\flatVI、\flatVII | 副三和弦(小调) | 命题 114-1 – 114-5、判据 114-F、规则 114-S |
| 115 | G 调的三七九 | 移调 | 命题 115-1/115-2、规则 115-T、判据 115-F |
| 116–118 | 儿歌 · 民美 · 艺术歌曲 | 实务 | 判据 116-C/117-C/118-C、命题 116-1、117-1 – 117-3、118-1/118-2 |
一条贯穿全章的线:唯一解的消失#
| 候选集 | 出处 | 七个音级的候选数 | 唯一解 |
|---|---|---|---|
| I、IV、V | 第 104 讲 | 2, 1, 1, 1, 2, 1, 1 | 五个(第 2、3、4、6、7 级) |
| +vi | 第 108 讲 | 3, 1, 2, 1, 2, 2, 1 | 三个(第 2、4、7 级) |
| +ii | 第 110 讲 | 3, 2, 2, 2, 2, 3, 1 | 一个(第 7 级,命题 110-1) |
| +iii | 第 112 讲 | 3, 2, 3, 2, 3, 3, 2 | 零个(命题 112-1) |
本章导读预告的"代价"已经全部兑现。
从第 112 讲起,和弦选择完全依靠规则,不再依靠唯一性。
小调是例外:由命题 114-3,第 7 级(升七级)在小调中始终保有唯一解,因为升七级只出现在 V 中。
三讲实务的结论#
| 讲 | 类别 | 工具 | 结论 |
|---|---|---|---|
| 116 | 儿歌 | 够用,且不该全用 | 放开了不等于要用——§116.7 逐条核对了为什么不用 ii |
| 117 | 民美 | 够用,但有用法限制 | 关键不是"用哪些和弦",而是"外音放在什么位置" |
| 118 | 艺术歌曲 | 不够用 | 本章的上限是"不刺耳";"被解释"要到第 4-3 章 |